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回,妈妈带我上姥姥家去,路上我看到一条小狗。我见这条小狗非常可爱,就从妈妈的车上跳下来,慢慢走到小狗的身边。这时不知从哪里走过来一个人,她问我:“这小狗是你家的吗?”“是啊!豆豆走吧!”我脑子灵机一动,想出了个名字,随口就说。望着那个人远去的背影,又看看这只小狗,我想把它带回家,因为我太喜欢这只小狗了。
我边往姥姥家走,边回头瞅着小狗,招呼它和我走,可是它只是望着我,就是不和我走。我便假装慢跑,边跑边回头,小狗以为我和它逗着玩,就慢悠悠地跟着我跑过来了。
这时不知从哪里又出来一个大男孩,他问我:“这小狗是你家的吗?”我冲他点点头,假装真的似的。可是那个男孩就是不信,还和又不知从那冒上来的一个阿姨说:“妈妈,这不是谁谁谁家丢的那条狗吗?”我有点急了,眼看就要成功的事了,不能就这样白白泡汤了。我大声说:“不是!”他们看我这样着急了,就相信了我。我便带着小狗往姥姥家走去。
我害怕小狗再从我身边走开,边走边想办法。我看见路边有一家抻面店,便过去向店主要了三块小瘦肉丁。我先扔给小狗一小块,让它看看我手里还有两块肉。然后往前走。小狗吃了一块以后,就摇着尾巴跟着我小跑起来。我带着它走到姥姥家的楼口,让它跟我上楼。看着他一跳一跳地跟着我上楼梯,我真高兴,又给了他一块。他香喷喷地吃下去,摇着尾巴又跟我走,一直上到姥姥家的门口,等姥姥打开门,小狗跟我进了屋,我才把最后一块小肉丁给了它。我赶快关上门,这条不是我们家的可爱的小狗就被我用计策带了回来。
虽然我很快就送还给为丢狗着急的李奶奶,还是觉得它带给我难忘的快乐。
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我的好朋友刘烨家了,他家有两条可爱的小狗,一条叫三顺,一条叫小七。
我来介绍一下三顺和小七吧。三顺长着小脑袋尖嘴巴,黑色的小鼻子衬着小小的嘴,一对棕色的大耳朵耷拉下来,要是再长一点,就快赶上兔子耳朵了。它有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仿佛是一对黑宝石,它四肢短,脚爪小,身上雪白好像披了一件白色的皮大衣。尾巴根部还有一小块棕色的毛,像一块胎记。小七是三顺的孩子,小七长的很像它的妈妈,小脑袋小嘴巴,黑色的小鼻子下一张小小的嘴,一双小小的眼睛,仿佛钻石一样亮亮的。和它妈妈最大的不同就是,小七的耳朵不是棕色的,而是白色的,浑身雪白。尾巴根部也有一块胎记,但它的胎记是黑色的,它们娘俩的这块胎记让人很容易认出它。
小七很喜欢我和我的妈妈,不喜欢我的爸爸。每次我们去刘烨家的时候,爸爸第一个进屋,三顺和小七看见我的爸爸就会对它狂吠,好像不欢迎他的到来。可是,当我和我妈妈进屋的时候,三顺和小七就不狂吠了,满脸欢喜的摇着尾巴在我俩面前晃来晃去,好像在邀请我们陪它们一起玩。三顺的最大缺点就是掉毛,我们求它不要再掉毛,可是它还是要掉毛,害得我每次从他家回来都是一身白色狗毛。
这两条小狗有时让人哭笑不得。每当有熟人来时,它就会冲出笼子跑向熟人,可是他们跑到半路有时地太滑就摔了一跤,可是他们不觉得疼,爬起来接着跑,再跑再跌,只等跑到熟人旁边为止。
我很喜欢这两只淘气又可爱的小狗,你们喜欢她吗?
我一向不喜欢小狗,听吧,只要有人来,它就叫个不停,从客厅叫到卧室,没完没了,而且也不需要什么理由,真是讨厌。
对这只小狗我真是一点也喜欢不起来,它就是个两面派。它向来不冲它的主人乱叫,而且温顺,听话。可是,它却朝着我捏的橡皮泥小狗汪汪,甚至还趁我不注意,把橡皮泥咬的稀巴烂。真是让我火冒三丈。
我不喜欢它,可总也甩不掉它。我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花园里,广场上,甚至我上学,它都要和我一起去,这个坏家伙,真想揍它一顿。
可是,现在我不再讨厌它了。
小狗升级做妈妈了,生了好几个小狗宝宝。它很慈爱,无论是在客厅,还是卧室,它总是保持着警惕,一有什么动静,就赶快带领着它的小宝宝们躲到安全的地方去。
这个小狗妈妈很称职,发现一点好玩的东西,它就会汪汪地叫,再咬一咬,没有危险了,就叫上它的儿女一起玩。如果有人去抢,它一定会声嘶力竭地汪汪叫,还会发起一波波猛烈的进攻,直到危险远离了才会停止。这是个勇敢的狗妈妈。
这个狗妈妈又是负责的老师,小狗狗长大了,它会教给他们看家,叼东西等本领。练习累了,就会挤在一起,互相“拥抱”,有趣极了。
现在,小狗还是喜欢汪汪地叫,可是,声音可好听了,在夜间有什么动静,它便放声大叫,震耳欲聋,使贪睡的我也得起来看看,是不是有小偷。看着他摇着的小尾巴,真可爱。
它负责,勇敢,尽职,慈爱。因为有了一群狗宝宝,它更是伟大,我觉得它顶天立地。
我不再讨厌这只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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