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回曾经生活过的小学一次,我记得,好像很长时间没去了。但这次去,给我留下的,却是一种凄异悲凉的感觉。
——还是那个老样子。诺大个操场,覆盖着白茫茫的大雪,呵,是如此的深,似乎好长时间没有人清理过了!雪地里一个脚印也没有,一片白色,像自然形成的土地一样平整。
大风呼呼的挂着,很凉,像刀子一样,划过我的脸庞,而伴随着的,还有刺耳的声音。
看看后面我走过的路,啊,一串冗长的脚印镶在那一望无际的雪中。我坚持向前走着,好像路很长,阳光却很昏暗灰白的,没有光彩。
那根孤独的旗杆还在凛冽的寒风中屹立着,很潇洒——我们还要仰头去看他。呵呵,我自己无趣的笑了一下。不知为什么,心情很沉重。
操场的这一头,还是那两排房子,只是主人变了——据说,这里已经变成了工厂。
无奈。
那圆圆的花坛还在,只是上面已经不是花了,是层层的积雪,那么厚。偶尔露出几根杂草,黄黄的,很脆弱,仿佛一折就会断的样子,不过,他却还在那儿立着。唉!只能无奈的叹口气,我又能做些什么呢?
还记得那里的墙根,小时候淘气的我曾和同学们在那里玩,很有意思哦!甚至说毕业的那一天,我还在那里不亦乐乎!
可惜,一阵风把浮着的雪和记忆吹走了,还剩下什么?
把头一转,心不禁一缩,当年的那棵大树如今只剩下树根在那里,而再四处探寻他,只见他已被砍成小块,放在一边。
几个鸟儿“哗啦啦”的飞走了,仍粘在其他树上的几片叶子也掉了下来,都黄了,但还那么硬,扎在雪堆里。
同时,我去我小学所呆的班级门口看了看,屋里已冷冷清清,桌子什么的都撤掉了,但黑板还在,上面还有那几个大字还砸上面,被灰尘覆着,已看不清了,中间,依然是那面五星红旗。
不忍心,真的很不忍心再多看一眼。
我按原路返回,风,依然那样强烈,那样冷,但我仿佛听清她再说什么。
不能说,这是一个历经风雨的苍老的校园所倾诉的一切……
八年了,八年了,但那份疼痛我还是难以忘怀。八年前,我的爷爷因为下楼梯不小心滑了一下,立即被家人送往市医院。第二天,抢救无效而窒息死亡。奶奶听到这消息要昏了过去,我也愧疚,在事情发生前我还吵着要妈妈买给我汉堡吃。
小时候,爷爷经常抱着我去他朋友家玩。我还模糊得记得,爷爷朋友的孙子,只比我大一两岁。结果我们在玩玩具时,我把他给咬了,这位小孩疼得大哭,但爷爷并没有怪我。小时候我脾气很暴躁,别人不跟我玩时,我总是狠狠地揪人家头发。一次,我到福州医院做身体检查时,一位妇女抱着的小孩,因为他跟我玩使我不开心,我又一次揪了小孩的头发。那位妇女一直骂我爷爷:“你是怎么管教你孙子的?乱揪人头发就是没素质!”“对不起,对不起,下次一定会注意。”爷爷一直重复着这句话。事情了解了,爷爷并没有怪我,只是吓唬吓唬我,说:“你这个小淘气!以后不要乱揪人头发了,要不然会被坏人抓走的。”我听了,害怕极了,之后没咬过一个人。
但我贪玩、淘气的念头还是没被消除。我是多么想挽回一次啊,因为那时候我实在对不起爷爷。爷爷每天带我去玩,可是在他睡觉的时候我总是打他,还把他东西给藏起来。爷爷没有怪罪我,只是每次都对我笑了笑罢了……我连自己都厌恶那时候的自己。我没有让爷爷好好安心睡觉。爷爷在睡觉时,我把他的拖鞋给扔到了垃圾桶,他只是摸了摸我的头。这使我的野心更大,接二连三的把爷爷的鞋子扔进路边垃圾桶里,几天就会被我扔一次新鞋。我是对我自己的所作所有多么后悔,要是可以,我甚至想对着自己摔几巴掌。但一切都晚了。
直到现在,我把爷爷藏起来的锄头还在厨房的偏僻柜子里,直到现在,家人还不知道在何处。我还清楚的记得,爷爷躺在棺材里的.模样。以前,甚至妈妈在我不吃饭的时候就说:“只要把这碗饭吃的干干净净你的爷爷就能回来。”我马上吃得精光。可是,爷爷他没有回来,没有。现在,我总是盼望能见到爷爷一面,哪怕只是一秒钟也好。甚至,在梦里遇见了爷爷,梦里的我和爷爷是玩的那么开心,我们奔跑在草原上,不知疲倦的奔跑在草原上。
泪以流到键盘上,但我挽不回爷爷,挽不回和爷爷在一起的快乐时光。爷爷六十岁就结束了生命,结束生命的原因可能一半是因为我,为了我,他不要一切!我希望,希望在遥远的天堂里的爷爷能看见这篇文章,孙子为他写的文章。那是一声呼唤,但了几分悲伤,几分嘶哑。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
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
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并由这种***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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