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空中万里云彩,一朵乌云遮住了我的视线,雄鹰在朝我怒嚎,洁白的苍穹,干劲有力。
我低头,沉思定格在时间年轮的过去,悔恨不已,沉默、叹息。
时间像一把钢刀,深深刺进我的灵魂,血液静静流淌,滴落。
与青石撞击,血液四溅,洒湿清晨朦胧的目光。
我在黑暗中,呼唤、呼唤。
童年是梦,是一场无忧的梦。没有伤心,没有痛苦,更谈不上失败。
时间的飞轮拖着我们的灵魂,拽着我的.身躯,一步步,一点点,烧毁了一切,也烧毁我们纯白的梦。
我们都会长大也都要长大,长大了,我们就可以飞翔,当长大了真的可以飞翔吗?我恨时间,更恨自己。我恨时间让我长大,恨自己活在安脏的世界里。人们忙着赚钱,忘记了道德,人们忙着争斗,忘记了亲晴,人们为了上进,出买躯体。我恨自己站在高楼看到的一切,却正是这一切叫做社会。可这一切为何叫做成长,为何叫做成熟?这就是社会的果实吗?
妈妈说这就是现实。我现在才知道哥哥为什么说安徒生是个骗子。
老师说没有梦的孩子是尸体的复活。为什么尸体的复活多如毛牛、多如潮水,多得让我们快要窒息。有人说这是社会造成的,可社会又是什么造成的?不正是一个个复活的尸体,不正是你、是我。不正上在悬崖边上玩火的人群吗?难到这就叫文明,这就叫21世纪的和谐社会,难到我们还要让骗局继续吗?
华夏的文明在流血,华夏的灵魂在哭泣。
正是这样,现代出现了21世纪的”傻子“,助人不取回报,拣到人民币不远万里寻找失主,为了国家的财产而身患残疾,这些”傻子“在漂洗着这个社会。漂洗着华夏的血腥,而我们呢?我们又要如何命名,如何称呼?智者还是天才?
让我们擦干玻璃上的尘埃,让阳光得以穿透,让孩子们看得到彩虹。
不要让我们把过多的时间追忆到童年,不要把骗局拖到明天。让我们洗去双手上的血腥。你会看到雄鹰苍穹,你会看到”骗局“将会实现。因为梦里有棵向日葵,不会枯萎的向日葵。
那是我最后一次听到那熟悉的乡音。
人总是活在回忆里,对过去的美好念念不忘,唏嘘不已,感慨万千,那又怎样呢?总是要到失去了才知道后悔,为什么就不能在还没有失去时好好珍惜呢?
江南是很少落雪的,即使是下雪,也很少能积成厚厚的一层,可是这一次,雪下的尤其大,纷纷扬扬,恰似温婉女子着一身白袍,楚楚然如暗玉点点,娉娉婷婷翩若惊鸿,惊艳四方。
到得融雪时节,一滴一滴,一线一线的雪水从屋顶上跌落下来,在地面上欢快的溅起几点水花,清脆的发出声响。不多时,屋檐瓦缝间就会燃起熟悉的袅袅炊烟。
或许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还会像当年一样旧地重游,兴许还能邂逅一场罕见的江南大雪,只不过彼时的两鬓也许会以为漂泊流浪而白过檐上的春雪,彼时的瓦片也许会落上不属于时代的尘埃,染上不属于时代的沧桑,彼时的故乡也许......哦,不,是一定没有了那熟悉的,陪伴我多年的乡音......
一地多年的纯白,无关世事,无关风月......
本书的内容我只读了前面的一小部分,但是却感受颇深。因为我总是会沉陷在极其悠长的对某个人物的描写里面而忘了作者是怎么样来塑造上一个的人物形象的。有人说,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之所以留世是因为他那盖世绝伦的叙述语言。这一点我非常赞同,因为在读书的过程中深有体验。作者在文章中的叙述性语言虽然悠长但并非以辞藻华美而吸引人的眼球,但在字里行间,我们可以充分感受到其语言的诙谐,以及其对文体的娴熟驾驭能力。这也许与他长期模仿写作巴尔扎克的作品有关,这使得他笔下的人物无不熠熠生辉,他笔下的人物或俗或雅,或俊或俏,个性十分鲜明。
从这些语言中,我们可以对马塞尔·普鲁斯特独特的叙述性语言的魅力窥见一斑。除此之外,马塞尔·普鲁斯特还喜欢用复合式的长句,一个句子中包含有几个附属句,冗长与琐碎也就成了他独特的叙述语言风格。鲁斯特的复合句式由之而构成的'一连串从属句的用途就在于不仅把某一瞬间的内心体验,而且同时把环境、景色、体验发生于其中的情势统统纳入一个完整的句子,换句话说,似乎使一个人的内心和外表在同一个时间里呈现出来。如:“维尔迪兰夫人面对我们新客人,像德·夏吕斯先生(戈达尔没有看见他啦,像我啦,听到康布尔梅夫妇到了,故意不露声色,不以为然,不动身子,对这条消息的宣布不做出反应,只顾同大夫谈话,优雅地扇着扇子,操着法兰西剧院舞台上一个侯爵夫人假惺惺的腔调说道:‘男爵正是这么对我们说的……’这对戈达尔来说太过分了。”
以我贫乏的语言不能总结出马塞尔·普鲁斯特所擅长的叙述性语言所拥有使得无穷魅力,在这里引用网络上的一则书评中的话来表达对此种语言风格的欣赏和崇拜。这些长句依靠副句的层层相叠和协调并列竖起一棵棵枝繁叶茂而又错落有致的大树,呈现出匀称美丽的框架结构,它们又如瓦格纳歌剧中那绵绵悠长的乐句,旋律优美,婉转流丽,读来悦耳动听。长句生动的形象和乐感为所叙事物增添了某种具体形式,使读者更加便于感受。独特的叙述语言、人物形象塑造、奇特而美妙的想象、细致的裂变式描写等构成一个个生动而形象的小说人物。普鲁斯特巧妙地将这些手法娴熟地运用在《追忆似水年华》中,为读者们呈现一个“近看一片模糊,远看光彩夺目”的意境。他的作品就像一幅印象画,只宜远观,只宜意会,如果非分出个一二三来,那就偏离了作者写作的本意。
那是我最后一次在母校的操场上抛出手中的篮球。
学校的球筐没有网,可那一刹那,我似乎看到了球网,听到了让我曾经为之欢呼雀跃的'脆响,尽管已是初秋,微风柔柔地拂过我的面颊,灼热的汗水仍然浸湿了我的脊背。
我第一次耐着性子爬上了学校的天台,那平日里那么漫长的路却显得格外的短,面东,明月初升,那是一轮见不得一点氤氲之气的圆月,天空是海水一般的湛蓝,小道两旁是挺立的法国梧桐和明清古槐,在晚风中小声地掀起波澜。红色的塑胶操场散发着一种难以名状的的气味。
皎洁的银月勾勒着我的面庞,仿佛在雕刻一件艺术品,月光在地面上投下清晰的影子,与远处的树影连成一片。
或许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会再次抛出手上的篮球,再一次在这一方净土上纵情驰骋,在高楼独倚时掬一杯清风打碎在月夜的银白中,只不过彼时的篮球也许划不开那高远如斯的弧线,彼时青春年少的懵懂也会变成空余豆蔻的轻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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