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依旧蓝蓝的;山,还是那么的葱葱郁郁。泥泞的小路变成了石子路,不光只走人力车了,可以走拖拉机、小车、大点的卡车也可以。
顺着岭上的石子路向前走,就有了一片白杨树,白杨树是前些年栽的,响应号召,退耕还林,大力支持木材事业。近年来,木材厂的生意差了许多,说是速生杨做出来的木板品质差,就滞销了,浑身虫眼的白杨树变成了寂寞的林子。
白杨林的东面有石头彻成的围墙。围墙结实,院墙的钢管大门只剩下一半边,像暖阳下的一个瞌睡老人,懒洋洋地靠在围墙边,或许它知道关与不关其实并没有多大的意义,院门正面的一个砖砌的台墩子上长着一棵雪松,是当年学校搬走时留下的,一只癞得没毛的老黄狗伸着舌头躲在树荫下喘着气。这里的主人是后来搬来的,在雪松的后面建起了三间瓦房,瓦房只修了一层却已修了楼梯口,只待日子好些了更上一层楼。
每天太阳从东走到西,经过屋脊,路过窗前,来到门前,门口便有了一小巧的女人,小脸、小手,小脚。“咕咕咕、咕咕咕”正喂着面前的一群鸡,光着屁股的小公鸡刚刚学会吹“魔哨”,却不愿吃食,净追那些老母鸡,瞅准空子便跳到老母鸡的背上,老母鸡红着脸一晃身子,伸头一啄,小公鸡便摔了个跟头,一跳跑了。这个时候,女人便了骂起来,拿起竹竿一晃,小公鸡却飞到了雪松上,仰头便吹了一声“魔哨”,树下的女人恼了,骂着捡起一小石子砸去,一下没中,二下还是没中,三下鸡却飞了。
雪松,那年有人要买,说是到了季节来挖,忽一日没了柴禾,她便拿起柴刀把那枝繁叶茂的分枝全砍了,剩下树稍在风天里摇摇晃晃,好似那小公鸡光屁股上的一根毛。树是没人要了,倒乐坏了那群鸡,夕阳西下,树稍的小公鸡抛着媚眼,仰着血红的鸡冠对着晚霞耀。
天就快黑了,女人早已烧好了晚饭,依在半边门前,等着男人回来,女人最喜欢的是晚上,她知道,男人是带着太阳出去的,晚上带回来的一定是柔情的月亮。
眼间离开工作岗位一月有余,原来工作的时候,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思考如何做好本职工作,如何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如何使自己脱颖而出,没有闲工夫阅读和思考与财务无关的书籍和知识。真的很难想像我是如何在三天的时间里阅读完这本54万字的《基因传》,也许正是因为过往的专注与偏执,反而是禁锢了思维,没有看到世界的五彩斑斓和神秘莫测。
《基因传》买回来数月一直尘封在小书柜里,当初买这本书是因为有人推荐,因此附庸风雅罢了。买回来后被厚厚的大块头吓到,于是迅速插到小书柜里视而不见,直到12月回家休养身体后,因无聊至极而随手抽出来准备胡乱翻阅一下。读完封面内侧的作者简介,顿时被惊到,原来一直秉持术业专攻的理念,被作者的经历颠覆,真没想到,人生的跨度竟然还可以这么的宽泛。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印度裔的美国医生、肿瘤专家,曾就读于牛津大学、并在斯坦福大学和哈佛大学取得医学博士学位。同时他还是一位知名科普作家,他于2010年出版的《众病之王:癌症传》竟然获得了普利策文学奖,我很难想像这两个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的领域是如何在一个人身上被触及的,于是我带着好奇心开始阅读本书,想看看科学工作者是如何运用文学的语言来给普罗大众科普基因知识的。
本书从回忆作者的家族史开始,以家族病史为引言,以遗传学的研究与发展为主线,向我们揭示了神秘的基因是如何主宰人的一生,科学家们又是如何与基因缺陷抗争从而期望使人类不断优化,实现完全控制人类自身发展目标的。读后感·作者分别介绍了家族中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堂哥,患有躁郁症的三叔,以及精神失常的四叔,因为这些家族病史的出现,作者也无时无刻不在担心这种遗传病可能在未来某个时间对自身以及家庭造成不良影响。
那么,我们的身体和性格真的是受基因控制的吗?基因是如何作用于我们的身体,控制我们的行为,影响我们的生老病死的呢?这些肉眼看不到摸不着的小玩意多么的神奇,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去探个究竟,去了解我为什么会成为现在的我,是什么在控制着我,主导我人身的发展?我将研究基因的发展进程拟成了一张图表,探索基因研究的历史线索。
这本书带我领略了科学的神奇之处,也让我们可以从科学的角度来思考,我是怎么来的,我怎么会变成现在我这个样子的。由此开启认知自我的奇妙旅程,同时憧憬人类将不断进化的美好未来。
我国有五千年的文化积淀,单说孔门之学,是重视言必行,行必果,知行合一的,是朴实而温暖的,不仅可读性强,政治、里皆尽可用。其它,尽孝有《孝经》、做人有《中庸》、行事有《礼记》、治国有《孟子》、修身有《大学》等等,当然,我国封建社会女子能有机会的很少
如今,大多数已经把读书作为生活方式和生命的要素,读书已成为大多数女人获取知识,增长见识和才干,拓宽就业渠道的一种途径,有的女人注重读些有思想深度、有哲理的书,使自己提高了人生境界,在工作和生活中勤于思考、庄重大方、充满自信、勇于决断,这样的女人本身就如一本哲学书。有的女人喜欢钻研专业书籍,使之提高工作质量和社会竞争能力力,使自己有为有位,这样的女人本身就是一本实用精典的专业指导书籍,一本值得研究的好书。喜欢浏览杂志的女人悠闲、恬然,如微型小说般隽永秀丽。有的女人,喜欢读唐诗宋词、古今中外优美的散文,陶冶了情操、练就了平和淡泊的人生态度,她们本身就如一本诗集,红袖添香,细腻雅致,清新可人。有的女人喜欢读小说,体验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渲泻生活中的喜怒哀乐,与书中的人物内心世界零距离碰撞,感悟生命的回归,使得到升华,释放心灵的压抑,追求生命的美好与向往,这样的女人,如一本荡气回肠令人深思的小说书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的女人如雨雾中迟疑着、久久不肯绽放的玫瑰,似烟如梦,富有诗情画意。读书的女人灵秀如清晨的朝露一颗,纯净而晶莹,天天读书的女人如夜空的星星,明亮中又多了一份难得的深邃。读书的女人的日子如书页缓缓翻过,雨打窗纱,清风明月,岁岁年年如一日呵,在绚烂之极后炼出处变不惊的恬淡。读书的女人都是用一颗虔诚、豁达的心去读书,汲取书籍中的营养和精华。古人云:读书让女人变得聪慧,变得坚韧,变得成熟。读书的女人有书的气质和永恒,读书的女人读书时就给自己的心灵不断地做着体操,天长日久女人满身的书卷气就如书一样使人想读、可读、耐读。
我们都是母亲怀胎十月的结晶,我们的人生中少不了的便是母亲。
母亲,是在你幼时摔倒扶起你的人,也是在稍大时摔倒鼓励你自己站起来的人;母亲,是幼时牵着你的手不让你受伤的人,也是在学走路时毅然放开你的手的人;母亲,是幼时会帮你打理一切的人,也是在你懵懂时交给你一把房门钥匙的人。
幼年时,仿佛世界每个角落都飘满了母亲凝重、担忧的叮嘱,仿佛与母亲连在一起时,世界才是安全的。
什么时候开始,不是母亲松开你的手,而是你在挣脱,甚至狠心打红了那紧握你的温暖的双手,打红了她的手,她的眼眶也红了。
那时的你有发现吗?
你也肯定看不到,在你头也不回离去时,她紧握的手,背在身后,担忧的看着你负气的身影,却始终没有再去牵回你的手。
她或许,紧咬着唇,眼里充满隐忍,还有……孩子般的——
委屈。
你眼中的母亲,肯定是在黑暗的屋前率先去开灯,让安心充满整个屋子,让你的恐惧的情绪平复;肯定是在你受委屈时耐心安慰你,甚至与欺负你的人据理力争的人;肯定是在你尖叫之前扔掉菜里的虫,看似很勇敢的样子;肯定是为你缝扣子时不小心被针扎了也不甚在意的人;肯定是在你遭受困难时,走在你前面为你担起一片天的人。
那时的你会不会认为像母亲这样的女人,仿佛一个女战士,所向披靡,仿佛无所不能,无所不成,甚至,超过你伟岸的父亲?
可是你知道吗,母亲也曾是个十多岁的花季少女。
她也怕黑,是那个或许宁愿蜷缩在角落里也不愿走出房门的女孩;她也怕生,是一个有些避世的女孩;她也怕软乎乎的虫儿,看到虫也会尖叫的女孩;她也怕疼,是个被针扎了也会哭泣的女孩;她也孩子气,是个受委屈了也会撒娇寻求安慰的女孩;她也怕困难,在挫折前会沮丧会害怕的女孩……
是什么样的力量把这样的女孩变成了母亲这样伟大勇敢的女人?都是因为你呀!
不要忘了她也曾是个脆弱的女孩呀!
在一位仁兄的博客上看到这样的文章,不敢爱简单的女人。带着好奇的心理拜读了那篇大作。原以为那位仁兄是会先精辟地分析如何的女人才能成为简单的女人。然那位仁兄只是把刚出社会,未有什么事业或是经济基础的,22岁以前的年轻女人定义为简单的女人!对于那位仁兄的简单女人的定义,我想很多真正简单的女人是不屑的。当然,现今物质横流却又竞争激烈的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都不简单!只有相对的简单吧。更非是22岁前的年轻女人就是简单的女人!那充其量不过只是貌美及身材不错的年轻女人啦。可她们也非是简单的,她们能不是通过自身的努力或打拼就可以拥有应如财富或是婚姻,她真的简单吗?而男人之所以认为她们是简单的,只是男人都只是喜欢那些貌美及身材不错的年轻女人,所以就讲她们是简单的女人。
简单的女人应是那些自强自立自信,经自己努力得来了事业基础和经济基础;可以大方傲然职场或商海,更能一杯清茶一本好书休休闲闲的那类女人。简单的女人有别于女强人的霸气和犀利,更有别于小职员女人的市侩和平淡!简单女人通常没有迷人的魔鬼身材,但一定是有可爱的天使脸蛋!只因为她们的简单,岁月也没忍心留下痕迹。简单的女人通常还是这世上的另类女人。她们追求简单,但很难得到真正意义上的简单!特别是爱情上。简单女人真的可是高不成,低不就的。因为不简单的男人只会选择那些貌美及身材不错的年轻女人,与她们就无份了。而相对普通点的男人吧,他们也都是一样要求貌美及身材不错的年轻女人,有或要求低点的吧,但却又是难接受得到简单女人的灵秀!也就不必说那些普普通通的男人了。所以,真正简单的女人特征就是,什么都有至还有天使的可爱,但是独欠缺爱情!真正简单的女人有很多同性及异性朋友的。她们是同性朋友的智囊也是异性朋友的红颜!真正简单的女人,实际上也是不简单的哦!
朋友,你身边有这样的简单女人吗?
我的语文老师是我见过的最优雅的女人。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初一的课堂上。
只见她穿着一件带白色小披肩的碎花连衣裙,披着边肩的碎发,手里拿着一个小巧的包,款款走进教室,端庄高贵,铅华尽洗,散发独特香气。她的脸上写着笑意,温文尔雅,楚楚动人。眼睛像星星,明亮璀璨,当它们看我的时候,还着一种温柔、慈祥的神情,这使人觉得亲切舒服。
每次上课时,她都端着一杯菊花枸札茶,在这个小镇里很少有人喝这样的茶,一般老师上课也不会带着茶杯。看来她很懂得爱护自己。
她确实是一个懂爱、会爱的人。不但护自己,更爱别人。记得有一次她给我们读胡适的《我的母亲》时,声音不像以前那般婉转流畅,当她读完,就沉默了。我抬起头,看见了她眼中噙着晶莹的泪水。她哽咽着,双眼泛红地对我们说,她读到这篇文章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她的母亲也去世了。那一刻,我的心也跟着沉重了起来。教室里显得异常安静,我想同学们和我一样都被她对自己母亲的爱所感动了吧!
她不只是爱自己的母亲,还有自己的真诚、善良爱着别人。
那一次,我们都在看书,窗外有一个老爷爷一直在走廊上徘徊。她看见了,便去询问,得知是来给学生送饭在外面等待后,她将教室里的一把空椅子搬出去让老爷爷坐。当她从外面进来时,脸上就像是被一线阳光照亮了,洋溢着一种幸福的神情。这时,整个教室充满了爱的芬芳。这一幕,又成为我心底一幅永恒的画卷。我想:当她把爱轻轻送出,她自身也就成了最靓人的风景。
她心里总蕴涵着母爱般博大的情愫,有的老师看到有同学上课不认真会勃然大怒,可她不管再怎么生气,都像母亲一样宽容和蔼,让人看见她内心灿烂的阳光和清澈的小溪。使人神清气爽,静心听讲。
我相信,以后当她变成一位满头银丝的老太太时,她依然拥有不受岁月摧残的美丽,恒久如菊花般优雅的气质。我也相信,多年以后,我依然会记得这位总是喝着菊花枸杞茶的语文老师。
我们从何处来?将要到哪里去?
在达尔文之前的人类,都觉得自己是神的子孙,或者是跟神有某种关系,然后达尔文横空出世,拿着一堆动物的骸骨和化石,对狂妄自大的人类说:别做梦了,咱们不过是猴子的亲戚而已,咱们的老祖宗包括地球上一切卑贱的生物,咱们也终将被更高级的生物所代替。
达尔文的这些话即使是在今天看来,也是很难接受的,看看日本人就知道了,让他们承认自己的爷爷辈曾经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情都那么难,更何况承认自己是猪狗的后代呢?
不过《自私的基因》的作者又给我们提供了另一条思路,当然作者自己也说,这种新思路甚至在达尔文时期就已经初现端倪了,什么思路呢?那就是,我们只不过是基因制造出来的保护壳而已,世间的生物只不过是各种不同形式的保护壳,大家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基因繁衍下去。
说得更简单一点儿,作者认为,咱们其实就是一辆坦克,而驾驶员就是基因。
不太好接受是吧?没关系,如作者所说,这只是一种思路而已,当然他觉得这种思路更加符合事实。
暂且接受这个观点,看由此出发能推导出什么结论。
首先,这个理论肯定了人类在生物界的特殊性。因为人类之前的进化,全是依靠基因的突变,这种方式漫长而无效率,而人类产生之后,人类就可以利用杂交等技术使得进化变得有方向性了,而更进一步,人类可以改变基因,创造出任何生物。
这个结论听上去有伦理问题,而且也很可怕呵呵,没关系,后面的结论大多是比较有意思的。
基因的寿命无限长,而它的载体却没必要很长。这是对生老病死的一种解释,因为只要有繁殖,基因就可以把自己延续下去,而我们--基因的载体,只要完成了这个任务,那继续活下去也就没啥用了,所以当人完成了抚养未成年人的任务之后,就要面对死亡。
基因不会直接控制我们,而是生产出我们之后听之任之,就像程序员与电子游戏,程序员编出来游戏后就不做什么大的修改了,只要把它放到市场上就好,成功的游戏留在市场上卖钱。
一个社会的领导者总是少的,群众总是多的,厉害的人总是少的,受欺负的总是多的,因为基因博弈论证明,少数鹰派和多数鸽派是种群的最佳搭配方式。
我们从来不知道最早的英国人到底是什么人,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来到这里可以确定的是,他们在潮湿的岛屿上,创造出了王室和政府理论、财产与契约的理论、法律和税赋的理论,这些理论改变并最终提升了我们,不列颠岛曾是罗马的行省,伴随着罗马的衰老,公元410年罗马军团被召回帝国首都后,不列颠行省三面受敌(西是爱尔兰部族、东面是盎格鲁—撒克逊人,北面是皮克特人),只能自求多福。
在整个5世纪,来自现在德国、丹麦和低地国家的人作为英国人的先辈开始大量定居下来。到6世纪末,一共有12个王国,后来兼并为7个。
到8世纪末维京人入侵,7国合并为4国:诺森比亚、麦西亚、东安格利亚和韦塞克斯北方维京人一点一点征服了盎格鲁—撒克逊王国,吞并了东安格利亚,在诺森比亚建立了一个傀儡政权,蚕食了一半麦西亚。当他们最终觊觎韦塞克斯时,被阿尔弗雷德国王击败。
在定义一个民族的地位时,除了语言,民族意识是一个很重要标准,事实上,一个民族总是需要借助一个“外国身份”的对照来形成,比如,对意大利人来说,奥地利人就是外国身份9世纪的英吉利人,他们面临的外国人就是维京人到10世纪时,英国完成了英格兰的民族统一,形成了完整独立的民族国家,将其他欧洲国家远远甩在了身后,当然,英格兰的民族融合体现为一个过程,边界也具有某种程度的模糊性,读后感·盎格鲁—撒克逊人逐渐向西扩张,被征服的不列吞人被称为“陌生人”或者“外族人”,后来被称为“威尔士人”,威尔士人的原意就是“陌生人”或“外国人”。
历史学家苏珊·雷诺兹说:“英格兰王国的居民习惯称自己为英国人,而不是盎格鲁—撒克逊人。这不是一个用连字符连接起来的王国,而是国民认为它们归属同一个民族国家”
10世纪是这个早期英吉利国家的黄金时期:统一,富裕,依照法律施治,后来发展出了议会民主、司法独立和个人自由等,逐渐形成了区别与邻国的种种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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