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预习新课文了,我翻开了语文书,默默地读起了《最大的麦穗》这篇文章。
文章主要写了:一天,苏格拉底让弟子们在麦地中找出一个最大的麦穗,并要求只许进不许退。可是弟子们总认为最大的麦穗在前面,结果走到了的尽头,依然两手空空。苏格拉底借机教育了弟子们,告诉他们一个深刻道理。
我觉得苏格拉底十分睿智,他用借事喻理的方法,教育了弟子们:要不失机会地抓住眼前的机会。是啊!就如在麦地中行走一样,机会机会便是麦地中的麦穗。我们只有不失时机地抓住它,才不至于空手而归。
记得我读过一篇文章:一个犹太人与一个美国青年一同去找工作,两个人同时走进了一家公司。公司很小,工作很累,工资也低。英国青年不屑一顾的走了,很轻率的放弃了这次机会,而犹太人却紧紧地抓住了这个机会,高兴地留了下来。两年后,英国青年还在寻找工作,而犹太人早已成了老板。这两个年轻人原本都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可是犹太人却抓住了眼前的一个机会,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的工作。这是因为他好高骛远,不抓住自己眼前的机会,使机会一次一次地从他眼前溜走。
我也是一个善于抓住机会的人。记得有一次学校举办朗读比赛,我毫不犹豫的举手报名。就是因为我抓住了这次可以展示自我的机会,我获得了三等奖,朗读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
我合上了书,在脑子里一遍又一遍地咀嚼着《最大的麦穗》这篇文章让我获得的人生道理,人在一生中,只有不失时机地抓住眼前的机会,你的梦想才不是泡影。
文章最后一句话说:追求应该是最大的,但把眼前的一穗拿在手中,这才是实实在在的。做人和拾麦穗一样,机会便是其中一个个大大小小的麦穗,就象做作业,做作业是见识试题的机会,看课外书是获得知识的机会,做家务是锻炼独立能力的机会…… 我们不能好高骛远,要懂得把握住眼前的机会,人生路的确很长,但是这是一条只进不退的路,路上的机会每个人均等,懂得珍惜机会的人才能大展鸿图。相反,那些不懂得把握时机的人只能在他没有珍惜的机会面前抱怨自己不幸运,没有机会。
易中天——“如果你简单,这个世界就对你简单”。
简单生活才能幸福生活,人要自足常乐, 宽容大度,什么事情都不能想繁杂,灵的。负荷重了,就会怨天忧人。要定期的对记忆进行一次 删除,把不愉快的人事从记忆中摈弃,人生苦短,财富地位都是附加的,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简简单单的生活就是快快乐乐的生活。
生活就像是一场长途旅行,当走到路的岔口不得不做出选择的时候,你是否会徘徊踱步、犹豫不决呢?当多种截然不同的机遇出现在面前而你只能选择其一的关键时刻,你是否会让“拿不定主意”的罪魁祸首使得一次次良机与你擦身而过呢?《最大的麦穗》一文也许能给你一些启迪。
《最大的麦穗》是我们本学期教科书中的一篇课文,文中的老师——苏格拉底是古希腊的一名大学者,他通过让弟子们到麦地里摘一个最大的麦穗的小事(可以说是小实验,但弟子们开始并不知道是实验),使弟子们领悟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人的一生也仿佛在麦地中行走,也在寻觅那最大的一穗。有的人见到了颗粒饱满的麦穗,就不失时机地摘下他;有的人则东张西望,一再地错失良机。当然,追求应该是最大的,但把眼前的一穗拿在手中,这才是实实在在的。
作者用了较大的篇幅对实验的过程进行叙述,花了大量的笔墨描写弟子们仔细挑拣却不知当机立断的情形。他们最后的两手空空是再三犹豫的产物和必然结果。在麦地中行走时,望着满眼沉甸甸的麦穗,他们是“拿着这穗,望着那穗大”,一次次丢掉已摘下的麦穗,总以为“最大的还在前面”,“完全没有必要过早地定夺”。直至抵达麦地的尽头,他们甚至还沉浸在无止境的挑拣中,老师的话让他们豁然开朗:“在这片麦地里肯定有一穗是最大的,但你们未必能碰见它;即使碰见了,也未必能做出准确的判断。因此,最大的一穗就是你们刚刚摘下的。”
这句话寓意深刻,我反复地品味着它。是啊,人生就像这片麦地,走过了永远不会重返,错过了从来不会再有。面对着令人眼花缭乱的种种机遇,我们有时难免判断失误。那么,对于能够发现和把握的机遇,就让我们珍惜它吧!抓住眼前的每一次机会,都可能带来别样的人生。有了远大的理想,与成功之殿堂间所缺少的,就只剩下了抓住机会所铺成的阶梯与脚踏实地的刻苦努力。“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每走完一步,就是离理想更近了一步;走好每一步,拼成了灿烂的人生;回首每一步,让成长的轨迹直通阳光大道。开始吧,朋友:Are you ready?
它慷慨,你不必乞求,属于你的,它如数奉献。它公正,不管你权重如山,腰缠万贯,还是一介布衣,两袖清风,它都一视同仁。如果你不抓它,它就会化成一股青烟,消散的无影无踪。它就是“机会”。今天,我一口气读了三遍《最大的麦穗》这篇文章,从中我收益匪浅。
这篇文章叙述了有一次苏格拉底让弟子们到麦地里去摘一个最大的麦穗,弟子们挑挑拣拣,结果两手空空地走到麦地的尽头的故事。故事的结尾说出了通过挑最大的麦穗苏格拉底的弟子们悟出了一个道理:人的一生仿佛也在麦地中行走,也在寻找那最大的一穗。有的人见到了颗粒饱满的“麦穗”,就不失时机的摘下它;有的人则东张西望,一再的错失良机。当然,追求应该是最大的,但把眼前最大的一穗,这才是实实在在的。
三遍读完后,我的脸一阵白;一阵红;一阵辣;一阵热;我的头也渐渐的低了下来。惭愧极了。因为我曾经也失去了一次对我来说非常非常重要的好机会。
记得那是一次主持升旗仪式。老师要在我们班挑选两位同学做升旗仪式的主持人。我特别想去参加,当升旗仪式的主持人,那多光荣呀!而且,作为学校红领巾广播站的播音员,我应该是老师首选的对象。可老师偏偏不指定人,还要举行什么竞选活动。正当我在心里想着的时候,已经有三位同学上讲台竞争了。其中,有一位可是我们班的“胆小鬼”。我想连她都敢上,更何况我呢?我又不比别人少些什么,凭什么别人敢而我却不行?这次……我正要举手竞争,唉!晚了一步,老师已经挑好人了。我真恨自己,为什么不早做决定,失去了一次这么好的机会,唉!
后来,我想:失去一次机会不要紧,要紧的是要把握以后人生路上的每一次机会。要记住“过去属于死神,未来属于自己,趁未来还属于自己的时候,抓住它吧!”今天读了《最大的麦穗》这篇文章,它给我的感触很深,教育很大。它让我明白:时来易失,赴机在于速度。
我从小就喜欢恐龙,我还想养一只恐龙呢!可惜,恐龙已经灭绝了。
暴龙是我最喜欢的恐龙,也是大家很熟悉的恐龙。暴龙又叫霸王龙,是恐龙时代的霸主。但是暴龙不是最大的食肉恐龙。南方巨兽龙才是最大的食肉恐龙。
肿头龙头上像长了个大包。它的头盖骨有20厘米,所以它们总是用头打架。
甲龙的身上像披了一件盔甲,那是用来保护自己,不让食肉恐龙吃掉。甲龙尾巴上有一个大锤头,只要有食肉恐龙来吃它,它就用尾巴上的大锤头打食肉恐龙。这样食肉恐龙就会被赶走了。
恐龙中最小的.恐龙是秀鳄龙,它长到成年只有30厘米,很小。但是秀颚龙是一种食肉恐龙哦!恐龙有趣吗?我真是太喜欢恐龙了,如果我养了一只恐龙,我一定会每天骑着它去上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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