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狗都很熟悉吧,都明白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但你或许明白狗的祖先是狼?在远古时代,人们在打猎中把狼崽抱回家中饲养,经不断地驯化狼演变成狗。狗和狼同属犬科。
有这样一个神话故事,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和二郎神交手。孙悟空有七十二变,可二郎神有七十三变。孙悟空最后一变变成了一堆狗屎,二郎神的哮天犬,闻到了孙悟空的气味,这条神奇的哮天犬协助二郎神识破了孙悟空的变术。
努尔哈赤被明军追***,由于过度疲劳昏倒在太子河边的芦苇塘里,他的爱犬救了他。他当皇帝后,告诉他的子民不***狗,不吃狗肉。
西藏有一种狗叫“藏獒”。这种狗体大如狮,头大且方,故称其为狮子头狗。这种狗十分矫健凶猛。说它是护卫犬,它能够帮忙牧民看家护院。说它是工作犬,它能够帮忙牧民放牧牛羊。说它是宠物犬,在海拔3800~5700米的青藏高原腹地,牧民们家家都驯养这种狗。
说起狗,还有许多种类。如:侦破犬、军犬、救灾犬、宠物犬等。最小的成年宠物犬,只有成人的手掌大小,它能够趴在人的手掌上啃骨头。狗狗对人类承担了那么多的义务,不愧是人类的好朋友。
狗是一种温顺的动物,也很通人性,因而人们把它当作宠物来饲养,这使我们和狗无比亲近,狗也很相信我们。
狗,亦称“犬”,它属于动物界,脊索动物门,哺乳纲,食肉目。科学家认为狗是由灰狼驯化而来的,驯养时间在4万年前到1。5万年前。发展至今,狗大体上可分为工作犬、宠物犬和肉用犬。据联合国统计,全球总犬数约有六亿只,光我国就大约有两亿只。
狗最拿手的.是听和闻。狗的听觉是人类的16倍,可分辨极为细小和高频率的声音,而且对声源的决定潜力也很强,基本上能够说是“耳听八方”,并且它的听觉感应潜力可达12万赫兹,它能听到的最远距离大约是人类的400倍!所以狗能成为看家护院的好手。
在所有靠鼻子过日子的动物中,属狗的鼻子最灵。狗鼻子大约能分辨200万种不同的气味,而且它还具有高度分析的潜力,能够从许多混杂在一齐的气味中,嗅出它所要寻找的那种气味,狗鼻子之所以有这样的特殊功能,主要是因为它的嗅觉细胞个性多,到达2亿多个,是人类的40倍,它还能经常分泌沾液润湿嗅觉细胞,使其持续高度灵敏。人们正是利用狗的嗅觉灵敏,将狗培养成了破案高。
狗的寿命大约在12—18年之间,与猫的平均寿命相近。此外,寿命与体型也不完全没有关系,一般来说,小型犬活得更长久些。
说起狗,大家就应都明白。它是生活中最常见的动物之一,被有些人亲切地称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狗长着两只机灵的耳朵,有些狗的两只耳朵经常垂在脸颊旁一但有什么动静,便竖起来,仔细地聆听声响。它有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咕噜咕噜”地转着,显得炯炯有神。狗身上的毛很光滑,摸上去个性舒服。这是因为它经常梳理和清洗身上的毛。有些狗的尾巴像一朵绽放的菊花,可爱极了。不像狼的尾巴,光秃秃的,像一根绳子。
狗也分大小,像吉娃娃犬、博美犬之类的狗,一生就只有小板凳那么高。而有的狗却不一样,像藏獒、松狮犬等,它们长得高大威武,四只脚强壮有力,几乎跟书桌一般高。狗还有很多种类,例如贵宾犬、蝴蝶犬、卷毛比熊犬、中国沙皮犬等等,许多许多。狗睡觉的时候个性喜欢趴在地上,用两只前爪围成一个圈,将整个脸埋进圈里,只把耳朵露在外面。狗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原先,它是为了保护自己的鼻子。狗的鼻子十分灵敏,因为它的鼻子里有一个气味储存库,只要它问过的东西,就不会再忘记那种气味。假如你拿一种物品让狗闻一下,然后把这种物品藏到自己认为别人都做不到的地方,让狗去找,它准能在一个小时内找到。就算你把狗带到几公里外的地方,丢下它,独自一人回家,它也能简单地找回来。
正因为狗有一个灵敏的鼻子,所以才能我人类看家。那些为人们看门的狗,被人们称为“看家犬”。古往今来,没有哪一只看家犬不是无条件服从主人的命令的。它们一闻到主人的味道就明白主人回来了,便摇着尾巴跑出去迎接主人回家,还用身子蹭主人的裤腿,显得个性乖巧。可当陌生人出此刻它们面前时,它们闻到了陌生的味道,便警觉起来,连忙站起身,竖起耳朵,睁大眼睛。一发现陌生人图谋不轨,就“汪汪”直叫,狂吠不止,引起主人的注意,提醒主人。
狗经过训练后还能当警犬,帮忙警察破案,它们成了人类生活中的一部分,对人类有很大的帮忙。因此,我们要爱护狗。不仅仅因为它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它还是人类的好朋友。
从前,有一只狗,名字叫汤姆。它是一只穷人家的狗,每天都只能吃一些剩菜剩饭。邻居住的是一个富人,他也有一只狗,那只狗有肉吃,有骨头啃,还有牛奶喝,生病的时候,富人会带它去最好的宠物医院看病,吃最好的药。汤姆却什么都没有,跟富人家的狗比起来,真的差远了!
有一天,汤姆的主人出门了,汤姆就偷偷跑了出去。它走着走着,看见了一辆马车。这时,汤姆从马车上闻到了一股香喷喷的肉味,立刻向马车跑去。马车上的人看到了追来的汤姆,就让马跑得再快一点。
马车要下坡的时候,由于路面凹凸不平,马车里的肉掉了好几块出来。汤姆叼起了一块最大的肉,心里想:要是在这里吃,被别的同伴看到,会跑来要我分一半给它的;要是带回去吃,估计连骨头都没有了。
汤姆左思右想,环顾了一下四周,看见了河对岸有一片很大的森林。当汤姆走到桥中央的时候,它发现桥底的湖面上也有一只狗,那只狗的嘴里居然叼着一块比自己那块还要大的肉。它想:这一点也不公平,凭什么它的肉比我的大。
于是,汤姆张开嘴,想去抢那只狗的肉,可是汤姆怎么叼都叼不起来。突然,河水起了一个涟漪,把汤姆的肉给冲走了。汤姆看了一眼,水里那只狗的肉也没有了。汤姆这时候才发现,那只狗就是自己的倒影。最后,汤姆只能空着手回家了。
小朋友们,我们大家可不要能像汤姆一样贪心,否则会因小失大。
我家的小狗长得十分可爱,圆圆的脑袋上嵌着一双琥珀色的大眼睛。它有一条粉嘟嘟的舌头,到了夏天总是伸出一大截。它的四肢强壮有力,爪尖是白色的。真逗人喜爱。
小狗吃东西的时候它总是先用鼻子闻一闻,再用舌头慢慢舔。每当我把蛋糕、油饼放在手上,小狗不但很快地把它们吃掉,而且吃得津津有味的。
有一天,一只小黑狗啃着骨头,小狗立刻窜上去抢。小黑狗一闪,让小狗扑了个空。之后,小狗猛地站起来,前爪前伸,身子后倾,尾巴一挺,“呼”地向小黑狗扑过去。小黑狗一声怪叫和小狗厮打。它们“汪汪”乱叫,蹿上蹿下。小狗看准时机,狠狠地把小黑狗的腿咬了一口,小黑狗惨叫了一声,一瘸一拐地夹着尾巴放下骨头溜走了。小狗趴在地上舔着身子,又津津有味地吃着“战利品”。
这样可爱、勇猛的小狗叫我怎样会不喜欢它呢?
它要是高兴,能比谁都殷勤,能比谁都温柔。它会冲你汪汪叫几声,或是蹭着你的腿叫你把它抱进怀里,轻轻抚摸它,它偎在你的怀里,静静地躺着,享受着你的爱抚,仿佛是个温顺的孩子。它还很善解人意,在你写作业的时候,它也不吵不闹,只是静静地趴在你身边,摇头晃脑地看着你,或者自己玩,就是不会打扰你;但它若是不开心,情绪不高,你叫它,它也不会理你,更愿意躲在一个角落里,蜷成一团,呼呼大睡;你若这时训它,它的小脾气一上来,就会跟你赌气,然后“离家出走”,出去一天也不见个影儿,你挂念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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