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有一点大的耳朵,高高的鼻梁上面架着一副近视眼镜,留着精***短发,头发总是香香的。
有一次,老师给我们布置了20道题,我三下五除二就做完了。爸爸是一个计算高手,数学题就由他来改。我走进了书房,对正在看小说的爸爸说:“老爸,我做完了!”爸爸拿了一支红笔,改了两三分钟,就说:“你小子今天怎么搞的,20道题就错了17道。”爸爸训斥了我一通。可是,我的耳朵好像有特异功能,人家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而我是进到左耳朵就好像雷达反射了一样,我一句也没听进去都还给了老爸。爸爸问我:“知错了吗?”我没有回答,爸爸又重复了一遍,我还是没有回答。我家住七楼,爸爸一气之下把我的本子直接扔了下去。我没反应过来,过了好一阵我才回过神来对爸爸说:“对不起爸爸,我不应该马虎,我也不应该不听你说。”爸爸说:“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重新拿个本子做,全对的话我就原谅你。”我又认认真真做了20道,结果全对了!
我的爸爸就是对我这么严厉。没关系,我知道老爸都是为我好。我要谢谢我的爸爸。
在宾馆休息的时候,发现电视里正在播放我期盼已久的《阿甘正传》!幸运的是,电影才刚刚开始!
《阿甘正传》讲的是一个名为阿甘的男孩的励志故事。阿甘小时候智商很低,有些木讷,腿还不好,但他的妈妈并没有放弃他、抛弃他,而是要求与普通孩子一起去上学,并一直给他正能量,要求他遇到困难时不能放弃,要勇往直前。然而,在第一天上学的校车上,他就受到了同学们的排挤,只有一个小珍妮的小女孩不排斥他,并与他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直到他们长大!
后来,珍妮离开了家乡去了一个大城市,而阿甘去参了军并认识了他的战友丹。在以后珍妮不在的日子里,都是由丹陪着他度过的。阿甘一天天地上进,而珍妮却一天天颓废,她整天去夜店抽烟、喝酒、吸毒,但她活得一点儿也不快乐。有一天,她回去找到了阿甘,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可珍妮又因为一些原因离开了阿甘,阿甘非常痛苦便日夜不停地绕着整个美国跑步,渐渐地,阿甘出名了,他的粉丝越来越多,直到有一天,他不跑了,他找到了丹,与他一起去海边做海产生意。后来,丹给他买了苹果股票,他成了世界首富,而就在这时,他和珍妮团聚了,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丹也有了自己的未婚妻,一切是多么美好啊!可珍妮却因为长时间吸毒的原因而与世长辞。但他们的孩子却分外聪明,成为了阿甘的骄傲。
我非常敬佩阿甘,他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坚持,什么是努力,什么是坚强,什么是忠贞!
一个被认为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最终成为了橄榄球明星,大学生,全国知名人物,捕虾船船长,还得过荣誉勋章并多次受到总统的接待。这难道是讽刺吗?我想我们大家都理解错了聪明的真正含义-----善良和单纯才是上帝赋予我们最聪明的财富。在阿甘单纯的眼光中,最美的事物是暗夜中的星星,黄昏中的落霞,沙漠中的朝阳。拨开硝烟与仇恨,世界依旧简单而美好。
单纯是一种美德,而执着是一种战无不胜的品质。是啊,阿甘以他执着战胜了生命中一切艰难险阻,在人生的旅途中一次又一次地奔跑着。的却,他跑掉了脚上的器械,跑进了大学,跑进了白宫,跑遍了整个大洲!我很羡慕你,我缺乏你这样的毅力和精神,虽然从某种角度来说我是个聪明人,可是在你面前我又是那么惭愧,我又显得那么渺小。
什么是聪明?愚人又是什么?智商只有75的阿甘却能代表美国与中国进行乒乓球比赛,结束了冷战的封锁,揭开了中美建交的序幕。
历史尘埃落定,阿甘有了儿子,他的儿子将有崭新的生活,一切不复重演。阿甘站在珍妮的墓前,这是催人泪下的一幕。伟大的爱情莫过于执着与纯真,这是永恒的主题——无论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在什么样的境域中。阿甘以他不带任何偏见杂质的眼睛去看世间的一切,他用他的思维方式引导我们大家共同回顾,或许这样我们更容易感悟到生命的真谛!
最近闲下来时,一直在反反复复读《阿甘正传》这本书,也刷了几遍电影,书上内容与电影有所出入,但是基本基调是一样的,一个被所有人称为"傻子"的人,最后成为好多聪明人不可企及的人。
阿甘,生下来就是白痴,智商相当于八九岁孩子的低能儿,所有人对他态度恶劣,嘲笑他,对他不耐烦。但是阿甘却不认为他的生活很糟糕,他认为他的生活过的很有意思。
他唯一喜欢的女孩珍妮,也是从小到大唯一不讨厌他的女孩。阿甘深深的爱着她,用尽所有爱着她。最后珍妮给他生了一个健康的儿子。
他为了战友的承诺,退役后买船捕虾,最后成为大富翁。他有一天突然想去跑步,他就不停的跑啊跑啊,最后成为意见领袖,追随者逐渐增多,许多人跟着他,他成为别人的梦想。
跑步跑了几年后,有记者采访阿甘,"你为什么跑步?为世界和平吗?妇女权益?保护环境?"
好像持久去做一件事情必须要有意义才值得去做,人们好像已经习惯拿所谓的意义来标榜自己的人生,已经忘记了真实的自己。
像珍妮,她觉的人生的全部就是当一名著名的歌手,当不成就没意义,就抑郁,自***。丹中尉觉的人生的目标就是战死沙场,没死成,就彻底的放纵自己。只有阿甘,他做所有的事情都不是为了一个结果,他生命的意义也不是为了达成某个目标来证明自己。他喜欢追求珍妮得到与否并不是全部,只是喜欢,喜欢和她在一起。买船捕虾挣钱与否并不是全部,只是为了一个承诺。跑步更是因为想跑而跑,并没有什么伟大的意义。
是呀,我们去做一些事情的时候就是为这件事赋予了太多的意义,要么要有利润,要么要有意义。什么时候我们能像阿甘一样,什么都不为,只是想做,喜欢做而去做一件事。
阿甘最后一句话是:"我认为:我永远可以回顾过去,然后给自己说,起码我的人生过的并不乏味”。
写完上面的文字,突然好想做一个傻子,像阿甘一样的傻子,喜欢写文章,就不停的去写,别管有没有人看。
看完《阿甘正传》,阿甘的形象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电影里的阿甘从小就是低智商,并且还是先天驼背。因此他戴上了限制骨骼生长的固定器,这让他感到十分自卑。这种“坏形象”使他第一天坐校车时竟没有人给他让座。但是,珍妮,一位漂亮的小姑娘毫不犹豫地为他空出座位,他们在车上无所不谈,并成为了好朋友。有一天,几个调皮的男孩子欺负戴上固定器而跑步困难的阿甘,但在珍妮鼓舞下,阿甘竟然挣脱了“枷锁”并逃离了“包围圈”。从那以后,阿甘考上了大学,加入了橄榄球队,而且当他取得了大学学位后,又加入了军队。
在参军期间,他的挚友在越南战争时死在了越南,他的上尉丹也失去了双腿。但阿甘依然向前拼搏,并找到了考上大学后失散的珍妮。然而人有悲欢离合,珍妮在一个早上偷偷离开,阿甘也在那个早上开始了长达三年零二个月的环美奔跑。不幸的是在那之后,他的母亲病故。不过缘分让他再一次与珍妮相逢,并和珍妮结为夫妻。最后珍妮也走了,只留下儿子弗朗斯。影片最后以看着弗朗斯坐着校车离开的阿甘的身影结束了。
在电影里,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阿甘奔跑的精神。只有双脚和鞋子,有什么好畏惧的!在橄榄球场上,跑!在命令下,扔下枪,跑!在战役中,背上队友,跑!在母亲病时,放下事情,再远也跑!特别是在阿甘环美奔跑的那三年零两个月之间,孤独一人的他起先不被看好,渐渐地,加入的人越来越多,最终形成了一个团体,正如他所说:“我不为任何理由而奔跑!”
这真让我敬佩,敬佩一个坚强、坚持而自强不息的人。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