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吃的就是红烧肉了,因为妈妈是做这道菜的高手。当然喽,“强将手下无弱兵”,我自然也成了做红烧肉的.“高才生”了。
这不,今天就该轮到我掌勺了。吃完早饭,我就来到了菜市场。来到卖肉的摊点,我左瞧瞧,右看看,卖肉的师傅也情不自禁地问了起来:“小朋友,买肉吗?”我回答:“嗯,五花肉,十二元一斤,卖不卖?”经过我的一番口舌,师傅终于答应了。我拧着一块上等的五花肉回到了家里。
我先把肉用清水洗干净,切成块,放入菊花锅中,再加入水,水比肉高一指,行哩!再加入配料∶两只八角、三四片生姜、五六根葱,盖好锅盖。“啪!”随着一声响,打开煤气灶,用猛火煮,约十分钟,等锅与盖之间的缝儿冒气时,用勺将锅中的沫子撇出来,在用小火烧十分钟。等闻到肉的香味,再倒入三两冰糖,两勺老抽酱油,半勺食盐,盖好锅盖,继续用小火焖烧。不一小会,空气中散发着浓郁的肉香。再过十分钟,等汤黏稠了,关掉煤气灶,把红烧肉放进盘里,只见盘中的块块红烧肉似红玛瑙一般,红红的,闪闪发光。使人一见之下就产生想吃的***。
我立马搬去给妈妈品尝,妈妈吃了一块,点点头,竖起大拇指夸道:“长江后浪推前浪,我后继有人啦!”我也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块,嗯,真好吃,更何况这是我用我自己的汗水换来的。
改写括号中的内容,使其句式整齐,韵律和谐。
醒来眼里布满了泪水;(大病之后我疲乏,依依不舍的离别,旅行途中的辛苦,到家后可能的恐怖的事实,)都到心上来了。
分析:这是一道典型的语言运用试题,在近年中考语文试卷中经常出现。这类句式修改,一般要求句式整齐,语意连贯,可调整个别词语和句子顺序,但不得改变句子愿意。
句式整齐,语意连贯,其实就是修改为整句。整句是什么呢?整句就是把结构相同或者相似的一组句子整齐地排列在一起。整句形式整齐,音律和谐,气势贯通,能够把内容表达得鲜明集中,有利于突出作者的思想感情。
本题的实质是将原句修改为排比句(排比句就是整句的一种),但在题目中并没有明确指出,意在降低试题难度,只要句式基本整齐,意思和原句差不多都能得分。
查看本题中要修改的部分,我们很容易发现,出现了“大病之后”、“旅行途中”、“到家后”三个时间状语,只要第二个短语“依依不舍的离别”可以修改为时间状语修饰,句式基本上就整齐了。“依依不舍的离别”就是离别的时候依依不舍呀,“离别时”不就是一个时间状语吗?
看看,这样修改后就变成了“大病之后我疲乏,离别时的依依不舍,旅行途中的'辛苦,到家后可能的恐怖的事实”
是否还需要进一步修改呢?同学们在修改中也要试着读一读,看看还有不有别扭的地方。我们很快就可以发现,第一个短语和后三个是不同的。我们只需要把第一个短语也修改成的字短语修改的偏正短语就行了。
“大病之后的疲乏,离别时的依依不舍,旅行途中的辛苦,到家后可能的恐怖的事实”
这已经非常不错了,当然,你还可以进一步美化。
“大病后的疲乏,离别时的不舍,旅行途中的辛苦,到家后可能的恐怖的事实”
前三句字格式、字数完全相同了,最后一句是不能改为“到家后的事实”的,也不能改为“到家后的恐怖事实”,因为去掉“可能”,就改变原句的原意了。
你们可能会觉得凤梨虾球没什么稀奇,一般的餐厅里时常见到,但是真要制作起来,可是需要下点功夫的喔!现在就让我来一一介绍凤梨虾求的作法吧!材料是:虾子、面粉、凤梨以及美乃滋(以上材料份量依照个人喜好调整)。步骤是先将虾子剥壳(也可直接买现成的虾仁),接着将拨好的虾子裹上面粉并油炸,等待油炸的同时可将凤梨切片备用,最后是将炸成金黄色的虾子盛到盘中、摆上凤梨并挤上美乃滋做点缀,金黄可口、香气四溢的凤梨虾球就大功告成啦!
上桌啰!最令人期待的品尝时间来啰!酥酥脆脆的虾球,佐上酸酸甜甜的凤梨,一同放入嘴里的`那瞬间……美妙的滋味就如同小天使在嘴里跳着美妙的华尔滋一般!
妈妈的拿手菜美味可口、妈妈的拿手菜令回味无穷、妈妈的拿手菜令沉醉不已……我希望将它学起来,未来换我做给家人吃,并且加上创新的作法!你的妈妈也有拿手菜吗?赶紧发掘并且学起来吧!
红烧肉,顾名思义,做法便是红烧,而红烧则非用酱油不可,酱油,奠定了它的基本色调。且说我心目中上等的红烧肉吧,外表一定要具有肥肉剔透、瘦肉色浓、整体酱色之特点,妈妈的红烧肉,乍一眼望过去看见的便是那类似绍兴酱菜的.酱红,细看却又能分出许多层次,从深红至浅红,从厚重到晶莹,从浓妆到淡抹。一盘家常小菜,就这样被母亲赋予了最初的躯壳---------形与色。
光有身体固然不够,更重要的是灵魂。
此菜做法可繁可简。繁琐,可加几十种香料文火慢炖几小时成为进阶---------东坡肉;简单,只需放入浓油赤酱红烧便可出锅。妈妈的做法,恰于这两种极端之间。
菜市上买来的新鲜五花肉,一定要带皮且肥瘦相间风味最佳。洗净,放入小碗加入一些佐料腌制做打底,制造出略咸的底味。入锅倒酱油小火慢炖熟至七八分,在这个时候,经验告诉妈妈,加入少许冰糖进一步着色,几瓣陈皮提升口感清甜所得风味最佳。继续盖上锅盖炖到如巧克力般入口即化方可出锅。虽可以开高火速熟,但因火候难控,妈妈并不会采用。
出锅装盘,肉块已然褪去那份生涩,转而变得如果冻般诱人,且具有了果冻不具备的迷人酱香。托着盘子稍一颤,它们便左右摇摆。这道菜不仅考验端盘者技术,也挑战食者的筷子,因略不注意,肥嫩的肉块便滑下了。我总是把它们扒拉到盘边啃食。入口,肉皮略带韧性,软糯且弹牙,肥肉肥而不腻,转眼便化为满口咸甜充溢口腔的各个角落;瘦肉而不柴,被佐料染了浓郁醇香,上鄂稍用力就变成丝丝纤维平铺舌尖。我细细回味这红烧肉,仍觉余香绕舌口齿生香。纵然狼吞虎咽也难掩那独特的风味。
每次吃红烧烤肉,我总会想:为什么红烧肉这道小菜在历史流传中有无数人钟情于它?或许,人们钟情它便是因为那千变万化却不离其宗,如同乡味,可人之味。相信长大后,不管我走到哪,走多远,妈妈菜的滋味总能勾起那些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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