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狗,所以也爱养狗,不论狗的品种好坏,我也全不计较,只要它能给我带来养狗的乐趣。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奶奶告诉我邻家的母狗生了一群小狗,说是可以送给我们一只。我听了之后喜出望外,立刻飞奔前往邻居的家中,可是邻居告诉我还不能抱走小狗,因为小狗还要一的月的断奶期才能自力更生,于是我怀着沉重的心情等待那一天的来临。
盼星星,盼月亮,总算盼到小狗断奶的那一天了,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前往邻居家,在那群小狗之中,我立马相中了一只纯白色的小狗,于是邻居立马将那只小狗抓出了狗群。我紧张地抱着小狗,心情无比激动,小狗却不是那么回事,它用尽全身力气在我的怀里挣扎,母狗也不停地朝我叫。可是我哪能顾得那么多,抱着小狗飞奔着回家了。回到家我仔细一看,那只纯白色的小狗长着一对圆溜溜的大眼睛,嘴巴和鼻子小巧可爱,于是我给它取名为“白白”。
开始,我将它放在地下,它东躲西藏就是不让我摸它,可是,我并不计较,我一日三餐给它喂食,渐渐地我们熟了,每天放学它就像我的“小跟班”一样,我走到哪,它跟到哪,我为我以后有个“小跟班”激动得合不拢嘴。
有一次,我奶奶给我带了一盘鱼,我吃的津津有味,我的“小跟班”此时此刻正馋得流口水呢!于是我就给了它一块鱼肉,心里坏坏的想:“让你知道一回被鱼刺扎一下是什么滋味。”可是,没想到它却偏不如我所愿,它不但吃得津津有味,身边还有一小堆鱼刺,我太不可思议了,小狗也会吐鱼刺。
小狗给我带来的乐趣当然不止这一点,总之小狗的乐趣这一生都供我享用不完!
我爱狗所以也爱养狗。但还没有成为养狗专家,因为没有时间去研究和试验。我只把养狗当作生活中的一种乐趣,只要狗不生病,我就高兴。
去年我五年级的时候,在爷爷家曾养过一条狗,这狗毛长的出奇,它全身都是黑的,只有胸前那一道是白的,像穿着西装带着领带的绅士,所以我就给它起了一个名叫“小黑”。
他刚来的时候感到非常的陌生与胆怯,只要一有人从屋里出来,他就赶快跑到窝里去,生怕别人将他抓走,但过了几天,他熟悉了这里的环境,开始慢慢的胆大起来,一次我玩回来的时候看见了小黑,他一直跟着我,一路上助了我不少胆子。
这只狗一天吃两顿饭喝三碗汤,饭菜不要太辣,也不要太咸。汤也不要太甜,摸着门道,狗养活了,而且三年五载老活着,养狗多么有意思啊!不是乱吹,这就是知识啊!多得些知识绝不是坏事。
它虽然很可爱,也很会说话,但却被人领走了,我和小黑待在一起的时间已成为了一段美好的回忆。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即需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狗的乐趣。
these young people are wrong. in my opinion every student should have a knowledge of housework. after all, they will have a family of their own, and they should do their part in keeping a good home. boys should also learn to do housework, for what will they do if they remain single? though not all boys remain single, yet they will be very helpful in the family if they know some housework. anyhow they will not lose anything, but, on the contrary, they will gain something useful.
for what i said above, we can find some eamples of our fellow-students studying abroad. all young men do housework as girls do. someone would argue that we can employ servants. this is true. however, what shall we do if the servant leaves us and all things are left to ourselves? we just cannot leave our clothes as they are and let worms and ants eat them up. and what can we do it we go and study in a foreign country where servants are out our means to employ? we must work for ourselves. why not start to learn to do housework now or else it will be too late? everyone should learn to do housework. what do you think about my idea, boys and girls?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狗。它是爸爸在我生日时,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给它取名字叫“欢欢“。你们可能要问我为什么给它取一个福娃的名字,因为我想让它幸福地生活着。
欢欢周身雪白,胖乎乎的脑袋上有一双机灵的眼睛,扁扁的鼻子,一张嘴巴不时鼓起来,好像生气了似的,没事总是歪着脑袋,朝天仰望,好像有点想妈妈了。
它特别爱吃肉,每当我端上肉来,它总会汪汪地叫着。扑上去,用后腿支撑着身体站立起来,抓盘子里的肉吃。我把盘子放哪,它就到哪,直到我把盘子放在一个固定地方,它立即把盘子压在身下,一个劲吃起来,生怕别人抢了去。吃完了,还舔一舔盘子,我看它贪吃的样子,不禁笑出声。
记得有一次,我给它洗澡。它一开始躺在盆里不安分,我给它身上泼了水打了香皂,把它洗得干干净净。它可舒服了,竟不从澡盆里出来了,我费了好大劲,把它从澡盆里抱了出来。刚把它放到地上,五秒钟过后,我一看,它自己又跳到澡盆里去了,我找来妈妈,用它最喜欢的食物把它引诱了出来,这时它才肯罢休,渐渐地,我和“欢欢“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后来爸爸把“欢欢“送到了姥姥家,我可伤心了。每到星期天,我总会让姥姥带它到我家看看,和我玩一会儿。
我爱小狗“欢欢“!
在这么多的动物中,我最喜欢的是狗。狗是一种温驯而又随和的动物。不管狗的主人是何等人物,狗都能服从主人的命令,而且狗从不挑剔食物,无论是每餐的残羹剩饭、骨屑稀粥,或是垃圾桶的发霉的水果,都由它一“嘴”包办。在狗的心目中,最重要的是主人,其次才是自己。我曾经从报纸上看过一篇报道,大意是说一个人带着一只狗出外散步,可是却不慎掉进河里,那只狗于是奋不顾身地跳入水里把主人救上岸,把主人的命给救回来,由此可知狗对主人忠心的程度。
狗的叫声是别的动物所无法比拟的,它的叫声不像猫的咪咪声那样有气无力,也不像老虎吼声那样恐怖,而是中气十足,使人听起来有雄伟干脆的感觉。
狗的形体美也是冠于其他动物的。一只经过训练的警犬,在坐立不动时,那种雄视四方的眼神及威风凛凛的姿态和玲珑的曲线,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敌”之势。但是却不是每只狗都这样有精神。有一些流浪街头的瘌痢狗,那可怜的样子,也不由得令人心生同情。
也许有人会讨厌狗随地大小便的习惯而不喜欢狗,也许有人曾被狗的叫声打断了思路,也许有人曾经遭受狗的攻击,但那毕竟只是许多优点中的少数缺点,它们仍有许多优点值得我们去喜爱它。当你看到一个脸上带着青春朝气的人,身后跟着一只昂首阔步、温驯可爱的狗时,你一定很羡慕他,那么你不妨也养一只狗来调剂你的生活,你将会了解养狗的乐趣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喜欢养狗。
我家养着一条小狗,它的名字叫“黑虎”。它是德国牧羊犬。它眼睛的上方有两块浅棕色的毛,后背乌黑发亮,腿是浅黄色的;它的眼睛非常大,闪着v幽幽的光;它的腿粗壮有力,跑起来,谁都赶不上。
它刚到我家时才一个月大,可已经学会了淘气,在屋里上蹿下跳,跑来跑去。
它很贪玩,每天散步时从5楼下到小花园,它可以一直保持冲刺的速度,到了那,它跳呀,叫呀,和别的'狗一起疯啊。。。。。。
它现在依旧很淘气,很爱啃东西,只要是它能咬动的,都会被它咽下肚,见它这么爱咬东西,我便找了块木头给它,结果一个星期的时间,它愣是把这块木头啃光了。
有一次,妈妈在屋里给我辅导数学题,顺手把手机放到客厅的沙发靠背上,突然,我们听到客厅传来“咚咚”的声音,接着就是“嘎吱,嘎吱”的声音,我们也没在意。过了一会儿,到客厅一看,才发现“黑虎”上了沙发,把手机叼到窝里,“嘎吱,嘎吱”咬的正起劲,它看到了我们,便慌慌张张地跑到沙发底下。我们一看它已经把手机套吃了一大半,手机外壳也被它咬了两个洞,妈妈生气地打了它几下,它怕极了,不敢逃也不敢躲,没被大一下便抽搐一下,头底得都快藏到胸口去了。从此以后,它除了咬给它的木头块,别的东西它再也不敢乱咬了。
这就是我家的“黑虎”,一只淘气,贪玩又懂事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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