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xx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 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当与我熟识后,你会发现,我性格并不孤僻,而是阳光开朗,几乎聊上几句便爱笑几声。无论他人说我什么,我都不会轻易动怒,总是一笑了之。因为这种性格,我便成了“老好人”,别人让我帮忙送本子,扔垃圾,拿书本,我都会笑笑,说“好”,甚至别人在做什么让我很愤怒、很难过的.事,我都可以浅浅地轻轻地笑一声并不再说话。说好听一点,我这叫宽容,说难听吧,我就叫爱装。的确,我就是爱装,不爱把任何情绪流露出半分,总是让别人认为我很好,哪怕自己身上出了天大的事,也不会让别人感觉到。所以,不管别人与我相处时间再长,若不揭掉我第三层面具,与我,永远都隔着一层膜。
作者:徐茂宾。西属撒哈拉变得不宁静,摩洛哥、西班牙……纠缠不清。惨死在睽睽众目下的沙伊达,裹挟着当地流氓和愚民的冷漠,针扎着三毛的心。每一天都不太平,摩洛哥还没有到达,时局已经乱成一团。三毛尽自己最大力气也没能救得性命,只能由着一闪而过的预言主宰着友人的命运。这种无奈,最能折磨人心,一刀一剐痛也喊不出。
如果现实之中,都能追随自己的灵魂去到自己想去的地方,或许也就起码能知道,像她笔下的荒漠甘泉,延绵黄沙却烂漫着生命之花。希望你能幸福,遇见荷西,该是生命中多好的一件事吧。作者:林珊茜
大家好!我是逸和。我的兴趣爱好有很多,比如说:看书、画画、跳舞,等等。你们可不要小看我,我今年10岁,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小女生!
我这个人呢,非常地挑剔,老是挑三拣四,总会让一个有耐心的人变成一个非常烦躁的人。记得有一次,妈妈陪我一起去逛商场,走到一个鞋店旁,妈妈帮我挑了一双黑白相间的鞋。我立即摇头。
我们又看了好几家店,但里面的鞋都是我不喜欢的。
妈妈说:“算了,我们下一次到别的地方去买吧!”
“我知道了。”我垂头丧气地说。
在妈妈的话中,我忽然感觉到没有商量的余地了。我只好依依不舍地离开了那家商场。
我的优点有很多,比如说,成绩好,善于提出问题,有着丰富的想象力,等等。而我的缺点呢,很内向,写字的时候总是会把本子倾斜着;还有一点非常让我烦恼的缺点是,我脾气很坏。
我记得有一次,我小区的朋友对我说:“逸和,我的生日快到了,能不能送我一个特殊的礼物?”
“好哇!”我爽快地答应了。
我朋友生日那天,我把我亲手折的小熊送给了她。我以为我朋友会非常喜欢那只小熊的。但她翻脸比翻书还快,突然向我吼道:“这算什么破礼物呀?它不能碰水,而且又很容易破。”说完话,她便把那只小熊丢进了垃圾桶。
我看到这种情景,也向她吼道:“难道你不知道‘特殊’是什么意思吗?是一个人辛辛苦苦为你做的礼物!你却嫌弃它,这还能算什么朋友?”说完话,我便跑回了家。
你们已经很了解我了吧,现在该你们介绍你自己了。
还有最后一点,我希望我能改掉这些缺点。
自我二年级开始,我就迷上了阅读。就在那时侯,我也开始闹起了笑话。在一次数学课,我觉得特别枯燥。因此,我就想出了这样一个念头――看书吧!但是,我向来都是好学生,怎能违反纪律呢?可现在确实好闷啊……我想了大半天,终于作出了一个决定,还是看书吧。
于是,我就偷偷地从书包里拿出作文书,津津有味的看着。大概过了十分钟,老师突然叫起了我的名字,说:“请你说出公式吧。”就这样,我漫不经心地说了出来。话音刚落,同学们都捧腹大笑。原来,我把作文书的句子背了出来。这时,老师也抿着嘴笑了。
自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开小差。然而,笑话也越闹越大了。记得星期天,妈妈带我到书店看书。来到书店,映入我眼帘的是五花八门的作文书。我迫不及待地选起自己喜爱的书看起来。六点了,妈妈拉着我准备回家。当我走到店门时,“地”的一声响了。噢,我还没把书“物归原主”还一直看着书。而那些售货员都把目光投向我身上,他们还以为我要偷书呢……
自起,看书渐渐地容入了我的生活。因为,阅读的确可以使我增长知识,的确可以给我带来无限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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