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有一个小伙伴,他的寿命长,样子十分呆萌!
它在我们家已经生活五年了,已经成为我们家庭中的一员了。
它长着一对芝麻版的眼珠子黑、绿、白、红组成的皮肤,身上有许多鳞片,好像一层坚硬的铠甲,最有趣的是它的身上有一座“山”。
一个缸子,一点水,一点沙石,一点水草,构成它最理想的生活环境,它是杂食动物,家里吃剩的饭菜、水果,一但投入缸中,都会被它吃个精光,就连家里最讨厌的蟑螂、蜈蚣、蜘蛛,一投入缸中,它都是来者不拒,大吃一顿。
它很淘气,每天总蹬起脚,用前爪摁住缸沿,弄得“噼里啪啦”响,好像吃饱喝足后,没事做运动。
它不但淘气,还很有灵性,晚上,我都会给它换水,我要端缸时,它发现我来了,就不断的往上蹬,好像在求食,我说:“你呀,就知道吃,下去,我是来换水的!”说罢,它便安稳了。在换水时,我把它拿在手里,它舞着爪,我抚摸一下它的脊背,它立刻安静了。洗完沙子,加好水,只要敲敲缸,它就马上进入缸里啊,它是多么有灵性,多么善解人意啊!
它就是乌龟,是我最好的伙伴,我喜欢它,我喜欢它的调皮、可爱、善解人意!
瞧!这双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光,在光明中显得那么圆,那么光滑,就像宝石一样。哈哈!这就是我家鼎鼎大名的鹦鹉——阿黄。
我和鹦鹉阿黄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最使我印象深刻的一次是,楼下的孩子们在玩过家家。其中有个小朋友说:“王阿姨找你。”不料,这句话被我家那鹦鹉阿黄听到了,它也学着说:“王阿姨找你。”那时候我还小,不知道鹦鹉是会模仿人说话的,于是,我就到楼下去找王阿姨。我敲了敲门,王阿姨走出来,问我有什么事。我说:“是不是您叫我过来的吗?”可王阿姨却说没有。“可刚才有人说您找我。”王阿姨笑着说:“你们家不是养了一只鹦鹉吗?很有可能它模仿孩子们说的话吧!”顿时,我恍然大悟,随后,我就尴尬地走了。
不过,这只鹦鹉还会在我烦闷的时候送上最温暖的问候。那一天,我在学校里画黑板报的时候,不小心踩到吕雪慧的卓子上了,这时候,吕雪慧回来了,就见到我踩到她桌子上。她就在那儿骂了我一顿。回家后,我换完了鞋,在沙发上发呆。鹦鹉大概想炫耀它的嗓子,它好像说:“你怎么了?”我没有理它。可它却没有放弃,学着电视里的那些人唱搞笑歌曲。一开始我还在发呆,可到了后来,它把我逗笑了,它还在学唱,我都不耐烦了,就立刻叫它停止,它也学着我说停止。阿黄又一次把我逗笑了。
我家的这只鹦鹉有点调皮,也有点搞笑,让人不知道养鹦鹉是喜还是忧。
好朋友,相信大家都有。我也有许多,其中有一个特殊的,它就是我家那只可爱的小花猫。
小花猫是去年奶奶从亲戚家抱回来的。它刚来我家时,才出生没几天,身上的毛还没有长齐,看上去很丑,身子又非常娇小,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所以,一开始我并不怎么喜欢它,但是看它可怜,我每天还是会剩下许多鱼虾来喂它。
一天天过去了,小花猫慢慢地长大了,样子也越变越漂亮了。它全身长满了黑白两色的毛,尖尖的小耳朵长长的胡须,还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我也越来越喜欢它了,它耶把我当成了它的好朋友。只要我在家它就和我形影不离,如果我去上学它都会送我到路口,放学在路口接我。我写作业的时候,它就躺在我脚边静静地陪我,每当我遇到难题的时候,我就会低头看着它,它耶眨着眼睛看着我轻轻地“喵喵”叫两声,好像在对我说“好朋友加油,你一定行的`。”在她的鼓励下许多难题不一会儿就迎刃而解。在我休息的时候,它还会陪着我玩,我已经越来越离不开它了。
小花猫,你真是我的好朋友啊!
圣甲虫是食粪甲虫中个儿最大、最有名气的一种,它的身材小巧玲珑的,穿着黑色的铠甲。
古埃及人对它尊重备至,把它视为长生不老的像征。
在一个牧场上,一坨新鲜的牛粪上围满了食粪虫。
他们成千上万的跑来跑去,大大小小,形状各异,品种齐全,全都乱糟糟的滚来爬去,准备在这个\"大蛋糕\"上为自己大大的占上一份。
他们有的在白天干活,在表层搜刮;有的一头钻进厚厚的牛粪堆里,挖出地道猎取好的矿脉﹔有的从底层下手,将挖好的财宝立即埋进地里﹔那些小而无力的则只能待在一旁可怜兮兮地捡捡那些身强力壮的小伙伴们掉下的渣渣屑屑了。
看,那个因为迟到去参加盛宴而一路小跑的是哪一个?这位美食家就是圣甲虫,它那长长的爪子僵硬而笨拙地捣腾着,好像它腹部下面装着一个涌动机,在不停的推动着似的,它的那对棕红色小触角肆意的张开着,透着垂涎欲滴的焦躁不安。
它不一会儿就做好了自己的“蛋糕”,正在搬运回家呢!过了一会儿,它终于到家了,圣甲虫把粪球搬进客厅的餐桌上,一整个粪球就把整个客厅给塞满了,这位美食家坐了下来,开始闷头干饭。
他整整吃了12个小时都没停过嘴,始终一动不动地待在餐桌前一直在吃。
圣甲虫的嘴不停吃着,后头则不断的排泄那些已不再含营养的成分。
排泄物连成一条细细的黑线,宛如一条条头发丝,边吃边排泄,可见它的消化速度之快。
那根头发丝从头连到尾,没有出现一丝断裂,一直挂在排泄口上,先排出的部分则都盘成一堆,只要没有干透,展开来就像是动画片里长发公主的长发一般,只是颜色不一样罢了。
怪不得法布尔说圣甲虫很勤奋,因为圣甲虫排泄出的排泄物是可以做成肥料,让植物变得更加健康。
圣甲虫不仅是美食家,还是大自然的奉献者呢!
屎壳郎,学名蜣螂,是一种常见的爬行昆虫,有六条腿,两条触角,硬硬的背壳,头部呈勺状,可以把动物的粪便变成球形,然后推滚到合适的地方贮藏起来,因此又被称为“推屎爬”。
屎壳郎头前的触角仿佛两只钳子,十分有力。
与别的昆虫对战时,它只要伸出两只“钳子”,对手就会被它的气势威吓住了,即使比它更强大的对手也会对它望而生畏。
如果对手攻击它身体,它也不怕,因为它有坚硬的铠甲(背上的硬壳)做防护,就仿佛一个身披宝石铠甲的勇士,无惧无畏,威风凛凛。
世界上约有两万种屎壳郎,中国约有八千种。
大部分屎壳郎会挖地道把粪便运走,在中国,滚粪球的屎壳郎只有五百种。
屎壳郎被埃及人称为“圣甲虫”。
他们相信,太阳被屎壳郎推动着滚过天空,于是就有了日升日落。
据说屎壳郎还会参照太阳方位把粪球从西推向东。
科学家们曾做过有趣的实验来观测屎壳郎是如何辨别方向的。
研究者用镜子反射太阳光,同时把太阳遮挡住,发现它们会朝着镜子中太阳的方向爬。
如果给屎壳郎戴上帽子挡住光线,它们的路线就变得弯弯曲曲的。
正午太阳处于高点,它们会用触角感知风向,朝风的方向滚粪球。
研究者将两台风扇对面放置,开启其中一台,它们就朝这个方向爬去。
如果关掉这台,开启另外一台,它们又会掉头朝反方向爬去。
一旦过了中午,太阳不在正上方,它们就不会根据风向,而是重新把太阳作为主要参考线索。
屎壳郎身上有无限奥秘,它们用智慧来使自己找到路线。
从它们身上,我们也明白了一个道理:身处阴沟也要仰望星空,才不会迷失方向。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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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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