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写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特别是应用频繁的记叙文,记叙文是通过描述人物、时间及状物、写景等,来表达一定的中心的一种文体形式。如何写记叙文才更具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岁月老人,其实你不懂我的心初中记叙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时光匆匆,越过门槛,越过脸颊,越过头发,越过整个身体。
当我们在洗碗时,时间从碗边溜过,但我们在走路时,时间从我们的脚边溜过,当我们还在玩的时候,时间从我们的生命中又拖走了一部分,时光啊,你为何不留下来等等,等等那些懒惰的人,那些无所是事的人。
夏天的夜晚又吵闹,又枯燥,在路边坐着的老人手中拿着把扇子哗啦啦地扇着,蹲在地上的狗嘴里舌头已经藏不住在外面滴口水,这时的我在院子里端起凉凉的铁盆,接了一盆刚从井里抽出的'凉水,毛巾一扔,沾两下,一扭一扭,啪的一声铺在脸上,那种凉意让我感觉在冬天的冰场,当我正在沉迷于这种感觉的时候,隐隐约约的听到了现在的那些会叫的车在街道穿行,我没有去外面看,但是当我正准备换水时,听见咣当一声,我就什么也不顾的跑出去,看这儿看那儿,谁知在十字路口处有一辆车和一辆轿车相撞了,当时我看到那场面时,我的心都凉了,被吓了一跳,人都被撞飞了很远,地上全部都是血,我没敢再看,我就缩出了人群越来越远,我走路两条腿一软一软的,我就坐在路边的石头上,捂着脸,眼泪慢慢的流了出来,心在不停的跳,像跳跳糖一样跳个不,看着路边的小草,它正在努力的生长,又嫩又绿,心想:它生长的多好啊,就在那安安静静地生长,你说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像他这棵小草一样安安静静的成长,反而误入歧路,走歪道,就因为每天都无所事事,就在路上骑着那鬼哭狼嚎的车在街上瞎溜,时光你为什么不在他们骑过去后,再把那辆车跃过去,虽然他们不上学,学的不好,很早入社会,可你也不至于把他们的命都拿走吧,毕竟是孩子,现在还年轻,是他们在上学时的懒惰,不想上,因学习的太麻烦,就学吸烟,喝酒,然后被发现逐出了学校,学一些外面的东西,跟那些风流人物一起,今天去KTV,明天去网吧,后天去夜市,下一星期染头发,一天一个色,他们现在虽开心,但当别人上学时心里却烦得不得了。
岁月,当你能慢些等等他们时,他们就不会误入歧途,就是因为你太快,他们就会跟不上节奏而停止了对学习的念头,也停止了上学的念头,学坏,如果时间你能慢些,他们将会感谢你善待你。
岁月老人,请你在他们身上多留一些时间,不要让你成为他们最后的东西,因为你这是最后一次在他们的生命中出现,然后销声匿迹,每一个人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就是因为某些事才使他们改变了。
我象是在胡言乱语,但又有条不紊。也许仅仅是想呈现出一种状态,好让自己记得曾经的日子。
——题记
老师高高在上,宣布:“下午放半天假!”全班欢腾。我们的假期太贫乏了!
放学的人群熙熙攘攘,我和带鱼、阿饼、馒头一路畅谈,似乎有道不完的兴奋。好久没这么放松了!
终于有可以自己支配的时间了。我们玩的很疯,象儿时那样开怀大笑。原来,笑的天分还没有在我体内流失。
汗流浃背,我们在操场打篮球;
海阔天空,和同学在群里乱侃;
太阳火辣辣地悬在天空,我们玩的`兴致淋漓……
周围温度一点点地逝去,耳边笑声也逐渐远去……
才发现自己躺在床上,窗外的大风还在呼啸着,卷起了一个无力的白色塑料袋,在空中旋舞,飘零……
我想,梦境是永远不会清醒的。
隔壁响起了邻家小孩打游戏的兴奋的叫声,忽然想起今天下午还要补课,唉!
回忆起往昔,我玩电子游戏曾经达到走火入魔的地步。曾经,我和带鱼一起玩着一个叫魂斗罗的游戏,争着为对方挡那一颗子弹,却双双倒在那绿森森的草地上;我们曾经在幽游白书里面为了试出某个人的大绝技不惜耗费一天的时间;并肩作战在三国志里,与对方争者去吃那一个鸡腿,抢那一袋钱币……当我们洒下最后一滴鲜血,“光荣”倒下的时候,我们会一起失望地大叫:“蜀汉完了,蜀汉的江山被葬送了,就因为我们的无能,全完了!之后,在游戏结束的前一瞬间,选“GO!”,于是一切便重新开始。
如今,这些都不存在了,只剩下父母老师唠唠叨叨的训教和那一本本厚厚的习题集给我勾画出的生活。
写到这里,我再也写不下去了。门外的吵闹声打破了我的思绪,彻底地搅乱了。而往昔的回忆,也瞬间化为幻影。
年月把拥有变成失去/疲倦的双眼带着期望/今天只有残留的躯壳现在,我已经十几岁了。
我想,十几岁的以前,我们生活中最生动的故事,演绎着,一边成长,一边失去。
懵懂的岁月中,隐藏了一些简单的思念。
——开头
我把我的笔弄丢了。
最早认识的是粉笔。
很惊异于它的色彩,那么多的颜色是怎样涂上去的呢?于是我们用小刀轻轻地把它削碎,把各种颜色的粉混合在一起混入水中,但最终往往得到另一种未名的色彩,于是那水也只能倒掉。
粉笔大概也成为了某一段日子里的玩具,我家的后门成了涂鸦之处。喜欢在地上画房子,并且乐此不疲的.跳,于是粉笔,变被固定在了某一个时刻中,但仍是否在延伸,我不知道,因为我把纯真,把家乡,一起丢了。
进了小学,铅笔也就随之而来。
记得以前有一个胶文具盒,自从装了一堆铅笔进去后,它便变的漆黑了,而铅笔却成了我们财富的标志。
那个时候没有什么好看的笔,只是一袭红色的包装,上面赫然三字——菲菲牌!
这是我妈最喜欢给我买的一类笔,但总是因为削铅笔而花掉我爸爸半个小时的时间。没有转笔刀,因为那个对我来说是很奢侈的,那个时候有一把红色的小刀——又是红色,毫无特别之处,它的特长不是削铅笔,而是划破我爸的手。于是奶奶给我买了一种撕撕笔,可以用手撕开的一种铅笔,但这次受伤的是我爸的指甲。
看到了一些小孩的铅笔,心中突然有一种感动,但我不知道,在何时何地,我把我的铅笔,我的童年一起丢了。
圆珠笔。
我的第一只圆珠笔是从哥哥那里搜刮来的。因为那个时候班里用圆珠笔的人很少,问他们大概也很少见到写了用铅笔擦不去痕迹的笔。甚是可笑,现在人们惊异的是能擦去钢笔印记的铅笔吧。
后来渐渐有了很多种颜色的圆珠笔。
记得有一男生偶得一红色圆珠笔,以为甚是美丽,便带来学校炫耀,甚至连作业都用那笔做。
现在看来叫创新,不过那个时候叫发神经。他的作业本被老师当场撕掉,还被罚重新做作业。
圆珠笔渐渐替代了铅笔的位置,那个时候大多数的同学都只是换芯不换笔,买一大包芯放在文具盒里,有事儿没事儿拿出来瞧瞧,但那些几圆一大包的芯会在不知不觉中漏光。失算了啊!
我是握着圆珠笔走出小学的,不过现在它离我们太遥远了,于是像那些漏掉的信一样,它也与我的曾经,我的小学,一起被我丢掉了。
转笔
转笔,是从初一开始的。那是一种突然风靡的动作。笔成了玩物。
不过,这大概是老师们所不允许的。转笔就是漫不经心,谁要再转就把谁的笔给扔了。
谁若是能在老师的眼皮底下转转,那才叫有功夫!
习惯了吧。转身和同学们说话的时候笔转了,想问题的时候笔转了,转转转,我们习惯了。
我的手上的转笔年华,与我的时光,我的初一,一起被我丢掉了。
我把我的笔弄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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