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放学后,我和好朋友何玉华开开心心地结伴回家。走到临近镇中心的一个公共厕所旁,我和何玉华都发现在前方不远处的地上静静 地躺着一部银白色的手机。何玉华弯腰捡起手机,拿在手上,我们一时都不知道该怎么做了。我突然想起上次爸爸把手机弄丢之后,妈妈还责备了他好几天才罢休, 爸爸也伤心了好长一段时间。看着手机上一闪一闪的指示灯,我仿佛看到那就是失主焦急的眼神。于是,我斩钉截铁地对何玉华说:“我们把手机交给老师,让老师 帮我们找失主吧!” 何玉华立即同意我的建议,于是我们马上返回学校,把手机交给了班主任老师。在老师赞许的目光下,我们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后来,手机的主人很快就找到了,为了感谢我们,赠送了我们每人一枝钢笔。也许,有人会认为我们很傻,当时我们可以把手机占为己有,但是我想我们这样做能让自己感到心安。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的第七条讲到“做人要诚实,捡到东西要归还失主或交公。”我想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它是做人的基本原则。我国《 民法通则》规定:别人在路上或其他地方丢的东西,别人不慎掉到水里漂浮过来的`东西,以及农民养的牛、羊等跑丢了等,都不能说谁捡到就是谁的,无论谁捡到别 人丢失的东西都不应自己占有,应交给失主。可见,捡到东西不归还是违法的。
我想先变成森林精灵。我拥有一袋神奇的种子,只要把它们撒在土壤上,不需要盖上土,更不需要给它浇水施肥,它很快就能发芽,不用两天就能长成参天大树。我来到荒漠,只要把它们撒在沙漠上,我相信很快沙漠就能变成绿洲,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参天大树。人们不用再担心沙尘暴;人们有更多肥沃的土地来种植,不再担心饥饿;人们有更多的`地方建造房子,不需要乱砍伐树木;人们也有了更多玩乐的好去处,不需要留在城市里忍受拥堵。
我还想变成百花精灵。只要有我一天,这个世界上的花朵就不会枯萎,到处都有绿油油的草地。草地上都长着郁郁葱葱的大树,树下长着许多不知名的鲜花。它们散发出迷人的芬芳,随着风钻到你的鼻子里,闻了让人精神一震。蜜蜂和蝴蝶在花丛中穿梭,忙个不停。蓝蓝的天空下,孩子们在快乐地放风筝,大人们坐在树下自由、惬意地聊天。
假如我会变,我会尽我的努力让孩子们都能在这么美丽、干净的环境中幸福地生活!
今年夏天,火辣辣的太阳烤着大地,小狗热得伸出了舌头,花儿低下了头,小草弯下了腰,树上的知了有气无力地叫着。我和妈妈从朋友家出来,阳光刺得我们睁不开眼睛,只一会儿工夫,我们就汗流浃背了。我渴得难受,很想吃一根冰淇淋解解暑。妈妈丢给我十元钱,让我自己去买。
冰店在街道的对面,这时车辆川流不息,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真想长出一对翅膀飞到对面去。好不容易等到没有车了,我紧紧攥着钱,三步并作两步过了街。
店里各种各样的冰淇淋,看得我眼花缭乱。我东看看西瞧瞧,最后挑了一个巧克力火炬,付了钱,转身就往回走。
“小朋友”,是商店阿姨在叫我,原来我光顾着吃,忘了找零钱了。阿姨拍拍我的头笑着说:“小馋猫,把钱拿好,过马路要小心啊!”我不好意思地接过钱,一溜烟跑到妈妈身边。
我在超市里东瞧西望,终于找到了卖咖喱的柜台,仔细观察起来……,柜架上一共有四种咖喱,分别是蘑菇、牛肉、鸡肉和蘑菇牛肉。因为我们一家三口都喜欢吃肉,所以蘑菇就首先否决了。再看价格,牛肉和鸡肉都是5.6元,蘑菇牛肉是5.8元,这可一下难倒了我。我仔细地算了一算,2包蘑菇牛肉可以有6角零钱,再加上1包牛肉的.有6角零钱,三包的余数正好是2角,我赶紧选好3包咖喱递到了爸爸手中,爸爸满意地点了点头。
在回家的路上,我对爸爸说:“原来算账就要用到数学的呀,看来数学在生活中真的很有用!”
谈到买东西,就要从我第一次说起了。当我坐在沙发上优闲的看着书时,妈妈突然叫我帮她买鸡蛋,可是这是我第一次跑腿耶,让我心里七上八下,坐立难安,生怕遇到坏人。
由于现在是下班时间,路上车水马龙,汽摩托车互不相让,让我胆战心惊,深怕一不小心就被撞个头破血流。我费尽了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杂货店。我挑选了看起来不错的蛋,在回家的路上非常的谨慎,不让蛋受到丝毫的伤害,但究竟还是破了两个,妈妈说没关系,下次再注意一点就好了。这句话让我重拾信心,所以,几天后我自告奋勇去帮妈妈买早餐,结果就获得了很好的赞赏。自从这次之后,我就变成了妈妈的“小帮手”。
但是,有一次,我竟然在路上遇到了一只狗,吓得我拔腿就跑,完全已经把买好的蛋忘得一干二净。结果回到家时,蛋已经不知去向了。还有一次,我还遇到了一个可疑的陌生人,我在我靠着机智和灵敏,终于把他给甩掉了。这场惊魂记深深的印在我心里。
我觉得帮妈妈买东西,不但可以减轻她的负担,还可以运动,真是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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