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狗,它的名字叫“兜兜”。
这是一只红毛贵宾,它的头活像一个小皮球;它全身上下的毛都是巧克力色的,只有胸口的毛是雪白的,如果把他的胸口朝下就好像一块奶油夹心巧克力。兜兜的腿细细长长的,脚底的那层皮又黑又厚,摸上去非常粗糙。它的尾巴很短,就像一个小绒球;它的眼睛和鼻子都很小,可耳朵却很大,像两把芭蕉扇。这就是我家可爱的兜兜。
兜兜的睡相可好笑了!它睡觉时几乎都是先趴着睡,后来侧着,四只脚笔直地伸着,最后四肢就缩成一团儿,肚子朝天睡了,真看不明白它!有次我们不让它上床睡,它就藏在一个小角落里,过一两分钟,它就在床边绕一圈,然后又回到角落,再过一两分钟有绕一圈,又回去······十分钟过去了,它以为我们都睡着了,就一下子跳到床上,钻进温暖的被子里呼呼大睡起来。我拿它没办法,只好让它睡了。
兜兜吃东西时很顽皮。有一天早上,我给兜兜吃蛋黄,在蛋黄下面放了一张餐巾纸。它不想吃蛋黄,就在蛋黄边转来转去,过一会添一点点,好几次想要逃跑,每次又都被我抓回来了。后来它灵机一动,在我们不注意时,偷偷地把纸巾盖在蛋黄上,以为我们不知道,大功告成,然后它理直气壮地走到我面前,摇着小尾巴,好像在说:“你们看,我吃完了!”我看了哭笑不得。
我家的小狗虽然淘气,但可爱,虽然很烦,但我还是喜欢它,因为它给我们家增添了许许多多的快乐,我永远喜欢它!
几年前我们家养了一只刚刚满月的小狗,才养了几个月它就长大了,它胖胖的非常爱玩,我们家人就给它起了名字叫“哈斯尔”。它有一身雪白的毛,粗大的尾巴向上翘着,卷成一个圆圈,好像一朵盛开的白色大菊花,非常好看。
我们全家人都喜欢哈斯尔,哈斯尔也非常亲近我们全家人。不管我们谁走走出家门,它都要跟着,好像不舍得让我们离开似的。放学回到家,它就在门口等着我,一回来还得先跑它,哈斯尔就像小孩子似的在我的怀里“撒娇”。我没有办法只好用手抚摸着它的下巴,和谐的说“好了,哈斯尔乖”。它才从我的身上跳下去。
它的耳朵很灵,就连几公里外的声音它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它的嗅觉非常好,无论是被埋起来的食物,还是被藏起来的食物,它都能闻到这些食物的气味。
它非常忠实自己的主人,其实非有益的动物。
我喜欢我家的哈斯尔,因为它给我们家带来了快乐。
去年夏天,姑姑给我买会了两只小兔子,雪白雪白的,好看极了。
我平时一放学就拿着新鲜的菜叶给它吃,它们被我为的可胖了,跑起来一溜烟就不见了,它的两只耳朵,有一张三瓣嘴,四条短粗的小腿,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像有人把一条长棉花揉成了一个小团,一双红红的眼睛像得了红眼病。
有一天下午,我发现有一只小兔子的肚子鼓鼓的,我连忙抱着她去问很了解兔子的奶奶,奶奶笑着告诉我,说是它怀上了小兔子,我高兴极了,我想,我们家又要多出几只小兔子了!我在它身上用红墨水做了个记号,这样我一回家就可以认出它了,还有,我照顾她比照顾其他兔子认真多了,没几天,它就生下了两只小兔子。
小兔子一天天长大了,我给他们起了个名字,分别叫平平、安安,代表着它们可以平安,健康,没想到这个名字真管用,在它们长大的过程中没有受到疾病的袭击,而其他的小兔子也都健康的成长着。
但是好景不长,妈妈为了不让小兔子影响我的学习,就咬紧牙关,把小兔子送到了我的小姨家,从此,我们家就没养过什么小动物,兔子虽然走了,但我和它们一起嬉戏游戏的那一段美好时光,我永远都忘不了。
在我过5岁生日时,外婆把一条小狗当作礼物送给了我,那是一只刚满月的小狗。小狗的鼻子长长的,很可爱!全身几乎是白白的,但上面有几个黑点点,所以我把它取名叫做“小黑斑”。
小黑斑是一条很通人性的狗。一开始,小黑斑好像很怕我似的,总是躲开我。但过不了几天,它对我就熟悉多了。因为每次我放学回来,都会给它喂食、逗它玩;慢慢地它见到我就会“汪”“汪”地叫,像在说:“小主人,你可回来了。”并摇着尾巴、甜着我的裤脚,像拥戴小皇帝一样的待我。渐渐地小狗喜欢上了我,我也对小狗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记得有一次,我的同学过生日,她邀请我到她家去玩,那天我们玩到很晚回来,远处就看到了我的“小黑斑”一直在寒冷的风中等它的主人归来,从它的眼中,我能看到它焦急的心情;顿时我的心被刺痛了,连忙冲上去把它抱在怀中,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对着它说:“小乖乖,你是不是冻坏了,我来给你保保暖吧!”这时,小狗像个听话的孩子,安静地躺在我怀里。
从那以后,我们更像一对知心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狗,因为它们对我们人类有帮助,也是人类忠诚的朋友。
狗的毛有五颜六色,最常见的当然是黑、白、黄、棕这四种颜色,不过有的狗颜色是混和的。它们的头大大圆圆的,下面一块凸起的地方,那是它们的嘴巴,那块凸起的地方上方一丁点可以看见两个黑色的鼻孔,再看凸的地方上面有一只会预料自己会不会生病的耳朵,如果生病耳朵会下垂,没生病耳朵会向上直。有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尾巴是二十五厘米左右,它的体形比鹿小一点。
狗有很多类型,不同类型的狗,它的用处会不一样,如警犬它可以帮警察破案;牧羊犬如果训好可以帮你放鸭子、放羊、放牛,也可以帮我们把它们赶回家;看家犬是在我们外出时,如有陌生人来撬锁、偷东西,它就会去叫、甚至会咬贼,一直咬到他逃跑为止。我的老家有一只狗叫小黑,现已四岁了,这只狗有看家的特点,又有宠物狗的娇情。这狗对主人它就象宠物狗,我摸它,它就向我这靠,我抱它,它硬会往我怀里钻,就象受到呵护一样娇情得很,也非常喜欢我。但它体现看家的特点时也会很凶恶,有一天夜里,有一位爸爸的客人来访,它以为客人是小偷,就会大声音叫、咬,冲上去,差一点就咬到那位客人,直到爷爷制止才停止它疯狂的行为。我们家的狗太好玩了,说变就变,对于我们之间就象好朋友,每次我回到乡下,它就象见到久违的老友一样,发出“哼哼”的小调,摇着尾巴跑过来,用嘴咬咬我的裤角,可能这是它们欢迎老朋友的方式;我离开时,它会一直送我到村口,有时也会叫两声,就象送别朋友一样,有一种离别时依依不舍的感觉。
我喜欢狗,更喜欢好狗,它们通达人性、善良、可爱、忠诚!
我家养了一只小狗,我给它起名为“果果”。
果果的皮毛是白褐相间,尾巴短短的,身子威猛强壮,所以奔跑的速度不一般哦!
每次吃饭的时候,果果可怜兮兮地看着我,我就用筷子夹起一根骨头给它。刚放到地上,它就马上扑过去,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吃完后,它又这样看着我,我又夹一根骨头给它吃,就这样不知夹了多少根骨头,可它好像没有吃饱的样子。果果真是一个“大胃王”。
周末一有时间,我就带它玩。我拿一个沙包,往远处扔很远很远,它就像离弦之箭一样冲过去,咬住沙包,再跑回来给我。
我家的果果还能保护我呢!在去年暑假,爸爸妈妈上班去了,我一个人在家写作业,果果也在家陪我。突然,听见敲门声,我立刻跑到门前问:“你是谁?”那个人回答:“我是来送快递的,开门。”我不假思索就打开了门,谁知那个人不怀好意地四下看看,见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就一把揪住我,威胁我拿出家里值钱的东西。果果见状,马上“汪汪——”地大叫,并冲过来咬住那个人,没想到果果这么勇敢。这个人只好松开手,然后急匆匆地逃走了。
事后,我想起都后怕,多亏了果果。
果果给我的生活添加了很多乐趣,我喜欢和它做朋友。
在这美丽神奇的大千世界里,有许许多多可爱惊奇的小动物,有大象、老虎、海龟、小鸡等等,有人喜欢大象,因为它庞大憨厚;有人喜欢小鸡,因为它小巧玲珑;还有人喜欢鸟,因为它聪明好学……我最喜欢是活泼可爱的小狗,理由吗就是它忠诚守信。我家就养了一只小狗,他可是我家称职的门卫。有它在,我们全家可是百分之一百,不,是百分之二百的放心。
它有一对小三角形的耳朵,一致第向下耷拉着。一听到外面有一丁点的声音,两只耳朵立马就都竖起来了,嘴中还不时的呜呜几声,好似一位即将上战场的将军。它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像黑宝石一样,你一直看着它,它就能用眼睛吓唬你。它有黑呼呼的摸起来总是湿润润的`小鼻子,很有趣的,平时喂它东西吃时,它就先用鼻子闻一闻,想吃的话就一口叼住食物转身就跑到它的”宝地”慢慢享用了,当它不喜欢或已经吃饱的时候,它就用嘴巴往外退送的或找一块“尚方宝地”埋起来了,是不是很有趣呢。它有四条长长的腿,跑起来都可以和汽车相比的。它的脚掌上有坳黑的脚垫,让它走起路来没有声响的,所以它也经常会跟你玩”袭击”的,让你吓一大跳。
它一摆一摆的尾巴是我最喜欢的,是白色和浅黄色相间的毛,抱着它马上就能感受到它的体温,暖暖的柔柔的,我每每抱着它总是舍不得放下的,就连睡觉我都想抱着它的,它睡觉的时候经常是把自己倦成一个球形,把头埋在身体里,这样在天冷的时候也可以保持体内的温度。
人们都说: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这句话一点没有错。既然它是我们最忠实的朋友,那么我们也要做狗最好的朋友!
在我七岁那年,爸爸的朋友送给我一只泰迪犬,听说它只有1个月大,是个小帅哥。记得去接它的时候,正值寒冬腊月,我从阿姨手里接过睡篮,看到一团巧克力色的绒球蜷缩在里面,瑟瑟发抖,我赶紧抱紧篮子跑回车里。从此,我们家就添加了一个新成员——迪莫。
迪莫这个名字是我取的,因为当时我最爱的动漫人物就叫迪莫,所以毫不犹豫就把这个名字给了它。从见到他的那一刻起我就决定,一定要把它当作我的亲弟弟一样照顾。每天上学前,我会给他倒好牛奶和水,放好狗粮;每天放学后,我进屋第一件事就是去看迪莫,带他去卫生间训练他大小便。出门遛弯是迪莫最喜欢的事儿了,一看我的手里举起狗绳,他就会摇着尾巴上蹿下跳。你瞧它那小小的身影,下台阶时还害怕地哆嗦呢!我不住地鼓励它:“迪莫,你可是个男子汉,勇敢一点,跳下来!”它像是听懂了我的话,跟在我的身后一蹦一蹦地下了楼……它最享受的是我给它洗澡的.时候,我刚用盆接满水,它就迫不及待跳进去了,原本的“蓬松秀发”一沾水立刻贴在了皮肤上,让它看上去格外瘦。打上沐浴液,揉揉搓搓,它顿时被一团白泡泡包围了,只露出两只晶莹透亮的“黑宝石”,看着它这可爱的样子,我忍不住笑出声。给它吹风的时候,它总会张大嘴巴做出吞咽的动作,似乎想把这暖风都吞进肚子里。面对这个淘气的小家伙,我使出浑身解数才能给它把毛吹干,它是又帅又干净了,我则出了一身臭汗。
由于我们每天都是早出晚归,妈妈觉得迪莫太孤单,跟我商量把迪莫送去姥姥家养。我虽然有点舍不得,可是也心疼它白天没人陪,就欣然同意了。
迪莫到了姥姥家更是受到了万般宠爱,没过多久就长得滚圆滚圆的。可是,我的迪莫是一只重感情的狗,并没有因为分离就把我忘了。每个周五我去姥姥家时,迪莫总会守时地趴在门口等待着我。他的耳朵很灵,能分辨出我上楼梯的脚步声。门一开,它就冲上来一蹦三尺高,一直往我身上扑,想让我抱抱。我假装不理它,进屋坐到沙发上。它会一路追过来,蹦到沙发上,用头拱拱我,用爪子挠挠我,死皮赖脸往我胳膊里钻。看着他那可怜兮兮的小眼神,我总会败下阵来,一把将它搂在怀里。它会瞬间安静下来,毫不掩饰它那一脸满足的样子。
转眼,迪莫已经陪伴了我们四年半了,由当年那个下楼梯都瑟瑟发抖的“胆小鬼”变成了能纵横驰骋的“英俊小伙儿”,我也由懵懂未知的儿童长成了翩翩少年郎。真的希望我们能继续陪伴彼此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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