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的我,顽皮异常,衣服不是这儿脏,就是那儿破。外婆你总会点点我的额头,笑着说:“你呀,真是不让人省心。”责备完了却又坐下缝补起衣裳。
只见你拿出一根针,眼睛微眯成一条缝,将那线一次又一次地穿过洞眼,却总是“擦肩而过”。这时你便招呼我帮忙穿线。
好不容易穿好了,你便开始缝衣。那布满老茧的手上下翻飞着,似蝴蝶般灵巧,宽大的手指捏着针,穿过布,从另一边出针线,再折回另一个地方穿过布,针从这头探过去,又从那头露出个脑袋……针穿上穿下,线在空中繁忙的舞动,动作娴熟而精练。
多年后,外婆你埋头缝补衣服的样子,那上下翻飞的巧手依然清晰地留在我的脑海里,历久弥新,温柔了岁月,灿烂了童年。
怎么也忘不了那段艰难的时光。小学六年级时,我的脚踝软组织受伤,是外婆你每天背我上四楼。我趴在你的背上,你的身子俯得很低,就差贴到台阶上。两手抓紧我的腿,颤颤巍巍地缓慢地迈进。“哼哧”“哼哧”,耳畔是你沉重的喘息。一步,两步,三步,每走一步你都万分艰难。
外婆呀,你沉重的喘息声犹在我耳畔回响,它惊艳了时光,灿烂了人生,激励我勇敢面对青春的风雨,无畏前行。
还是因为你,我成了别人眼中最有礼貌的孩子。你为人和善,经常教育我:“文儿啊,看见熟人要主动打招呼,要懂礼貌,叫的时候要大声点。”于是“叔叔好!”“阿姨好!”成了我每天的口头禅。大家看见我,都说:“这孩子真好,真懂礼貌。”因而,我成了社区里最受欢迎的人。家里有什么好吃的,我们会分享
外婆啊,你的谆谆教诲让我懂得做人的重要意义,我的生活也因注重小节而灿烂多彩。
往事如潮水般袭来。生病时,是你细心呵护,为我寻医问药;伤心时,是你安慰鼓励,长情陪伴;生活上,是你不辞辛劳,任劳任怨……从小到大,点点滴滴都是爱。那些关爱的细节是微小的却又是伟大的,它们在我人生的道路上闪着光,跳着舞,伴随我劈波斩浪,一苇以航。
泪水逐渐湿润了我的眼眶。“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外婆,你等我长大,我陪你变老,可好?
泰戈尔说,日历是一把历史的刻刀,记载着岁月流逝的痕印,留下了青春衰老的年轮。日子悄无声息地逝去,蓦然回首,一路走来的点点滴滴大多被雨水冲刷变得模糊,而踌躇在心灵深处的,最感动人心的,往往却是似乎不值一提的细节。
细节是音符,只有充分把握才能演奏出最美好的乐章。一家生产手套的工厂,刚刚起步,一年之内就迅速占领了市场销售额的80%,原因很简单,这家工厂生产的手套两只大小不一样,因为正常人的右手比左手要大一点,而这种手套戴起来也更合适,更舒服。正是由于这家工厂善于把握这小小的差异,利用这个小细节,才有了后来的成功与辉煌。
细节是经纬,纵横交错编织成一张密密的网,把我们缠绕其间,让我们感叹!
现在的我们,心安理得地享受亲人的照顾,友人的关爱,甚至熟视无睹。当有一天醒来,这一切不复存在,那些曾经的点点滴滴,那些遗忘的细节,都像洪水般迎面而来,让我们猝不及防,让我们感动不已。
曾经的书桌,上面满是见证成长的书,我只知道在上面挥洒我的汗水,却不知道有时也要清除杂草,一星期,两星期,不管多乱,总有一双手来帮它们整理、归类。尽管手的主人不是书的主人,夜幕降临,桌角总会放一杯香茶,温暖了整个夜晚。
现在的我,学会了自己泡茶喝。喝起来却失却了一种味道。现在的桌角,仍有一杯水,捧起来,握在手心,却失去了温度。
回想起来,没有不安,没有悲伤,有的就只有怀念。那些以为早已遗忘的细节,却深深印刻在脑海中,如此清晰,挥之不去,留给我们细细品味。
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我们拼命向前,忽视了身边的一切,却不知道路边的稻草是成功的法宝。等到失去时,才想到要珍惜。
所以,趁我们还青春年少,趁一切还来得及,努力珍惜拥有的一切,记住生活中点点感人至深的细节。我们无法拉伸生命的长度,但可以努力拓展它的宽度,用感动去装饰,用细节去填补,让我们的生命更有意义!
阿富汗是一个会被人们淡忘的国家,关于的新闻基本都跟战争有关,属于他们的似乎永远都是不平和。但看到《灿烂千阳》这部小说还是蛮震撼的。是书中的时间的让我震撼,将近2000年,离我们这么近,但却像不属于我们80后时代的中国,甚至能够导致于中国的清朝时代。
第一次看卡勒德。胡塞尼的小说,是经某人推荐的《追风筝的人》,看后还是挺震撼的,两个小男孩之间的纯真友谊,以及阿米尔为自我的那次懦弱一辈子的良心不安,以及一向追逐自我内心救赎。《追风筝的人》高潮和转折点就应是哈桑被侮辱那次,总体而言,整体小说还是趋于平淡细腻的发展的。
《灿烂千阳》给我的冲击远比《追风筝的人》强多了,它描述的完全是一部完全是一部杯具,两个女人的杯具,不是三个人,不,或许是那时整个阿富汗妇女的杯具。有时想想我们总抱怨现代的社会不好,但我们庆幸我们所在的时代,这个中国,它是和平的。至少大多数的我们不用担心温饱问题,不用担心随时而至的炮火取走我们的生命。在必须程度上,我们能够透过途径捍卫我们正当的权益。
小说一开头,就渲染一个女人的杯具,娜娜,但比起她的女儿玛丽亚姆和莱拉,她还是幸运的吧!至少她有自由,那个时代,让一个女人争取权利,不现实,尤其是一个本就地位低下的女人。玛丽亚姆14岁被逼嫁人,一生无子女,她自认为这是她害死娜娜该有的报应。整部小说,我认为最杯具就是玛丽亚姆,莱拉受过教育,至少她的思想一向是自由的`,但玛丽亚姆从来都是逆来顺受。是不是一个女人太善良就是意味着被伤害,所以我觉得一个女孩子还是泼辣点好,太温柔迁顺,到最后自我都麻木了,女人首先要学会的就是爱自我。
莱拉这个主角是我比较喜欢的,她敢爱敢恨,在那么一个环境,她就应算是个勇敢的女人了。看到最后,明白塔里克并没有死,一切但是是个杯具,她浪费那么多的青春。但是小说对于她的结局还是完满的。也让我们看到了阿富汗的期望。
这部小说以女性的视角展开的,女权问题我觉得是每一个国家一个时期的必然问题,在中国对于女权现状但是说欣慰,但不是完美。我不敢想象上个世纪阿富汗还处于那么一个封闭的状况,总觉得他们战火不断,但思想其他就应跟我们处于同一水平线,果然是自我视野狭窄了。
在我心里,一个完美的女人,就应有自我独立的思想,独立的经济潜力,有一个尊重自我,尊重自我梦想的爱人,一个完整的家庭。有强大的包容性,但原则问题从不退缩。为这个目标好好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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