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兔子;两个原因:一是外貌特别漂亮,讨人喜欢;二是非常淘气可爱。
它长着一对长长的耳朵,颜色白里透红;一双红红的眼睛,像是红宝石镶嵌上去的,一闪一闪,逗人极了;那小嘴是个三瓣嘴,像是不高兴老是嘟着,就嘟成了这样。上面还长着小猫一样的小胡子呢;身体白白的,像是下大雪时的雪花,能和白鹅的羽毛媲美,捧在手里,像一团棉花似的,软绵绵的,热乎乎的;尾巴短短的小小的,像一团毛茸茸的绒球,蹦跳的时候,一撅一撅的,又像摇动的风铃。
它吃起东西来,把嘴巴张的大大的,发出“啧啧”的声音,似乎是为了防御敌人的攻击而拼命地抢吃。它对吃饭非常挑剔。例如:它不吃带水的东西。最爱吃白菜和萝卜,对饭坐视不管。它吃萝卜时非常有趣:用它的三瓣嘴去吃,有时细嚼慢咽。慢慢品味。有时饿了。就马上囫囵吞枣,有时还边吃边吐。
它很喜欢站立,两只前爪放在胸前,头抬的很高,眼朝天看,嘴巴一动一动,像在数星星,好像嘴里还念叨着:一颗、两颗、三颗……它很喜欢玩具,一个盒子、一把椅子,耍个没完没了。把盒子翻来覆去,将椅子拉倒玩个不停。一点也不知道累。
他捣乱的本事更是强大,我放学回家,一片狼藉的景象映入我的.眼前:椅子和桌子倒在地上,本子和书撒了一地;床上乱七八糟;我的鞋子也找不着了。柜子里的衣服也东倒西歪。我几乎发了狂,可看到它的眼睛一闪一闪,蹲在那里,像是犯错了的孩子。我就不忍打他。这就是我家的小白兔,你们看,淘不淘气?
我家有只活泼的小狗,它长着雪白雪白的毛,只有额头上是淡褐色的,它有又尖又长的嘴巴,锋利的牙齿和爪子,又红又湿的鼻子,三角形的耳朵,明亮的,就像一位白雪公主,美丽极了。我给小狗起了个名字,叫:欢欢。
欢欢的性格和名字一样,非常的欢快、活泼,每当我放学回到家,欢欢就会一下子冲出来,在我的双脚之间来回的磨蹭来,磨蹭去,甚至朝我扑过来,要我抱。之后,妈妈就找了个我们不用的小桌子,把欢欢放上去,快放学了,欢欢就坐在桌子上,抬头遥望着学校的大门,那双忧郁的眼神,好像在说:“小主人,你什么时候才放学?我在家里等着你回来陪我玩呢!”放学了,同学们列队走出校门,欢欢就一个人一个人的看着,看啊看,仿佛在找谁是我的小主人,当它看到了我,欢欢只能摇着尾巴,,四只小脚不停的跺来跺去,非常兴奋,好像在说:“小主人,你总算回来了,我等你等了大半天了!”可惜它在桌子上,不能扑过来和我玩了。
现在,欢欢长大了,比原来更加的活泼了,每次拿扫把扫地或拿拖把拖地,就会扑过来,紧咬不放,还把头东甩西甩,争强好胜,我们怎么拉也拉不出来,以前有一把扫把被小狗咬烂了;现在我们把扫把提得高高的,小狗见了,就想跳起来咬,当他跳的那一瞬间,我们惊呆了,没想到小狗能跳得这么高,真是太厉害了。还有呢!爸爸把一条棉绳子(循环的),挂在墙上,小狗看见了,轻轻一跳,一口咬着了,一直往下拉,棉绳一会儿向上一回向下,可好玩了!
海龟在大家的印象中,应该是笨重而强壮的动物。
然而,你可能还有不知道的呢!
海龟在陆地上十分好欺负,但到了海中,它们就成了捕食者。
它们有着流线型的身体和健壮的“腿”好像是专门为当“旅行者”做的准备,身上的硬壳和尖尖的头,好似是用来扛、挂行李的一样。
海龟可是一位旅行者,它们是出生在沙滩上的,而不是在海里,它们的妈妈在沙窝产下海龟蛋后就不会再回来了,这些小海龟独自生长。
刚从沙窝爬出来的小海龟,要想走回大海,那可有千难万险呢!它们一路上会被鸟类捕食、被人们捕捉,甚至会因灯光干扰,将方向弄错。
有一些可爱的小海龟,一直不折不挠,最终回到大海生存下来。
我觉得,能成功爬到水中的龟,已经是精英了!看,你的脑中有没有几只小海龟在沙滩上爬行的画面呢?
终于,小海龟入海了。
很快,大多数的海龟都长大了,有几十厘长,几十千克重了。
它们一边成长一边学习,如何睡觉、捕食等。
其中捕食最有趣。
它们有的追着猎物游,有的张着嘴,让好奇的鱼儿进来。
啊呣!海龟的晚餐来了!
随着海龟慢慢长大,到了该当妈妈的年纪,它们会回到自己出生的地方,产下七八十个卵,然后,让小宝宝们在沙窝里沐浴着阳光,自己慢慢爬回海中继续生活。
你们是不是很期待新的小海龟诞生呢?那就不要打扰,静静地等吧!只有好好保护,新生命才能绽放。
我家有两只乌龟,一雌一雄,雌的叫欢欢,雄的叫乐乐。
欢欢体型较大,龟壳为淡黄色,只有顶端有一抹淡绿;而乐乐呢?它则体型较小,龟壳为淡绿色,只有顶端有一抹淡黄。它俩身上的皮很皱,像老太太似的。腮部有两个红点,十分鲜艳,仿佛是用口红点上去的。
它们很爱叠罗汉。记得有一次,欢欢在下面当地基,它伸出短短的四肢,用力勾住地面,稳稳当当地趴在地上,仿佛连龙卷风都刮不走它。而乐乐呢?也伸长脖子,在欢欢的壳子四处“探查”,好似在寻找落脚点。一分钟过后,总算探查完毕。
乐乐抬起前爪,勾住欢欢的龟壳,后爪一“蹬”地,总算上去了。它慢条斯理地爬到龟壳顶端,一个大转身,Ok!我丢下去一块猪肝,乐乐拍了拍欢欢,欢欢向猪肝爬去,快到时,乐乐伸长脖子,叼来猪肝,它两便一上一下地享用起来。
我喜欢欢欢和乐乐,但愿它俩能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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