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只狗,住在一个农民的家里。虽然这里条件很差,但是我也很满足。
每天,我都会认真地巡视院子,直到主人回家,我才打一会儿盹。就这样,我生活了好几年。有一年,老鼠泛滥,这些老鼠把主人家搅得鸡犬不宁、混乱不堪。为了治治这些猖狂的老鼠,主人又养了一只猫。这只猫好吃懒做,任由老鼠胡闹。我发现,他见主人回家时,便象征性地捉捉老鼠,讨主人欢心。我则在休息。主人看我的目光变了,有一天,竟然把我赶出家门。
我心中很愤愤不平,有很委屈。茫然地走在路上,一阵阵风掠过,冷得我瑟瑟发抖。突然,一只金毛犬跑到我眼前,对我说:“跟我来,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我很果断的跟他走了,这是我唯一的选择。他把我带到了大拱桥的桥洞下,这里有很多猫猫狗狗,很热闹。由于我戴着项圈跑实在是太慢了,所以就取下它,刚想扔进河里,金毛犬就制止了我,他说:“别仍!每天都有捕狗人来这里捕狗,要是没项圈,会被认为是得了狂犬病的流浪狗,会被捉住的!”我听了,赶紧戴上项圈。忽然间,我发现金毛犬竟然没有项圈。我问:“你怎么没项圈呢?”金毛犬说:“没事,我躲在角落里,不会被发现的。”我刚要把我的项圈取下来送给他,他却抓住我的手,摇了摇头,走了。
夜,悄悄地来了。我蜷缩着,正要睡觉,便看见一群拿网子的人朝金毛犬藏身的地方走去。遭了!我像箭一般冲过去,金毛犬已经被捕了。我赶紧脱下项圈,套在金毛犬的身上,冲人们汪汪直叫。
我被捕了。
在牢笼里,我度过了漫长的两年后,终于被放了出来。我冲向桥洞,发现金毛犬在桥头望啊望,他见了我,立刻喜笑颜开,拉着我的手,奔向桥洞,似乎有很多事情要告诉我。
“你走的这两年里,我天天在桥头盼望,今天终于盼到你了!让我们为友谊欢呼吧!”我激动得泪流满面,和他紧紧地抱在一起,从此以后,幸福的生活着。
假如我是一只狗,我会让我的小主人一睡醒就看见我,使她从嘴角上露出笑容。让她抱着我有一种亲人的味道。我又再次向小主人露出我可爱的一面。小主人又再次忍不住笑起来了。
我是一只狗,所以喜欢咬东西。每当小主人要把我的骨头抢走,我都会跟着小主人,想叫她快把骨头还给我。
每当小主人放学回家,我都会很兴奋的迎接小主人,让我的两只小手跟小主人拍拍手。
每天小主人都会和我一起到楼下的邮箱里拿报纸,出门口前,小主人都会说:去逛街吧!这句话是令我多么高兴啊!
当一只狗是多么快乐,多么美好,每天只要等着小主人来跟我玩,天天无忧无虑,一天一天的过去。一只狗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啊!
在动物庇护所里,我们一眼就看出那只小狗将会是我们的。其他伙伴只顾在阳光下打瞌睡,它却热情地向我们走过来,这只小东西身上有棕色毛,像个小神仙坐的.小明星走向我们微笑。
“就叫它莎莎吧。“我建议说。妻子乔伊斯抱起了这只混种的小狗,把它搂在怀里。就在这时,我发现在一个小棚下面有一对黄色的眼睛盯着我。我伸出小手把它一窝小狗中的惟一的雄狗拉了出来。它除了焦黄色的眼睛、粉红色的舌尖和胸前的一片白毛以外,全身乌黑。它的身体纤小,耳朵却大得出奇,看起来很滑稽。“山姆。”我建议用我第一个想到的名字给命名。“但我们只打算要一只小狗。”乔伊斯提醒我说。“它样子这怪,我们不要它,谁会要呢?”我辩说。于是,我们把莎莎和山姆带回了家。
我们在维蒙特州的青山地区,四周是树林和草地。对于小小狗来说,似乎是个理想的环境。莎莎一开始便显得活泼可爱,任何它可以触到的脸,包括山姆,它都会热切地扑上去。想后,它弟弟的性和它迥然不同。如果,有只蝴蝶拍着翅膀飞向它,它会汪汪大叫,缩作一团;如果天上打雷,它会立即躲到底下去。不过,对于真正的危险它反而懵然不觉。
我们屋前的马路是一条弯曲的郊区大道,路上的汽车风驰电掣,就算发现有小狗挡路也来不及刹车。莎莎很快便明白那条路是不可进入的禁区,但山姆对它如蚁附膻,就像软弱的灵魂无法抗拒魔鬼的诱惑一样。于是我们决定不再让山姆自由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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