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打桌球,因为赢得胜利的果实是非常的甜美,让我有更大的动力去学习。我喜欢看小说,因为小说中的剧情会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的脑海就像电影院,只要拿着书随时随地,就会播放电影。我喜欢爬山,因为爬山不只是健身和运动,还可以享受森林中的清新空气、听虫鸣鸟叫的大合唱,真是世界上最美妙的歌声。
我喜欢坐着太空船去探索神秘的宇宙,因为宇宙除了太阳系的行星,还有更多不知道的星星都等待着人类去发现。我喜欢跑步比赛得到第一名的感觉,那时候的我会觉得很开心,只要有跑步比赛,我一定会参加,我总觉得世界上没有比我跑更快的人。但在现实生活中,比我强的人在学校可能有二十人。
我不喜欢打篮球,因为每次打篮球我都抢不到球,就算拿到球也投不进,所以我会无精打采,在球场旁看着别人打篮球,上体育课时我每次都只能帮忙传球而已。我不喜欢写课文大意,因为我都写不完整,或不知从哪儿开始下手,当时的我非常懊恼。
我喜欢的事情总是不常发生,但我还是会等不喜欢事结束再期待着美好的事发生,让我的心情像坐飞机似的,从地面飞到蔚蓝的天空中。
在结束了有趣的暑假,回到学校时,老师上的第一堂课程,不是语文课,不是数学课,也不是社会课,而是“说话课”。听了老师的解说,我们才明白,这堂课所要学习的是-说话的技巧,老师要我们上台去报告暑假中最难忘的事,利用五分钟的时间,诉说自己在暑假时的心情。刚开始,大家对这堂课十分的排斥,而我也不例外,但渐渐的,“说话课”却成为我最难忘的一堂课。
每一位同学对于这堂课都抱着紧张的心情,就好像那热锅上的蚂蚁,害怕得不得了,有人上台后支支吾吾,什么都说不出口,有人不知所措,而焦急的不停落泪,还有人说话像连珠炮,又快又急,没有人了解他说的话。看到这情形,更令我害怕得直发抖,终于,老师叫到了我的名字,我的脑筋一片空白,在台下所想的台词全都忘记,手脚都不停的发抖。我缓缓的走上台,看见了台下朋友们对我鼓励的眼神,我告诉自己要加油,便不急不徐的将台词都说出口,虽然手脚依旧发抖,但听到台下的哄堂大笑,我知道我成功了。
结束了我的报告,我心中的大石头也放了下来,抱着如释重负的心情回到座位,并且回想自己的表现,原来,上台报告是这么简单的事,我真为自己感到骄傲。轮到别人报告时,我仔细的聆听每一个小细节,沉醉于这些报告中,和他们一起玩耍,一起笑,并将每一个好句子都印着脑海里,把每一个小故事都记在心里。听完大家的报告,我彷佛绕了地球一圈,跟随着大家的脚步,一起享受出游的乐趣。
这堂“说话课”不但让我感染到朋友出游的开心,更让我到,任何困难只要能踏出第一步,一切都变得简单。从开始对这堂课的厌恶到融入这堂课的喜悦,我学了很多,这堂课是我最难忘的一堂课,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堂课。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事,可是,我却没有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因为,在学校里我是班长,有好多事等着我去做;在家里,我又是个被人呼来唤去的“丫头”,烦都烦死了,哪还有自己的娱乐空间呀!
我最喜欢做的事是什么?——剪纸。很出乎大家的意料吧!你们也许会说,剪纸有什么意思呀,像跳舞呀,玩游戏机呀,旅游呀,那才有趣呢!可是,我就是喜欢剪纸,因为在剪纸中,我找到了快乐,找到了感觉,找回了我自己。
每天一有空我就剪纸。我有一本专门教人剪纸的书。每次剪纸,我拿来色纸、剪刀等,一边看书一边剪,按照书上说的,折了又剪,剪了又折,正折、反折、斜折,一下一刀,一刀一个样。不用几下,一个小玩意儿就剪成了。剪纸说起来简单,真正剪起来却不那么容易,有时剪来剪去,半天都剪不出一个像样的东西来。但是,俗话说得好: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我们全力去做,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在我家的窗户上、墙壁上,到处都贴着我的剪纸作品,好看极了。我剪了许多图案,有各种几何图形、小动物、小树、小花等,我专门用一个盒子收集起来。一有空我就拿出来,自我欣赏一番,觉得赏心悦目,趣味无穷。我的小伙伴来我家,都要看看我的剪纸,望着他们啧啧称赞的神情,我心里比喝了蜜还要甜。
如果你也爱剪纸,那就赶快行动吧!你们也能剪好纸,也会在里面找到无穷的乐趣,说不定还能成为一名出色的剪纸能手呢!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母亲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母亲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最高点了。
在我六年小学生涯中,上的课已经是不计其数了,在这些中有令我感到高兴的、轻松的、还有让人感到难忘的、枯燥的、也有使人感到讨厌的,但我最难忘的还是那节作文课――“烧不坏的手帕”。
记得那节课的时候林珍老师带来了两个盘子、一瓶医用酒精、两条手帕、一个打火机和一个装满水的杯子。笑眯眯地说:“我们要做一个十分有趣的实验――‘烧不坏的手帕’。”手帕怎么可能烧不坏呢?我心中又犯起了嘀咕。
实验开始了,同学们都一拥而上,只见林老师先将手帕放到水里浸湿,再拧干,对折后放入盘子里。接着,再倒入酒精。然后用打火机点燃酒精,霎时,火苗一下子窜了起来,火越烧越旺,过了几十秒钟后,林老师盖上另一个盘子把火熄灭了,而那块被火烧过的手帕尽然完好无损。
老师问大家这时为什么?有人说是因为手帕沾了水。林老师便笑着对大家说:“那我们就再来一次吧!”说着,林老师拿出一条干手帕,按照同样的办法将它点燃,可手帕依旧完好无损,我们都看呆了。
“还是让我来告诉你们吧!”林老师说,“酒精在燃烧的时候,火焰上部的温度很高,而底部的温度却很低。另外,实验用的是浓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医用酒精,酒精容挥发,而燃烧是在盘子的表面进行的,手帕是浸泡在百分之二十五的水中的,一直处于水的保护下,所以烧不怀。
听了林老师的话,我们顿时恍然大悟:任何事物都不能只看表面现象,有时候,我们往往被自己的眼睛所欺骗,我们应当透过现象去看清它的本质。这节课不仅学到了知识,还明白了道理,真是令人难忘。
你有很喜欢的事情吗?
我以前觉得我没有,但是我发现,我一直有一件放不下的事情,并且我总是对它喋喋不休的谈论。那就是看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关于书,我们真的有太多的话要说。我觉得书很重要,因此我规定自己每天都看书一小时的书。所以有时候,我也会当任务一样看书,而有时候,我看书看迷了,也就超出了时间好久。书,就像是我无法控制的精灵。
我不知道这样的方式是不是足够好,但是我为自己对于书的模样,感到快乐。那怕我已经很累了,感慨生活的糟糕,甚至是对自己眼前的书莫名其妙抱怨,我都会坚持下去,并且觉得自己很酷。
我尤其喜欢看小说,有血有肉的人,让我感到快乐。和书交谈,就像是有了好多好多的朋友。也许你们有些相似,也许你们完全不同。但这是很有趣的一件事情,难道不是吗?
如果你有一件喜欢的事情,你就会为它有喜有悲,这样我们都会变得有趣,有意思,而且会记住。你有什么喜欢的事物吗?如果有,那真的是太幸运了?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已经八年多了,认识很多很多的人。提到我最喜欢的人,这个问题可使我左右为难,是写我的爸爸呢还是写妈妈?或者是其他的人?思来量去,就决定写爸爸。的确,爸爸是我最喜欢的人之一,他对我的影响特别特别的大。
爸爸个子不高,只有1米60厘米,属于典型的三等残废。他长着一张方脸,短短的寸头,眉毛很浓,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活象一对稀世珍宝,鼻子中等高度,嘴巴不大不小。他平时爱穿一件短衬衫和一条运动短裤,嘿!你别说,看上去还挺有几分帅气哩!
在我们家里,爸爸是一家之长,大事儿他说了算,我们公认的他是老大,妈妈老二,我就不用说了,理所当然的老三喽!不过,我自己的事儿可是我自己做主的。我们经常互相帮助,家庭关系非常融洽,充满民主、平等的气氛。
爸爸十分关心我的学习,每天放学回家都督促我认真完成家庭作业,还要帮我仔细检查,遇到不懂的或者是难题,他会耐心地跟我讲解,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去寻找答案。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之下,我们克服了许许多多的困难,一道又一道的难题被我们攻克。很多时候妈妈也会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来。
另外,爸爸还非常关心我的身体和生活,可以说是无微不至。我们经常一起做游戏、玩耍、运动等等,使我的身体棒棒的,生活丰富多采、其乐无穷。
啊!我真幸运,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更为幸运的是我有一个好爸爸,我为他而自豪,我们是真正的天下第一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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