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哗啦——”窗外下起了雨,雨声传入了我的耳中,一下,两下,三下……似乎触动了许多早已尘封的记忆。霎时间,思绪又被拉回到那一刻,与她的点点滴滴如电影般在眼前回放……
初见:
走进教室,坐在椅子上,打量着四周,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伴着四周的哭声,门外走进一个人,她带着笑容走上讲台,周围的孩子也停止了哭泣,好奇的看着她。她用温和的目光扫视全场,用悦耳的声音说道:“我姓董,是你们的'语文老师。”
那天,我们初见。
错怪:
课上,听着她的课,看着她的背影,莫名的一阵满足。突然,一阵奇怪的声音传入耳中,打破了寂静的氛围,侧头寻找声源处,是我的同桌。她的声音停止了,看向我,那目光中饱含责备。她叫我站起来,我并没有和她争辩,但是心中的一抹尊敬已然消失。
那天,她错怪了我。
鼓励:
课上,她问了一个问题,班里一片沉默,那个问题不难,班里却没有人回答。我当然是会的,但是却不愿举手,怕回答错。她用饱含失望的眼神看着我们,说道:“再给你们一分钟的时间,每个人都要举手。”
眼看着一分钟就要到了,却还是没有一人举手,我咬了咬牙,举起了手,但是,很低很低。
但是还是被她发现了,她的语气中沾染了一丝欣喜,说道:“很好,课代表来回答。”
我站了起来,双腿都在打颤,隐隐约约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她用包含鼓励的目光看着我,好像在说:“不用怕!答错了不要紧!”我张开嘴,用蚊子般的声音回答了这个问题,教室里很静,没有人说话。我偷偷抬起头看着她,她仍然用鼓励的目光看着我,好像在说:“大点声,别怕。”这目光好像一股暖流进入我的心中,滋润了我的心田。我鼓起勇气,大声地回答了这个问题。班里立刻响起了一阵雷鸣般的掌声。
那天,她成为了我心中最重要的人。
是她,把我从懵懂带入成熟;是她,让我从无知变得学有所长;是她,领着我看到天有多高,海有多深,梦想可以有多大。她的目光,我永生难忘。
这是一个关于爱,旅行,和成长的故事。兔子安东尼失恋了,于是他踏上了旅程,开始寻找一颗开满鲜花的树,理由是曾经和喜欢的人约好会一起在一棵开满鲜花的树下照一张相片。
让鼻子发痒的是春天,风从袖中过的是夏天,天空凛然耸立的是秋天,等到发觉的时候冬天已经过去了大半。
他在旅行中遇到了很多人,跟他们认识,聊天,然后在结束旅行的时候也依然没有找到那颗开满鲜花的树。只是那已经不再重要了。
那个疲惫的女歌手说,歌迷的那种喜欢,虽然有时候也很真实,也很热情,不过很容易就消失不见,因为你毕竟也不是他们生命中重要的人。
半条尾巴的猫说,如果找不到也不要难过,想得到的东西不一定都会得到,人生也不过如此。
诗人说,当你真的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会想很多,会很容易办傻事,说傻话。玫瑰很温柔,其实她只是不知所措罢了。至于小王子,他太小了,不明白玫瑰的温柔。爱有的时候好像买新衣服,要站在远处才能看清。
小丑脸上画着滑稽而夸张的笑脸,却眼神黯淡的说,我们都会一天天变老,然后死掉,多好。
光头说,穿过前面那片森林你就能到达城市了,不要走的太慢,花会凋谢的,也不要走的太快,那样花还没有开。
狐狸想和安东尼做朋友,安东尼告诉他,我太喜欢你了所以不能和你做朋友,之前当我是朋友的人,我把他们都弄丢了,我不想有一天把你也弄丢。然后狐狸消失的那天早上,安东尼心里空空的,想着当初和他做朋友就好了。
因为太喜欢而不知道要如何珍惜,就在彷徨中犯过无数的错误做了无数的傻事,自以为自己尽了最大的努力,却还是在犹豫不决中失去了那个需要被珍惜的人。
一直没有找到那颗开满鲜花的树,安东尼决定结束旅行了。诗人写来的,什么时候可以释然,什么时候可以放手,这些都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的,也不是比如你设定一个目标然后实现它就能前进的。那需要很长时间,等到了临界点,对的时间,你准备好了,你就会感觉到。
看到这里故事已经结束了,安东尼翻开笔记本,记录的那些话,居然看得我默默的流下眼泪。
希望迷路的时候前方有车可以让我跟随,冷的时候有带电热毯的被窝,拉肚子的时候就离家不远,困的时候就有大段的时间可以睡觉,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你会温柔的看着我笑我词穷,不可爱的时候会适可而止,寂寞的时候知道你在爱我。
其实大家都是普通人,都挺善良的,也都傻,怕寂寞,有时候耍一些小聪明,都希望别人对自己好一点,可是又懒得付出。
谁都知道,现在觉得很重要很重要的事,到最后都会觉得不那么重要了。时间有多厉害,谁都清楚。那么在记忆还是如此清楚的时候,其实也可以当作一种享受。咖啡店里那个老头说,如果你渴了那就去喝水,咖啡只是用来享受的。如果想要快乐,就做点别的,回忆也只是用来享受的。
我喜欢这本书扉页上写着,送给之前陪我一起傻的你。送给,之前陪我一起傻的你。
我一般不大去读校园青春爱情小说,总感觉大部分都是一个套路,很浅俗的东西。《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却是我比较喜欢的一本,它不像铁凝的文那样在深深地痛里流淌着深沉而又崇高的大爱,也不似路遥手笔那样酣畅淋漓,在平凡的世界中孕育着伟大的灵魂,读过之后荡气回肠。它是小温馨的,很多情节让我们可以联想到自己的大学生活。“玉面小飞龙”郑微看似大大咧咧,没心没肺,其实是个比较传统的女孩。为追随青梅竹马的林静哥哥,她发奋读书,如愿以偿来到林静所在的城市。可林静却悄无声息地去了美国,留给郑微的是困惑与不解。痛了,哭了,郑微并没有让自己沉浸在林静给她带来的痛苦中。一次偶然的机会,郑微结识了陈孝正,由原来的恶作剧到后来的爱慕,郑微的爱情似乎是不经意的却又是必然的。与其说郑微绞尽脑汁追到了陈孝正,不如说她的率真,执着,真诚打动了他那颗冰一般冷酷的心。郑微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给了最爱得人陈孝正,陈孝正贪婪的享受着郑微所赋予他的特权。正当爱情之花开的那般灿烂时,郑微与陈孝正的关系也被逼到了十路口。在前程与爱情上,陈孝正做了一番不大不小的挣扎,但最后还是将力量倾斜到了前程的一边,爱情被高高翘起,悬挂在一边,让郑微有些措手不及。陈孝正又扮演了林静曾经扮演过的角色,抛弃郑微,漂洋过海追逐自己想要的学历,名誉,地位,一次回来换取权利与金钱。陈孝正给郑微带来的伤害远远大于林静给她的困惑,她不像失去初恋时那样坦然,这一次她真的受伤了。
四年后,林静和陈孝正几乎同时出现在了郑微的生活中,两个人都有意要挽回那段感情。可是陈孝正却不能为了爱情放弃已得的一切,他想要郑微回到他身边,重温过去的甜蜜与幸福。陈孝正是爱郑微的,可他的爱里包含了太多自私的成分。如果郑微回头选择了陈孝正,那么他们的爱情注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见不得阳光,因为陈孝正要继续往上爬,就得依靠欧阳一家往上爬。如果为了郑微舍弃这一切,无疑将他四年前做的决定推翻,四年的努力将付诸东流。在强烈爱的呼唤下,陈孝正有过那么一瞬间的动摇,可是理智终究战胜了情感,他不会为郑微放弃在公司的地位。郑微看透了陈孝正的心,无论他怎样用哀求的眼神看她,给她怎样的暗示,也无论她怎样深爱着他,有多么恋恋不舍,她都不能回头。他们两个彼此相爱,终究因为“一厘米”的高度永远不能相依相偎。陈孝正看似光鲜亮丽,前程似锦,让很多人羡慕嫉妒恨,光纤的外表后是肉眼看不见的伤口,华丽装束的背后是别人体会不到的隐痛。选择了成功的捷径,却也永远失去了纯美的爱情。欧阳永远给不了郑微能给他的一切,这或许也是陈孝正应有的报应。陈孝正与郑微的爱情就像网上流行的那几句话。
当你喜欢我的时候,我不喜欢你,
当你爱上我的时候,我喜欢上你,
当你离开我的时候,我却爱上你,
拥有的时候不知道珍惜,失去了才知道它的价值,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站在原地等你到永远的,她也有累的'时候,等到她无力承受的时候她就淡然退出了,并不是因为不爱了,而是爱不起了。
林静与郑微之间除了爱情外还有亲情,一直以来,林静都在扮演着哥哥与恋人的角色。虽是初恋之伤却没有陈孝正悄然离开时给她的阵痛感强烈,我觉得在林静和陈孝正之间她最爱的是陈孝正,然而她最爱的也是伤她最深的。她的伤口最后由林静来医治,开始以为林静离开郑微是因为他对郑微只有哥哥对妹妹的那种情感,他有爱的人。后来才明白他离开也是为了前程,或许还有上一代的恩恩怨怨。曾经以为在爱情上林静会是一个追求纯美的人,他不会选择跟一个不爱的女人在一起。他在明知郑微对他执着的爱恋的情况下,依然跟施洁走在了一起。以一个不洁之躯去面对最爱的人。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爱人,施洁固然优秀,但感觉不在那儿,他们之间更多的是出于一种身理上的需求。为了郑微他愿意跟施洁摊派决裂,也愿意去化解自己的母亲内心的怨恨,这是陈孝正做不到的。所以林静能挽回郑微,为她提供一个疗伤的心灵憩所,陈孝正只能在痛苦中度过余生。
读的过程中,里行间给人一种淡淡的忧伤,抹不去的惆怅,这何尝不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个缩影呢。我觉得文章中有句话很经典,“对于女人来说,爱情是生活的全部,但对于男人来说,那只是他的生活的一小部分,不管当初他给过怎样的承诺,在面临选择的时候,他们永远比女人现实而理性。
在男人的世界里,女人其实只是一片点缀的白云,他偶尔会赞叹它的无暇和美好,也会对它留恋,但决不会为了它而放弃浩瀚的天空。当然,还有更聪明一些的男人,可以踏着云彩叠成的阶梯一步登天,又或者在风雨来临之前,希望在云下得有片刻安身之地。”是的,林静和陈孝正为了事业可以弃郑微而去,让她品够了爱情的苦酒,郑微的青春里有太多的眼泪是为他们而流,每一次她都真心付出,每一次都逃不过他们给她的劫难。她就像只受伤的的小鸟,躲在僻静的角落黯然泪流。在她生命最重要最美好的年华里,他们两个都玩起了缺席,他们从未考虑她的感受,或许是太高估于她的能力。对女生而言,的确很残酷,却也很现实。阮菀,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曾受到众多男孩子的追捧,把爱情看做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最后还是死在了追寻爱人的路上。
不管怎样,辛夷坞还是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了小说一个比较美满的结局。一部好的小说,不仅仅是情节吸引人,语言充满魅力,更应该让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有共鸣,在大悲大喜中能够超脱,获得升华。亦能在平淡中体会到简单的幸福,一种温馨。所以推荐大家看一下《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一起感受青春年华里的泪雨伤痕。
我一般不大去读校园青春爱情小说,总感觉大部分都是一个套路,很浅俗的东西。《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却是我比较喜欢的一本,它不像铁凝的文那样在深深地痛里流淌着深沉而又崇高的大爱,也不似路遥手笔那样酣畅淋漓,在平凡的世界中孕育着伟大的灵魂,读过之后荡气回肠。它是小温馨的,很多情节让我们可以联想到自己的大学生活。“玉面小飞龙”郑微看似大大咧咧,没心没肺,其实是个比较传统的女孩。为追随青梅竹马的林静哥哥,她发奋读书,如愿以偿来到林静所在的城市。可林静却悄无声息地去了美国,留给郑微的是困惑与不解。痛了,哭了,郑微并没有让自己沉浸在林静给她带来的痛苦中。一次偶然的机会,郑微结识了陈孝正,由原来的恶作剧到后来的爱慕,郑微的爱情似乎是不经意的却又是必然的。与其说郑微绞尽脑汁追到了陈孝正,不如说她的率真,执着,真诚打动了他那颗冰一般冷酷的心。郑微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给了最爱得人陈孝正,陈孝正贪婪的享受着郑微所赋予他的特权。正当爱情之花开的那般灿烂时,郑微与陈孝正的关系也被逼到了十路口。在前程与爱情上,陈孝正做了一番不大不小的挣扎,但最后还是将力量倾斜到了前程的一边,爱情被高高翘起,悬挂在一边,让郑微有些措手不及。陈孝正又扮演了林静曾经扮演过的角色,抛弃郑微,漂洋过海追逐自己想要的学历,名誉,地位,一次回来换取权利与金钱。陈孝正给郑微带来的伤害远远大于林静给她的困惑,她不像失去初恋时那样坦然,这一次她真的受伤了。
四年后,林静和陈孝正几乎同时出现在了郑微的生活中,两个人都有意要挽回那段感情。可是陈孝正却不能为了爱情放弃已得的一切,他想要郑微回到他身边,重温过去的甜蜜与幸福。陈孝正是爱郑微的,可他的爱里包含了太多自私的成分。如果郑微回头选择了陈孝正,那么他们的爱情注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见不得阳光,因为陈孝正要继续往上爬,就得依靠欧阳一家往上爬。如果为了郑微舍弃这一切,无疑将他四年前做的决定推翻,四年的努力将付诸东流。在强烈爱的呼唤下,陈孝正有过那么一瞬间的动摇,可是理智终究战胜了情感,他不会为郑微放弃在公司的地位。郑微看透了陈孝正的心,无论他怎样用哀求的眼神看她,给她怎样的暗示,也无论她怎样深爱着他,有多么恋恋不舍,她都不能回头。他们两个彼此相爱,终究因为“一厘米”的高度永远不能相依相偎。陈孝正看似光鲜亮丽,前程似锦,让很多人羡慕嫉妒恨,光纤的外表后是肉眼看不见的伤口,华丽装束的背后是别人体会不到的隐痛。选择了成功的捷径,却也永远失去了纯美的爱情。欧阳永远给不了郑微能给他的一切,这或许也是陈孝正应有的报应。陈孝正与郑微的爱情就像网上流行的那几句话。
当你喜欢我的时候,我不喜欢你,
当你爱上我的时候,我喜欢上你,
当你离开我的时候,我却爱上你,
拥有的时候不知道珍惜,失去了才知道它的价值,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站在原地等你到永远的,她也有累的时候,等到她无力承受的时候她就淡然退出了,并不是因为不爱了,而是爱不起了。
林静与郑微之间除了爱情外还有亲情,一直以来,林静都在扮演着哥哥与恋人的角色。虽是初恋之伤却没有陈孝正悄然离开时给她的阵痛感强烈,我觉得在林静和陈孝正之间她最爱的是陈孝正,然而她最爱的也是伤她最深的。她的伤口最后由林静来医治,开始以为林静离开郑微是因为他对郑微只有哥哥对妹妹的那种情感,他有爱的人。后来才明白他离开也是为了前程,或许还有上一代的恩恩怨怨。曾经以为在爱情上林静会是一个追求纯美的人,他不会选择跟一个不爱的女人在一起。他在明知郑微对他执着的爱恋的情况下,依然跟施洁走在了一起。以一个不洁之躯去面对最爱的人。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爱人,施洁固然优秀,但感觉不在那儿,他们之间更多的是出于一种身理上的需求。为了郑微他愿意跟施洁摊派决裂,也愿意去化解自己的母亲内心的怨恨,这是陈孝正做不到的。所以林静能挽回郑微,为她提供一个疗伤的心灵憩所,陈孝正只能在痛苦中度过余生。
读的过程中,里行间给人一种淡淡的忧伤,抹不去的惆怅,这何尝不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个缩影呢。我觉得文章中有句话很经典,“对于女人来说,爱情是生活的全部,但对于男人来说,那只是他的生活的一小部分,不管当初他给过怎样的承诺,在面临选择的时候,他们永远比女人现实而理性。
在男人的世界里,女人其实只是一片点缀的白云,他偶尔会赞叹它的无暇和美好,也会对它留恋,但决不会为了它而放弃浩瀚的天空。当然,还有更聪明一些的男人,可以踏着云彩叠成的阶梯一步登天,又或者在风雨来临之前,希望在云下得有片刻安身之地。”是的,林静和陈孝正为了事业可以弃郑微而去,让她品够了爱情的苦酒,郑微的青春里有太多的眼泪是为他们而流,每一次她都真心付出,每一次都逃不过他们给她的劫难。她就像只受伤的的小鸟,躲在僻静的角落黯然泪流。在她生命最重要最美好的年华里,他们两个都玩起了缺席,他们从未考虑她的感受,或许是太高估于她的能力。对女生而言,的确很残酷,却也很现实。阮菀,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曾受到众多男孩子的追捧,把爱情看做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最后还是死在了追寻爱人的路上。
不管怎样,辛夷坞还是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了小说一个比较美满的结局。一部好的小说,不仅仅是情节吸引人,语言充满魅力,更应该让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有共鸣,在大悲大喜中能够超脱,获得升华。亦能在平淡中体会到简单的幸福,一种温馨。所以推荐大家看一下《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一起感受青春年华里的泪雨伤痕。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它那么平静而又温暖的目光,如春风拂面,沁人心脾,但这也是最后一次。
小时候,朔方的雪总是铺天盖地、无休无止,把一块块黑沃渲染成银白色。寒风呼啸,但我从来没有觉得冷过,因为那时总有滚球陪伴着我,带给了我无尽的温暖。滚球,是一只小狗,从我出生时它就在我身边,因为跑起来就像只雪球在滚动,所以我叫他滚球。它很淘气,从来都不肯乖巧的坐在一边,总是满屋子里上窜下跳,每天都在我的床上“方便”,我曾被它气的跺脚哭过,也为此换了无数个床单,但在心中也记下了它带给我的无限温暖、快乐和感动。
那时我特别喜欢外面的冰雪世界,总想着堆砌自己的城堡。每当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时,它总是乖乖的趴在旁边,这也是它少有的安静时刻。当我呵着的被冻得通红的双手时,它立刻跑过来,把那毛绒绒的爪子和热呼呼的肚皮靠过来,我就顺势把手埋进去取暖。尽管,它也被冻得黑鼻子上挂着几滴鼻涕,但它依然是我最温暖的滚球。可惜,美好的时光总是很短,我不能再整日的去给它洗床单了,我也不能每天去垒城堡了,因为我要随爸爸去上学了!我要离开它了!
我不知道那天它为什么没有早早的叫我起床,也不知道为什么在我醒来时它却不见了踪影,我只知道我要跟着爸爸离开这里。
当我走出家门,发现它已经蹲在了门口。我惊喜地叫着扑过去,它呜呜地摇着尾巴迎上来。它还是那么白,胖胖的,雪球一样。但它不似平时那般顽劣,也不像往常一样撒娇,就那么温柔地蹭着我。我蹲下身来,看到它的目光,这是怎样的一种目光啊!那如钻的眼睛,闪闪发光;那如春的目光,温暖平静。似乎它有万般不舍却又怕你发现,连忙偏过头去,目光定格在那晶莹的冰雪上。“赶紧上车吧!”我在爸爸的催促下上了车,滚球跳起身来朝我叫着,跟在车后面跑起来。我只是向它使劲挥挥手,任由爸爸把车子继续开动。它也渐渐变小,最后消失不见!
时间匆匆,白驹过隙,掐指算来,我已有七年没有见到滚球了,甚至快忘记了它的模样,但它带给我那永恒的温暖和那平静柔和的目光却深深印在我的记忆里。
感叹时光的流逝,就像流星划过天际的瞬间留下的痕迹。想要抓住时间,却发现时间就像沙子一样你抓得越紧漏掉的越多。以前不懂为什么总有人说: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书中讲述了刘同的奋斗历程,其实大多数写到的都是朋友之情。他是一个很注重朋友之情的人,写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努力,一起追逐梦想,以及过程中的分离。我一直相信友情会天长地久,朋友会永远陪在我的身边,我一直珍藏我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光。最早认识刘同是因为《职来职往》这个节目,一个言辞犀利却不乏幽默亲切的职场达人。通过很多刘同以前写下的日志,让我了解了刘同是怎样的一个人,他是如何一路走到现在的。让我觉得我读到的是一个真实的,生活化的刘同,而不是“光线传媒副总裁”光环下的刘同。
刘同平静地讲着他的故事。一个没有喊着金钥匙出生、没有让人艳羡简历登场却和我们大多数人都一样的有梦想又平凡的人的故事,XX年的故事.这让我想起了过去,让我给过去一个交代,也让我学会如果走向未来,让我给未来一个期盼,每一个成功的人都经历了痛苦的洗涤。
让我想起曾经有一个女孩说过:“为什么病魔选择了我,命运这样的眼让人无法接受,不要再说回到那一天之类的话了。我要承认现在的自己,好好的活下去,虽然也会被无心的目光所刺伤,也明白了同样有温柔的目光,跌倒了有什么关系,跌倒后顺势仰望天空,湛蓝的天空今天也一样会广阔无垠地微笑着。人不是活在过去的,而是活在当下,你还很努力,很努力的活着啊。”
过去我以为,青春里最重要的是自己从过去走到未来的收获,是自己摸爬滚打之后留下的伤疤和披荆斩棘之后留下的丰功伟绩。可是现在我想,也许这根本不是青春最重要的意义。而青春最值得回忆的反而是那些我们离开青春后再也不会遇到的那一群人。他们有的按时间顺序排在我们心里,有的因共同的追求长在心里。不管过去多久,也许我曾记录下他们的名而现在却甚至已经忘记了他们是谁,但我永远都会记得,在那一段时间,他们是共同陪我成长的人。若干年以后,曾经的那些不美好都会烟消云散,留下的都是美好的故事。我要感谢他们,因为他们,我才有勇气走过来,有勇气学会放弃,有勇气去尝试新鲜事物。
成长本就是一场越走越孤独的旅行。和我们一同出发的人有太多,一路走着,慢慢失去了一个又一个。那些我在乎的人,都是旅途中的色彩,他们陪我走过一段路程,教我一些事,或者给我一些温暖。那些人,如果我没有遇到,我不知道我的当时的生活会如何度过。我会不会因为这样而没有快乐。
以前总是为某一件事而哭,太累了,太痛了,太难过了。现在想告诉自己:“你曾因此失去了一些东西,但你却得到了更多。”每个人的青春都是如此黑暗且迷茫的,原来,每个人坚信走下去,都能遇见光芒。就像刘同所说人生需要一点儿冲动,只是有时候觉得自己总是冲动在不对的地方。有时候只是冲动,却没有持久性。
你们还会不会坐在电脑前,迷茫地看着各种肥皂剧?至少我不会了,我知道自己的迷茫不可避免,因为成长不易,但就像今天有人觉得学会了处理某些事,这或许就是小小的进步。
珍惜时光,在自己年轻的时候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等到以后回忆起青春的点点滴滴,你会发现那是你一生的宝贵财富。
厚着脸皮在一堆如花的小姑娘中间伸出黑手拿了两本安东尼的新书,这天从没有情人的情人节一直等到依然没有情人的白色情人节。
一直都觉得安东尼是造作的。他逻辑混乱,词频奇怪,并且拒绝使用标点,写了两本书都是他身为怪咖横七竖八的心情。造作可不好,嗯,不好。但注意,我用了这个史上最起死回生妙手回春的词语但安东尼的造作因为不加掩饰且充满童真,所以是可以爱并极度爱的。就像一个小孩子耍尽了所有你看得出来的心机撒娇,你是会宠溺的。
看他的书,总是忍不住想象这是一个怎样的人。大致上觉得,要高要瘦,要不至于好看但很阳光,要干干净净又总透着猥琐的气质,后来慢慢看到他的照片,关注了他的豆瓣,觉得自己想的果然是周到。
你比如说,登个作者照片你就好好照嘛,你还要塞一根棒棒糖!你还要歪脑袋!棒!棒!糖!歪脑袋!你够了!
对,这三个字也同样回荡在我每一次看安东尼文字的时候。短短的句子,看起来一副不靠谱的样子,却总能映照你心中已经在想在经历在实践的人生,以及另外一些你还没有想出来却一直认同的那些道理。
被他感动的时候,想走过去轻轻拍拍他的头;被他触动的时候,想默默的坐在旁边在心里与他握手。
我不知道这个喜欢COS兔子的男生是怎么做到的。天真的口吻,纯真的心情,深入浅出的拖着他的大长耳朵游历四大洋七大洲。偶尔得意偶尔无辜,漫不经心,自言自语。
你看,比如这样的句子:
“如果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那么就算全世界的人都喜欢你还是会觉得孤独吧!”
“喜欢和讨厌是反义词么喜欢一朵花就是把她摘下来讨厌一朵花也会把她摘下来。”
“在每一个地方想你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你更是成了思想的主角这样的你让我羡慕。”
这些不是安东尼的金句,这些就是安东尼。
各种各样的安东尼。跑来跑去的安东尼。想东想西的安东尼。自说自话的安东尼。只是他的美好,在于总有一种样子和语气能够打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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