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小,好年轻,我不知道珍惜什么,我不知道什么是天长地久,只知道爱了就是永远。
秋天好浪漫的季节,我最喜欢漫天飘零的落叶,喜欢自己站在树下细数。更喜欢把落叶拿在手中,期盼着永远。人生真的好迷茫,什么是真爱,什么人值得爱,什么是永远,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傻的可爱,30岁的青春,30岁的女人,到底想要什么。我不知道,心静如水。
平静的过着每一天。
工作生活一切都没有想象中的美好,有时候我发现你没有在我的生命里,我每天都在马路上自己走走,看着每天人来人往,我的心是那么的平静。自己一个人过的生活是那么的孤单,没有你在身边的生活我已经习惯了三年了,我渐渐的学会了自己一个人的坚强。学会自己一个人面对,面对自己的开心,面对自己的生气,面对自己的困难,面对自己的一切。
生活真是那么的美好,只是总是我的影子相伴。我总觉得自己傻傻的,傻的那么的可爱,我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我不爱钱,不爱职位,我不爱衣服,我不爱香水,我不爱美食,喜欢素颜朝天。喜欢穿旧旧的衣服,我会觉得旧衣服穿的有感情。自己每天只吃一顿饭,早上不起也不做,中午吃点,晚上少吃或者不吃,这样饿饿自己去保持自己的清醒,要我自己明白,我始终还在。我的生活是什么,我渐渐发现,自己一个人的世界,寂寞的时候喝喝茶,喝喝咖啡,心里累的时候,听听音乐,安静的听会琴声,我喜欢陶醉在我最喜欢的高山流水的琴声中。
我好喜欢薰衣草,薰衣草的话语是等待爱情。我一直在默默的守候着现在的美好。青春是什么,我的青春是等待,继续等待爱情。
十二年了,我爱了你十二年,都说在失去的时候才知道珍惜,我不想失去,所以我一直在珍惜,我是个傻傻的女人。傻的是那么的简单,我每天只要一句暖心的话,我就会幸福的笑一笑,我要的也不多,心里苦的时候,给自己买个棒棒糖甜甜自己,心里累的时候,找颗大树靠靠,想浪漫的.时候,自己拿把伞在雨中走走。压力大的时候,压抑的时候想着自己去爬爬山,好久好久了,我学会了一个人的坚强。
笑着对自己说,笑着走下去,骗骗自己说,一切都会好起来。把自己的爱恋继续下去。未来。想象中。
要得到别人的重用不光是做好每件别人安排的事,还要用剩下的时间去了解别人还不了解的一些方面,因为别人知道的你在去了解是多余,也可以说你在不相信别人你认为自己可能比别人能了解更清楚。如果去了解其他方面的说不定哪天就能派上用场,别人也会觉得你很有才,因为你了解的都是他比较不了解的。他会觉得自己所缺的你能帮他补上。
其实有时候总有那么一段时间自己会感觉莫名其妙的落寞。我是个冷漠而又孤僻内向的人,这是认识我的同学对我的评价,可是有的同学却说平时见到我的时候我挺开心的啊,但是我的空间里却总会发表一些让人看着觉得我很难受的文字,但是这些人都不了解我。没有人真正知道我到底在想什么甚至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自己总在一个人的时候看看自己的寂寞。其实除了同学之外我还有很多朋友,在朋友的眼里我又是另外一个人了,在班里觉得自己越来越冷漠了,不想和任何人说话,貌似有点自闭的嫌疑,可是有时候就是不想说话,在班里竟然觉得有点压抑了,或许自己的心很小,装的东西也很少,不会伪装也不想牵强,就只是想这样简简单单的生活着,
听雨·看雨
雨一直在下,从早上不停的下到晚上。涤荡去了夏日的炎热,带来了一丝清凉的感觉。窗外的树木显得更加生机,在泥土的气息伴随下,吸收着水分的滋养。一只鸟儿在树梢不知所措望着这里,像一个犯错的孩子一样惊恐,不知归途。抖动一下淋湿的羽毛,没有犹豫,飞去了,找自己的伙伴或者是自己的亲人去了。只留下树梢在风雨中摇摆不定。
雨似乎没有要停止的样子,在窗口听雨的声音,滴滴答答,打在由混凝土浇筑城的大学的建筑物上,打在为装潢美丽的校园的一花一草上,或者,又打在了一个失意的学子心头之上。
雨,水也,是伟大的。可以涤荡喧闹的街区,可以涤荡繁华的城市,更可以涤荡人儿浮躁的心灵。
听雨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解脱。
看雨更也是一种享受,更也是一种解脱。
人要回到人自身,回到本真的家园,这个目标不是科学理性能够实现的,重返家园只有诗歌才能靠近。海德格尔用了“靠近”而不是用“抵达”进行描述,也就是表明永远都处于“在途中”的状态。叶世斌的诗集也叫《在途中》,这本诗集站在存在主义的哲学起点上,以诗歌的方式对人的存在方式及存在的可能性意义进行了一次个人化的追问与探索,并完成了由存在主义到人道主义诗性哲学的嬗变,从而确立了一种不愿放弃终极的诗歌品质。
海德格尔把诗人看成是“人和神之间的使者”,站在人和神之间的诗人,虽然看不到神,但能看到天空,诗歌是对天的仰望,在仰望中捕捉到了神的信息,概括地说来,由于诗是以个人化而非公众化的情感体验领悟着生存赋予人的痛苦、欢乐、收获、幻灭、光荣、耻辱等种种事实,由于诗的“非他人化”、“反推理性”、“拒绝真理过滤”,是一种真实可靠的吟咏,因而聆听到了神的声音,感悟到了神的喻示,呈现了本真的存在。康德认为人的隐藏的判断力是超越纯粹理性和实验理性之后的审美和艺术经验,海德格尔的进一步总结认为就是诗。所以真正的“诗性”就是一种“神性”。
叶世斌的诗集《在途中》对生命、人格、尊严、价值、意义的追问和探索与存在主义哲学最先形成的是内在结构上的对称,这不是诗人选择的结果,而是精神上的默契。诗中的悬空、无根、沦陷、沉没、失踪、幻灭的意象密集地埋伏在稿纸上,反复引爆,开山凿石般地炸开前行的路。叶世斌“在途中”不只是为了抵达,而且是在途中不断寻找“路途”,在途中的自我批判、反省、救赎中一路跋涉,最终立足于人道主义的城垛上眺望家园和神的居所。
人之“在世”是因为“站出了自身”,“站出了自身”就是站出了动物性生存,于是就有了时间和空间的选择,就有了意义和终极的要求,这是人的自由,也是人的灾难。人之“在世”的方式注定了人必须面对两种存在可能:一个是本真的存在,一个是非本真的存在。然而人在本真和非本真的夹缝中却被剥夺了选择权,人的悲剧就在于你根本就不能超越力量强大的非本真生存,比如公众意志、日常行为、传统方式、流行观念是根本不让你超越的,而且是集体认同的真理。所以“此在”的人把“自己”交给了别人,把自己交给了“日常”,自己不再是自己,日常的自己是假冒的自己,是名誉的自己,海德格尔称做“日常自己”,或“他人化”的自己,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买衣服逛商场并不是逛自己,而是逛别人能够接受的自己,说话做事的合理性是别人认为的合理性,而不是你自己的合理性,所以诗人为什么要眺望童年、湎怀丢失的时光与风景,因为那里保留着没有异化没有被分裂的本真,那里有着神性的光辉。
叶世斌的《在途中》与前两部诗集《门神》和《倾听与言说》有了很大的不同。高强度的情感爆发力和尖锐的感觉穿透力是叶世斌诗歌最显著的特质,而其诗歌的视点前后却有着明显的差异,前期的诗歌气质中流敞着尼采、叔本华的血脉,用焦虑、绝望的内心体验着荒诞和荒谬的存在如何将“自己”挤压、异化、分裂,是由内向外的透视和撕裂,是内心演绎的存在,更多是臆想、放大、虚拟的存在;而《在途中》的相当一部分诗中,虽继续坚持着早期既有的对生命、对存在的性质认定,而视点却转换成由外向内的递进,即由客体的事实引发内心的自省与审判,“由我而事物”到“由事物而我”,这种转变在诗歌形式层面上几乎很难看出来,但它在另一个意义上昭示了诗人和诗歌更逼近形而下的存在,更强化了内心的质感和体验的具象,通俗地说,是具体的生活在诗歌中下沉,而不是用诗歌发酵一种臆想的生活。这样阐释是要说明叶世斌的《在途中》与荷尔德林的《归家》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个是诗歌的哲学,一个是哲学的诗歌。从阅读对诗的期待来说,人们愿意读到诗歌中的哲学,而不愿意读到哲学中的诗歌。
诗歌的本质是抒情,诗歌抒情的高贵性在于高端体验中翻译了不可言说的生存真相,唯有诗才能逼近本真的生命,这是诗人骄傲的根据所在。在全面技术化和物质化的时代,人被挤压到存在的边缘,人注解着物的存在,物是人的尺度,物本主义消解了人本主义,就像《鸽子一直传输和跟踪我》一样,物化了的手机屏上的“鸽子由来已久/一直传输跟踪我/悉知我的快乐,愤怒,恐惧/和鲜为人知的秘密”,“我不时地望着它,感到惶惶不可终日”,不只是传输和跟踪,还有隐形的警告和随时发生的出卖。在《我是一个被雷击的人》中,“我”已被电控制了全部的行为,电成了另一种生存血液,“电流,这个世界和我的血液/输入我的每个细胞,纠缠/和捆缚我。”叶世斌以诗阐释了“人被物控制和制造”的悖反与荒谬,在人们集体被物征服之后,人们已经失去了对自身的认知能力,不知道人实际上已成了“电源”的目的,人成了电源使用价值的一个目标,潜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科技意志一天天地在瓦解我们自身的意义,删除人的本真的天性,电源接通的时候,“现代物质温暖和照耀着我们/如同这个夜晚,被白炽灯/和取暖器瓦解,构建/生活对我们的改变。”“我们迎着光亮,成为/夜晚的一种温度”,那么我们的温度在哪里呢?叶世斌以诗歌隐喻和象征的叙事体验呈现了人的下沉和主体的失踪,不谋而合了存在主义哲学中“人是有待被制造的人料”这一颠覆性的人的定义。人被逐渐纳入到科技体系内,科技的力量就重新塑造了人,人的自然性(本真性)遭遇了根本上的破坏,人异化成了物的零件。叶世斌有不少诗歌揭示了这种混淆和异化以及目的的被篡改,《花摊》一诗中,“这些争相购花的人/早已被花朵收购”,在不停追问与领悟中的诗人,极其准确地为当下的人进行了定位,这就是“客居”,当“自己”和“本真”消失的时候,人与“在世”的关系就是租赁关系,《城市和宾馆大厅的一盆竹子》中我和这个城市以及一盆竹子都是这个世界的客居者,是租赁在这块有限土地上的客居者,这里不是对生存形态的一种探究,而是对生存事实的确认。没有家园而在途中,没有本真而被悬空,所以城市、我、竹子“盘根错节/被堂皇的钢铁和水泥笼罩/被客居的虚伪和倦怠伤害”。正如《我不知道所有的租金是否偿还》中所说的,“租赁的事物令人疑心/所有成果变得沉重而残忍”,当生命和生活的全部过程建立在一种租借程序中时,“客居的虚伪把我熄灭”就是不可避免的。
“异化”之后人的存在状态表现为“客居”和“租赁”,“客居”、“租赁”下的是本真生存的“虚悬”和“失踪”,《手执火把的人》无法照亮夜晚,只能照见黑暗,“手执火把的人/被自己举着”,却“无法执掌/自己。风在火焰上摇摆/给他火势,那就是他忽然/被吹熄,或被火卷走的时候”,手执火把的`姿势成为一种虚悬和危险,就像《坐在院子里的女人》,与椅子、桂花、阳光甚至院子毫不相干,人在失去本真后成为院子里的被抽象出来的符号,亦如高天《流云》,“天空回到它的本义/还有什么比流云更缺乏根据/这悲壮的一刻不停的流云呵/匆促的无可挽回的流云/不是一场风鞭子似的/跟在它的后面,而是隐蔽在/天空深处的虚无,那永恒的/虚无驱赶着它们!已来的/未来的都将带着我们的/泪光,赶向虚无”。《找不到落点的蜻蜓一直飘着》中,蜻蜓触碰的都是“不踏实的事物”,“三十个夏天/过去,池塘和垂柳都已/枯死。那只张着翅膀的/蜻蜓,找不到落点。”没有“落点”的“虚悬”是追求终极和还原本真全面失败后的人类的共同的隐喻。现代物质挤压下的“无根”性是人类的集体困境,病毒一样的四处漫延。存在主义哲学在尼采和叔本华那里是极其悲观的,叔本华把人生过程看成是一次自***的慢动作演示,叶世斌的诗歌在另一个层面上将“自***”与“他***”纠缠着解释和体验异化与分裂所造成的生存伤害,所以他的诗中反复出现“活埋”的意象。在一首《这条临时的即将的闪电》的诗中,“摇摆的槐花,宿命的槐花/一生完成一次下落一生都在/一刻不停一去不回地抵达”,人的一生就是一次一去不回的抵达,所有的美丽与喧哗都是瞬间的闪电,如同死亡不可替代一样。在叶世斌早期的诗中,他计较着精神和灵魂失踪后的“敌人”和“对手”,并表现出了死不瞑目的愤怒与抗议,而《在途中》的存在体验虽然有着类似的哲学背景,却在诗的形态上已经表现为沧桑际遇后的从容和淡定,并且冷静地审视着一种不动声色的压迫与窒息,在《平静和亮得看不见的玻璃》、《这个夏天被堵得严严实实》等诗中已经表现出了诗人强大的承受力和直面的勇气。这一系列诗中,诗人的表达与言说不是为了算账,而是为了领悟。诗的境界明显得到了强力提升。诗歌之于哲学正在于体验和领悟,是体验领悟后的呈现,而不是实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诗性。应该说,《在途中》更逼近诗性的哲学,而不是定义的哲学。
人最难解决的就是孤独,人本来就是孤独的个体,在罪过与信仰,绝望与激情,生存与死亡,教堂和墓地之间,人的最大的孤独在于精神的孤独,心灵的孤独,那就是“失踪”与“虚悬”后的无话可说与无处可说,即丧家之犬的事实。存在哲学之父克尔凯郭尔在《恐惧与颤栗》一书告诉人们,并不是所有的孤独和绝望都有力量决定着你视线的方向,重要的是在路上你将何为。二十世纪神学家卡尔。巴尔特说“人类被拯救的时刻是这一时刻,只有被逼到悬崖上走投无路不得不跳下无底的深渊,这瞬间他才获得了拯救,上帝托住了他。”叶世斌《在途中》一直顽强地表现出拯救的愿望与意志,因为他知道一个诗人真正的精神***是在绝望中放弃自我拯救。上帝拯救的是那些一路餐风露宿风雨兼程的朝圣者。
存在的失真造成了距离神圣越来越远,表现在《我们因为看不清自己而美丽》这首诗中是人与雾的关系,世界是一个迷惘无边的雾境,“历史和未来,所有的事物/被雾裹着。一部分文字/拂去雾,把我们带进/更深的雾里。我们的目光/被雾围困,目光敏锐而收缩”,雾里事实是不可翻译和言说的事实,是接近了最本真的事实,用诗来表达就是“美丽”的事实。日常的生存被公众理性、传统世俗、集体规则反复过滤和篡改,这使我们遗忘了自身的由来和出处,“因为什么,我把/绝世的真情/谋***?遗忘抽象着往昔/橡皮一样慢慢擦去/疼痛,罪恶和灾难”(《遗忘是一种精神还是一种能力》)遗忘的过程是失真的过程,也是自***的过程,诗人不能容忍底线失守,于是自省、自审、自救就成了叶世斌诗歌的重要方向。
“走近上帝的是/是哪一种鞋码?它怎样/错开车辆,蚁虫和自己”(《父亲和我正陷在途中》),面对这不可救药的生存事实,叶世斌以诗的方式表达着找回本真,重返家园的努力。这是一次蜕化变质后的出发,是一次诗性哲学的转向。叶世斌以宗教的情怀,以人道主义的立场,开始了他的灵魂救亡的诗歌之旅,用笃定、沉稳的视角反省人被异化的灾情,以一种强烈的忏悔与救赎的态度表示了自己被异化分裂的苦痛,以及必须承担的责任。“自我”本真的丧失,除了物质和世俗力量的摧残,人自身的妥协甚至是合作加快了灵魂异化与精神分裂的速度和效率,《在生命形态的完成》中石头被塑造和雕凿的过程,就是石头被异已化的过程,“我就是一条河豚,以毒性?和自虐为生,不可救药”(《自虐的河豚》),人在很多时候,是靠繁衍毒素为生的,而不是靠信仰和神圣活着的,比如以毒攻毒,以恶制恶,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仇恨和敌意是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一种精神质地,这使得人不仅自己远离了神圣,而且还制造了“在世”的焦虑与恐惧。物化的世界里,我们不仅对神是有罪的,对自己也是有罪的。叶世斌诗中以“故居”的意象表达了原初纯净的家园,表达了失落和丢失“故居”的愧悔,那不只是追忆,而是在追忆中的精神重返。“故居”保留着岁月的真相,“故居的石阶知道我的鞋码/不知道我出门后的走向”,出门后的人注定了像兔子一样穿行,焦虑、恐惧、紧张、分裂、异化不属于故居台阶上的“我们”,我们努力地与这个虚假的世界进行合作,同台表演,当我们被雕塑成形的时候,那就是本真之我的“活埋”。叶世斌当意识到客居在世的时候,便无法宽恕自己的合作和自我出卖,于是他痛心疾首地反省自己。“一些丧失把我们变成神/正如一些获得把我们变成鬼”,“我们获得很多,是因为失去更多”,在《这是木鱼》的声音中,诗人开始忏悔,“我的一生多少罪孽/如同我的心里多少泪泣/垂直的雷霆在我耳际沉默/我连自己的哭声都无法听见”,如同一只焦虑的兔子,“多少年,我面不改色/在心里流汗,在原地逃窜/偷取的自由到底多大面积/是否一片蓖叶就能覆盖我的安全”,(《穿行的兔子如同黄昏的一根白发》),诗人在忏悔与自审中决绝而坦诚,公开承认“我的命运人迹罕至”。在巨大的孤独和遥遥无期的途中,诗人内心压抑着一场揪心的泪水,如芭蕉上的雨,足以使整个夜晚泪流满面,而在归家的途中,不必倾诉与宣泄,重要的是内心修炼与皈依,修炼神性,皈依神圣,那样才会让内心安静详和。在第二辑《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中,诗人的宗教情结和人道主义理想旗帜鲜明,并成为《在途中》诗性哲学的终点。这一辑中对生命的关怀、对脆弱的悲悯、对死亡的宽容、对亲情的珍惜,都已经超越了世俗层面的形而下的情感,而上升为一种博大的人生态度和哲学立场,《千佛洞》、《济南的佛》、《这是木鱼》、《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是《在途中》真正能够打动人、震撼人的诗作,诗人的忏悔、悲悯、拯救、普渡众生的情感虔诚而洁净,毫无杂质,只有聆听了神的声音,才会有与神交流的可能,这不是权力,而是心力。“我跪拜而来,满含泪水/佛呵,我的心早已千刀万剐/我的一生罪孽无数。请将绝世的/磨难累赐于我以至万劫不复/但我的祈祷声声啼血:请你饶恕”(《济南的佛》),“香炷的火向下走,接近/人间。香炷的烟向上升/指向天堂。我的手抓住他的/体香,一次次被灼痛”,“必须有个地方让我低着头/长跪不起。这就是为什么/我随烟升起,在天外/把人世的真相撕破/一生跋山涉水,拯救救星/当我满含热泪,我知道/我救回了苦难和慈悲/我坐在天堂最后一级台阶上/瞑目悔悟,像在瞌睡”(《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至此诗人已经完成了他对人生、对生命、对意义的最后的领悟与体验。在“救我”和“救世”的双重理想中抵达到了人道主义中心高地。
保罗蒂利希说,“人对宗教的追求并非出自天性,一开始出自于困境,追求宗教信仰的前提是人生的无意义”,叶世斌的诗性哲学并不奔向宗教神学,而是弥漫着宗教情结,真正构成叶世斌诗性哲学基础的证据是,诗人从没有停止过意义追问和终极梦想。存在主义哲学是他的追问与思索的精神视点,更多的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真正契合叶世斌精神内核的是人道主义诗性哲学,悲悯、恻隐、忏悔、赎罪的精神指向直接抵达其诗歌的核心价值区域。即使诗歌呈现出的是“救世”的徒劳,但灵魂“自救”的愿望最起码在诗歌中表达或实现了,况且诗人一直还在途中,一生的努力和修炼足以使本真的家园越来越近。
你们好!你们对我的爱,在我心中是无可取代的。你们对我的教育是多么严厉,但又多么慈祥。你们辛辛苦苦把我哺育长大,我在一天一天成长,你们却在一天一天衰老。我在你们的支持下,《春天来啦》这首诗在全国手拉手竞赛中荣获二等奖,这里面除了老师的精心辅导之外,更离不开你们辛勤的培育和鞭策。你们从二岁开始教我认字,三岁送我进幼儿园……,每当我犯错误的时候,你们总是耐心开导我,让我自己知道错误,你们不是跟我说过:“在哪里跌倒,就要从哪里站起来!”我就靠着你们这句话一步一步地向前走。要是没有你们心血和汗水的浇灌,就没有我今天的茁壮成长。谢谢你们,我亲爱的爸爸妈妈!
爸爸,我知道您平时对我要求比较严格,生活上却是无微不至地关怀。您虽然远在军营,却常常打电话向妈妈询问我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您一个人在外自己更要注意身体。我知道您有一个不好的习惯,就是喜欢吸烟、喝酒。您应该知道吸烟有害健康,电视上不是专门放这一类广告吗?为了您,我在家里贴了一张戒烟的标志,希望您能看到它,戒烟吧!为了您自己的身体健康想想,就当为了我,我会被那令人窒息的烟味给呛死的。希望您能戒烟,求您了。
妈妈,我知道您工作很忙,常常要不分昼夜地联系业务,有时双休日也没能好好休息带团队出去旅游,还要照顾我的学习和生活,我深知您带我的艰辛,但您有时凶得却不合情理。记得有一次,我在您没回来时,看了“哆拉A梦”的动画片,您回来时看到了,“啪”的一声,在我的脸上留下了一个“迷你型”的五指山,还惨遭到了一次劈头盖脸的一顿骂。那时我在您骂的时候吱了几声,又被你打了。少儿节目您没有看过,可能不知道吧,里面有动物知识、植物知识,还有生活常识,它对我的.成长有很大的帮助,应该是有好处的呀。它能让我增长见识,就让我每天看一个片段吧。爸爸妈妈,总不能整天让我埋在书海里吧。我会永远记住你们对我的谆谆教诲的,我会记住我是小学生,有节制看电视的。请你们放心,我会的,我会记住……
放心吧,爸爸妈妈!
你们的儿子:徐浩仁
杨澜说“决定你是什么,不是你拥有的能力,而是你的选择。”人生路上最紧要的选择只有几次。选择不同,决定人生道路不同。正如航空航天科学家孙家栋说的那样:“人生没有选择,国家需要,我就去做。”这是孙家栋没有选择的选择带给我们人生最深刻的启示。人生是一场没有选择的旅行,“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事业的需要,他选择一生做工人。“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发展之路,有人读书厉害……有人动手能力强,只要肯吃苦,技术工人倒很合适。”这是当代大国工匠顾秋亮的肺腑之言。顾秋亮的人生选择了做技艺高超的工人。43年钳工生涯,练就了能把误差降到小于1毫米的1/100的绝活。装配“蛟龙号”,实现0.2丝以下精密度;将要退休的他,又迎来了组装中国首个自主设计制造4500米载人潜水器的挑战。他放弃高新聘请,选择在热爱的钳工岗位上坚守。他认为,自己就是祖国需要的一颗螺丝钉。
祖国的需要,是我人生最大选择。在报考大学时,钱学森人生第一次选择,力排众议报考交大,决心建铁路报国。在交大校园里目睹日寇飞机狂轰乱炸,他随即作出第二次选择:改学航空工程,造出能打下日本飞机的飞机。学习中,他感到航空工程缺少理论指导。于是钱学森作出第三次选择:从事航空理论的研究。征得父亲的支持,他只身一人来到加州理工学院,敲开了后来他的导师冯·卡门教授的门。新中国刚成立,钱学森做出第四次选择:回国搞建设,把毕生精力贡献给祖国航天事业。1982年钱学森又作出第五次选择:再次回到学术理论研究当中。15年间,他在系统科学、思维科学等诸多领域提出一系列新观点、新思想、新理论。当一个人把自己的前途命运跟祖国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他的选择就凸显出英明和睿智,就能创造出人生的辉煌,将自我价值最大化地发挥出来。
民族的需要,鲁迅选择弃医从文。改变行业,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理性。在国难当头,民族危亡之际,鲁迅毅然抛弃医学救国的`梦想。艰难地选择文学救国的道路。他在孤寂中呐喊,在冷遇中反思,他痛苦中探索,用匕首和投枪一样的笔英勇作战,成为新文化运动的坚强旗手,唤醒民族觉醒,反抗日寇和国民党反动派。成为人民爱戴,敌人害怕的坚强战士。“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他矢志不渝践行了人生不悔的选择。
反观那些背信弃义的民族的败类,他们为自私可伶的一己之利,充当敌特走狗,选择出卖人民的利益,获取私利,最终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选择自信,收获勇气;选择磨砺,收获坚强;选择奉献,收获幸福。青年朋友们,在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中,将自己融入民族发展的大业,人生才能创造出更大的辉煌,践行马克思的:“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我们就不会被他的重负所压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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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考到了最后的冲刺时间,对于作文一项,我们还没有***出重围的机会呢?小编将提供各大套路,让你抓住阅卷人的心,话不多说,先给大家提供18招式。
1、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认识水平高、擅长理性思维的同学可选择议论文,擅长形象思维、会刻画人物的同学可选择微型小说,擅长抒情的同学可选择散文。
2、精写前几段,给评卷老师留下一个好印象。要精雕细刻,要出彩。比如,可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可制造悬念,引人入胜;可提出问题,引人注意;或巧用排比、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或巧述故事,引人入胜,或巧用题记,揭示主旨,或巧用诗文显诗意。写好结尾和过渡段。阅卷老师一般是S型的扫描全文。结尾可画龙点睛,发人深思;或总结全文,照应开头;或虚笔拓展,扩大容量;或精辟议论,深化主旨。
3、要给自己充足的构思时间,不要急于动笔。“宁停三分,不争一秒”,因为写作是“开弓没有回头箭”的,写到一半,突然发现,呀,把题目理解错了,或没领会好命题的要求。最可怕的是文章写到一半,又想另起炉灶。时间没了,心情也坏了,干着急。建议打草稿,防止“三边工程”(边立项,边设计,边施工。考场作文不宜见异思迁,边写边改。要贯彻一种构思。一旦构思已定,就不要轻易改变。
当目光被琳琅的五色所迷惑,当意志被安逸的环境所消沉,当生活被庸俗的情趣所贬值,当……高峰!——历史天空下的座座高峰——总会在心灵海浪的拍击中屹然矗立,峰顶的伟人们总会以他们最高傲的姿势让我瞻仰,使我的神经末梢为之绷紧,使我全身的细胞回归到最清醒的状态。
那昂然于碧海蓝天的巅峰伟人们啊,他们用自己辉煌的业绩向世人阐释了一个真理——历史上,所有伟大成就的创造者,他们都选择了一条相似的路——一条为庸俗之辈所恐惧和鄙弃的通天大道!
他,二十岁离开故里漫游天下,胸怀大济苍生的宏愿。但是,当他耳闻目睹了朝廷内的种种黑暗现实后,眉峰忿然皱起,挥笔书下一句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便毅然决然地摘下翰林高冠,重新开始游历四海的浪漫生活。面对人生的岔路,李白明智地选择了那条通天大道。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若不是他举足踏上这条路,恐怕诗坛上也难以留下这些千古绝唱吧?!
他,黑暗时代的叛逆者,田园诗派的开启人。五斗米引诱他弯腰屈膝时,他微笑着摇摇头,朝另一个方向走去——他选择了田园,选择了菊花,选择了烈酒,选择了梦中的桃花源。是因为一时愤世就妄下抉择吗?不。陶渊明那充满淡泊与智慧的傲岸目光,早已看穿了那个时代的本质。他明白,在那伸手不见五指的天地间,唯有宁静的田园是他的通天大道。于是,他走上了这条道路,创造了另一种人生的高度。
远方,一道道耀眼的光芒在峰顶闪烁,我遥望着这人类智慧结晶的.圣火,我想,只有巅峰伟人们才有能力和资格来点燃它们吧!
从先哲们用科学的目光看待世界起,人们便明晰了眼前的一条通向人类认知最高端的大道。在这条道路上,曾有无数真理的坚持者被无知的教会所指责、判刑、甚至处死。先是苏格拉底的哲学思想被认为是宣扬新的神明,最终被判死刑;后有哥白尼的日心说被神论者压迫了半个世纪;而支持这种假说的伽利略又被终身软禁……尽管人们都知道通天大道上荆棘丛生,但是他们仍无所畏惧,即便由此牺牲。因为他们既然选择了这条真理的道路,就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这也许正是伟人们不同于常人之处吧!
人与人的对比会让弱者的本性更加明显,时代与时代的对比则能让人更清楚那通天大道是什么样的。
今天的我们,海滩边无人问津的粒粒沙石。在我们周围,天天有变成珍珠的,也天天有被风浪销蚀的。也许我们只看见那些仍然是沙子的沙子享受着安逸的快乐,却不曾知道那些成为珍珠的沙子得到的是另外一种怎样的快乐。
这时,那峰顶的光芒越来越耀眼,越来越神圣了!突然,一道金色的闪电撕破了巅峰的天幕飞掣而出,接着一声石破天惊的响雷乍然轰鸣!我的灵魂为之震惊了,我知道,这雷声是那个伟大的神明在呐喊——
可怜的人类啊!在这个物质文明与精神颓废并存的时代,在这个处处都充满着陷阱的时代,请在通天大道与肮脏的安乐窝之间——做个选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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