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截止到今天中午,我就已经不小心花了6个多小时的工夫读完了整部小说。这件事还要“归咎”于一档我新发现的节目,叫《一本好书》(腾讯视频搜索即可)。节目组找了些演员以话剧的形式讲述一本本经典著作,看介绍好像下一本是《万历十五年》,总之相较于众多浅薄的娱乐综艺又发掘出一档好看且相对有趣的节目,而第一集就是将毛姆的这本《月亮与六便士》颁上了荧幕。
注:此文并非一气呵成。事实上我前几天写完了以上第一段时就没有继续书写下去的***了,直到刚才我突然看了存在电脑里好久的讲弗吉尼亚·伍尔夫的电影《时时刻刻》:看到第70分钟17秒时戛然而止,我暂停了,强迫自己将其暂停,决定继续把这篇写关于《月》的文字完成。所以下面应该是与我之前构思的写作方向完全不同的。
当然名字不打算有所改动,读这本小说之前的感受似乎依然存在在脑子里,但因为《时时刻刻》而变得又模糊了,只是有一点我清楚了:我的余生很有可能在“沉默中死亡”。正如毛姆所说:“海如此镇静,如此沉默,如此冷淡,你心头蓦然略过一阵隐隐的不安。也许这只是我天生的情结,那时候已经非常强烈,觉得这种生活,这种随大流的生活,有点不对劲。我承认其社会价值,我清楚其安稳的幸福,血液中却有一股热流需要更狂放的通道。这种轻而易得的快乐似乎应该警惕,我心底渴望更惊险的活法。若能改变,改变并体验未知的激情,我随时准备攀越嶙峋的怪石,涉足阴险的浅滩。”可惜我不敢,即没有出众的才华又没有那样的过人胆识,但内心依然波澜,只是看似平静,这应该就是小众中的大多数悲剧者。日常的繁琐、繁复和冗杂且毫无意思的种种只能让我更加觉得悲凉和毫无链接欲,不甘心之余又无法和众人讲明;正如我一个“一只手数得出的”朋友劝我:不要什么都和大家讲,对大众只聊一般性话题就可以了。我向来不听人劝,但这件事我听他的。
还好在读《月》前看了看那个节目。“月亮”和“六便士”一直是古今中外亘古不变的话题之一。作为一个有艺术类教育背景的人,以高更为原型的故事自然会引起共鸣,不管我真的是不是一个艺术家,至少它总会让我想想,再想想(可能其他人看了就是看了),甚至是哲学角度的“再想想”。40岁的斯特里(高更)突然离开他生活无忧的环境,离开他的家庭,无声无息、一走了之,从一个普通小职员变成了画家。一条天才的逻辑和一条平庸者的逻辑,或许在大部分小众人中“德克”比较多一些。之所以是“读前感”,是因为我还不能用语言把我的“读后感”顺利的组织出来。对于这样的故事,我会非常自然地偏向作者在文中的态度和斯特里(高更)的选择。
之前我还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什么是我的理想生活。这是一个每个人都应该问问自己的问题。除了做喜欢的事外,我以为,在如此糟糕且实际上大家都过得不是那么开心的现实中,我们更应该“谈笑有鸿儒”一些、在语言和行为上体面一些,来平衡世俗所带来的糟心:比如喝喝茶、聊聊大家读过的书、看过的电影、听过的音乐、参观过的美术馆。但事实就是如此无比的吊轨。每个人在生活中都过得不是太顺利太舒心,却偏偏要演一个积极的、正能量的人;一方面人的内心向往金钱、名利、上流社会,一方面键盘侠们又都在仇富;在虚拟社会中我们“***富济贫”,在现实社会中如果看到自己老板的车被人刮碰,一定马上冲出来先极力否定对方以达到拍马屁的效果……不胜枚举。
我以为那是我认为的理想生活,而实际上只是为自己的贫乏和胆怯找了一个看似合理的借口而已。假如我是布兰琪的话,如果真的遇到了斯特里这样的天才,读后感我也无法预判我会做出什么事来。一方面我祈祷我的生活各方面都可以平平淡淡平平安安,另一方面其实是我在担心和害怕出现造成意外的契机,毕竟看似死水的水面一旦被搅动起来将一发不可收拾。最诱人的东西永远不会是金钱和地位,它们都只是为了应付大多数麻木者的虚荣心而已。
弗吉尼亚·伍尔夫,我很喜欢她的文字,尽管不确保都能读懂,也或者是我害怕读懂她,毕竟她是恶魔。我想到了一个比喻:生活就像演播室中管控声音设备的推动杆(专有名词叫什么?不知道),大多数人都觉得生活不是“1”就是“100”,殊不知合适的声音都在2~99这个区间内。正如和卢先生对谈时我经常表达的观点……我极其厌烦这种粗鄙的野蛮……具体我们聊过什么,不太正确,不好写。当然,毛姆还是个聪明的作家,也是聪明人。聪明成就了他也阻碍了他的卓越,至于是何种聪明,只有聪明人才知晓了。
一片落叶轻轻地飘落,秋风吹过脸庞,带走夏日的暑气,她静静地推开秋的大门,她来的如此轻柔,落叶飞舞,才知她已降临在我的身边,带来了一个带来了一个美好,全新的世界。
清新的空气弥漫着菊花儿的清香,不浓,却醉人心脾。
太阳渐渐收敛了光芒变得温和起来,夕阳的余晖染红了那片枫叶林,风一吹,那曾在枝头唱歌的枫叶儿,如今却像火红的蝴蝶那样,在空中轻歌曼舞。用手轻轻的捡起一片枫叶夹在书中,每当翻开书的扉页,就闻到了秋天的那般清香。秋高气爽,蓝蓝的天像擦拭得一尘不染的玻璃,绵绵的云朵雪白雪白,如奶汁一般。
天空蒙起了一层薄薄的轻纱,飘起了蒙蒙细雨,伸出手,顷刻间一股凉意在手上跳动。凝视着这雨,这雨似烟,似雾,伫立在亭阁中不禁让人联想到“多少楼台烟雨中”的这种身临其境之感。雨淅淅沥沥的飘着,伴着风儿飘进了我的内心,顿时,心中泛起了一种久违的感觉,雨过天晴,雨后的天空是那样的幽兰,空气是那样的清新。
夜幕悄悄的降临,月光也渐渐的亮了,月光从云后探出头来,用温柔的目光·俯视着大地。花儿也已困倦,收拢了花苞。只有桂花,还在静静的散花她醉人的清香。
太阳升起,旭日照耀着大地,大雁排着队往南飞。葡萄,石榴,柿子一个个挂在枝头像娃娃的笑脸,果农们向果园里走去,脸上满是丰硕的喜悦。人生如秋。历经春的耕耘,夏的生长,已积淀了几许悲欢离合酸甜苦辣。朝看水东流,暮看日西坠。百年明日有几何?青春岁月已随流水逐日逝去,但未来的路依然漫长。错过了就不应再失去,重要的是把握机遇蓄势而待。前面的路走得不错,后面的,自信也不会坏到哪里去,你又何必悲观失望呢?秋日多情,将五彩一路赠与;秋风多意,将飒爽一路馈送。“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刘禹锡的
诗句
与秋风相伴,与落叶共舞,一起风景成生命的箴言。
我陶醉于秋,我倾心于秋,因为我懂秋。我恋秋,我醉秋,因为我喜欢秋的喜悦。
努力拼搏,就会收获心灵的秋天。
毛姆的写法,和预料中有所不同,可能如知乎所说,他已经收放自如,不需要刻意去吸引读者,字里行间就已经把人性剖析得很清楚。以“我”的视角去切入主人公的故事,加上中间不时的小插曲,一开始看时,容易让人不习惯。比较遗憾的是,看完全书,我都没有明显感到很大的触动,即便书中刻画的人物都算是个性鲜明。我想,或许是我已经看过《异乡人》,也更喜欢《异乡人》,所以《月亮与六便士》已难以让我觉得惊艳。
“为什么你认为美——这世上最宝贵的东西,会像沙滩上的卵石,一个漫不经心的路人,随随便便就能捡到?美是美妙,是奇异,艺术家唯有通过灵魂的煎熬,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创造出美。而当美出现,它并非为了让每个人都认出它自己。”
整个阅读过程,我一直在困惑,为什么斯特里克兰能够做到,一夜之间,抛家弃子,甚至对于友人的关爱,都能无情至斯。思来想去,始终不得其解,只能猜想他抬起头,望见的月亮够大够明亮,足以让他放下世间万物,忘情追逐。若当真如此,恐怕我一生都难以明了,当然也非要明白不可。我也曾想,是否因为西方人素来思想较为自由开放,方能做到如此,但印象里却有个李叔同先生,不知他走出家门的那个早上,是否望见了一条芳草连天的证道之路。
“人活在这世界上,免不了有些罪恶感。”
一直以来,我都妄图窥探人性,虽然经常遭报应,但依旧屡犯不改。大概是这个东西有毒,一旦上瘾了就戒不掉了。毕竟当你有了试探的意味,就容易放纵,就容易不真诚。我有时候也感觉自己越来越无情(也可能我只是单纯地变自私了)。即使我常常表现出对友人、陌生人的热情,但实际上,我越来越做不到花时间去对朋友,尤其是老朋友好一点。而且麻烦的是,我又很难去接纳新的朋友,虽然去到哪里,基本都能和大家打成一片,但是真要交心,并做不到。当然,这也没什么关系。
“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
前段时间交了个女朋友,一中师妹,华南师范大学,高中化学老师,喜读诗书,善写文章。性格体贴,还喜欢我,也没有诸多要求。连她都说,“你以后再也遇不到像我这么好的人了”。可是呀,问题偏偏就在于此,那么多的优点,却独独漏了,是不是真的喜欢呢?我没有经验,却抱着给自己机会的想法,去尝试,任由事情一步步地进展。
“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不喜欢。”
“人要学会珍惜。”可是感情的事情,又怎可如此丈量呢?那天我想起来要看《月亮与六便士》,其实我是想看看,主人公是如何做到那么决绝,他是如何去逃避良心和道德上的责难的,然而最后,我并没有找到答案。我的朋友告诉我,“一段感情里头,没有对错,没有说付出得多,就应该得到该有的回报。”道理我都懂,但是当你明知会伤害一个人,却不得不去伤害时,终究不是好事。
六便士随处可捡,而我只珍惜那片月光。——题记
每个人身边都会有一个默然的人,人们只知道他家境殷实、沉默寡言,又有谁能想到他将有一天会离家出走呢?《月亮与六便士》中的查理斯·斯特里克兰德便是其中的一个。
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个在证券交易所工作的普通的经纪人。他的前半生中,他安守本分,在爱社交的妻子旁扮演着一个普通的丈夫,有时甚至被妻子扣上“十足的小市民”的称号,有谁能料想,他在某一天忽然辞别了妻子,抛弃了儿女,一个人栖息在巴黎的破旅馆中。这是怎样一种随性超脱?当所有人都认为他在巴黎的某个大酒店中花天酒地,妻子认为他出轨时,他独自一人固执而古怪地画画。他只上过一年夜校的绘画课,没有人欣赏他的画作,而且他只有百十英磅来供给他追逐心中的“月亮”。但他丝毫不在意:“我告诉你了,我必须得画画,我控制不了我自己。”正是这种常人难以想象与理解的坚定,使他最终来到了太平洋上的一个小岛——塔希提,在那儿实现了他的涅槃。
有些人会如此谴责斯特里克兰德:他粗鲁无礼、蛮横冷血、固执己见,但在这些词的背后,是他对绘画的执着追求。查理斯从来未因绘画能为他带来什么物质财富、荣华富贵而选择绘画,他仅仅只是热爱罢了。当他栖息在巴黎,在塔希提时,他过着比颜回“一箪食,一瓢饮”更清贫的生活。但他的内心是多么的富有:他热爱自己的绘画事业,他有一个令他痴迷的小岛,他有一个可以令他不断追求的梦想,这便够了。
人的一生,除了吃喝等生活上的必需,剩下的就是自己心中所想,所追求的事。当年的伦敦,俯首皆是六便士,而查理斯却选择仰望天空的月亮。他的仰望不是对自己的满足,而是对生命的一种最高礼赞,他来过这世上,他完成了生命赋予他的光荣——做自己想做的事,为了他心中那一轮“明月”,他葬身于大火之中,与其最杰出的作品一起。正如毛姆本人所说的:“他可以说死而无憾了。他创造了一个世界,也看到了自己创造的世界多么美好。临了,在骄傲和轻蔑的心情中,他又将它毁掉了。”他执着地追逐着梦想,尽管其带来的物质回报微乎其微,但他所带给后人的勇于追梦,不为世俗流言的示范熠熠闪光。
人生路上,哪有谁不畏世俗流言?但《月亮与六便士》告诉我们:当我们在社会的滚滚潮流中前进,一定要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它警示着你,始终不要放弃梦想、放弃初心。并且,无论身处何方,年龄几何,都要记住:我们要选择一生中最想为之努力的事物,并为其自由而奋斗。当我们有勇气作出决定时,就已经身处生命的自由之中了。
在许多时候,我也迷惘过,甚至天真地认为自己是个无用之人,但是毛姆教会了我一件重要的事:随心所欲,不要让自己为别人所活,那么当你真正热爱一项事业时,你便成功了。其后,我慢慢地放平了心态,生活并非只有灰色的自卑和他人的嘲笑,还有诗和远方。当然,还有埋藏在自己内心深处的梦想。所以,大胆追梦吧!当你仰望天上的月亮时,它的清辉是地上的六便士无可比拟的。
愿每个追逐梦想的人,无意将生活摔得支离破碎,却让灵魂更加伟大。
追逐梦想就是追逐厄运。
——后记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当淡淡的春意开始在大街小巷悄然流淌起来,随心
所欲地信手涂抹着新绿的时候,春天的第一场雨就迫不及待地来到了这可爱的人间。淅淅沥沥,犹如断线的珍珠,牵动着我的心弦。
霏霏细雨,丝丝缕缕。独自漫步河边的小径,风儿拂面而来,夹杂着调皮的雨点,吹散我愁乱的思绪。好像出笼的鸟儿,我尽情享受着大自然的爱抚——母亲般的温柔,母亲般的呵护。我呼吸着大自然的气息,微微湿润的泥土酝酿着花的味道,有一种沁人心脾的感觉。
经过春雨的洗礼,河畔不知名的野花竟也有了一种摄人心魄的诱惑力,犹如含泪少女的娇羞,超凡脱俗,亭亭玉立,恐怕连那花中之王牡丹也要逊色三分。
微风迎面,那河边的杨柳都吟出则则白茫茫、虚飘飘、说也说不清、听也听不明的絮,每丝飞絮都是柳的一株分号;满天飞舞的柳絮,被调皮的雨点儿骑在脖子上,飘落在水面上尽情嬉戏
鱼儿也耐不住寂寞,你追我赶,在属于自己的世界里自由自在地畅游。折下一枝柳条,逗逗那快活的鱼儿,鱼儿似乎被这突如其来的东西吓坏了,划起一道美丽的弧线,一条大鱼“扑通”一声跳起又迅速落入水中,把一块明镜打得支离破碎。我忍不住笑了。
看看花,看看树,再看看那可爱的鱼儿、无拘无束的流云,天地间的一切都那么令人心旷神怡。此时的我也犹如天地间的一个精灵,天地间的一切都属于我。
万类春天竞自由!在大自然的怀抱里,我也努力地展示真实的自我。我想起李乐薇在《我的空中楼阁》中说的一句话:“大自然是一幅天然的巨画。”的确,大自然的美是无穷无尽的,而每一个人,只不过是这幅巨画上的一点色彩罢了。
既然世界这么美好,那么我们有何理由不去用心感受它呢?繁忙的工作,紧张的节奏,在我们整日为事业拚搏、为生活奔走的忙碌之后,是否也应该多走近大自然,去领略大自然无穷无尽的美呢?
凉凉的雨丝拉回了我的思绪。感谢大自然,感谢它赐予我们如此的美景,感谢它给予我们生命的启迪。
想到这,我不再抱怨世事的繁琐,我仿佛看到绚丽的彩虹在向我招手。
站在风中,任凭那温柔的雨儿不断地落下,甜甜的
很享受待在阅览室里的四十分钟,似乎是屏蔽了所有的喧嚣,听得见的只有不次序的翻书声还有轻细的写字声。这是一周中最轻松的一节课,好久好久的紧张与忙碌终于能在此刻平静下来,不用记单词,没有方程式,只需抱着“小博”摘录句子,那些美的掉渣的散文微小说,逐字逐句抄下来,放在笔记本里,再轻轻读给自己听,便有一种满足感和幸福感,可能美好就是这样简单,就是自己做自己喜欢的事,无视周围的一切东西,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阅读课是坐在靠窗的位置,早晨那抹金色的阳光透过窗子斜射下来,正投在我所读的书页上,温润的,暖暖的颜色和着温润的,暖暖的文字,那是种不真实的美感,就只有单纯的文字搅拌着阳光,胜过一切花花世界的妖娆。阳光懒散地打在书页上,纸页上,字迹仿佛也安静而和谐,少了做数学题时的潦草与轻浮。
静静地靠着椅背,手中轻捧着“小博”,头微微低垂,刘海半遮住右眼,阳光照在刘海上或许也成了金色,又或许是其他一种颜色,只是我又想起了那个记忆中的少年。被老师罚站在座位旁,刘海低垂,手中拿着课本,也就是像这样早晨的阳光,将他的刘海染成了金褐色,没错,就是金褐色,那样符合他青涩的面颊,也就是在那一瞬间,我痴痴地望着他的那一头“金发”,以至于老师叫我站起来回答问题时,我脱口而出:“阳光,是最好的染发剂。”也因为这句话被同学嘲笑了大半个学期,总拿这句话用来调侃我时常地望着天空。
看到过很多种阳光,透过枝杈的斑驳树影,照在墙壁上的大半个光点,映在水中的波光粼粼,在欣赏那些阳光时,却忘了周围的环境。而现在安静的阅览室里流下的缕缕阳光,成了我爱上它的所有理由,甚至忽略了窗外的风景,只是在享受着那抹阳光。
以至于投入到忘记时间,忘记一切,常常下课铃打响,唏嘘声一片时,才反应过来已经下课了,只能无奈时间为何流逝的如此之快,要知道数学课可不是这样的。
总是想阅读课永远不要下课,时间永远凝固在那个午前的早晨,坐在靠窗的位置,左手翻着“小博”,右手做着笔记,阳光懒散地洒在桌面上,把一切都涂成金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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