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20XX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20XX年9月、20XX年1月、20XX年3月和20XX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XX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修改。宪法修正案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等。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阻塞交通的道路,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总令我们痛苦不堪。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数以万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几亿之多。谁曾想过发展的背后竟会有如此残酷的数据?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在埋怨,我们在斥责,想想那些因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是否要深思?面对车祸的原因: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等。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被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有人抱怨:“这禁止,那限制,没有了人身自由。“可是我们不难发现不遵守宪法的背后等待我们的是什么。只有遵守宪法,宪法才会保护我们。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今天我想通过一些真实的案例跟大家谈谈学法、知法、守法这一个话题。
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像我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睬,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
针对以上案例,说明以下几个关键词:
1、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认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3、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
(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4、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同学们,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不好的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有这样一句: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今天我们之所以要提倡学法,是因为有些同学法制意识淡薄,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构成犯罪,也不知道未成年人犯罪后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会守法。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法是指人们的一切行为准则、规范。它不仅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且包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如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学生守则等等,从广义上讲这都是法。守法要从小做起,从遵守身边的规章制度做起。让我们把握今天,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生命,珍惜自由,做一个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国庆节里,爸爸妈妈带着我和哥哥姐姐,一起去了闻名中外的黄山风景区。听说黄山有四绝——奇松、怪石、云海以及温泉,然而这次旅游印象最深刻的不是这四绝,而是那段惊险的路程。
站在黄山山脚下,我抬头望去,只见一座座高峰直入云天,悬崖峭壁极其险峻,像随时都会栽倒下来似的。望着狭窄而又笔陡的山路,我退缩了:我能爬上去吗?可我从没有见过这样的高峰呀,更不曾爬过这样的高山呀!
这时,妈妈拍拍我的肩膀:“若妍,上!”我顿时信心十足。我们拾级而上,只见山路两旁古木参天,不时从一块块岩石中冒出一股清泉,沿着石缝汩汩流淌。一开始我走得还轻松,有时还哼上几句山歌小调。可是没走多远,那山路越来越陡,开始手还可以扶着石壁走,给自己壮壮胆。而接下来的路程,却是令人心惊胆颤,因为两侧不再有石壁了,而是一道深不见底的山谷。我手脚并用地往上爬,渐渐地越来越觉得害怕了!
“加油加油!”这时从我身后传来一阵喊声,我回头一看,原来是一位小妹妹正奋力往上攀登。我想:这么小的妹妹能爬,我为什么不可以呢!想着想着,我就一鼓作气爬了上去,终于来到了通往天都峰最险的一条路——鲫鱼背。那是一条极其窄小的真正悬空的路,两旁只有一根绳索,我咬咬牙,一步步艰难地往上走,一不小心我的脚滑了一下,吓出了我一身冷汗,当时我想:我万一掉下去怎么办?我万一爬不上怎么办?可是,再也没有回头路可以走了,我只好紧抓绳索喘着粗气缓缓地爬上了天都峰。
登上了天都峰,我高兴得手舞足蹈。望着远处的云海,近处的奇松,我忘了一路的惊险,不由得惊叹道:“黄山,你真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第一部宪法。在五四宪法后,又先后出现了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和八二宪法四部宪法。我们现行宪法是八二宪法,准确是是经过四次修订后的八二宪法。
现行宪法由序言、总纲、权力与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五部分组成,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条。其中总纲32条,权力与义务24条;国家机构79条,国旗国歌国徽首都3条。我重点研读了其中权力与义务的24条。其中公民享有的相关权利主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等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权、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通信自由权、批评建议申诉检举权、取得赔偿权、劳动的权利、休息的权利、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权、研究创作自由的权利、男女平等权等多项权利;公民的义务主要有: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计划生育的义务、抚养赡养的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遵纪守法遵守公德的义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的义务和依法纳税的义务等多项义务。
掩卷沉思,作为公民,我们的是否履行了宪法规定的义务?我们是否尽职尽责的抚养了孩子,赡养了父母?我们是否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作为公民,我们的权利是否得到有效保障,当我们的权利被践踏时是否进行了合法维权?其实当你没有尽到抚养和赡养义务的时候,你已经在违宪,当你不遵守公共秩序的时候,你已经违宪。当我们的公民权利被践踏时,我们合法维权是维护自己的权利,更是在捍卫宪法的尊严。作为公民,遵守公民义务、合法维护权利是遵守宪法的要求,更是捍卫宪法尊严的行为。
作为教育管理者,我们是否尊重了教师的权利?作为一个教育人,我们是否尊重了受教育者的权利,是否保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当我们利用周末和节假日补课的时候,是否知道我们已经侵害了教师和学生休息的权利,我们已经违宪了?当我们用过激的方法惩罚学生或者讽刺挖苦学生的时候,我们是否知道自己正在违宪?当我们看到有的国学班在宣扬男尊女卑的观点的时候,我们是否知道他们已经践踏了男女平等的权利,他们已经违宪了?作为教育人,保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是遵守宪法的要求,更是在捍卫宪法的尊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捍卫宪法尊严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愿我们的'国家早日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法治国家。
每天陈老师和妈妈都在向我叨:安全是生命的保障,要时刻注意安全……我虽然听着,却总是左耳进、右耳出,不上心。
今天放学,我背着书包准备回家,在下楼梯的时候,到了倒数第二个台阶就跃起,准备直达地面,后面的同学小明,几乎同时拽住我的衣帽,我一个重心不稳,不仅将前面的同学小强撞倒了,自己也摔在了地上,后面的小明也跟着摔下来,压在我的身上,我的'头也撞到地板,疼得眼泪一直掉。刚好,陈老师过来,连忙扶起我们,一个个检查完后,语重心长地说:“幸好只是起了个包,目前看是没有大碍,不过钟鸣,毕竟是撞到头了,有不舒服及时让爸爸、妈妈送你到医院检查。学校人多,上下楼梯都要靠右行,并且一个个排队,不可拉扯,这样才能保障安全。”听完后,我们都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我在心里告诉自己: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安全知识,并严格遵守,毕竟安全才是生命的保障。
幼年趣事,好像一朵朵美丽的小花,装点着色彩斑斓的童年,在我心中撒下快乐的种子,和我一起长大。(师评:多么富有诗意的比喻!我清楚地记得我五岁那年,爷爷带我去爬黄山的乐趣。
小时候我非常喜欢爬山,爱看山上那变化万千的云雾,爱嗅山间那香气扑鼻的味道,爱听风吹过柳树、小花、小草和那小鸟的合唱。(师评:小作者用一连串的排比句写出了从小喜爱爬山的原因!我长大了,上中班时,听说爷爷去爬黄山了,于是我激动地对爷爷说:“爷爷,带我去爬黄山吧,反正放暑假了,在家都快无趣死了。”爷爷说:“好啊,不过你要听话。”我答应了。到了黄山,只见云雾瞬息万变。本来是一朵美里的棉花糖,又变成了一匹四蹄生风的骏马,又变成了一座漂浮在北冰洋山的一座冰山,又变成了一只金丝猴,眨巴着一对机灵的小眼睛,向你窥视。
还没等完全看清楚,它又变成了一群擅于奔跑的羚羊。(师评:小作者观察细致,想象丰富!写出了黄山云雾千变万化的美丽姿态!小鸟在叽叽喳喳地叫着,好像在说:“欢迎来到黄山,欢迎来到黄山……”这叫声和微风形成一首交响曲。小花那扑鼻的香气,让你陶醉在花的海洋中,让你久久不想离开。(师评:作者采用拟人化的手法,写出了小鸟与花草高兴欢迎情谊!从侧面写出作者爬黄山的快乐心情!
如今,当我想起儿时的爬黄山的乐趣,我也就想起爷爷对我的关爱。
从小时候开始,每次出去玩,爸爸妈妈总是牵着我的左手让我靠路的右边走。这一个习以为常的动作,起初我并没有太在意。直到有一天,我想从右边到左边去,可是被爸爸拦了回来,连续几次都没有成功。我不解地问爸爸:“为什么不让我去左边走呢?”爸爸说:“因为后边的车开过来时,都要从我们的左边超车通过,你在右边走,会比爸爸妈妈更安全。”
我恍然大悟。原来,爸爸妈妈的爱无时无刻都在身边,一直伴我左右、伴我成长。我突然想到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在家的时候,爸爸妈妈不允许我随便使用电器,触摸危险物品;上学的时候,爸爸妈妈总是叮嘱我要专心致志地学习;在我发挥失常的时候,爸爸妈妈总是安慰我、鼓励我;在我和同学闹矛盾的时候,爸爸妈妈总是给我讲道理;当我不舒服的时候,爸爸妈妈总是放下手中的工作,陪我去看医生;每天上学放学,爸爸妈妈不管严寒酷暑,总是准时等候在学校门口……
牵左手、靠右走,这一个看似简单、细小的动作,却饱含了爸爸妈妈对我全部的爱。我长大以后,也要牵着爸爸妈妈的左手,让他们靠右走,我要成为爸爸妈妈的“保护神”。
今天,我和老爸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将那“垃圾场”清空,把一个跟这空置的地方差不多大的`塑料箱子放入,这样以来,即结省了空间又美化了环境,这真是太棒。于是我和爸爸说干就干,我们来到超市购买一个理想的塑料箱子。一回家,爸爸将这箱子放进去一看,这真是天衣无缝。
这箱子高110厘米、宽70厘米、深90厘米它全身是灰色和白色组成的,一共有四层,再加上两个小抽屉组成了一个漂亮的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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