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乘着时空穿梭机来到了恐龙时代。
哇!这里真是个青山怀抱、树木葱茏的好地方!看那小恐龙在嬉戏玩耍,是多么的天真可爱啊!我连忙拿起背包里的照相机拍下这美丽的情景。当然,还有恐龙的照片:正在吃草的雷龙;让人提心吊胆的三角龙;可以在水里游泳的鱼龙身体非常长的梁龙;身上带有剑的剑龙……照完像,我觉得很无聊,便向小恐龙挥挥手,表示一起玩。小恐龙看见了,个个都向草丛里奔去,像遇到恶魔一样似的.。就在这时,我的一举一动被恐龙发现了!它大脑袋、短身子,那尖尖的牙齿就像锋利无比的匕首,真是可怕极了!我用电脑查到了这个恐龙的名字:霸王龙。我一看到这三个字,让我心慌意乱,因为它是恐龙的群首。
没想到,当我查电脑的时候它就在追我!我跑啊跑啊,仍然超不过它。一只爪抓住了我,带我飞向了天空。原来天空也是那么美啊!湛蓝的天空,还飘着千变万化的云朵,真是惹人喜爱啊!在我正在陶醉的时候,“嗖”的一声,那只恐龙把我带到了一片沼泽。“一滴口水、两地口水、三滴口水……”我抬头一看,原来那只长翅膀的恐龙保护我是为了吃掉我我喊道:“救命啊!”当我要跑掉的时候,它又把爪子伸进我的衣服里,辛亏我跳到它身上,否则后果不开设想。不知为什么,他又降落在地上,我趁它下去的时候用电脑查它的资料。查到了!名字是——翼龙!干查完,就已经落地了,我连忙跳下来,看着它那馋嘴的表情,不时向它扔向一个苹果。结果不小心扔远了,但它仍然把那个苹果捡起来吃,就像一只听话的小狗。
我看了看手表,游玩恐龙时代时间已到,我看这那只正在啃苹果的翼龙,依依不舍的向它招手,然后回到了家……
“呜——”一声声狼嚎渗入人心,那嚎中带着呼唤,带着悲哀,那是小狼格林的狼嚎……
读了《重返狼群》这本书,我仿佛变成了作者李微漪,在辽阔的大草原上奔跑,小狼格林就在我的身边,我们在草原上一起生活,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人与动物就这样和谐共处。我以前不太喜欢读书,可自从看了《重返狼群》后,我就小狼的魅力所吸引,沉迷其中,开始了大量、疯狂的阅读。我读了四五遍《重返狼群》,读了所有关于“狼”的图书:《狼图腾》、《小狼小狼》、《狼王梦》……为了继续阅读,只要是关于动物的书籍,我就通通“吃”掉,无论是《西顿动物记》,还是沈石溪写的《激情动物小说系列》,我都读了个遍,可是《重返狼群》还是我的最爱。在《重返狼群》的指引下,我也开始寻找我自己的个人品牌。
小时候我看的《狼外婆》、《三只小猪》都描写了狼的凶狠、贪婪,给我的印象狼就是无恶不赦的坏蛋,可是谁又能看透狼的内心呢?当我读到狼之柔情这部分的时候,我的思想彻底被颠覆了。在作者李微漪生病的时候,小狼格林寸步不离獒场,没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烈、纯粹、舍身忘我、不离不弃,狼能做到这一点,有些人类未必能够做到。狼懂得知恩图报,哪怕是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狼有时会偷吃牧人的家畜,换个角度想想,它不也是在无奈之中被逼出来的吗?由于人类的肆意捕***,草原上的野生动物几乎都灭绝了,狼不去偷家畜,难道还要让自己的儿女饿死吗?就像《狼图腾》中的小狼,宁死不屈!我们要学习狼的尊严,士可***,不可辱!
小狼格林刚来到獒场的前几天,因为他是另类,受到藏獒群体的驱逐和欺负。可格林呢?他像个忍辱负重的战士,在獒场的旁边用了整整三天时间挖了一个一米深的'洞,趴在洞里等待时机。每天中午,工人会端上一盆水供藏獒们散热,水,对藏獒来说,犹如救命甘露。这条生命线格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格林从洞里猛地钻出,一下子将水盆掀翻,等藏獒们跑来,已是一个空盆。一会儿,格林又在这个藏獒上面咬一口,那个下面抓一把,整天阴魂不散地纠缠着藏獒们,报仇时间到!嘿嘿,最后藏獒们不得不承认了格林的存在,还和他们结成了獒兄狼弟。最终格林智取獒群中的一席之地。我深深的佩服格林的智慧和胆量。成大器者必须具备的斗争精神……
每每读到《重返狼群》的最后,小狼格林和李微漪分离的时候,我都会流着眼泪把书轻轻扣上,不忍心再往下看。每读完一遍,我总会闭上眼睛,对格林说:“谢谢你,给我指的路,让我爱上了读书!谢谢你,送给我人生的座右铭:”勇敢、聪慧、孝心、尊严“。
20xx年后,我已经是一位科学家.一天,科学所因为放假,所以许多科学家都走了,只剩下几个科学家留在科学所里,我也不例外。
但我刚刚完成最新发明——微型吸尘器,它可以吸大量的物体,无论是什么。这时,一位40多岁的科学家笑嘻嘻地向我走来.他对我说:“我刚刚完成时空机,可以在时空来回穿梭,我们不妨试一试。”“好啊,快带我去。”我兴奋的说。
科学家带我来到一个机器里,问:“你想去什么年代?”我脱口而出:“我想去恐龙时代。”科学家在键盘上按下“恐龙时代”这四个字。一阵天旋地转,我们来到恐龙时代。那里绿树环绕,空气清新。正当我们欣赏这美丽的景色时,一滴大雨点落在我的脑袋上,我抬头一看,吓得我魂飞魄散,原来是一只霸王龙发现了我们,想吃我们。我看见了霸王龙,撒腿就跑。可惜我怎能跑的过身体庞大的霸王龙,我的背包马上被霸王龙咬住了。我的背包是结合世纪最坚固的材料混合在一起做的,不易断。但我想离开霸王龙却难了。科学家来了,我和科学家一起拔。背包虽然坚固,但霸王龙力气比我们大,一撕就把背包撕烂了,背包被霸王龙吃掉了。我和科学家一起启动飞行器,飞到半空中,霸王龙只能“眼看口不吃”。
我自言自语地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正当我为自己死里逃生而高兴,一只翼手龙朝我们飞来,把我们的飞行器撞坏了。我们飞速而降,我们及时打开降落伞,才安全着地。
第二天,我们准备回去时。科学家突然心血来朝,说要照几张霸王龙相片当作纪念。我答应了。
我们来到霸王龙经常来的地方,在那里布下天罗地网,我们藏在附近的草丛里,施行a计划。霸王龙来了,我们把绳子一拉,霸王龙被绊倒了。可是它很快又站起来,继续行走。
我们又施行b计划——用网套住霸王龙。霸王龙在次经过这里。我一拉机关,一张大网从树上掉下来,正好把霸王龙套住。可惜霸王龙竟然把网咬穿一个洞,我们再次失败了。霸王龙从中逃走了。我垂头丧气。
我们施行了许许多多的`计划,但是没有一个是成功的。最后我们拿出“绝招”——用食物诱惑。
我们来到一块沼泽地里,用我的微型吸尘器吸了大量的草,放在沼泽地上,上面放着霸王龙最喜欢吃的肉,那肉香喷喷的。我们藏在树上,等待霸王龙的到来。
霸王龙来了,它一见就那香喷喷的肉,便马上扑上去,没想到霸王龙受不了食物的诱惑,结果脚陷沼泽了,想动也动不了,只能站在沼泽地里。我们趁机照了几张照片。
当我们回去后,我们把照片给每个人看,大家都夸奖我们是冒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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