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很多的同学,但我最喜欢的一个同学就是王若琳。
王若琳留着长头发,戴着一副粉色的眼睛,还打了耳钉。
有一次,我们在做数学报纸上的脑力体操。老师讲了一遍后,我完全懵了,根本听不懂老师在讲什么。过了一会儿,老师让小组长找老师批题,我根本就做不出来。别的同学做完都下课了,我心急如焚,我批不了不能下课,还连累我的组员不能下课。这时候王若琳走了过来,王若琳问:“你不会这道题?”我点了点头,王若琳便给我讲了起来,我恍然大悟。
我一边做王若琳一边指导我,经过王若琳的指导,我终于把那道题做了出来。我批完了,王若琳还关心的问我:“对了没有?”我高兴地说:“谢谢你王若琳,要不是你,我现在还没有做出来。”王若琳说:“不用谢,以后你有什么不会的题,都可以来找我。”我瞬间被感动了。
我喜欢的同学是王若琳!
我最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尼尔斯了。本来的尼尔斯是一个爱吃零食、爱胡说、爱傻睡、爱干调皮捣蛋的事情的小孩子。可自从他被一个小精灵施了妖术,也变成了一个小精灵,他就不再像以前调皮捣蛋了,而是变成了一个聪明、懂事、勤劳……的孩子了。
为什么尼尔斯会突然变得懂事呢?原来,尼尔斯变小后,和一只雄鹅跟着大雁群去旅行。一路上,他们遇到许多困难,有的时候在冰上过夜,有的时候遇到坏蛋狐狸,有的时候遇到可怕的熊……但他们一点儿都不害怕,是因为他们团结一致、互相帮助,战胜了困难。
回家变大以后,他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连他的爸爸、妈妈都有点不认识他了,因为他经过这一件事,懂了很多大道理。我喜欢他,就是他现在已经是一名听话、帮助别人、惹人喜爱、懂大道理的小大人啦。我觉得那个小精灵也是希望他变成一个好人,才使他变小的。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老师,因为他天天的教我们知识,关心着我们,当我们又不会做的题的时候,老师都会叫我们怎么做,在学校遇到伤害的时候,都是老师第一个关心我们,就像我们的妈妈。
我们的语文老师非常的辛苦,天天的教我们做题,天天为我们批作业,现在为我们讲课,嗓子都哑了,我知道老师都是为我们着想,才病坏身子的。老师为我们批作业,每天晚上的时候都在为我们批作业,都是为了我们有一个好的未来,长大是一个有出息的人。
每当我们受伤时,或是生病时,老师都是非常的关心我们,又一次,我一直的吐,一吃东西就吐,后来老上让我去喝汤,后来一喝汤,还是吐了。老师就马上让一个人带我去义务室,后来我买了药,老师就开上让我吃药,后来我吃了药后,看我还是吐出来了。就把我的家长叫了过来,让妈妈带我去医院。
我真喜欢我的老师。
手中捧的那本书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死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死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人是和我住一个小区,他叫张正严。张正严长得身体瘦小,比我低半头呢,所以在他面前我有种“大哥大”的感觉。他耳朵也是很小但是灵着呢,他家在三楼,只要我叫一声,他就像兔子一样跑到楼下。他的手和胳膊细长,干什么事都轻手轻脚的,不像我是个粗莽的人。他眼睛小小的,说话的时候一眨一眨的,透着一种灵气。他爱跑步,我的爱好也是跑步,所以我们是铁哥们。
男孩子嘛也难免有些调皮捣蛋的时候,我们也不例外。记得有一次,张正严来找我玩,他手里拿着一盒图钉,我们一边走一边把图钉放在路上,放了许多图钉,而且是尖朝上面,目的嘛不用讲了……结果我们一不小心踩上去了,痛得我们直叫唤。从那以后我们俩再也不干如此坏事了,因为会自食其果的。有时候我们玩得也很开心,捉迷藏、玩滑板、骑自行车、打游戏牌等等。
人在童年的时候。有这样的童伴真是件幸运的事,我感到很快乐,我很喜欢他。
我最喜欢的人是爸爸。他现在已经三十六岁了,身高一米七多。他高高的鼻梁,耳朵圆圆大大的,眼睛和头发黑黑的。
每天一大早爸爸就叫我起床,然后爸爸给我复习功课,再送我上学,最后才去上班。爸爸回来以后就赶快给我辅导作业,直到作业做完为止爸爸才能休息。
爸爸在家最爱***事是听音乐,不管是中文的还是外文的他都爱听。而且爸爸吃饭的时候也会放音乐。爸爸还喜欢***一件事是看书,他有时看书时也听着音乐。爸爸经常十点以后还在看书、听音乐,十一点才睡觉。
还有的时候爸爸会跟我在一起玩,一起看书……我记着有一次我和爸爸去爬青华山,我爬了一半就没劲了,最后经过爸爸的鼓励和帮助,终于爬到了山顶。通过这件事爸爸告诉我遇到困难不能放弃,要坚持。
爸爸很喜欢我,所以我也很喜欢他。
我喜欢的人很多: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我的妈妈。
熟悉妈妈的人都知道妈妈特别爱干净、勤劳。奶奶不在昆山的日子总是妈妈每一个起床为我们精心准备早餐;晚上也总是妈妈最晚睡,总是先检查完我的作业后她才开始洗碗、拖地和洗衣服。每到周末除了这些以外还会把楼梯从三楼打扫到一楼,住我们这幢的人家都知道是我妈妈义务扫楼梯。
妈妈不仅勤劳对自己的工作也很认真。连爸爸接到妈妈公司货运的生意也是沾了妈妈的光,听爸爸回来说到妈妈公司的副总告诉他:公司有个美国的客户一过来就在他们副总面前夸妈妈工作如何认真负责。
妈妈对我的学习要求也很严格。每天的作业一定会给我认真检查,发现错误让我及时改正,即使题目有时她也不确定答案总是会让我查电脑找出正确答案。英语老师还问我:“陶骏杰,为什么你的英语作业从没有错的?”我说:“妈妈都帮我检查过了。”
我爱我的妈妈!
我最喜欢的人不用说,就是我的妈妈了。
我的妈妈是我最亲最亲的人,我给我的妈妈经常打牌,我们在一起特别开心,我伤心的时候,她就会安慰我,那个时候我感觉她特别的亲切。而且我还从一件事情中,彻底认识到了这一点,在我5岁的那一年,我的妈妈去北京打工了,在家里只有我和姐姐还有我的奶奶,后来突然有一天,我得病了,听说还很严重,后来,我的妈妈就放弃工作做的火车,大老远的跑了回来照顾我,在妈妈的细心照顾下,我的病好了,那个时候我特别感激我的妈妈,从此我的妈妈再也不出远门打工了。以后的这些日子里,我的妈妈经常陪我做游戏,打牌,还给我讲她小时候的经历,每当我伤心或者是受伤的时候,我的妈妈都会安慰我,还经常给我做好吃了,都什么好东西都让给我,我吃得这么好,可是妈妈就每天辛苦劳作,所以我要帮助她做事情。每次返校的时候我都不想走,因为我舍不得我的妈妈,每天学校里我都在想着我的妈妈,有时候我真的想对我的妈妈说:“妈妈我喜欢你,我也更爱你!”可总是没有勇气,妈妈!你就是我最喜欢的人,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的,是你让我懂得做人要真诚,还每天拼命的干活,就是为给我凑够学费,因为这些,所以妈妈是我最喜欢的人。
妈妈是我最喜欢的人,没有妈妈,我是到不了这个学校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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