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幻作文重返恐龙时代

科幻作文重返恐龙时代

首页想象更新时间:2024-11-18 03:05:47
科幻作文重返恐龙时代

科幻作文重返恐龙时代【一】

今天,我乘着时空穿梭机来到了恐龙时代。

哇!这里真是个青山怀抱、树木葱茏的好地方!看那小恐龙在嬉戏玩耍,是多么的天真可爱啊!我连忙拿起背包里的照相机拍下这美丽的情景。当然,还有恐龙的照片:正在吃草的雷龙;让人提心吊胆的三角龙;可以在水里游泳的鱼龙身体非常长的梁龙;身上带有剑的剑龙……照完像,我觉得很无聊,便向小恐龙挥挥手,表示一起玩。小恐龙看见了,个个都向草丛里奔去,像遇到恶魔一样似的.。就在这时,我的一举一动被恐龙发现了!它大脑袋、短身子,那尖尖的牙齿就像锋利无比的匕首,真是可怕极了!我用电脑查到了这个恐龙的名字:霸王龙。我一看到这三个字,让我心慌意乱,因为它是恐龙的群首。

没想到,当我查电脑的时候它就在追我!我跑啊跑啊,仍然超不过它。一只爪抓住了我,带我飞向了天空。原来天空也是那么美啊!湛蓝的天空,还飘着千变万化的云朵,真是惹人喜爱啊!在我正在陶醉的时候,“嗖”的一声,那只恐龙把我带到了一片沼泽。“一滴口水、两地口水、三滴口水……”我抬头一看,原来那只长翅膀的恐龙保护我是为了吃掉我我喊道:“救命啊!”当我要跑掉的时候,它又把爪子伸进我的衣服里,辛亏我跳到它身上,否则后果不开设想。不知为什么,他又降落在地上,我趁它下去的时候用电脑查它的资料。查到了!名字是——翼龙!干查完,就已经落地了,我连忙跳下来,看着它那馋嘴的表情,不时向它扔向一个苹果。结果不小心扔远了,但它仍然把那个苹果捡起来吃,就像一只听话的小狗。

我看了看手表,游玩恐龙时代时间已到,我看这那只正在啃苹果的翼龙,依依不舍的向它招手,然后回到了家……

科幻作文重返恐龙时代【二】

20xx年后,我已经是一位科学家.一天,科学所因为放假,所以许多科学家都走了,只剩下几个科学家留在科学所里,我也不例外。

但我刚刚完成最新发明——微型吸尘器,它可以吸大量的物体,无论是什么。这时,一位40多岁的科学家笑嘻嘻地向我走来.他对我说:“我刚刚完成时空机,可以在时空来回穿梭,我们不妨试一试。”“好啊,快带我去。”我兴奋的说。

科学家带我来到一个机器里,问:“你想去什么年代?”我脱口而出:“我想去恐龙时代。”科学家在键盘上按下“恐龙时代”这四个字。一阵天旋地转,我们来到恐龙时代。那里绿树环绕,空气清新。正当我们欣赏这美丽的景色时,一滴大雨点落在我的脑袋上,我抬头一看,吓得我魂飞魄散,原来是一只霸王龙发现了我们,想吃我们。我看见了霸王龙,撒腿就跑。可惜我怎能跑的过身体庞大的霸王龙,我的背包马上被霸王龙咬住了。我的背包是结合世纪最坚固的材料混合在一起做的,不易断。但我想离开霸王龙却难了。科学家来了,我和科学家一起拔。背包虽然坚固,但霸王龙力气比我们大,一撕就把背包撕烂了,背包被霸王龙吃掉了。我和科学家一起启动飞行器,飞到半空中,霸王龙只能“眼看口不吃”。

我自言自语地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正当我为自己死里逃生而高兴,一只翼手龙朝我们飞来,把我们的飞行器撞坏了。我们飞速而降,我们及时打开降落伞,才安全着地。

第二天,我们准备回去时。科学家突然心血来朝,说要照几张霸王龙相片当作纪念。我答应了。

我们来到霸王龙经常来的地方,在那里布下天罗地网,我们藏在附近的草丛里,施行a计划。霸王龙来了,我们把绳子一拉,霸王龙被绊倒了。可是它很快又站起来,继续行走。

我们又施行b计划——用网套住霸王龙。霸王龙在次经过这里。我一拉机关,一张大网从树上掉下来,正好把霸王龙套住。可惜霸王龙竟然把网咬穿一个洞,我们再次失败了。霸王龙从中逃走了。我垂头丧气。

我们施行了许许多多的`计划,但是没有一个是成功的。最后我们拿出“绝招”——用食物诱惑。

我们来到一块沼泽地里,用我的微型吸尘器吸了大量的草,放在沼泽地上,上面放着霸王龙最喜欢吃的肉,那肉香喷喷的。我们藏在树上,等待霸王龙的到来。

霸王龙来了,它一见就那香喷喷的肉,便马上扑上去,没想到霸王龙受不了食物的诱惑,结果脚陷沼泽了,想动也动不了,只能站在沼泽地里。我们趁机照了几张照片。

当我们回去后,我们把照片给每个人看,大家都夸奖我们是冒险家。

科幻作文重返恐龙时代【三】

“呜——”一声声狼嚎渗入人心,那嚎中带着呼唤,带着悲哀,那是小狼格林的狼嚎……

读了《重返狼群》这本书,我仿佛变成了作者李微漪,在辽阔的大草原上奔跑,小狼格林就在我的身边,我们在草原上一起生活,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人与动物就这样和谐共处。我以前不太喜欢读书,可自从看了《重返狼群》后,我就小狼的魅力所吸引,沉迷其中,开始了大量、疯狂的阅读。我读了四五遍《重返狼群》,读了所有关于“狼”的图书:《狼图腾》、《小狼小狼》、《狼王梦》……为了继续阅读,只要是关于动物的书籍,我就通通“吃”掉,无论是《西顿动物记》,还是沈石溪写的《激情动物小说系列》,我都读了个遍,可是《重返狼群》还是我的最爱。在《重返狼群》的指引下,我也开始寻找我自己的个人品牌。

小时候我看的《狼外婆》、《三只小猪》都描写了狼的凶狠、贪婪,给我的印象狼就是无恶不赦的坏蛋,可是谁又能看透狼的内心呢?当我读到狼之柔情这部分的时候,我的思想彻底被颠覆了。在作者李微漪生病的时候,小狼格林寸步不离獒场,没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烈、纯粹、舍身忘我、不离不弃,狼能做到这一点,有些人类未必能够做到。狼懂得知恩图报,哪怕是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狼有时会偷吃牧人的家畜,换个角度想想,它不也是在无奈之中被逼出来的吗?由于人类的肆意捕***,草原上的野生动物几乎都灭绝了,狼不去偷家畜,难道还要让自己的儿女饿死吗?就像《狼图腾》中的小狼,宁死不屈!我们要学习狼的尊严,士可***,不可辱!

小狼格林刚来到獒场的前几天,因为他是另类,受到藏獒群体的驱逐和欺负。可格林呢?他像个忍辱负重的战士,在獒场的旁边用了整整三天时间挖了一个一米深的\'洞,趴在洞里等待时机。每天中午,工人会端上一盆水供藏獒们散热,水,对藏獒来说,犹如救命甘露。这条生命线格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格林从洞里猛地钻出,一下子将水盆掀翻,等藏獒们跑来,已是一个空盆。一会儿,格林又在这个藏獒上面咬一口,那个下面抓一把,整天阴魂不散地纠缠着藏獒们,报仇时间到!嘿嘿,最后藏獒们不得不承认了格林的存在,还和他们结成了獒兄狼弟。最终格林智取獒群中的一席之地。我深深的佩服格林的智慧和胆量。成大器者必须具备的斗争精神……

每每读到《重返狼群》的最后,小狼格林和李微漪分离的时候,我都会流着眼泪把书轻轻扣上,不忍心再往下看。每读完一遍,我总会闭上眼睛,对格林说:“谢谢你,给我指的路,让我爱上了读书!谢谢你,送给我人生的座右铭:”勇敢、聪慧、孝心、尊严“。

科幻作文重返恐龙时代【四】

“从前,有一只大灰狼出没在一片森林里……”小时候睡觉前,妈妈总会给我讲一个故事,就比如小红帽。我想,大家都是听着这故事长大的吧!故事中体现出了狼的狡猾,阴险,恶毒。使我们对狼产生了错误的认识。

下面,就请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重返狼群》吧!里面讲的是作者李微漪跟一只狼生活了八个多月的经历。怎么样?很期待吧!

让我想想:书中写得是作者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于是,作者便把小狼带回家喂养,并给小狼起名叫“格林”。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小狼格林便开始学会狼嗥了!这让作者惶恐不安,最后决定,要把格林带到草原上,陪它重返狼群。他们在草原呆了将近半年的时间,一起找狼的踪迹。食物一天比一天紧迫,李微漪的食物差不多都是格林捕回来的肉食。最后,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终于让格林重返狼群。

让我最感动的,就是书上写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得了重病的那一部分,每当小狼格林听到李微漪的咳嗽声时,便关切的趴在窗口往里探望着。可当李微漪下床走到窗口时,格林却正在不远处挖掘着什么东西,果然,不到一分钟,格林就叼着个东西来到了窗前,作者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兔肉。小狼格林不忍心看李微漪在草原上被饥饿折磨着,便把自己仅有的存粮,也就是被格林只吃了一般的兔肉,全给了李微漪。

我认为,狼身上有许多我们人身上没有的优点,他们团结一致,还很聪明。或许你们会问我,《小红帽》这个故事中就出现过狼,而里面的狼恶毒,阴险,这又怎么解释呢?我可以很明确的回答你,小红帽它只是人们编的一个故事,并不是真正发生过,而且,小红帽里的狼形容的是我们人,形容的是我们人的阴险,敲诈。

啊!狼,令人畏惧,又令人敬佩。最后,我希望大家看一看《重返狼群》这本书,或者看看视频,改变一下对狼的认识!

科幻作文重返恐龙时代【五】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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