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爱画画的女孩。每当看到漫画书上那些作者的大作,我都爱不释手,捧起书,细细欣赏着每一位角色,常常入了迷。
有一天,我满怀希望地跟妈妈提出想学漫画的这一想法时,妈妈摇摇头,坚决地说:“不行!漫画有什么好学的?学了有什么用?还不如把时间花在看课外书上!”我失望极了,心想:就是不让我做喜欢的事!
我偷偷向同学借了本漫画教程,开始秘密学画的过程。每当我做完作业时,便悄悄地从抽屉里拿出教程和速写本,边看边画起来。有时听见妈妈的脚步声,慌乱之下,我迅速地收起教程和速写本,“嗖”地一下塞进抽屉,假装认真地看着课外书,一次又一次躲过妈妈的突然袭击。就这样,我和妈妈打起了长久的“游击战”。可是,这个秘密还是被我的这张嘴给泄露了。那天晚饭后,我和妈妈在体育场散步,聊着聊着,我高兴地拉起妈妈的手,说起漫画的人设、分镜还有构图。妈妈听后,大吃一惊,不可思议地问:“你这些都是哪学来的?”我低下头,只好如实招来。妈妈并没有批评我,摸摸我的头说:“原来画漫画还有那么多技巧啊!”
现在,我画漫画成了公开的事情。在看电视的时候,一些广告使我产生灵感,我立马掏出纸和笔,“唰唰”地画起来。没过多久,草图就完成了。我将模糊的线条稍作修改,再给人物加上漂亮的服饰,一张漫画就完成了。当我把作品给同学们看时,他们都发出阵阵惊叹:“哇!好漂亮的女孩!我好喜欢她的裙子啊!”
一次,妈妈带我去做陶艺时,我在花瓶上雕刻了两个可爱的卡通人物,老板啧啧称赞道:“很少人会刻上这么漂亮的图案。”妈妈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得意地说:“这是她自学的。”如今,妈妈终于答应明年暑期给我报漫画班了,我总算打赢了这场“持久战”。
我常对自己说:“做自己喜欢的事,这才是最大的乐趣,也许一开始别人并不支持你,但最终会被你的坚持所感动。”
我最喜欢的事,莫非看爷爷电脑里的幻灯片。爷爷有许多老同事、老同学都经常发来幻灯片,爷爷都保存在电脑的“文档”里,并把它分类:人生、政治、科技、风景名胜、教育与艺术、朋友与健康等等,风景名胜中又分国内名胜、异国风情和千奇百怪等,分门别类,井井有条。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千奇百怪。
我有空,就打开“千奇百怪”,我已经看了很多遍了,真是百看不厌。“千奇百怪”中又分“奇石篇”“怪树篇”“异房篇”等。
“奇石”就奇在形态上:有的像乌龟,有的像大象,有的像猴子,有的像女人,有的像老人,惟妙惟肖,活龙活显;
“怪树”就怪在大树的躯干上:虽然大树都非常茂盛,但它们的躯干形态各异,千奇百怪。有的像仙女跳舞,有的像双鸟自由飞翔,有的像婴儿哭啼……
“异房”就异在房子的结构和正统的不一样上:如英国的人体大厦,建筑的外形就是人的脸,有眼睛、鼻子、牙齿;又如美国西雅图的牛仔靴浴室,外形就是一双靴子;还如波南的弯曲房,房子中所有的房门和窗户都是弯曲的,我想里面应该是方正的;还有如荷兰的立方屋,正个建筑都是由很多立方体堆积而成的;更稀奇的如温哥华的除邪恶的装置,正个房子就建在方形桩上而桩是尖端着地的,如果我住在里面,会怕死的。还有如新西兰的羊建筑,外形就是一头羊,等等。
“千奇百怪”是把全世界最奇特的东西汇集在幻灯片里,经常看,使我长知识、开眼界、饱眼福。周游世界也不一定能看到这些奇形怪状的物体呢!
每年面临选科的学生都会很困惑,应该选理科班还是应该选理科班或者去上美术班。往往到了最后决定方向的是以后的钱途,而非自己是否喜欢那个科目或者那个科目所能带来的工作。
好像理科班出来的就会平步青云,商科班出来的就会是普通的.上班族,而美术班的注定要漂泊,然而这一切都只是好像,都只是这个社会不断灌输给我们孩子的既定印象。快不快乐好像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以后能够填饱自己的肚子,最好是能够撑到吐那种。
网络有一句俚语是这么说的:宁愿坐在宝马的后座哭泣,也不愿意坐在脚踏车的后座微笑,可是你知道吗?宝马也是有出产脚踏车的。为什么要这么功利主义,要这么的现实?也许宝马车里的冷气很冷,但是你永远享受不到脚踏车后座的阳光,和身上健康的汗味。
我看见很多的人不断的逼自己进一些自己不喜欢的班级,学习自己不喜欢的科目,纯粹就是为了以后出来能找一份好的工作。但是你知道吗?如果你在做的事情是自己喜欢的,就算很穷你也会很快乐的。
为什么有些人学钢琴学得很快乐,有些人很用心学却很痛苦,之间的差异在于你喜欢与否。当你很喜欢一件事情的时候,就算过程是很艰辛的,你也会觉得很快乐,觉得很幸福,因为你在做着你自己喜欢的事情;当你在做着一件你不喜欢的事情时,就算只是一件芝麻绿豆的东西,你也会觉得很麻烦。
***妈要你用一个小时打扫家里,跟他给几百块你,要你去百货公司逛街逛到到脚断掉,你觉得你做哪里一样的时候你会比较开心?明明打扫就是很简单,逛到脚断掉很痛苦,但是大部分的人还是会选择跑出去玩。
生命只有一次,年轻的更是珍贵,你希望自己是快快乐乐的还是每天为了未来而愁眉苦脸?未来事情没有人能知道,如果有人在李安小时候告诉他,拍电影很难有出头天,要他努力的去读书,以后出来当个工程师,而他也乖乖的听了,现在的你们还能够看到《少年派》吗?如果鸟山明小时候也发愿当个标准的好学生,然后标准的毕业,再标准的当一个上班族,你还能看得到《七龙珠》吗?
你的人生由你自己负责,你的快乐由你自己保护,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你会发现别人说的那种辛苦其实都是另一种幸福。没有所谓标准的人生正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是自己人生的正轨。
我的爱好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在书海中遨。
自小的我就是对书迷恋不舍,每每捧起一本书,便爱不释手。现在长大了,也学习了更多文字,自然更对书“情有独钟”。现在我的“图书苑”已有近百本书,每天放学这儿便是我的小天地,我贪婪的润吸着这些精神食粮,在书海里遨游此乃本人最惬意之事!书嘛,不是瞎买的,也不是瞎看的,要买就买好书,要看就看经典,我的“书苑”中分古典文学类、百科类和轻松娱乐类这三大类,“古典文学”就是中华民族流传下来的经典之作,我现在已拥有《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元曲三百首》以及成语故事、歇后语等。“百科类”嘛,就是科普类丛书,我有《少年百科辞典》、学习电脑的书籍等。“轻松娱乐”顾名思义,就是在学习之余让自己轻松一下,如童话、寓言、脑筋急转弯和笑话等。分门别类后,才不会乱读书,既耗费了精力,又没有受到大的教益。
我认为读书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文化:读诗词让我们在短短几句精炼的句子中感悟出博大精深的人生道理,读成语故事让我们明白成语的来源及典故,不会因为对成语的一知半解而不知如何运用,读寓言让我们在短小的故事中出做人做事的道理。总之,“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因为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作文是语文考试必不可少的题目,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好词好句好段》,我似乎迷上了它,因为它实在太精彩了,读了一段时间后,进行了一次语文考试,作文题是写景,哈这两天我可没少看优美语句,多多少少掌握了一些方法,写起来得心应手,如“行云流水”,文字一个一个从笔尖儿溜出来,果然,这篇作文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从此以后,我更加爱读书,发现一本好书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可谓“如痴如醉”,我终于体味到了高尔基的那种对书的独特感情:“爱书吧,它是你知识的源泉!”我喜欢读书!
我想说的是,其实喝了咖啡,无疑今夜又要失眠了。可即使这样,也阻挡不了我内心对它的喜欢,之所以喜欢,是因为它散发的味道和微微的苦,以及苦后带来的香甜。与人生颇有几分相似,为自己喜欢的味道失眠,我想,是值得的。
在安静的夜晚,可以写写作、想想事、发发呆:寂静的夜晚,聆听自己的心,我想,在适合不过了。很多时候我们对一些事情一些看法,都有些许的片面,正如喜欢,有时候因为一句话、有时候因为一个笑、有时候因为外在条件或某一个不经意的瞬间,总之这种喜欢,并不完全。正如有时你看到或感觉到的一些事情,其实大都隐藏着真实的另一面,并不被人们所知。很多的.时候,不敢细想,因为那样会让我觉得除了家人和我的先生,不知道在去相信谁。也许不该细想,因为生活就应如此,喜忧参半,患得患失,这才是生活,不是吗?
看来对于生活,我们能做的,就是细细品,好与坏,并非我们能选择的,比如生活环境,比如生离死别,比如事过境迁,比如岁月流逝,带走容颜…..我们能做的,唯有默默接受,适应并学会承受。聪明的人会接受后为自己创造快乐。我希望我是个聪明人。
有时也会有想放弃快乐和希望的念头,没尝试过快乐,也就无所谓痛苦。没有希望,亦不存在失望。可是,不由己心,不由己愿。唯有懂得放下,方可释然,在社会生存,要学会冷暖自知,随遇而安。
人的世界大都不如花草的世界简单,纯粹,我相信万物都有灵性。忘了告诉你们,最近我养的一盆花死了,我是如此小心翼翼的灌溉着它,它感受到了,所以,它努力的为我绽放了它的美丽,对我做出了回报。它开出的花朵,是那样醉人的美,它的美,让人看上一眼变倾心:这种美,如此绚丽绝美,这种美,与环境无关。花亦有它的感情,它的绽放,最终敌不过时间,终被时间带走,我与它的缘分也只有这短暂的十五天。我默默的看着它过了短暂的花期,任由它默默枯萎,无能为力。缘起缘灭,花开花败,原本就不是我所能左右的。
从哪里看过这么几句话,说每个人都在坐自己的一列火车,始终前行,目的地都是到达坟场,这个过程你会遇到许多形形色色的人,这些人上车,陪你一段在下车,只不过是你人生的插曲,接着你还会陆续遇到新的人,只是没人陪你走到终点。只是有人陪你时间多一些,有人陪你短暂些,转眼才发现,不由叹一声:繁华都市,而我们都在孤单的行走着,谁与谁,能真正走向永恒?
我多么希望,一切可以随心,那该多好。这样我希望只有聚,没有散,只有笑,没有哭,愿我在意的人不要那么辛苦,愿现在的人不要那么惟利是图,可是一切的一切,都不能随心。随心,是我追求和向往的生活,随心,是只有欢笑,没有悲伤的代名词。可是只能是一个梦想,那样的谣不可及,那样的力不从心。
但是有些希望,还是我所能够掌控的:比如善待自己和家人,善待周围的朋友,这些都是我可以随心去做的,也可以做好的。人生短短几十年,对的起自己,开开心心,随心而活,尤为重要。
我只想写出简洁而生动的文字,让读的人可以悦心。正如我只愿明月长存,心静即安。如果可以,愿我在意的人,你们一切都好。
我的世界我做主,我的人生我来high。
喜欢在星期天下午爬到寝室的五楼层顶,坐在浅灰色的粗糙的地板上,感受温暖的阳光散发的暖融融的气息,感受它以飞的速度的靠近,心里总是很温存、自在。那时候,满脑子是跳跃的不知名的音符,谱写着一首首不知名的乐曲,和着我的心声,飞扬,飘荡。很喜欢这样的自己。
喜欢独自一人坐在幽暗的房间里,拧亮台灯,感受着15V的灯光带给我的'光和热,感受着书本带给我的踏实、满足和安谧。我常常会平静地呆上一天,不吃不睡,贪婪地猎取着这种带着孤独的幽暗所赐予我的满足感,在这里,我很快乐。
喜欢在下晚息之后,独自一人背着单肩包悠哉游哉的在校园里散步像是个孤独的行者,但是,我很幸福。然后随手捡起一些石子和落叶,放在还残留着书香的包包里,一边走,一边哼着周杰伦的夜曲,感觉美味极了。接下来,我会快速刷牙洗脸,宽衣睡觉,迫不急待地拥抱我爱的黑夜。竭尽全力地幻想并设计着我的未来。
喜欢在路上碰到熟人却不与他们打招呼,喜欢对陌生人微笑,喜欢朋友们的宠爱,也讨厌他们的宠爱,因为这样,我总会给自己造成困拢,总爱一个人,像郭敬明笔下的齐勤铭,喜欢一个人的旅行,一个人寻找自己要的生活,如果无法找到,就一直找下去……
喜欢的太多,就会给自己造成很多的困惑,系上许多解不开的心结,这样好吗?对,这样很好,因为我做的是自己,一个真真实实的自己。偶尔会想到自己那些桀驾不拘的好友,很想他们,与他们在一起,我会很轻松,不会有任何的压抑。
所以,我就把自己放到网络世界里,设计我要的生活,删除我讨厌的烦恼,保存我拥有的beautiful memory。这样,很不错,喜欢自己不是罪。
后记:十六年了,我知道自己是个好女孩,二年后,我依然会是个好女孩,可是当踏入成人的行列中,我依然会是个好女孩吗?在这个不真实的世界里,我还能活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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