我,究竟要成为一个怎样的女性呢?
从小到大,一直有这样的一个问题萦绕在我的'心头,久久得不到答案,在一次次地寻找中,我似乎找到了那个答案:我要成为自信的女性。
相信自己,才有可能成功。自信,是一种信念。有了自信,人才会冷静地面对挫折与困难;有了自信,人才有足够的勇气克服阻碍;有了自信,人才会从失败走向胜利。我们应该给自己自信的心理暗示,这种暗示往往是通往成功的大门。但丁说:“能使我漂浮于人生的泥沼中,而不致陷污的是我的信心。”所以我们应该时刻充满自信。
英国历史上第一位女首相玛格丽特上高中时,跟校长提出:“我要报考牛津大学。”校长十分惊讶,因为以玛格丽特当时的实力根本不可能考上牛津大学。但是玛格丽特克服了种种困难,她坚信自己能行,坚信自己能实现梦想。
如果她不相信自己,那么牛津大学也许就与她无缘,如果她不相信自己,那么英国历史上第一位女首相就可能不是她了。人生好比大海,当生命的小船驶进人生之海时,请先升起自信的风帆。没有它,你的小船将被惊涛骇浪吞没,或失去活力搁浅于沙滩。
我渐渐感受到了自信的重要,自信的伟大。
我曾看到过一个故事:有一个女孩,从小热爱芭蕾。一个芭蕾舞团来到这座城市演出,女孩想去问问这个团的团长自己有没有跳芭蕾舞的天赋,没想到老团长竟说她不适合跳芭蕾舞。她非常伤心,从此再也不跳芭蕾舞。多年后当女孩再次碰到这位芭蕾舞团团长,她向老团长询问当年为什么如此评价她。老团长回忆了一下说:你那一段舞蹈我都没怎么看,是跟别人说的。她懊恼不已,后悔当初为什么不相信自己?
其实不管团长的那番话是不是对她说的,只要她相信自己并且坚持下去,今天也可能是一名著名的芭蕾舞蹈演员。失败原因仅仅是因为她的自卑,被自卑腐蚀的心灵犹如冰封的荒野,永远开不出娇艳的生命之花,别人如何评价自己不重要,坚信自己就好,我们不是为别人的言论而活着,我们是为自己而活着,流言,听听就好。
相信自己,才能完成别人认为不可能的事。许多看起来不可能的事,其实是因为大多数人选择不相信自己。高尔基说:“只有满怀自信的人,才能在任何地方都怀有自信沉浸在生活中,并实现自己的志向。”不要只是羡慕大海的魅力,心却停留在幻想的港湾,不要畏惧大海的险恶而不敢远航,升起自信的风帆,去大海里乘风破浪。
我确信我要做一个自信的女性。
这本《太阳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有人说海明威的长篇小说没有他的短篇写得好,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观点,我不知道,反正谁都有随便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我只相信,如果一个故事能用一个短篇可以写出来,海明威是不会把它写成长篇的。反过来说,如果一个故事用一个短篇写不完,那他就会把它写成长篇。这样说的意思是:与其说他的长篇是长篇,还不如说一个大号的短篇。那么普通所说的长篇与短篇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仅仅是篇幅上的差别么?当然不是!短篇与长篇的区别是它的结构更为紧凑、主题更为单一。如果说长篇象是个十连发的散弹枪,短篇小说就是个"单打一",这样一说,其实海明威的这种拉长了的短篇就象一个射程长,精度高只有一发子弹的大狙了,他小说的篇幅无论多长,那主题都会把它的前后洞穿。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战中受伤,此伤让他不能与他所爱的女人在一起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爱的这个女人又天性风流 、热爱生活、向往自由 和享受,她叫勃莱特。勃莱特认为巴恩斯非常可爱,巴恩斯更是对勃莱特爱之入骨,他们很早就认识,但是现实却让他们无法在一起生活。小说开始的时候,勃莱特就已经离过两次婚,这是两次都是不幸福的婚姻,而且还都是巴恩斯只能眼睁睁默许的,然后正想结第三次婚,小说的故事也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依次展开。首先从这个小说空空的框架里,我们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里应该具有的复杂滋味,这里有内疚,有隐痛,有妒疾,有失意,有孤独,有无奈,有苦恋,有空虚,有屈辱,有等等禁锢了精神并使之痛苦的东西,而这种种复杂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隐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读这小说如果没有先认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么你去读这小说中巴恩斯与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闲言碎语都会觉得平谈无味。而这小说中有八分之七又是由这样的"闲言碎语"所构成。
当然,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我是想说只要学会"听话听音"就能看懂那些"闲言碎语",从而也就能读懂这本小说了,不过你可能会问,读懂是一回事,喜欢又是另一回事,读得懂就能保证人会喜欢他的小说了吗?其实我明白,你想问的是,海明威的小说真正让读者热爱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海明威小说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对人心的洞察力上,这表现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们都知道的就是一个"打不垮的人",但是仅仅说他打不垮,那还不能完全解释他何以让人崇拜有加,其实这个"打不垮的人"的本质不是拒绝向命运低头,而是拒绝命运被一小撮人操纵。普通的人会认为,我们的命运仅仅是上帝安排的或自己创造的,但是却意识不到它有时是被一小撮人操纵了的。意识不到的人会乐于向命运低头(又能怎么办)。但是一旦人意识到了,那他就会气愤难忍,而海明威的这个"打不垮"的形象,也正是从这种认识中脱胎出来的。对上帝低头,对自己的选择认输,这无损真汉子的光荣,但是任由别人插手自己的命运,这就不可忍受。这些人总把手插在你的钱袋里,把脚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总是要求你为他们的事业献身,然后赏给你一个你再也无法享用的东西。只有在这种人面前,这个"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闪闪,具有真正的价值,才真的知道"自由 "和"独立"到底是什么东西。
在这篇小说里,围绕着这个"打不垮"的形象塑造的其实是三个人,一个是巴恩斯,一个人科恩,一个是勃莱利的最后一个男朋友罗梅罗(他是一个斗牛士)。在巴恩斯身上,我们首先看到一个安于命运的人,这是个被天意命运"打败了"的人,但是他对爱情和生活是不屈服的,但这是他的"败而不垮"。当然,仅仅是这一点并不能说明什么东西,但是只要他的形象只有投射到那个追求勃莱利的犹太人科恩身上,才会显现"打不垮"的真谛。科恩这个人,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生活得意的人,但是他最后不仅垮掉了,而且垮掉的丑陋无比。他虽然把巴恩斯揍晕了,把罗梅罗打得爬不起来,但是在勃莱利、巴恩斯和罗梅罗他们眼里,他却一败涂地。他最后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奴隶,他不是被天意命运击败的,而是被勃莱利这个人击败的,而勃莱利之所以能击败他,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可以轻易被什么人都可以击败的、一个可怜的家伙而已。正是从他身上才反衬出巴恩斯对生活的认识,对打不垮的精神的认识。而罗梅罗这个人,海明威用他与科恩(前拳击冠军)的决斗把那种"打不垮"的精神展现的更彻底。决斗那一段写得简直太精采了。一个是斗牛士,一个是拳击手,斗牛士用斗牛的那种不屈精神面对拳击手的凶悍。最后的结局是:拳击手比公牛难斗和斗牛士比拳击手顽强,也就是说"打不垮"的本质不是凶悍而是顽强(海明威最喜欢的两个主题"拳击"和"斗牛"在这本小说里发生了撞击,只不过这个拳击手有点菜)。从这里看,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就很让人着迷。
当然这仅仅指出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别外海明威讲故事的技巧也是非凡的。科恩这个人的心理在这个小说中被他从头抓到尾,仅仅这一点,就非常不简单,小说中对科恩和勃莱利之间发生的事没有一点正面的描述,但是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事却让读者感到非常清晰,就仿佛海明威在小说里全都讲过。而这只是因为他在描述科恩那些怪异的行为时描述的非常真实,确实真实,太真实了。为什么会这样?这是因为,就象是模特的眼窝越深画家才越能表现人脸的体积一样,正因为科恩怪异的行为怪得很所以才使这事更真实——当然,这也是这书最现实的趣味,其它说了都有点虚。
最后把海明威关于"冰山理论"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如果一个散文作家充分了解他所写的东西,那他就可以省略他和读者都了解的东西;"如果断个作家写得极为真实,那他会强烈地感觉到那些东西,就仿佛作家已经讲述了它们。"(摘于《午后之死》)这也就是他的冰山理论的另一种表达。他的冰山理论包皮含太多的意义。上面这句话里最重要的一个词就是"极为真实",而要做到"极为真实",需要一些聪明才智,就象生活也需要聪明才智。海明威真正的迷人之处在于他绝不仅仅是一个打不垮的汉子,而是一个无论生活还是写作中都散发着既聪明又老练、既谨慎又判逆、既认真又玩世不恭魅力的老男人(书里的巴恩斯也是这样的人)。而这种人在我们这里还暂时没有出现过,我们这里的人老了,总是变成一个个"天真的"匹夫有责的遣老们,那些干枯的人。
你于我,是整个少年时代的憧憬。你于我,是回忆中的缕缕阳光。
像是上天注定的缘分,你和我在上幼稚园的时候就相识了。我们从陌生到相知,从冷漠到嬉闹。
那时的你流着长长的鼻涕,满衣服几尽口水。每次谁一欺负你,你便往地上狠狠一坐,“哇”地哭起来。老师闻声赶来,教诲着欺负你的人儿,那小人儿当不愧是我了。
后来,我们都长大了,不流长长的鼻涕一下子坐在地上哭了。我们的友情倒是也增进了不少。
还记得我们小学时捏的陶胚吗?那时的你笨笨的,还是我帮你捏的。还记得那颗被你扔出砸在领居玻璃上的石子吗?说来真巧,你没有那种特技却能将玻璃砸出一个圆,不平不仄,比圆规画的都圆。
至今,那块陶胚和石子都被我珍藏着。突然有一天,陶胚碎了,石子丢了,你也要离开了。
那天,我赶到学校,天空很蓝,白云很白,鸟儿的声音清脆地歌唱着。这倒不像电影中离别时的场景,丝毫看不出半点忧伤之感。
你和同学一一说了再见,和我说了几句保重的话,便坐上汽车走了。我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但压抑的离别之愁还是不断的涌上心头。
离别后,晚上你给我发了一条短信:“不要哭。请记住,我永远是你心中的太阳,不管我们相隔多远。要记住之前的美好时光,还有我这个你心中的太阳!”
我哭泣时,你这个太阳就在一旁安慰我,给予我温暖;我失望时,你这个太阳就在一旁鼓励我,给予我信心;我开心时,你这个太阳就在一旁陪我一起笑,给予我友情的最大爱!
几年后,你突然出现在我家后院。当我看见你时,我激动地冲上去抱住了你,和你互相讲着这几年的事情。
那天的傍晚,我对着最后一抹金色耀眼的夕阳喊道:“我的太阳又回来了!”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民不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伴随着雄壮的国歌。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同学们肃立在操场上,凝视着五星红旗。
天空是那样明朗,大地是那样辽阔,五星红旗是那样鲜艳无比。
望着鲜艳的五星红旗,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1949年10月1日,伟大的领袖***在天安门城楼亲手升起了第一面五星红旗的情景。我的耳边仿佛响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这气壮山河的声音。五星红旗,你是新中国的象征,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的骄傲。
望着鲜艳的五星红旗,我仿佛看到了革命前辈前赴后继,英勇奋战,为拯救苦难的祖国抛头颅,洒热血,拼***在战火纷飞的疆场上。是啊!正因为中国有这些英雄,祖国才能走向繁荣富强。我们怎能辜负老前辈对我们的希望呢??在嘹亮的歌声中,升旗仪式结束了。那洒满校园的歌声久久萦绕在我的耳边,那迎风招展的五星红旗,深深的铭刻在我的心中。
眼望着五星红旗,再看看胸前的红领巾,为了祖国的未来,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我一定努力学习,让五星红旗更加鲜艳,让五星红旗永远在祖国的蓝天上飘扬。
又是个夜晚的降临,看不清远方的道路,不明白该往哪里走,一片迷茫。心头布满乌云,心想:明天会是怎样的一天?瞬间,一道光闪过,划破了乌黑的天际。随后,光芒照亮了大地,那是太阳的光芒,那是心中的太阳的光芒,照亮暗淡无光的心灵。
醒目的叉号,鲜红的分数,静静地躺在刚发回的试卷上。老师的表扬,一个个高分数似一把把刀,刺着我那不堪一击的幼小的心灵。我将试卷揉成一团,使劲地揉,拼命地揉,却从不敢把它撕毁,因为老师会检查试卷。可是,就算我撕毁了它,也不能销毁证据——我考砸了的证据,我比不上别人的证据。老师在讲台上分析试题,我坐在下面看着这份试卷,似乎全是分数,全是那令人失望、伤心的分数。“铃!铃……”又下课了。“这一节课到底在讲什么呢?”我问自己。茫茫然,我是怎样度过了这一天的,我不知道。我的'心被一块大石头压着,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失魂落魄地收拾东西,向前走,无心看风景,甚至不知该走到哪里。我曾是一路看着小草招手,花儿点头,一路高高兴兴地往前走,前方有个温暖的家在等着我。想到家,想到妈妈期待的眼光,想到爸爸辛苦的工作,而我就是这样,以这样的成绩来回报他们吗?我该如何面对他们?
黑夜降临,我的心更是黯淡无光,我抽出日记,想写些什么,却无从下手。我找不到前方的道路,明天我该怎样走?窗外的月光照进来,我看到了墙上的字:“超越、进取”。明天又会是新的一天,太阳又会重新升起。我这样告诉自己。我遥望天际,我似乎看到了缓缓升起的太阳。
心中的太阳缓缓升起,拨开堆积心头的乌云,照亮黯淡无光的心灵。我要努力去寻找我的梦想。
莎士比亚曾说过“自信是走向成功功的第一步,缺乏自信是人失败的主要原因”,不错,自信才可以走向成功,成功就要生起心中的太阳,一个缺乏自信心的人总会怀疑自己,无论干什么事最后总会留下终身的遗憾。
1951年,英国女科学家富兰克林,从自己拍得射线照片上发现了DNA(脱氧核酸)的螺旋结构,随后她做了出色演讲,但又担心自己的发现是否正确,又公开否认。两年后,两位科学家也发现了这个结构并提出DNA双螺旋结构说,并为此获得了诺贝尔医学奖。
由此看来,自信是何等的重要,所以,升起心中的太阳,相信自己行,是我们每个人迈向成功的第一步。
生活学习中,自信的人会抓住机会成就一番事业:自信的人会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自信的人会变勇敢······自信的人无论顺境或逆境,心中总会有一轮不落的太阳,总会对自己充满信心。自信对我们有这么多好处,我们何尝不去自信呢?升起心中的太阳吧,弗兰克林不相信自己的理论,导致原本到手的诺贝尔医学奖被别人拿走,留下终身遗憾,愿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升起心中的太阳,不要怕,相信自己,大步向前走,我们定会成功的。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升起心中的太阳,成就一番大事业吧!
《太阳照常升起》这本书我以前读过,只是隔了这几年,印象有些模糊了,故事几乎完全忘却,所记得的唯有书的末尾,女人对男人说“要是能在一起该多好”,男人回答说“这么想想不也很好吗?”
这段对话大概是很有名的,记得孙甘露在一篇随笔里引用过,而且那是用开玩笑的语气说的,因为《太阳照常升起》里那个男人没有性能力,所以他只能“想想”。
说实话,若不是孙甘露在书中提起来,我连这个情节也会忘记,因为以前我有一阵子把海明威的书都从图书馆中借来读了,一下子吃太多,囫囵吞枣,反而没有回味。
前些天我在扬州逛书店,看到译文出版社的《太阳照常升起》,就准备买回来重新读一下,但是买回来之后,细看这本书,首先就发现装帧设计很糟糕,居然是粉红色调的,有一条类似大红锦缎被面的花边(自从张爱玲的《小团圆》红了之后,上海出的文艺类书籍似乎都染上这种慵懒颓靡的媚俗气息了今天我看到一家服装店刚开张,标牌上居然也是大红锦缎被面,店的名字居然也叫“小团圆”)
还有呢,我不满意这个版本的译文,有些语气助词不很恰当,比如“那个罗梅罗还是个孩子哩”,类似的句子很多,破坏了作品中极重要的东西,语感。另外,这个译者的序文还要糟糕,一开始我读了两行就读不下去了,然后跳过直接读正文,正文读完了后,由于原作的魅力,我还不想离开这本书,就又翻到了卷首的“译者序”,“捏着鼻子”读完,简直都要吐了,这个译者用马列主义加上民族主义那一套评判方法来解读这本书,不仅仅是曲解,我甚至怀疑他根本没有读懂《太阳照常升起》……不过,看看序文的写作时间“一九八三年元旦于哈尔滨”,也就能理解一二了。
男主人公杰克。巴恩斯在大战中负伤失去性能力,这个是全书的引子,但是这会让读者误以为杰克就是因为这个不能和勃莱特在一起,而事实上,杰克就是有性能力,也不可能和勃莱特长久的在一起,因为像杰克、勃莱特、比尔、迈克……
这些人是一些没有家园的“流亡者”,他们过着波西米亚式的放荡生活,而精神上也确实是“迷惘”的,为什么“迷惘”?我绝不同意译者序中所说的什么“资本主义危机”“帝国主义战争”“腐朽没落的资本主义社会”之类的废话,的确,杰克是在大战中受的伤,但战争只是一个表征,真正起到关键因素的,还是现代性到来之后(这个是不管你是资本主义还是什么主义都要面对的问题),人的命运被彻底改变了,人被迫离开了土地和家园,只能在世界上四处漂流,所以,当杰克这些人的“根”被现代之利刃斩断后,一些传统的价值观,生活状态,甚至是宗教信仰,也随之崩塌瓦解。
但是,在杰克的朋友之中,只有犹太人科恩是个特殊的例子,他对于女性的态度,对于恋爱和婚姻的态度还是比较传统的,所以在杰克一伙人之中,科恩才显得那样不合时宜,甚至是令人讨厌,而海明威之所以不惜笔墨描绘科恩这个人物,就是想用他的“传统”来反衬杰克这伙人的“现代”,当然,科恩也是非常痛苦的,因为他留恋的东西,正是杰克这些人抛弃的,或者说是刻意回避的。
另外,在海明威涉足文坛的时代,美国社会所流行的清教徒思想,包括后来的禁酒令,也是一个重要的背景,我个人觉得这其实也是现代性征象之一种,只不过它是从反面映衬出来的,在《太阳照常升起》里面,杰克,比尔,迈克这些人之所以宁愿漂泊海外,整日喝个烂醉,也与此有关,而海明威之所以不遗余力地描绘饮酒,美食,斗牛,旅行这些刺激的,享乐主义的活动,也不乏跟彼时国内那种氛围唱反调的意思。
书的后半段主要描写杰克一伙人在西班牙“圣福明节”的经历,两天前我在读到这里的时候,是在回家的长途车上,当时车窗外是一片春光明媚,而书中所描述的是那种狂欢节到来的气氛,尤其是这种气氛是通过一些异乡人,一些旅客眼中所看到的,这真让我着迷,所以当时我想,这本书在旅途的间隙之中阅读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我觉得海明威之所以那样迷恋斗牛,不仅仅因为斗牛活动里面体现一种猛烈的,阳刚的男性生命力之美,更重要的,是在斗牛活动中斗牛士和公牛之间的关系,一种在迷恋和伤害之间游移不定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最高级的斗牛士都是很明了的,就像书中的罗梅罗,他爱公牛,但是他在场上却时时处在被公牛抵死或者主动***死公牛的荒谬危险的境地之中,而斗牛活动最吸引人的地方也在于此,一旦斗牛士注意到了个人安危,刻意回避和公牛的危险距离,斗牛也就没有什么看头了。
另外,斗牛士和公牛也存在一个逗引和被逗引的关系。这一切都很像我们人类赖以繁衍生息的一种最重要的关系,男人和女人,逗引和被逗引,伤害和被伤害。这其实也就对应了杰克、迈克、科恩和勃莱特之间的关系,还有勃莱特和罗梅罗之间的关系。
海明威说过他的写作不过反映出“冰山一角”,而我认为要理解这句话,应该从他的写作技术这个角度入手,因为文字是一个抽象的表达方式,正因为如此,很多人的写作会同时包含叙述、描绘、思辨、评论等等的因素,比如托尔斯泰、昆德拉这样的作家。
而海明威仅仅是做到叙述和描绘,他对于生活场景、环境、对话、氛围的呈现也都是节制的,他不评论,也不去分析人物的所谓“心理世界”,但他想要告诉我们的内容却已经隐含在海面下的巨大冰山之中了,这种手法很像电影,这可能也是海明威作品大多被改编成影视剧的原因,另外说句题外话,王朔有些小说就是这样的,比如我很喜欢的《玩的就是心跳》。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