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是一只狗,我会让我的小主人一睡醒就看见我,使她从嘴角上露出笑容。让她抱着我有一种亲人的味道。我又再次向小主人露出我可爱的一面。小主人又再次忍不住笑起来了。
我是一只狗,所以喜欢咬东西。每当小主人要把我的骨头抢走,我都会跟着小主人,想叫她快把骨头还给我。
每当小主人放学回家,我都会很兴奋的迎接小主人,让我的两只小手跟小主人拍拍手。
每天小主人都会和我一起到楼下的邮箱里拿报纸,出门口前,小主人都会说:去逛街吧!这句话是令我多么高兴啊!
当一只狗是多么快乐,多么美好,每天只要等着小主人来跟我玩,天天无忧无虑,一天一天的过去。一只狗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啊!
贝尔姆特,
一只看家的`好狗。
它像忠诚的卫士,
时时刻刻
守卫在屋前。
突然,它看见了
昔日的朋友:
乔乔——
一只卷毛的哈巴狗,
垫着柔软的枕头,
正静静地
躺在窗下休息。
贝尔姆特呵,
惊奇得
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它惊喜地
三步并作二步,
欢乐地
跳跃着过去。
用那毛茸茸的尾巴,
轻轻地
抚摸着
昔日的朋友。
“呵,亲爱的乔乔,
时间过得多快呀!
还记得么,
我们一起在院子里
站岗放哨的日子?
那时,
你还没有被送进屋里。
你过得好吗,
在这分别后的日子里?”
“那还用说么!”
乔乔好神气,
“主人爱我像心肝,
生在福中好惬意。
脚踩柔软的地毯,
尽情地同主人嘻戏。
呵,玩累啦,
我就躺到
长长的沙发上,
好好休息。
那你呢,
过得怎么样?”
“——啊,你问我?”
贝尔姆特吃一惊。
这只忠实的狗啊,
耷拉下了脑袋:
“我可一如既往,
还是那么苦命。
受冻,
挨饿,
渴难忍;
风吹,
雨淋,
站岗放哨。
一旦难忍嘶叫,
就要挨皮鞭。
呵,
请告诉我,
亲爱的乔乔:
你究竟用什么本事,
博得主人如此青睐,
你长得如此弱小,
却享尽荣华富贵;
可我,
历尽千辛万苦,
干得精疲力竭,
却是一无所获。”
“用什么本事,
你想知道底细?”
乔乔感到惊奇,
“我无非能够
讨人喜欢地
撑着后腿。
摇摇摆摆。”
多少人
飞黄腾达,
尽交好运。
原来,
只是会
乖乖地
撑着后腿,
摇头摆尾。
我是一只狗,住在一个农民的家里。虽然这里条件很差,但是我也很满足。
每天,我都会认真地巡视院子,直到主人回家,我才打一会儿盹。就这样,我生活了好几年。有一年,老鼠泛滥,这些老鼠把主人家搅得鸡犬不宁、混乱不堪。为了治治这些猖狂的老鼠,主人又养了一只猫。这只猫好吃懒做,任由老鼠胡闹。我发现,他见主人回家时,便象征性地捉捉老鼠,讨主人欢心。我则在休息。主人看我的目光变了,有一天,竟然把我赶出家门。
我心中很愤愤不平,有很委屈。茫然地走在路上,一阵阵风掠过,冷得我瑟瑟发抖。突然,一只金毛犬跑到我眼前,对我说:“跟我来,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我很果断的跟他走了,这是我唯一的选择。他把我带到了大拱桥的桥洞下,这里有很多猫猫狗狗,很热闹。由于我戴着项圈跑实在是太慢了,所以就取下它,刚想扔进河里,金毛犬就制止了我,他说:“别仍!每天都有捕狗人来这里捕狗,要是没项圈,会被认为是得了狂犬病的流浪狗,会被捉住的!”我听了,赶紧戴上项圈。忽然间,我发现金毛犬竟然没有项圈。我问:“你怎么没项圈呢?”金毛犬说:“没事,我躲在角落里,不会被发现的。”我刚要把我的项圈取下来送给他,他却抓住我的手,摇了摇头,走了。
夜,悄悄地来了。我蜷缩着,正要睡觉,便看见一群拿网子的人朝金毛犬藏身的地方走去。遭了!我像箭一般冲过去,金毛犬已经被捕了。我赶紧脱下项圈,套在金毛犬的身上,冲人们汪汪直叫。
我被捕了。
在牢笼里,我度过了漫长的两年后,终于被放了出来。我冲向桥洞,发现金毛犬在桥头望啊望,他见了我,立刻喜笑颜开,拉着我的手,奔向桥洞,似乎有很多事情要告诉我。
“你走的这两年里,我天天在桥头盼望,今天终于盼到你了!让我们为友谊欢呼吧!”我激动得泪流满面,和他紧紧地抱在一起,从此以后,幸福的生活着。
假如……我说的是假如,假如我是一条狗,那么我将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这个问题很复杂,因为我是人,没有做狗的经历,所以我只能靠我的想象来幻想我将过着怎样的生活。
假如我是一条狗,我肯定不会选择在乡下生活。在乡下我只能睡在稻草上,吃的是剩菜剩饭,落在条件不好的人家中,就只能自己去觅食。为了一根破骨头,我要和我乡下的同伴用尖利的牙齿互相撕咬,直到双方粗糙的皮毛上渗出血红的颜色。即便这样我也要去争抢,因为落在乡下条件不好的人家中,饥饿会是我常年累月的伴侣。
假如我是一条狗,我一定要生活在城市里,而且我不要做普通的狗。我羡慕那些生有短腿、尖嘴和长毛的狗,听说这种狗出生高贵,被人当成宝贝一样地宠着。对,做狗就要做这样狗,衣食无忧,乐得自在。但是问题又来了,如果我长着短腿,那我跑得就慢了,和乡下的同伴打架,岂不是被咬得厉害?长着尖嘴,我的牙齿还能那么锋利么?长着长毛倒是好看,但在乡下,在泥水里一滚,长毛就会打结,生活起来十分不便。长毛的狗被我们叫做假“洋鬼子”,是我们耻笑的对象。还有一点,上街的时候被人溜着,被唤着“心肝”、“宝贝”,我很恶心这样的称呼,我的祖先是狼,是带着原始野性的气息的。现在我却成了玩物,被人随意叫唤。
不管了,就算变成那种狗也无所谓了。因为城市里的生活的确叫狗羡慕。生病了有专门的医院,饿了有专门的狗食,外出还坐汽车,连谈恋爱也有专门的人牵线搭桥。做狗就做高贵的狗,不住贫民区,不在乡野中。
梦想做一条高贵的狗,谁愿意收留我!
大家好,我是一只波美狗,名叫豆豆。我的主人是一个上四年级的小姑娘,名叫欧林雅,大家都叫她雅雅。
主人对我特别好。主人上学时,会给我许多食物;中午回到家,她会用温水给我洗澡,然后脖子上系上一个粉色的蝴蝶结;晚上吃过饭,她会带我去散步;晚上上床睡觉时,她会给我说声晚安,然后笑眯眯的上床睡觉。在双休日的时候,主人写完作业,就带我出去玩,很开心。
主人非常爱护我。有一次,主人请了几位同学来家里做客,请她们吃点心,她们几个看见了我,就用油乎乎的手去摸我,摸得我身上黏糊糊的,真难受,还强迫我和她们学动作,不断地折磨我。主人看见后,便立刻上前阻止,还和她们吵了一架,一会儿,那几位同学嘟嘟囔囔的走了。主人心痛的安慰我,还给我洗了一个澡,我感动的直流眼泪。
可是,主人生日的时候,有位叔叔送给主人一只很可爱的小猫。从此,主人对我是爱理不理,每天的食物少的可怜,而那只小猫,得到了主人的疼爱。终于,我忍不住了,便悄悄地离家出走了,我含着泪水,躲在一个墙角里,心里很难受。到了晚上,我听到一个隐隐约约的声音,抬头望去,是主人雅雅哭着叫我的名字,我感动了,主人又想起我了,我忍不住向主人跑去,主人看见我,把我抱起来,眼泪像自来水一样哗哗的流着,说了一连串的对不起。原来,那只小猫被主人送给了好朋友。我和主人和好了,主人干什么都会想到我,我也不会再离开我这个疼爱我、关心我的小主人。
这就是我——一只狗的.幸福生活!
在动物庇护所里,我们一眼就看出那只小狗将会是我们的。其他伙伴只顾在阳光下打瞌睡,它却热情地向我们走过来,这只小东西身上有棕色毛,像个小神仙坐的.小明星走向我们微笑。
“就叫它莎莎吧。“我建议说。妻子乔伊斯抱起了这只混种的小狗,把它搂在怀里。就在这时,我发现在一个小棚下面有一对黄色的眼睛盯着我。我伸出小手把它一窝小狗中的惟一的雄狗拉了出来。它除了焦黄色的眼睛、粉红色的舌尖和胸前的一片白毛以外,全身乌黑。它的身体纤小,耳朵却大得出奇,看起来很滑稽。“山姆。”我建议用我第一个想到的名字给命名。“但我们只打算要一只小狗。”乔伊斯提醒我说。“它样子这怪,我们不要它,谁会要呢?”我辩说。于是,我们把莎莎和山姆带回了家。
我们在维蒙特州的青山地区,四周是树林和草地。对于小小狗来说,似乎是个理想的环境。莎莎一开始便显得活泼可爱,任何它可以触到的脸,包括山姆,它都会热切地扑上去。想后,它弟弟的性和它迥然不同。如果,有只蝴蝶拍着翅膀飞向它,它会汪汪大叫,缩作一团;如果天上打雷,它会立即躲到底下去。不过,对于真正的危险它反而懵然不觉。
我们屋前的马路是一条弯曲的郊区大道,路上的汽车风驰电掣,就算发现有小狗挡路也来不及刹车。莎莎很快便明白那条路是不可进入的禁区,但山姆对它如蚁附膻,就像软弱的灵魂无法抗拒魔鬼的诱惑一样。于是我们决定不再让山姆自由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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