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风凛冽,如刀刺骨,路上行人,行人路上,只有张辉匆匆忙忙地走着。迎着狂风,耐着严寒,手中的存钱罐被捧的紧紧的……
原来,当大家欢天喜地地准备再次与校园重逢时,小明的母亲却无声无息的病倒了。为了救活母亲,小明家倾尽所有,甚至到了“无可食之粮,无可寝之室”的地步。一个满怀欣喜的梦瞬间破碎了,深深地刺痛这小明的心。张辉见了,可怜之情油然而生,他毅然作出了决定……
正值寒冬腊月,张辉终于赶到了小明家。轻轻地推开门,只见一个蜷缩的身影正闪烁着――小明独自一人搬柴煮药,两鬓结了白霜。他浑然不知张辉来了,依旧马不停蹄地往返于院子里。“小明,我给你带东西来了!”张辉拉住小明说。小明见老同学来了,赶忙抹掉脸上的灰尘,问:“张辉,你还好吧?带了什么东西来呢?”“我已经知道了你家的处境,”张辉顿了顿说:“两年的同窗,我真舍不得你退学,所以……”张辉递上存钱罐,硬塞到小明手上。小明恍然大悟,连忙拒绝道:“不行,这是你六度春秋才存下来的钱,我怎么能收下呢?”存钱罐又被塞到张辉手上。“可是,你难道希望自己眼睁睁地与校园失之交臂吗?我已下了决定,你就收下吧!”“但是……”“别说了,拿这钱交学费吧。就算是我借你的,等你生活富裕了再还!”说完张辉一溜烟地就走了,只留下了那仿佛有千斤重的存钱罐,那冉冉升起的灿烂之阳!
一个身影再次走在路上。但迎接他的,不再是呼啸的狂风,而是那点点暖流!
静静地,戴上耳机,将自己置身于繁杂世界之外,不被打扰。
呜咽了一夜的泪水,一抹浓重的泪痕深厚地涂抹在脸上,风吹过,竟觉得有些厚重。
承认我并不是个坚强的人,我有泪水。喜欢让泪水充斥鼻子的酸楚,让眼泪顺着脸颊滑下,滴落在手背上,用舌头去舔舐泪水的味道,咸涩中略带甘甜,很是贪婪。
寂寞的夜晚是煎熬的,对于像我这样的夜猫子更不在话下。理所当然,音乐便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音乐常常会让我潸然泪下,将自己融入到音乐悲伤的情调中,以它妖娆的不可名状的灼热刺痛我的内心,与此产生共鸣。音乐也常会让我勾起往事的种种回忆,像张没有留下底片的旧照片,只能用全部的记忆去回忆,以此心存留恋。
当尖锐的矛头指向黑暗时,音乐会是最好的依赖。很享受低沉音乐里传来的阵阵悲,会有种自我沉迷的陶醉。喜欢布兰妮的旷野与奔放,她爽朗,个性突兀,很像另一个自己。喜欢布兰妮是没有理由的,她的音乐就能让你感受到她散发出来的力量与张狂;喜欢周杰伦,只是单纯的迷恋于他的歌曲略带中国风的韵味。方文山的词写的真的很妙,《青花瓷》不外乎就是其魅力所在,加之杰伦的韵律和富有磁性的沙哑声,略带咬文嚼字,让歌曲完美的演绎得淋漓尽致,这种喜欢是从心底突兀而起的,不需要猜疑;喜欢王菲的歌曲完全是因为着迷于她那具有穿透力的天籁音喉,一曲《红豆》,唱出了无数思恋情人的心声。听她的歌,你可以完全被感染了,不能自拔……
很容易被寂寞感化的我,喜欢憧憬虚无的遐想,音乐让我滋生,让我悄然绽放。
静静地聆听音乐,将自己置身于无形的包围中,没有繁杂,只有心底深处的暖流在随波逐流。
初春的寒意并未退去,而我们的校园里却涌动着浓浓的暖流。601班的一位同学不幸地患上了急性白血病,面对巨额的医药费,他们一家束手无策,我仿佛看到了他那张蜡黄的脸上写满了憔悴。学校为此开展了一次捐款活动,我们班那可是积极响应!
我们从书包袋里拿出了不同张数的钱,互相询问着:“你捐多少?”“哈哈,没我多哦!”我拿出揉得皱皱的五张红彤彤纸币,久久地凝望着。这五百元钱不仅仅是钱那么简单,更包含了我对病中同学的担心与希望,希望他重新点燃对生命的追求,勇敢地站起来与病魔抗争。每个同学的神情都异常的庄严,安静地将钱交给郑老师,很快,用来装钱的信封便满满的了,放在里面的是全班同学的祝福。
整个年级段,甚至是全校,只要是实上的一份子,他们都为这位同学带去了温暖。虽然,那小小的温暖是微妙的,但我相信,汇小流就可成大海。一个人是寒冷,两个人是微温,三个,四个,更多更多的人团结在一起,那温暖就会如同一束光,照亮他的心房,让疾病远离我们。
仰望天空,我仿佛看见了这位脸色十分憔悴的同学和他的父母看到这一份份爱,脸上露出了难得的笑容。这使他们有了更大的信心,更坚定地去面临病魔的挑战。
父母也许絮叨,却给了我们天使般地呵护;老师也许严厉,却给了我们谆谆教诲,教我们如何做人;还有同学和朋友,成长路上很庆幸与你们同行……是你们给我的心里打上爱的烙印。
真情是什么?不就是父母与我们之间的亲情,同学与我们之间的友情,老师与我们之间的师生之情……吗?爱的声音在哪里?在花前月下的低声细语中,在锅碗瓢盆此彼起伏的碰撞声中,在牵肠挂肚的叹息声中,在度日如年的思念里……
开始我不懂爱是什么,真情是什么,但看完了这本书,我已经明白,爱和真情就是无私的奉献,是浓厚的友情,是互相的.信任……
书中有这样一个故事,让我至今不忘。那是某年的夏天,一个婴儿被扔在了路边,一个女人把他捡回了家。然后省吃俭用抚养他长大,可他学坏了,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了一起,一次一次,都是年迈的养母去看守所里领回他,苦口婆心地要他做个好人,可他瞒不在乎,最终走进了监狱。可养母依然不放弃,经常拖着老迈的身体来看望他,给他关爱。终于感动了狱中的他,他发现是自己一再辜负养母的深情,一再的伤害了善良的她。出狱后,他重新做人,最终成为了栋梁,帮助许多迷途中的孩子,他用无私的爱回报了养母。是呀,这个故事,告诉我爱和真情就是养母的无私奉献,和他的敢于改错和感恩。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到爱是人类最美的语言,让我们在爱中成长。
每当来到那家熙熙攘攘的超市,都会看到那个老人,老人该有七八十岁了吧,乞讨为生,他应该是念佛的,尽管衣裳褴褛,可胸前却挂着一串蛋壳般大的念珠,色泽油亮。老人很爱惜它,乞讨时还不时拿出布来擦擦,接着口里念着一两句我听不懂的话。老人的头发花白,乱腾腾的,像一个鸟窝。
老人双手粗糙,他一手拿着一个摔破了半边的碗,一手抚摸着他颈上的那串佛珠,嘴里不断念着什么。老人一边念叨着,一边看着来来往往过路的人。有不少人给老人一点钱,老人向每一个给钱的人点头致敬,还说了一句:“谢谢。”我看着外面的炎热的天,看着这个衣裳不整的老人,突然心里一颤,我觉得老人是那么慈祥,是那么质朴。我加快了脚步,把自己身上的\'零用钱给了老人。随着钱币的滑落,老人抬起头来看我,带着微笑,向我点了点头,沙哑的说了一句“谢谢。”我点了点头。“谢谢”两个字随着一阵清风,慢慢游进我的心田,激起来,成了一股心中的暖流。
老人那简简单单的“谢谢”两字,激起了我内心的那股热情,成为我心中的那一股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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