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昨天带儿子回宾居老家看望父母,小镇的四方街旁边有条弯曲而狭长的石板小巷(当地人称呼它牛角巷),走过这条小巷,仿佛穿越了“时间隧道”又回到了我的童年时光。在这条小巷的深处曾经有一个小书摊,小书摊的老板就是儿时的我。
小时候我最喜欢去外婆家玩,因为外公喜欢看书,他经常会去县城的新华书店买回几本小人书(又称连环画,用线条勾画出黑白图画并配有简短文字描述,有巴掌那么大小,便于携带)看,等外公看完之后,他拗不过我的央求就只得送给我看了。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那个物质和精神文化都匮乏的年代,手里能拥有一本小人书是很稀罕的,你也就多了一份在小伙伴们面前炫耀的资本,它会让你赢得好人缘。一两年下来我居然积攒了有五十多本小人书,这些小人书里有外公最爱看的《水浒传》、《三国演义》、《岳家小将》等,也有我们小孩子爱看的《西游记》、《少林寺》、《平原枪声》等。这些小人书我已经翻阅了很多遍,丢在箱子里觉得怪可惜,于是在小学三年级暑假的某一天我作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决定到街上摆一个小书摊,把这些小人书租给其他小朋友看,摆小书摊的目的基于两个考虑,一是让更多的小朋友分享到小人书所带来的乐趣,二是顺便可以挣到一些零花钱。说干就干,于是在一个赶集的街天我的小书摊正式营业了。
那天早早的吃过午饭,我就把家里所有的小人书整整齐齐的放到小背篓里,然后背着小背篓来到街上,把摊位选择在相对背静不拥挤但人流量较大的那条石板小巷,这条小巷在当时很有名气,在八十年代初期常常有很多人聚在那里进行手表、自行车的二手交易,听说更早的时候还有人在那里倒卖粮票什么的呢。
小巷深处一户人家屋檐下的台阶位置正适合摆小书摊,我用一张塑料布铺在地上,然后把那些小人书整整齐齐的摆放在上面,我则坐在旁边收钱,看一本小人书一般收费两分钱,厚一点的收三分钱一本,彩色的漫画书如《葫芦兄弟》、《恐龙特级克塞号》等则收费五分钱一本。这样,我的小书摊算是正式开张了。那天生意出奇的火爆,原以为小人书嘛只有小孩子才会来租看,没想到很多路过的大人也会停下脚步蹲在小书摊前看得津津有味,有的是来赶集约好在那等人(那个时候不像现在有手机,不方便联系),他们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顺便租一两本小人书来看。这么说来,我的小书摊不仅起到乡村文化传播的作用,对某些人来说还起到了联络站的作用啊。工作第一天,居然挣到了一块多钱,一块钱在那个年代可不算小数目呀,心里真是美滋滋的。但由于那天只是我一个人独自去摆小书摊,看书的人又比较多,因疏忽大意有一本小人书不见了,被人偷了,心里不免有些心疼,所以在后来我又请妹妹来我的小书摊“打工”帮忙照看,挣的钱除付给妹妹“工资”后,大部份交给父母替我保管起来,一小部分用于购买新的小人书用于扩大经营小书摊,一小部分则作为自己的零花钱。
我的小书摊除非遇到刮风下雨天不出摊外,每逢赶集天都按时摆摊的,有时候偶尔去晚了还会有些小朋友在那里眼巴巴的等着呢。我的小书摊规模最大的时候小人书差不多有一百本左右,而且书的种类还比较丰富,有历史故事、武打、战斗故事、神话、童话故事、科幻等,有时候遇到一本精彩好看的小人书还要排队一个等一个的看呢。
暑假结束的时候,我竟然靠这个小书摊攒够了我的学费,这让我很有成就感。现在回想童年往事,忽然有点儿感慨:我原来是很会做生意的嘛。一直认为自己当个小小的公务员是最适合不过的了,毕竟端的是铁饭碗。自认为人愚钝,不善交际,更不会看人脸色,做事有点古板,做生意肯定不成功。此刻忆起往事,忽然觉得是不是看扁了自己呢?假如出来闯荡,会不会也能创出一番事业?呵呵,不想了,还是为这段童年趣事骄傲着吧。
这个小书摊就这样一直摆到我小学毕业。进入九十年代以后,小人书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如今,在街上早已看不到小书摊了,就连书店也不再卖小人书了,网吧和电子游戏室的喧闹代替了曾经辉煌过的小书摊。以前的孩子,在小人书的世界里憧憬着我们的未来;现在的孩子,却在凶***和暴力充斥的电脑游戏中游戏着他们的童年。是的,小人书是不幸的,它终究无法逃脱衰亡的历史,这也许是时代进步的缘故吧。
今天,我又回到了这里,小巷里所有的房屋、石板路、摆书摊的台阶都没有任何变化,唯一缺憾的是没有了先前的喧闹,不见了当年的小书摊,当年摆摊的小老板此刻虽然站在这里,却已是为人夫、为人父了。当年来小书摊看书的小读者们,你可曾怀念过这个小书摊呢?莫名的非常期曾经属于这里的所有时光能一下子全部回来,如果可以,让我重回那个时光中的任何一天,一天就好。
当时间如流水般逝去,当往事早已沦为尘埃,当回首已成为旧事。十四年的光阴就这样轻易的逝去了,我就这样看着现在成为了过去。
翻开旧时的相册,一切又似乎在我面前重演,有欢乐时的笑靥,有痛苦时的哀怨,看着相片一角标的日期,才忽然发现快乐和痛苦都早已成为追忆。他们早已为了新的回忆而奔跑,我却依旧沉醉在过往中不能自拔。
于是我学着开始苏醒,明白前方才是我的追求,而我该在意的也不应是已成为追忆的过去。
看前方,似乎是大雨滂沱,哪里才是我前进的方向,是追求。我们笑着把痛苦当作了风景,把快乐当作了彩虹。日子就这样如尘埃般飞扬。飞扬的像一首春天的童话。童话中,你牵起了我的手,告诉我,我们是朋友,我懵懂着点头,一切就定格在我们初遇的那个夏天,那个有着过去的你和过去的我的夏天。不经意间,成为了过去。
不清楚到底是思念沦为了过往,还是过往变为了思念。他们就像手中的一样,虽然铭刻于心,但早已沦为尘埃。就让他们都随风飘散了吧,尘埃也该有自己的归宿。
尘埃。归宿。
记得那是20xx年的夏天吧,我就那么不知不觉的成了一名高中生,那一年没什么特别,太阳仍然例行着自己的职责,一年一次不留情面的烘烤着大地,蝉儿在树荫里吱吱的叫着,学校后面的池子里莲花盛开的正好,围着池子跑着转着追逐着打闹玩笑的是童年的弟弟和小伙伴们,他们还在不知忧愁的年龄里享受着欢乐的童年时光。而池子楼上坐在房间里的我一边学着即将升入的高中高一书本里的新内容,一边羡慕者童年时期的他们,可以无忧无虑的玩耍。(因为父母职业缘故,那时我们一家仍是在学校校园里住。)
另一间房屋母亲做完家务正和邻居闲谈,邻居许阿姨是一位刚毕业来学校当教师的大学生,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已婚,当时刚满十六岁的我并不知道她遇到了什么难题,却也大致听得出来是生活上的,发现她经常来家里和妈妈闲聊,聊的内容我已不怎么记得,只是妈妈大了她十几岁,作为经验丰富的过来人吧,她总是在耐心的听我妈妈的说话,不时的请教一些处理事情的方法。这一天仍旧是这样,她们仍旧继续交谈着,我则在一旁做作业,许阿姨或许听到我的长吁短叹,便笑着对我说:“你啊,叹什么气呢,你这个年纪真的是最幸福的了,什么也不用愁啊,单纯的幸福,走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知道阿姨有多么羡慕呀。”每每看到许阿姨温柔的笑脸,我便感觉很亲切:“哪有啊,小时候才是真的无忧无虑呢,现在大了,每天都要做功课,哪有弟弟那样幸福。”阿姨继续接着我的话说道:“我倒不觉得,小时候虽然无忧无虑,可是因为年龄小什么也不懂,回忆里只有玩啊玩,可是高中时代就不一样,什么都慢慢懂了,这样的快乐将来在以后的日子里回忆起来才更加真实鲜明,而真正生活上的烦恼根本不是做卷子,考试,等待分数那样简单的了。考试再差也有分数,也有自己可以克服的难题,可是生活的烦恼根本是你想不到的琐碎啊。”
其实我是一个记忆力很差的人,平日里总记得不得好多事情,可能是脑袋的储存量只有1兆吧。但是这段谈话,如今却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里从未忘记,确定当时听了这段话,是若有所悟的,不然也不会记住,但内心里却总也不以为然,那时候的我还是极度的不能理解,就像许阿姨这么淡雅安静,睿智通情,勤劳善良的人,却能明显感受到生活带给她的脸上露出的烦闷,到底会有什么生活上的难题让她愁眉不展呢,待到许阿姨走后,我便跑过来问妈妈:“生活不就是过日子么,两个人相互体谅,以诚相待不就好了么。”妈妈一句小孩子家不懂,别操心那么多。就把我打发了。
带着疑问我坐到了高中的教室里,或许也算不得什么疑问吧,那时候关心的只是自己青春期的小情绪以及一些考试成绩的变化,早已经把那些抛诸脑后,在那个年龄里没有那样的烦恼,而往往没有体会到的烦恼,在自己这里永远也称不上是烦恼,如今自己在慢慢成长的道路上已经学会心理换位的时候,就已经不去巴巴的问妈妈,那个是为什么,这个是为什么,这个那个我都不能理解,是的,你不能理解是因为你阅历不足,假使你是上帝的幸运儿,永生也或许不会碰上那样的烦恼,那就用一颗包容的心来看待世上的每一种烦恼吧,用自己的心胸和智慧试着理解每个人的苦楚,慰藉别人,借以自省,提高自己,至少不要做到重蹈覆辙,人就是这样慢慢长大成熟的吧。那时候的母亲或许就是用这样的智慧开解许阿姨,而许阿姨不是上帝的宠儿,正在经受着生活必经的过程。而八年后,当我坐在电脑前敲这些文字的时候,也已经知道自己亦不是上帝的宠儿,尽管妈妈竭力的保护自己的孩子不受生活的干扰,简单快乐的成长,可是很明显不是每个人都能够逃过这一遭,成长过程中的磨难和痛苦还是要亲身一一经受,没有亲身经历人大多仍然还是不会借别人来自省,不会睿智到洞悉世事,不会顺手拈来,不会无忧无愁,那一种理想的未经历便开化的境界吧,人自身的.局限是永远也达不到的,就像仙剑奇侠传里的剑圣。而人言可畏,人世纷繁,人际错综,人情复杂至极不是亲身体会又怎么能得到痛彻心扉的领悟呢。如若实在领悟不了,那就仅仅做到包容二字吧,海纳百川,心胸自然开阔。
边写感悟边回忆一向是我的风格,这个毛病的源头是我的急性子所致,然而急性子也有好处,写文往往一气呵成,不会拖拉,哈,就如同高中时代的作业一样,我从不拖拉,但是FJ可不这么认为,既然是从不拖拉,为什么考试的时候明明是满满的分数还仍然被叫到办公室呢?
那是2007年的高二,一次期中考试,HZ,FJ,HY和我,我们一起被肥肥的讨厌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叫到办公室挨训,原因是考试考的太高,噗,那次考试因为我们抄了J的试卷,老师自然不信任我们的分数,都说这么可耻的事还怎么拿出来晒,哈哈,如今回想起来直觉得特别好玩,大概一生也只有这一次的好玩吧,作弊云云都可以自动忽略了。
记忆的画面零零碎碎,似乎二高的每一处角落都能看到我们风风火火的身影,那时候的我们谈天说地,明明只有十分钟的下课时间,我们也不浪费一分钟的全部利用,我们一起谈论诗词歌赋,人生哲理,少年时的梦,成长的烦恼等等,我们无话不说的日子里,聊过暗恋,聊过忧愁,HY还记得吗,我们聊天聊嗨的时候,那个时候真奇怪,每次老师都会说你打扰我,或者故意在课堂上叫你起来回答问题,还把你与我的座位调开,嘿,谁让你长得那么黑呢。
接着说高二吧,因为还有一个重要的人没有提,XMGG,这四个英文字母或许只有我自己能看懂吧,还记得那个像风一样的少年,第一次见面,是在晚自习放学后的路灯底下,那个如风般潇洒的背影,闯进了我的视线,那样帅气的背影我是第一次见,所以我故意悄悄的跑到你的面前,温暖执着的眼神在那晚橘黄色的路灯下深深的烙印在我的心里。在教室里教室外他总是一身白衣或者黑衣,从容的窗外走过,我远远的望着你,你从未发觉,我只是一个人默默地看着你,默默地引你为知音,默默地为你写诗,终于有一天鼓起勇气把那些诗词拿给你看,却听到你辍学的消息,我看着你送我的丝巾不知所措,不舍,留恋,难过各种情绪都有,就是没有挽留,是的,对于你,始终是一颗祝福的纯净的心,感情来的莫名,去的也悄然,只能说少年时候的好感不能称之为爱情,那是鉴于友情和爱情之上的感情,像伯牙子期一般的感觉,只是当我认为你是我的伯牙的时候,我却不是你的子期。感谢你像风一样来过我的青春,没有遗憾,没有留恋,只有美好和回忆里的想念。不知道我为你写的诗你是否还保存,唯一遗憾的事,本期许要好好保护的那本贴满了你的信的本子却被我因为各种原因丢失,如今回忆也已经没有实物,只能凭心感受了。
日子就是那般如水一样慢慢流淌而过,在做过的每一张试卷中,在我们不知道的点点滴滴中,高三的那一年,感觉那般漫长又是那般短暂。漫长的是黑板上永恒不变的高考倒计时的三数位,短暂的是这一切都已经成为了记忆。我们也会在压抑的书桌底下犒劳一下自己,又是HY踩着铃声来了,下着雨买了奶茶,那时的我们会因为一块五一杯的珍珠奶茶在课堂上因为老师转身而板书时,就着桌上堆满书成山的掩盖下偷偷的喝一口,而开心一整天,是啊,快乐就是那么简单,一扫阴霾的东西除了奶茶,就是和FJ,谈论红楼梦,FJ的记忆力是最好的,红楼梦电视剧里的歌曲,我是最先和她学着唱的,这本影响了我人生观的书籍和亲密知己的你一起分享真是人生幸事。那时候我们互相传看对方买的读者,意林,那时候我们下课的乐趣是去学校的书店买课外书和刘亦菲周杰伦以及喜欢的贴画,那时候我们共用一支笔,一个剪刀,一卷卫生纸,一个橡皮擦,甚至共吃一块馒头,共喝一碗粥,而之后的几年里,再也没有谁能够这么不客气,连带谢谢也不用说的走进我的生命里,那些温暖的人,温暖的画面,温暖的橡皮擦此生只留在了回忆里。
高三的我已经学了音乐,每天两个学校跑也着实辛苦,可是在音乐班里结识的好友们LY,XL,CD,MJ姐妹,亦是好久也没了联系,不知道步入工作的你们是否还记得那年我们的高三。还记得高考集训时,同桌XL和LY对我的帮助最是大,她们不计高考的竞争残酷,很用心很耐心的一遍一遍的教我唱五线谱,教我难懂得乐理知识,这种情谊,这种纯真,这种友好,永远留在了高考前。工作中的你争我斗,尔虞我诈和这份纯真比,哦,我错了,怎么能放在一起比较?哪有一点点的可比性呢。在我大学几年的时间里,每每看到乐理还会记得,这样的题目还是LY教过我怎么解的呢。呵呵。还有高三的元旦,可爱的王老师带着我们庆祝玩游戏,只是把班里同学分成两拨,每队轮流唱出关于某个字的歌词,无比简单的游戏,无比开心的我们,那时候为什么快乐就那么简单呢,仅仅是乐此不疲的玩着幼稚的游戏。说到这里,不得提一提我们可爱的王老师,王老师的敬业是我在音乐学习路上碰到的为数不多的最值得感谢的老师(还有一位便是我大学的声乐老师。)他幽默风趣,唱歌尤其动听,他满腔奉献教育事业,精心精细的育人,绝对值得当称一位好老师。其实单论他的音乐水平的造诣早已经超过某些大学老师,却默默耕耘在教学第一线上,很累却能看到他的开心。大概他那满天下的桃李们,也如同我一样敬重他的,有很多很多。这也算是人生的财富和收获吧。
音乐考完之后,我就嘴馋又想吃学校门口的春卷了,那香喷喷的豆芽和鸡蛋被薄薄的春卷卷在一起,想起来就流口水啊。几年后回去,校园门口的春卷还是那么好吃,可惜奶茶店早已经关闭。校园里的意林,读者,火花自我们一届之后再没有卖的很火,刘亦菲早已经晋级为国际明星,贴画也已经没有嫣灵龙的身影,HY的周杰伦也沉寂多年蓄起了胡须,时间在走,人群在变,我们因为高考而各自东西。还记得高考前一个月的时候,每次班会过后都是人心惶惶,不知道那个站在讲台的凳子上发誓一定要考清华的数学课代表如今有没有实现她的理想,只知道一页页的同学录飘满桌前,同学们陆陆续续抽出时间照毕业照的时候,大家都已经预料到离分别的日子越来越近了。
我们家乡流行着一句话:“没有高四的人生是不完整的。”而我们几个除了HZ和走的比较理想的学校外,剩下的纷纷留下来享受了高四的折磨,追求了人生的完整。其实那时候班里大多数人都选择了高四,不是因为落榜,而是想通过高考努力一点再努力一点的让自己走一个更好的大学,可是清华北大只有一所啊,大家只想再在青春里努力一把,不争清华也争北大,都说心太高了跌的惨,我们就不像大多数人那样,我们的高四一样也会偶尔闲聊,偶尔吃好的犒劳自己,哈,是不是很没追求呢。
所以我们的高四也是多姿多彩的,因为学了音乐的关系,每次班里开班会,班长都会让我唱上一首歌,那时候的我为同学们唱歌是开心的,自豪的,比起现在的慵懒,我只把歌声献给值得献给的人,无疑,你们是值得的。因为这歌声,不得不提一位少年,不知道你如今过得还好吗。我记得每次班会上唱完歌,你总是第一个递给我纸条,说喜欢我的歌,让我好好学习之类的话语,你对我的鼓舞,我总是很开心的,虽然简短却足以让人感受到其中的真情实意,那时候什么都没有介意过,只是一个心真就成了朋友。可是后来慢慢我发觉自己无意间已经闯进了你的心扉,并彻底扰乱了你的心扉时,而中断了我们之间的友谊,以至于现在夜里常常梦到你责怪我,为什么没有给你留我的联系方式,呵呵,我只想你平平静静的生活,你的真诚,我无法投以回报,只会让我负罪感沉重,既然无缘,何需多言呢。后来大一组织高中聚会,见过你一次,也没和你搭话,更没有多余的解释,而今梦里常常还是愧疚于你,可是这样的解释你再也无法听到,你或许对我是带着疑惑的,时间久了你自然好了,又是几年过去了,此时你是不是早已立业成家我亦不得而知,此时的我只希望你一生幸福,一生平安。
都说戛然而止的回忆才会让人倍加怀念,而永恒的东西谁又会珍惜呢。我则不认同,大学也很短暂,但却很难再有这样深刻的记忆,那些年的珍贵在于人心的纯真,而这些一去不复返的纯真像幼时的口中吃的棉花糖一样,甜甜的,美美的,可是你吃了一口,还没细细品味的时候它就已经融化在胃里了。可是那甜甜的味道却让你回想起来心里仍然是美滋滋的,直到长大了,还想去买一个吃上一口,可是青春无价,纵是千金也难买得了,所以那些记忆只能像画面一样永恒的存在在脑海里,五年,十年,二十年,甚至一生的时间都在不断的回忆和怀念。
还好我们幸运,活在这个有电话,有电脑,有发达通讯工具的年代。隔着千山万水,我们彼此联系紧密,大学毕业后,每当聚在一起翻看旧年的照片,谈论旧年的光阴时,就是我们最幸福最知足的事,而这样的幸福,因为各自工作的繁忙,也只会在年假后的小聚里悠闲几天。如今我们依然要面对生活的考验,在这无限的考验和措不及防中,我们慢慢学会适者生存,早已经收起来了我们曾经只喜欢黛玉特别讨厌宝钗的小性子,学会了包容和妥协。记得郭敬明说过:“如果成熟意味麻木,那我宁愿不去成熟”。因为这句话实在对小四欣赏不起来,因为在我心里,成熟并非麻木,成熟是淡然从容。成熟对于我来说是喜爱黛玉晴雯的同时,也能看到宝钗和袭人的优点。
许阿姨的话常常让我想起来就忍不住想念她,这次回家一定要去看看她。而成长的路上纵然崎岖坎坷,我们还是遇到了各自的缘分,尤其是FJ马上就要订婚的你此时正沉浸在幸福的蜜缸里吧。但愿我们一路幸福着,一生平安着。我是还未踏入婚姻却已经感受到了它的威力,可是终究对于鸡毛蒜皮的,家长里短的,我还是没有发言权。还是把一切想的美好一些吧,就像民国结婚证书上的证词: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在未来,静待我们都炼成知性,美丽,自信,睿智的女人,是的,一眨眼之间我们都快奔了三,是该蜕变了,从女孩到女人,那就让我们做好面对一切未来未知繁琐之事的准备吧。
不知不觉码了这么多字,就像许多无病***的文字一样,我竟然也开始煽情的追忆起了我的似水年华。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一起去旅游啊,目的地是哪儿都好。只要和你们在一起,记得HY说一起九江的也因为各种事情未能实现,不如,在十年之期未到之前,在你我都未嫁之前,我们去开始一段旅程,好吗。
本书的内容我只读了前面的一小部分,但是却感受颇深。因为我总是会沉陷在极其悠长的对某个人物的描写里面而忘了作者是怎么样来塑造上一个的人物形象的。有人说,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之所以留世是因为他那盖世绝伦的叙述语言。这一点我非常赞同,因为在读书的过程中深有体验。作者在文章中的叙述性语言虽然悠长但并非以辞藻华美而吸引人的眼球,但在字里行间,我们可以充分感受到其语言的诙谐,以及其对文体的娴熟驾驭能力。这也许与他长期模仿写作巴尔扎克的作品有关,这使得他笔下的人物无不熠熠生辉,他笔下的人物或俗或雅,或俊或俏,个性十分鲜明。
从这些语言中,我们可以对马塞尔·普鲁斯特独特的叙述性语言的魅力窥见一斑。除此之外,马塞尔·普鲁斯特还喜欢用复合式的长句,一个句子中包含有几个附属句,冗长与琐碎也就成了他独特的叙述语言风格。鲁斯特的复合句式由之而构成的'一连串从属句的用途就在于不仅把某一瞬间的内心体验,而且同时把环境、景色、体验发生于其中的情势统统纳入一个完整的句子,换句话说,似乎使一个人的内心和外表在同一个时间里呈现出来。如:“维尔迪兰夫人面对我们新客人,像德·夏吕斯先生(戈达尔没有看见他啦,像我啦,听到康布尔梅夫妇到了,故意不露声色,不以为然,不动身子,对这条消息的宣布不做出反应,只顾同大夫谈话,优雅地扇着扇子,操着法兰西剧院舞台上一个侯爵夫人假惺惺的腔调说道:‘男爵正是这么对我们说的……’这对戈达尔来说太过分了。”
以我贫乏的语言不能总结出马塞尔·普鲁斯特所擅长的叙述性语言所拥有使得无穷魅力,在这里引用网络上的一则书评中的话来表达对此种语言风格的欣赏和崇拜。这些长句依靠副句的层层相叠和协调并列竖起一棵棵枝繁叶茂而又错落有致的大树,呈现出匀称美丽的框架结构,它们又如瓦格纳歌剧中那绵绵悠长的乐句,旋律优美,婉转流丽,读来悦耳动听。长句生动的形象和乐感为所叙事物增添了某种具体形式,使读者更加便于感受。独特的叙述语言、人物形象塑造、奇特而美妙的想象、细致的裂变式描写等构成一个个生动而形象的小说人物。普鲁斯特巧妙地将这些手法娴熟地运用在《追忆似水年华》中,为读者们呈现一个“近看一片模糊,远看光彩夺目”的意境。他的作品就像一幅印象画,只宜远观,只宜意会,如果非分出个一二三来,那就偏离了作者写作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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