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高大的身影,支撑着整个家,给了我平静舒适的生活。每当我看到他,心里都有一种超级的安全感。我和他也经常吵架,但每次吵完之后都能在五分钟内和好。
记得那次下大雪,他接我放学的路上,北风呼啸着卷起雪花,像一条狂暴的恶龙,释放着怒气,似乎想要吞噬冻的瑟瑟发抖的我们。实在太冷了,他拥住我,用身体为我挡风,还把自己的棉袄脱下穿在我身上。他仿佛是一个能战胜“恶龙”的英雄,只穿着很薄的衣服陪我在雪中行走,雪地上留下他的脚印,每个脚印都诉说着这些英雄事迹。回到家他就被冻感冒了,看着他难受的样子,我的眼睛湿润了……
小区楼道里的灯坏了,大家只能像盲人摸象一样摸索着家门,再历尽千辛万苦才能找到久违的钥匙孔。每天的黑暗让大家很烦,物业千呼万唤也没有给修理。他像一个英雄一样出现了,从物业借来梯子,拿着“原子弹”(灯泡和“武器”(修理工具,爬上梯子去修灯泡。只见他动作娴熟,打开灯的外壳,换上新的灯泡,再装好外壳。顿时,楼道里一片光明,邻居们都投来赞美的目光!他真是给大家送来光明的大英雄!
每天早上,他都会为我和妈妈准备早餐。早上六点就在厨房里叮叮当当地忙碌起来,准时把可口的早餐摆到餐桌上!他不求任何回报,把照顾我当做他的任务。无论天多么冷,无论下雨还是下雪,他都准时接我上学放学,风为他助威,小鸟为他歌唱!当我放学回到家,他都会准备好我爱吃的菜,在我的心中,他是最帅气的英雄!
我最敬佩的人,就是辛苦送我上学,为我做饭,给我舒适生活的人!他就是——我的爸爸!
有一个人,他身长十尺,腰阔十围,面圆耳大,鼻直口方,腮边一部络腮胡须,手持62斤重的禅杖。为人性烈如火,好打抱不平。大家猜猜这是水浒中的哪个人物呢?对,他就是鲁智深——我最敬佩的一位英雄。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是一个正义的你。单凭你与金翠莲父女的萍水相逢,就能让你义无反顾地帮助他们。我相信,你一定知道,你救了他们你无利可图;我相信,你一定知道救她会因此得罪镇关西;我相信,你一定知道打抱不平反而会让自己处于不利的环境中;但我更相信,你宁可放弃所有利益,执著地帮助这对孤苦无依的父女。
当你三拳打死镇关西后,就注定了你将失去丰衣足食的生活;就注定了你今后被迫逃逸与躲藏的生活,也就注定了你从此开始浪迹天涯,颠沛流离的生活。当我看见你“逃生不避路,到处便为家。饥不择食,寒不择衣,慌不择路,贫不择妻”时我的心中很不是滋味。这样做,对你来说到底值吗?
“***人须见血,救人须救彻。”这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你。你与林冲结拜为兄弟,当听到林冲被害的消息,你二话不说就去野猪林,还送他到沧州。如果不是你的英勇果敢,还会有今天的林教头吗?
在我看来:江湖之上,也就只有你能称的上一个“义”字吧!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是一个爱喝酒吃肉的你。有人说你“假僧真佛”,不错,你是爱喝酒。但只要心中向佛,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尽管你因为三拳打死镇关西而背上人命官司;尽管你因为大闹五台山而被赶出寺庙;尽管你大闹桃花村只为了帮助一个被逼婚的女子;尽管你倒拔垂杨柳只为了耳根清净。你才大心细,雄猛沉稳,率性而行,豪放不羁。
我曾敬佩过歌手,也曾敬佩过父母,还曾敬佩过老师……但是,因那件事,让我最敬佩的人变成了一个很有责任感的保安叔叔。
那是一个冬天的晚上,刺骨的寒风呼呼地吹着,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回家,开门时突然发现门锁坏了,原本以为只是开门时没用力,便重新加大力量试了试。可是,怎么试,大门依然纹丝不动。
我们只能下楼想去找物业帮忙想办法,正在这时,一位路过的保安叔叔发现了心急火燎的我们,热心的他快步走过来询问。我这才仔细端详着熟悉而又陌生的他:头上戴着一顶保安帽,浓密的眉毛下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套单薄的保安制服包裹着他高大的身材。保安叔叔了解了原因后,对爸爸说:“别着急,交给我来处理吧。”说完,他拿出了手机,“我认识一个锁匠,他一定有办法”。听他这么一说,爸爸妈妈的脸开始解冻了。接着,保安叔叔主动帮我们联系上了那个锁匠,真不巧,锁匠正好手上还有活,要过一会儿才能赶来。看着我索索发抖的样子,保安叔叔善解人意地说:“你们先到邻居家去取取暖,在这儿会冻坏身子的。我在这儿守着,锁匠一来,我就叫你们。”
于是,我们一家三口便来到隔壁邻居的家。我呆着无聊,时不时去看看锁匠来了没有。只见那个保安叔叔靠在墙角,时而裹紧单薄的制服,时而来回搓几下冻得通红的手,时而原地跺脚取暖……他腰间别着一个对讲机,里面时不时传出让他到其他地方去执行任务的声音。可是,保安叔叔总是郑重其事地回答:“我现在有事,一时走不开,你找一下别人吧。”
终于,锁匠来了,问题解决了。爸爸妈妈向保安叔叔道谢,他却嘴角微微抬起,露出一丝开心的笑容,告别了我们家,消失在寒冷的夜色中……
虽然我并不知道这位保安叔叔的名字,但是,我还是记住了他,敬佩他的那种为业主服务的强烈的责任感!
哥哥有着一张明星脸。他的眼睛是单眼皮的,跟周杰伦的小眼睛有几分神似。鼻子挺挺的,与潘玮柏的高鼻梁几乎一摸一样。嘴巴大一分则不好看,小一分则是樱桃小嘴,他的嘴巴不大不小,嘴唇薄薄的,言承旭的嘴巴跟哥哥的可像呢!哥哥的皮肤跟《原来是美男》中的张根锡一模一样,白白的。哥哥的身材可是好到无话可说。仅仅十三岁的他已经有一米七六的个子了,这使哥哥班里有许多女生都写情书给哥哥。
哥哥的房间里贴满了明星的海拔,有蔡依林、angelababy、飞轮海。我第一次进他房间时可惊呆了。他还说:“要不是妈妈不同意,客厅早就变成明星的海洋了。”哥哥还毫不吝啬展示着他的收藏。那里有无数张歌手专辑,无数张电影碟片,无数本娱乐杂志,无数张演唱会全记录的光盘。他最珍贵的收藏就是武艺的签名专辑了,那可是他寒假里去杭州快乐男声签唱会排二个小时的队排到的。要是问他看过几场演唱会,他会炫耀地说:“十个手指也数不完。”真是个不折不扣的追星族,我在心里感慨到。
早前,哥哥心中的'偶像是迈克尔·杰克逊。我不得不说,哥哥是块当明星的料。他在家里看迈克的MV,不知不觉就学会了太空步。看迈克的四十五度倾斜,不知不觉练会了六十度倾斜。在迈克去世的那天,他还流下了很少在他脸上显现的眼泪。他说:“自己以后一定要赚很多钱,买下迈克的维也纳梦幻庄园。”迈克在去世不久后,哥哥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亚洲舞后蔡依林。哥哥又开始学蔡依林的舞。他先学《日不落》、《特务J》、《花蝴蝶》,尝试了这些舞后,他觉得这根本就是小菜一碟,但在学《舞娘》时,小菜一碟就变成了难上加难,哥哥怎么都学不会,无奈之下只能放弃。但他又特别爱面子,问他为什么放弃,他只会无奈地答一句:“我这么高的个子,怎么适合跳那么娘的舞呢?”过了些日子,哥哥心中的偶像又从蔡依林转变到了贾斯汀·比伯。这次,哥哥不练舞蹈,练他的歌。《BABY》是比伯的成名曲,哥哥就先练比伯的这首歌。前面部分对于英语还不错的哥哥来说已经有了一些难度,但还能克服,后面的RAP,可就难倒了哥哥。最后,哥哥还是克服不了语言的障碍。现在,他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万人迷周杰伦。周杰伦的歌和舞,哥哥掌握得如鱼得水。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不久之后,这个追星族哥哥一定会再次换偶像的,我真期待哥哥的下一个偶像。
我想对哥哥说:“追星不是一件坏事,可耽误了学习可不好。”但哥哥不需要这样的话语提醒,他的成绩一直是班里数一数二的。希望哥哥能成为下一代新生偶像。
在这个新奇的世界里,有无数的人,但,令我敬佩的人只有一位,想起他让我想起一场篮球比赛。
那一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是我们篮球比赛的总决赛日。我和队友们进场了,观众看到之后,开始沸腾了,全场的欢呼声震耳欲聋,领头的就是我们的队长,他有一双浓眉大眼,高高的鼻梁,身材高的吓人,让人看到都很害怕,但,其实他并不像自己外形那么拒人千里之外。
比赛开始了,我们快步的上场,准备开始这场“生死决战。”队长走上前方,与对方进行跳球。一声哨声之后,球被抛了起来,只见队长猛得一跳,手高高抬起,但,还是晚了一步,球被对方抢走后迅速展开攻势。我冷静地观察着这次比赛的战局,突然,对方传球都是短传,传球频率很高,我心头一震,发现了对方的破绽。我心想:就等你出破绽,一边想,我一边向前跑去拦截。不错,在我过去的时候,对方的球只传到了一半,我一个快步,把球抢了过来,一拿到球,我就大喊:“进攻!”队长听到之后,立刻护到了我的左后方,“啊!”我一声大喊,跳了起来在投球的一瞬间,对方一个“坦克”级的选手向我撞来,队长看到了,他知道我承受不了这么大的冲击,就一个虎跳,跳到了我的腰前掩护。只听到“啊!”的一声大吼之后,我和队长飞了出去几米。我们被抬出赛场,在医生的检查下,我只是一点轻伤,而队长却伤筋动骨,不能继续再比赛了。
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不会忘记这位队长,他那舍己为人的精神令我敬佩。
我最敬佩的人不是资产数百亿的马云,不是家喻户晓的苹果手机公司的乔布斯,不是石油大王哈默,也不是创造微软公司的比尔·盖茨,而是我的“书虫”哥哥,因为他有热爱看书、专心致志的好品质。
我的哥哥很高,个子长到了一米八,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给人一看就感觉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鼻子下面有一张能说会道、出口成章的“香肠”嘴,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他那黝黑发亮的皮肤了,黑到什么程度呢,就像是在碳堆里打了几十个滚儿,又像是刚洗了个墨水澡。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放在他身上真是一点儿也不为过,读书好像是他的必修课。每当我去外婆家吃饭的时候,总是看见哥哥拿着一本砖头般厚的大书津津有味地看着,一会儿捧腹大笑,活像个财神;一会儿神情严肃,好像在国旗台上宣读誓言;一会儿眉头紧锁,好像吃了生姜一样辣,完全沉浸在书中丰富多彩的世界里。他好像一只书虫,兴高采烈地啃着书本;又像一条鱼儿,在书的海洋中畅游;还像一只鸟儿,在无边无际的天空中自由翱翔。
我说:“哥哥,我们去玩吧!”没想到他头也不抬一下,理也不理我,好像和他无关。我将声音提高了三倍,喊:“哥哥,走吧,我们去玩吧!”他仍然纹丝不动,好像一个木头人,坐在那里稳如泰山。我心中的小火苗终于变成了熊熊大火,使出自己的***手锏:狮吼功。“哥哥——我们去玩吧——!”突然,哥哥像弹簧一样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左手拿着书,喘着粗气,右手拍着胸脯说:“林博洋,你以后可不要那么‘河东狮吼’了,会吓死人的。”我心里嘀咕着:是你自己千呼不应,还怪我‘狮吼’呢!什么书那么好看啊!我走过去拿起书一看,差点儿没晕过去,竟是《物理和化学》。
这就是我的哥哥,一个拥有热爱读书、专心致志好品质的哥哥,怎么样,你喜欢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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