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中应该出现第二人称吗(第二人称作文中可以有第三个人吗)

作文中应该出现第二人称吗(第二人称作文中可以有第三个人吗)

首页想象更新时间:2023-03-17 07:40:32
作文中应该出现第二人称吗(第二人称作文中可以有第三个人吗)

作文中应该出现第二人称吗【一】

“救命啊!谁有手机?这有人昏倒了,快来人呐“。不一会儿,大街上的人都聚拢过来了,有的人打了120,有的人把老奶奶扶起,还有的人去超市为老奶奶买牛奶。不一会儿,120也来了,我们合力把老奶奶抬上车,看着救护车渐渐远去,心终于踏实地落地了。

到底这是发生了什么事?下面请听我慢慢道来。

今天,我和好朋友徐程、王蕴喆打扫完卫生在回家的路上,我们看见一位老奶奶躺在马路旁,我们过去叫了一声:“老奶奶,您怎么了?”啊!竟然没有反应,我呼唤好朋友过来说:“这个老奶奶昏了过去怎么办?”“没事,按一下人中,如果还没反应就送去医院。”我按了一下老奶奶的人中,还没反应,怎么回事?这时,我们如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却毫无办法,也联系不到她的家人,哎!这可怎么办?

这时,我和好友觉得人多力量大,就大声呼喊起来:“快来人呐,老奶奶昏倒了。”果然,不出所料,大家团结一心,把老奶奶送到了医院。我们大家悬着的心终于着地了。周围的人都夸赞我们,有的说:“你们别看年龄小,但做事比大人还棒,你们真是见义勇为的好孩子。我们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当你路见不平,就像梁山好汉一样,该出手时就出手;当你看见有人需要帮助,就要伸出援手,帮助他们。朋友们,我们要让见义勇为的花永远绽放,永不凋谢。

作文中应该出现第二人称吗【二】

最近几天杭州57岁的何大妈在晨练的时候一头栽进了荷花池,82岁的'孙老伯奋不顾身跳入池中救人。大妈登门道谢,却被老伯要求报社宣传一下他的行为,于是,大妈的女儿,就此事质疑老伯的救人目的,在我看来,老伯见义勇为的行为值得赞扬,但我认为在当代,见义勇为的花应该在心里面绽放。

说真的,倘若,老婆的建议勇为行为在电视台上报社宣传,恐怕更多人对老婆的行为表示质疑或许老婆宣传的意图是想把见义勇为的精神发扬光大,想让大家知道,一位年迈的老人也懂得见义勇为。好让现在盛行社会见义而不为的风气灭灭风头,但在现在人心难测的社会,不良思想四处遍及,有人会把好心人硬说成怀有不良意图的人。所以为了不再出现互相猜测,真心还是假意的矛盾,我认为见义勇为之花应该在心池中绽放,尤其冒着被人质疑救人目的,有口说不清的风险,不如静静等待,用心相待,你的心意自然会在千万人的心中。

在现在的社会,其实像老伯一样想要宣传自己的见义勇为行为,却被其他人质疑的事例,有无数个,例如,一位青年为了救掉入湖中的伙伴,立即下水救人,却不幸牺牲了性命。他的父亲为了让大家知道他的儿子见义勇为的精神而四处报社宣传,可是报社都不认同,这种行为,因为无法可循,最终这位父亲不听劝告执意宣传,人,被网友质疑,父亲宣传的意图,这位父亲,心里感到无尽的悲凉,因此我认为,建议这种行为是好的,有人记得你的建议,但也有不知情的人知道你的行为,这个时候,你应该耐心的等待,铭记你的人会替你宣传,用他们的真心,去宣传你的真心,这样见义勇为的花就会悄然的在那些不知情的人的心中绽放,而这种见义勇为的精神也会逐渐的盛行。

其实在复杂的社会中,与其用鸡蛋撞石头,不如用温暖的水融化石头,这个世界上,心思复杂的人很多,但心思单纯的人也很多,有一则故事是这样一位老太太与孙子在花园中散步,孙子看见蜗牛在道路上就把蜗牛放回了草地中爬行,老太太问:蜗牛又不知道你的好意,有什么用呢?孙子说:我知道就好啦!

帮助别人是我们中华民族传承下来的美德,只要用心感受,就知道他已流传千年。

作文中应该出现第二人称吗【三】

记得有一次,下着蒙蒙的细雨,我坐在公交车上,像往常一样享受着周末这种独有的闲情,旁边坐的是一个工人模样的男子,大概是附近的冠捷厂的员工吧,显眼的工作服就是他们的标志。到了石门那一站的时候,他匆匆地跑下车了,手里提着文件袋......公交车很快启动了,突然旁边座位上有一张身份证,我拿起一看是湖北十堰市的户口,应该是......我马上要司机停车,追了出去,后来司机还在那等着我......也许有几分钟的时间跑了好长一段路,气喘吁吁地上车,结果车上炸开了锅,“什么啊,喜欢多管闲事,耽误了我们的时间真是的......”大家都冲着我在议论,我只是对司机笑了笑,后来就默默地坐下来了......

无独有偶,又是在周末的公车上,我是去学校的路上,当时还有返校的学生,满满的一车人,还有很多学生摸样的人,大家都带着耳机,沉醉在美妙的音乐当中,我慢慢地被挤到靠后的位置处,后来一个穿着很职业的女孩子,推着一辆新自行车要乘车,是不会骑?是别人送的?我还在疑惑。车子的轮子一直往下滑,她一直用力往上推,高跟鞋似乎刻意与她作对,使她颤颤歪歪站都站不稳,几秒钟的时间已经让她都冒汗了,一直卡在门口折腾,她似乎在求助于旁边的'其他乘客,学生似乎也当做没看见,后来我从后面移到前面帮她把车抬了上来,更有意思的是,她要下车的时候,又走到我面前说:“能不能麻烦你等下又帮我递一下?"我笑笑地点点头......

我当时就在想这就是一个经济发展快速的一个沿海城市,打着建设海峡两岸的口号,突飞猛进,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我不得不承认他们发展的迅速,他们某些观念的新潮,甚至还有他们赚钱的本领,以及他们在世界的声誉。也许这里的人,可以高傲地说他们是走在经济发展前列的人。可是他们的文明是这样的吗?在这里培养的孩子到底是怎么了?

生活中总会有遇到这样那样的事,很多时候我也开始犹豫,有没有必要去那么做。小时候妈妈总告诉我,做人要将心比心。是啊,也许我们一次小小的帮助,可以为别人省多少事。我也相信碰上这样的情况,很多人都会觉得是举手之劳的事情,都会去做......因为我相信美好的心灵谁都有,因为我相信照亮这个世界的不是日月,而是人心!

作文中应该出现第二人称吗【四】

在中午11:20,我参加青岛市第二届中小学生科技节之“航模体验”活动。 我操作遥控器,用右边控制方向,左边控制器,老师不让动。我控制的“003”号,一会儿向左,一会儿向右,有时候还会撞到石壁上,有时候还撞到别的船。我很慢的`操作,别的船就撞你了,我很快的就跑了,就是向右一转,加速跑了,而且我跑到最远处,后来处于第三位,高飞弟弟,还有芊芊妹妹,霞姨妈和妈妈一起为我喊加油,我玩得很开心,很兴奋,还想再玩一次。

我非常喜欢参加这样的活动,除了玩以外,还学到很多知识,有帆船的,还有海洋生物,标本等。

作文中应该出现第二人称吗【五】

流行语的出现在通俗语言的发展过程中,是一种极为常见的现象。任何一种语言的发展过程都是如此。一个社会并存着正式与通俗两种语言。英语从最古老的日耳曼萨克逊式古英文退化到现代英文。可现代英文在英国人古板的腔调下不耐烦了,又冒出了变化无穷的美式英语,这就是正式语言吸纳各种词汇而逐渐向通俗化过渡的一个典型的案例。但正式语依旧保持着它应有的地位,就职演说或者会议公报,字里行间透露着古英文的严谨规整。牧师祷告起来thou、thee满口,压的韵极其美妙;而喜欢莎士比亚的人们去翻看十四行诗时,也都跑去翻看原汁原味的古英文版。

同样,我们的中文,在新文化运动时提倡白话文也是为了打破官方意识形态对语言的压抑。相比起文言文,暂不说到文学,当时市井的半洋话到今天还有不少仍被沿用。这些语言从本质上讲就是当年的流行语。当年的蔡元培先生也说过,真正白话用得好的.人,文言文功底绝对不差。这观点到现在依然成立。因为毕竟中文是前后相继的。文言文严谨规整被继承到了正式语言中,最明显的就是学术论文。两个学者因为观点对立而笔墨交锋时,写论文必定要说:我们二人在争论观点。而下了台面泡杯茶,当然也大可以说我们俩在比赛。易中天上百家讲坛都这么说了,他说到孙权和刘备比赛,这反倒显得生动。这并不矛盾。

所以对于流行语泛滥大可不必一惊一乍,语言本是一种自由的东西。他们会成为点缀我们日常生活的点心。而正式用语中谁倘若这么用了,他自己也会觉得滑稽。中文所要面对的不是新旧词汇的冲击,而是自身现行美学形态构建的失败,也就是象形语言的丢失,以及迷失在对字母语言粗浅的模仿中。

作文中应该出现第二人称吗【六】

??情作文:在阳光出现之前勇敢

导语: 有时候也许我们需要勇敢一点点,去表达我们内心的想法,哪怕阳光再猛烈,结果再失败,也可以无愧地面对自己

沈如萱会在清早定一个六点十分的闹钟。然后她花上一个小时洗漱打扮,化一个精致的淡妆,搭配衣服,把自己收拾得人模人样。等到七点十分,她就会无比准时地出现在自家阳台上,手上端着一杯咖啡,装模作样地呼吸新鲜空气。

接着,不出一分钟,隔壁的阳台上一个穿着运动背心的男人会满头大汗地走出来,看到沈如萱会朝她伸手打招呼,朝气的眼睛微微弯起来,笑道:“嗨,要去上班了吗?”

沈如萱每次都会如临大敌般地紧张,除了僵硬着一张脸点点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应答。

“今天天气不错呢。”

他也不介意她的沉默,在晨曦的阳光里做收整运动。刚锻炼完的手臂紧致结实,古铜色的皮肤里残留着刚跑步完的汗水。随后他匆匆地看了眼手上的电子表,返回了屋内。

沈如萱有些怅惘地看着空落落的'阳台,觉得一天中最好的十几分钟过去了。之后的时光全都没有了盼头。

她会小心翼翼地目送他换上正装下楼,直到他消失在远处烟尘滚滚的十字路口。

沈如萱这才百无聊赖地趿拉着鞋子回到梳妆台前,把脸上好不容易化好的妆粗暴地卸掉。再换上平时宅居的专用小黄人T恤,把刘海往脑门一捋扎成个苹果把儿,戴上600度的厚镜子,一脖子扎到了电脑面前。

她根本不是什么上班族,平时的工作就是专职漫画家,画的还是特别血腥暴力的恐怖漫画。虽然收入平平,只够勉强生活,但她并没有想过要辞职不干。

因为她最害怕和人打交道,哪怕是最基本的沟通。那种能初次见面就和一群人左右逢源勾肩搭背的交际党简直是她的偶像。

只有把自己禁锢在一个小屋子里,她可以在自己的世界里为所欲为天马行空,这让沈如萱感觉到轻松。

所以在暗恋了隔壁的男神后,她宁愿不厌其烦地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出现,一天只为那状似恰巧的一面,也不敢冒冒失失地敲开他的门,对他说我做多了晚饭,要不要一起吃?

沈如萱并不贪心,她知道自己的斤两。在昏天黑地充满压力赶画稿的日子里,尽管只能看到他短暂的笑容,也会像多出了一个太阳,将生活涂得金光闪闪。

谁会不喜欢向阳生长呢?

那是夏天刚开头的日子,蝉鸣声在午后变得越来越躁动,阳光愈演愈烈……而沈如萱并没有想到,属于她的阳光突然之间就抽离了。

往常的清晨,她全副武装地出现在阳台时,那人也出现了。

还附带了一个肤白貌美腰细腿长的大美人。

沈如萱整个人都斯巴达了,目光愣愣地看着大美人姿势亲昵地挽着自己的男神。一副已经“登堂入室”的女主人气息。

在他们察觉到她来到阳台之前,她顶着那一副精致的妆容狼狈地缩回了阴暗的房间。

那一瞬间,她才意识到,太阳是多么耀眼的东西啊,怎么可能只偏心照耀她一个人。白日梦苏醒的时候,阳光就该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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