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只纯种金毛犬,它叫虫虫。它非常可爱,鼻子像一个小三角,耳朵像一把扇子。
它什么都吃,记得有一次我给它喂了整整一大碗红烧肉,它一会儿就把那红烧肉吃完了。它也喜欢锻炼身体,我每天早上都带着它去跑步,我跑着跑着,就没力气了,可它还在不停地跑着。它也喜欢帮助人,有一次我生病了,躺在床上不能动弹,虫虫看见了,马上把我的药给叼了过来,它又将妈妈叫起来,让她来照顾我。
虫虫也很爱撒娇,每当我放假回家,它就兴高采烈地来迎接我,我一蹲下,它就一下蹦到我怀里,在我身上蹭来蹭去,我一站起来,它就抱住我的腿,不想让我走。
虫虫也是我家的“守门员”,要是别人来到我家,它就会叫个不停,直到那个人走了才不叫。
虫虫也是个“调皮鬼”,我一将鞋脱掉,它就咬我的鞋,我让它松口,它还在咬,于是一场“人狗拔河”就开始了,我正占上风,可虫虫还不放弃,到了最后,我猛一松手,虫虫就倒在地上,一副“四脚朝天乌龟”的样子,看着真滑稽。
每天中午放学后,在我回家的路上,总有一只和我亲热的小狗,它的名字叫花花。
花花身上有黑白相间的花纹,像一块黑布上又缝了几块白布,这就是我为什么叫它花花的原因。花花的脑袋又聪明又灵巧,两个眼珠像珍珠一样又大又黑,还发着闪亮的光,花花的耳朵又软又忪,把手夹在它的头和耳朵中间,好像戴了一双手套一样暖和,花花的脚丫在每天没完没了的玩耍过后,变的脏兮兮、黑乎乎的,可是我见了它绝不会躲远远儿的,而是想走过去抚摸它,因为花花的可爱把我深深吸引了。
有一次我用零花钱买了一根香肠正准备品尝,远远看见了花花,它见了我手里的香肠,神态非常奇怪,好像香肠是它一个人的宝物似的,然后疯子一般扑了上来,好像随时准备跳起抢走香肠,不过它并没有跳起来抢,它跳起来吐着舌头,准备等我喂给它似的,看它卖萌的表现,我就把香肠给了花花。我早上连饭都没吃,香肠也没舍得吃一口,唉!没办法,谁让它卖萌卖的都征服了我的心。当花花吃到香肠时,它会围着我转,眼睛一直盯着我,还发出狼嚎叫一般的声音,仿佛在感谢我一样。
每天中午放学后,花花见了我就扑上来抓我的裤子。有时它没发现我,我要先汪汪几声,它发现我后就向我跑来,然后我用手抚摸它。花花就像我的影子,总是跟着我,还一直跟到我家门口,我先要哄哄它,它才会离开,或骗骗它,“快看,那有一大块肉!”没想到花花每次都上了当,可是不骗它的话,它就会跟我上楼,中午睡在楼顶,下午又跟我一块儿走去上学。它仿佛能听懂我的话,看透我的心似的。
每当看见它那离去的身影,我还真有一点恋恋不舍呢。
我父亲的车库里养了一只名叫王采的狗。王采有着金黄色的身体、圆圆的眼睛、精致的耳朵和修长的腿,跑得非常快。他从小就来我父亲的车库。每次我和妹妹去爸爸的'车库,他都跟着我们。我和妹妹在玩,他也和我们一起玩,蹭我们。
王采一天天长大,学到了更多的东西,也听了父亲的话。请他坐下他就坐下,请他握手他就握手。王采也很调皮。他每天都跑出去玩,经常跑到我家楼下。有一次晚上很冷,爸爸忘了把摩托车放在工厂里,王采冷得发抖,在那里呆了一夜,怕被别人偷。直到第二天早上爸爸开门,他才进去躺下。
几天前,王采失踪了。我父亲和工厂的工人到处寻找,但都没有找到。我妈妈说王采找不到它。我很不舒服。多么可怕的王采。
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我的好朋友刘烨家了,他家有两条可爱的小狗,一条叫三顺,一条叫小七。
我来介绍一下三顺和小七吧。三顺长着小脑袋尖嘴巴,黑色的小鼻子衬着小小的嘴,一对棕色的大耳朵耷拉下来,要是再长一点,就快赶上兔子耳朵了。它有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仿佛是一对黑宝石,它四肢短,脚爪小,身上雪白好像披了一件白色的皮大衣。尾巴根部还有一小块棕色的毛,像一块胎记。小七是三顺的孩子,小七长的很像它的妈妈,小脑袋小嘴巴,黑色的小鼻子下一张小小的嘴,一双小小的眼睛,仿佛钻石一样亮亮的。和它妈妈最大的不同就是,小七的耳朵不是棕色的,而是白色的,浑身雪白。尾巴根部也有一块胎记,但它的胎记是黑色的,它们娘俩的这块胎记让人很容易认出它。
小七很喜欢我和我的妈妈,不喜欢我的爸爸。每次我们去刘烨家的时候,爸爸第一个进屋,三顺和小七看见我的爸爸就会对它狂吠,好像不欢迎他的到来。可是,当我和我妈妈进屋的时候,三顺和小七就不狂吠了,满脸欢喜的摇着尾巴在我俩面前晃来晃去,好像在邀请我们陪它们一起玩。三顺的最大缺点就是掉毛,我们求它不要再掉毛,可是它还是要掉毛,害得我每次从他家回来都是一身白色狗毛。
这两条小狗有时让人哭笑不得。每当有熟人来时,它就会冲出笼子跑向熟人,可是他们跑到半路有时地太滑就摔了一跤,可是他们不觉得疼,爬起来接着跑,再跑再跌,只等跑到熟人旁边为止。
我很喜欢这两只淘气又可爱的小狗,你们喜欢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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