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第一人称写一种动物的作文(第一人称写的小动物作文)

用第一人称写一种动物的作文(第一人称写的小动物作文)

首页想象更新时间:2023-03-25 01:56:57
用第一人称写一种动物的作文(第一人称写的小动物作文)

用第一人称写一种动物的作文【一】

小伙伴们你们有没有养过什么小动物呢?你们最喜欢的小动物是什么?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就是外婆鱼缸里的那只螃蟹了,可能有的朋友不理解我为什么会喜欢螃蟹,且听我慢慢道来。

最开始,鱼缸里只有几只小金鱼,可是贪吃的它们陆陆续续就把自己撑死了,外婆只好把它们的尸体都捞上来,这样鱼缸就空了。一次,我和朋友们去小溪边玩的时候,我们捉了许多的鱼虾,其中还有一只大螃蟹。我回来后就把它们全部放进了鱼缸里,还在鱼缸里放进几块鹅卵石,铺上细细的沙子,再种上水草,一个简单的“家”就做好了。刚把这些小家伙放进来的时候,鱼虾都特别兴奋,在里面游来游去,只有那只螃蟹,躲在鹅卵石的下面,一直都不肯露面。时间一长,它也慢慢适应了这个环境,开始变得好动起来。

螃蟹最大的爱好便是和它的“邻居”鱼虾打架了。螃蟹挥舞着它的大钳子,在鱼缸里横行霸道。看见有鱼从自己的眼前游过,它就会阴险的伸出自己的大钳子,想要夹住鱼儿,但是无奈鱼儿太大了,它根本就没办法夹住,但是它丝毫不气馁,继续等待下一条鱼儿的到来。看着它一心狩猎的样子,简直是可爱极了。

鱼缸里每天都会上演鱼虾和螃蟹的大战,谁将是最后的赢家呢?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用第一人称写一种动物的作文【二】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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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用第一人称写一种动物的作文【三】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i

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用第一人称写一种动物的作文【四】

匈奴人又来了,该死的匈奴人剽悍而勇猛,一气夺下了数座城市。皇帝吓得连觉都睡不稳,连夜下令广征兵役,开往前线抵御强敌。

千征万征也不能征到我花家来啊,可是村长说了,老花,轮到你老当益壮的时候啦!老爸惊得全身发抖,指着自己的腿说,村长,我走路都不利索,怎么去前线?村长说,这个问题提得经典,我打算派你做骑兵。

老爸抖得更厉害了,万一摔下来呢?村长意味深长的说,摔了你一个,还有后来人。这事就这么定了,明天早上在村头集合。

老爸和老妈相对垂泪,准备进行告别仪式。姐姐是个没主见的,慌慌张张问我有没什么主意。弟弟哇一声哭了,我用力拍他的头,哭什么哭,又没叫你替爸出征,就你这样的,去前线也是当炮灰,智勇俱无,连逃跑都没勇气!

我踱了几步,看着哭成一团的家人,大喝一声道,老爸,你在家歇着,这种小事交给我搞定。

他们一脸狐疑,迷茫的看着我。

我反正在家也呆腻了,早想找个机会出去转转,可惜一句“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牵制了我。

我叭一声,跪在老爸面前,让我去吧,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养育之恩涌泉相报。你们要是不答应,我只好以死明志了。

一家人泪如雨下,尤其是老爸,他声音哽咽的吟道,生子当如孙仲谋,生女当如花木兰。

村长看到我时正要发问,我淡淡的说,你只管凑足人数,做好自己本分就行了。村长一听有理,于是默默把铠甲与马匹交给我。

当兵真不是闹着玩的,他们把帐篷搭在黄河边的时候,我心生凄凉。天当被来地当床,天寒地冻,缩成一团。幸好老爸逃过一劫,不然他的关节炎一犯,可就出师未捷先那个了。

唉,翻个身,想着想着也就睡着了。

次日天微亮,就接到前线吃紧的消息,部队立即出发,赶了一天,在黑山宿下。天苍苍野茫茫,只有燕山马匹仰天长啸的声音。

我站在山头,反省自己这次从军的动机。这不是开玩笑,更不是游山玩水,我须得调整心态,把花木兰变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军令如山,容不得女儿娇贵。

从出征那天,我就犯下了欺君之罪,寸功未立,已是待罪之身。我唯有加倍努力,才能使花木兰这三个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我决定抛下女儿心态,和那帮男人一起喝酒,大笑,不洗澡,说荤段子,和他们一样尘埃满面,豪迈爽朗,和他们一样踏入战场,将生死踩于脚下。

初上战场,我举起手中的兵器无法***敌。就在怔忡之际,左手被一个敌兵砍中,鲜血汩汩而出。

同伴手起刀落,替我解决了那人,在千军万马之间,他大声向我喊,战场上没有人,不是他死就是你亡!

手上痛意尖锐,我流着泪用力喊,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右手疾舞兵器,寒光所及之处都是血光与哀嚎。我哭着,一路哭过去,从不知道自己会一气***了那么多人,一定不是我***的,我与他们素不相识,从小到大甚至连只鸡都不曾***过。

两军为何对垒,士兵因何残***,我和你,你和他,为何不共戴天?

战鼓终于停了,万籁死寂,残阳如血,战场上一片狼籍,尸横遍野。我被眼前的残景惊得双膝发软,一下子跪倒于地。

这是我第一次***人。当连长问我***了多少人时,我脑中一片空白。有人站出来替我回答,二十八个。

没有,没有那么多!

有的,他镇静的说,只多不少。你当时左手被砍伤了,我在你身后一直看着。

那个疯狂的时刻又回来了,我红了眼睛,忍着左手的痛意,为保全自己的性命而***出重围,挡我者死,挡我者,那么多,一片片如伐木。

那人,我叫他齐,他来自中原,祖祖辈辈都是刽子手。他是军中第一快刀手,刀光一闪人头落地。

我们成了朋友,齐常常吹箫给我听,也传授刀法给我。他说作为一个职业***手,必须具有***气,而***气来自于无数次***人体验。***到一定境界,就对速度,方式,精确度有了更高的要求。给被***者一个痛快,是每个刽子手应有的职业道德。

我对***人有很高的悟性与灵气。战场上我们彼此较量,渐渐的,我***人的数字接近于他。在庆功宴上,我们大快朵颐,看军妓歌舞。我从不对任何一个女人微笑,同时冷笑着看军妓坐在齐身边。

寂寞而枯燥的军中生涯,如果没有齐,我早已撑不下去了。一年又一年,寒衣破旧,熟悉的伙伴猝死,而新兵一派天真,不知道迎接他们的并非军功显赫,而是悄无声息的死。

腊月十八子夜时分,我和齐比试刀法,月光清冷,寒露深重。我终于将刀抵于他的脖子,他笑说,你砍下去吧。

我说好,手下使劲,血渗出来。他凄然一笑说,与其死在不知名的匈奴人手中,不如是你。

我手一软,刀咣当一声,掉落于地。

木兰,我已经厌倦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何时是尽头?有时我想逃离,可是怎么回得去?齐举起自己双手,这双手噬血成癖,除了***人,一无所长。

半个月后齐战死沙场,我知道是他自己放弃了求生。我没有哭,齐的箫成了唯一纪念。

十二年,整整十二年,我的青春殉葬于此。匈奴人终于低下了头颅,大军准备明日回朝,成千上万的性命,只为了成就将军的名声。那一夜,三军欢腾,酩酊大醉。而十年前的老兵,只剩下区区十几人。

我们这些有幸回去的将士自然行功论赏,在金銮殿上我见到了皇帝——已经不再是十二年前那一个,所以欺君之罪不成立。

他想要封我做尚书,我婉言谢绝了,只求一匹千里马,速速回家。

此去经年,家可依旧?回家瞬间我恍惚了,家人都好,父母苍老,姐姐出嫁,弟弟成家。

我不再是十年前的木兰,当年一时义勇,使整个人生发生逆转。我的心已经坚硬,穿过去的衣裳,戴那时的发钗,我也不再是十二前的花木兰。

齐,只是齐不知我是女郎,我伫立窗前,抚箫长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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