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将要到哪里去?
三个联系紧密的问句构成了千年以来哲人们一遍又一遍执著的追问,这看似简单无比的问题或许原本就没有答案,或许其实有太多答案。我们每一个人,无论对哲学理解的深浅,都能给出属于自己的、区别于他人的答案,至于答案的具体内容,则往往在于个人的选择。
因而,选择对人的生存而言,是一个很重要的字眼。我们之所以成为独立的生命个体,或者说,我们之所以可以成为我们自己并决定命运的走向,很大一部分原因即在于我们拥有可以选择的权利。作出选择,有时容易,有时却令人苦恼。尤其随着成长过程中阅历的增长与经验的积累,受越来越多外来因素的影响,选择的过程常常与更多新的烦扰相伴。于是,心态的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甚至应当是首要。恰当的心态作为被选择的对象,决定了我们能否作出恰当的选择以及能否真正学会选择并善于选择。而在我看来,这种恰当的心态除却针对不同个体而言的特性,不可或缺的是要使心态的选择者具备敢于选择、坚持选择、审视选择的能力。
作出选择在于一念之间,然而从面临选择到下定决心,选择者所经历的心路历程往往是复杂而漫长的。有选择,就至少存在两个以上的对象等待着被选择。无论是在两个对象间非此即彼地徘徊,还是就多个对象反复斟酌,我们踌躇得越久,选择就愈加艰难。我们时常一而再地权衡不同对象可能导致的不同利弊,却容易忘记让自己提起一份敢于选择的勇气——要像小孩子一样在玫瑰园里摘下自己最喜欢的一朵花而不是纠结于评选哪一朵最艳丽、哪一朵最芳香。敢于选择,不是盲目选择,而是在明确内心需求与自身原则的前提下一种当机立断的果敢。
而在这前行的过程中,我们能否实现所作选择的价值在于我们能否坚持。须知,作出选择并非选择的最终目的。如果没有切实的努力被持续地付出,那么被选择的事物仍然只是停留在其作为选项时的状态,于我们,难以成为具有引导性的力量或目标。如此一来,即使作出了选择,又有什么意义?唯有让选择成为一种坚持,用自身的行动去实践选择的结果,才有可能在脚下走出一条新的且可通达确定目的地的\'路径。这样踏实的行走、踏实的前行,应当是持久而不懈怠的,是走一步、再走一步,最终留下如风景般绵延的足迹。
坚持选择固然要一路向前,但有时也需要回首以审视过去。再回首,并非是对于选择的不忠或决心的动摇,而是从理性的角度看待自己已经作出的选择。通过反思执行选择结果的过程,选择的优劣得以较为全面地被显现。这就意味着,一旦我们作出了不恰当的选择,适时的审视有利于我们及时停止目前的行动并积累再作选择的经验;而恰当的选择则需要我们一以贯之地坚持直至抵达胜利的终点。可以说,审视选择既是对敢于选择的负责,又是对坚持选择的肯定——勇气可嘉仍需智谋,不去尝试又怎么能够知道结果的好坏与否?
选择一种心态,选择一种行走。
因为敢于选择,所以开始前行;因为坚持选择,所以始终在路上;因为审视选择,所以不入歧途,昂然无悔。恰当的选择从选择恰当的心态开始,而所选择的心态又将伴随我们走一条充满选择的人生道路,于是答案释然:
我是选择行走的徒步者,
我从起点出发,
我将要到那路的尽头去。
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一种既清凉可口又美丽漂亮的水果。
你知道它的名字叫什么吗?嘿嘿,猜不出来了吧!我也不跟你们卖关子了,其实呀!它的尊姓大名就叫:石榴,瞧,人家这石榴,不仅美丽、可口,名字也好听,真是完美无缺呀!
可是,当我看见妈妈拿来的没有剥开的.石榴时,我呆住了,心里在想:为什么石榴会是这种样子的呢?石榴不是很漂亮的吗?见我呆在那一动不动,妈妈好像猜透了我的心思,急忙用刀把石榴那“丑陋”的外衣“脱”掉了,我看着眼前那一颗颗犹如红玛瑙一样的石榴籽,心满意足的开心地笑了起来。
有一次,我正在和妈妈一起吃石榴,只见妈妈嘴里发出的声音比我大得多,一问才知道,原来妈妈把石榴的籽也吃掉了。我连忙问:“妈妈,你为什么要吃石榴籽,石榴籽不能吃的呀!”可是,妈妈却说:“能吃!怎么不能吃,这籽对身体还有好处呢!”听到有好处,我便又开始刨根问底的问妈妈:“妈妈,妈妈快给我说说,有什么好处呢?有什么好处呢?快说一下吧!”听到这问题,妈妈便给我解释起来,“这石榴呀!你吃过饭后,觉得吃的太饱了,肚子涨得难受,吃一把石榴,连石榴籽一起吃掉,会帮助你消化!”我听了后,恍然大悟,心想:原来石榴籽还有这么大的作用呀!
听了我的介绍后,你是不是觉得石榴,更加漂亮、美丽,更加香甜、可口了呢?
白色的毛,短短的尾巴,长长的耳朵,这到底是什么动物呢,没错,它就是兔子,。
兔子虽然不如森林之王老虎凶猛的,狮子威风,但它却很有自己独特的魅力。
它平时很安静,也不乱叫,摸起来也很舒服。
它的毛软得像一团白缎子,又白又长。
它的身上就像穿着雪白皮袄,在灿烂的阳光照耀下,像一堆闪闪发光的白棉团,真是漂亮极了!
圆滚滚的尾巴躲在绒毛里,不仔细看,还不容易被发现,兔子的尾巴不仅小,而且还很圆,就像一个又小又圆的网球。
小白兔的头很小,两只长长的耳朵像两把大扇子插在头上,只要有一点动静那对耳朵就会测出是否是危险,如果是,它就会快速地逃走。
最有特色的东西就是小白兔的眼睛,它的眼睛特别漂亮,有小玻璃球那么大红光四射,就像一个晶莹剔透的红宝石。
小白兔吃的`东西尤其挑剔,一定不能乱吃,除了可以吃干草以外,还可以吃兔粮、萝卜叶子、胡萝卜、人工饲料。
小白兔吃的干草一定要是新鲜,最好是春雨过后,湿润时草。
如果草很老,会引起小白兔肠胃不通,一般吃完人工饲料或别的很***食物后,也可以喝点水,这样就不会噎着了!
兔爸爸和兔妈妈每两个月会生4至10只兔宝宝,照这样计算,一年大概能生一百到两百只兔宝宝,真是个超级大家庭呢!兔妈妈生兔宝宝前,一定要给它喂点草噢,不然兔妈妈太饿了就没有力气生小宝宝了!
这就是可爱,美丽的兔子,你们想不想也来一只呢?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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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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