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那一天的作文开头(将我的思绪带回了那一天作文开头)

回到那一天的作文开头(将我的思绪带回了那一天作文开头)

首页抒情更新时间:2024-08-03 21:29:18
回到那一天的作文开头(将我的思绪带回了那一天作文开头)

回到那一天的作文开头【一】

大人们常常用“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千古流传的诗句来告诫我们这帮小孩子要珍惜时光,一旦错过了,便如一阵微风,吹过一次,绝不会有第二次。可我却不这么认为,如果叫我大胆的想象,我可以这么回答你——在未来,我们伟大的科学家们发现并创造了一个叫做时光机的东西,这个神奇的东西让地球抹上了一层亮色。

它能让人们轻松自如的去到未来的世界,或者回到曾经的世界,如果我拥有这个神奇的机器,我首先想到的是要回到我的童年去,回到那个向往已久的童年,回到那个不受羁绊、自由自在的童年,回到那个多姿多彩的童年。

有一句歌词唱得天下无双、绝好到爆——“小小少年,背着书包,做不完的'作业,读不完的书,真烦,真烦。”形容的正是我们这些步入初中世界的学生们。随着年级的上升,老师们的羁绊,学习的压力,越来越加深,仿佛被困在田野中的沼泽里一样,头顶上方是硕大无比的巨石脚下踩着的是沼泽,而眼前的却是美丽无比的辽阔的田野;虽然想在这么向往的田野上走动,可这沼泽却让我置身难逃,稍微向前迈一步,就要消耗我全身的力气。我们初二的学业繁重,相当于下潜到了海面以下三十二英尺的地方,我的身体得承受一万七千五百六十的大气压;随着年级的上升我们还需要下潜到三万二千英尺的深海中,压力将增加一千倍,也就是得承受一千七百五十六万八千公斤的大气压,这也代表着我的身体已经被压成了薄片。

对我而言,童年,它是我们心中的“香港迪士尼乐园”;童年,它是大地上刚破壳而出的幼苗;童年,它是人生中唯一的一块瑰宝,价值连城。在童年里,没有老师的羁绊,也没有学习压力,那儿还有各种各样的鱼儿们等着我和他们嬉戏,我的父母只求我们玩的开心,不严格的求我们像仲永(《伤仲永》文章中的人物)一样一生下来就文学多才,走遍同乡邻里,挨家挨户的作诗赚取生活费。

我每天躺在床上,望着窗外的月亮发出惨淡的光,那红似火的枫叶随风飘零,发出沙沙的响声,我的思绪又回到了童年,又回到了那遥远的金色城堡,那十英尺的海中……

假如回到那一天,回到我的童年,回到那个不晦暗的世界,回到那个不受羁绊、自由自在的世界,回到逝去的岁月,重拾过去的快乐,弥补曾经的遗憾。

回到那一天的作文开头【二】

今天我们终于来到了上海科技馆,那天天气灰沉沉的,可是终还是没下起雨来。我们先想去的是机械馆,可是找来找去还是找不到,我们定眼一看,决定了先去语音馆,那里有一个鬼屋,在里面全靠的是语音,好可怕啊。

离开了语音馆,才看到了机械馆,我们和机器人比赛下五子棋,和他比射箭等等,机器人好厉害,我没一次赢过它的。

之后呢我们去了蜘蛛馆我们看到了好多好多蜘蛛的模型……时间还是不等人啊,我买好了一个九连环就充充的去排队了,那一天虽然很累,但是我十分的开心。

今天一天过得好短啊,感觉时间就像是从我身边一下子就过去了,今天一天过得好愉快啊,我们像是飞出笼子的小鸟一样自由,今天一天过得好兴奋啊,过得像全身放松了一样,好愉快有短暂的一天啊!

回到那一天的作文开头【三】

它终究是回不来了。

我常想,如果我身边有一只小宠物陪伴着,那该是怎样一种幸福。它可爱的面庞会使我更加愉悦,它灵巧的身姿会使我不再孤独。

我曾多次在小区里看见小狗的身影,我的目光总是停留在这些无邪的小天使上。它们每次都会勾起我的记忆,我多想回到那一天啊!

我最爱的小狗欢欢是前几年送走的。我至今仍忘不了它被爸爸装上车时那无助,迷茫的眼神——即使全身黑乎乎的它在夜空下并不显眼。

我还没来得及为它拍几张照,还没来得及教它坐下的口令,还没来得及跟它说声再见……汽车便带走我唯一的念想,在一片空虚的黑暗中无了踪影。我像是从此关上了什么似的,硬是把眼泪逼了回去。

若是能回到那一天,我想我将准备好一切。至少留给它,也给我们一份珍贵的回忆。

清晨,我将沐浴着天边那一丝光亮起来,打开笼子的门。不用说,我们的小可爱一定早就起身,等待着它的主人带它出去遛弯了。迎接我的`是一个大大的拥抱,随后便是激动地亲吻。噢,它总是这样热情!

我从它身上摘下束缚、控制它的链子。我知道它是那么的不喜欢,虽然不这样它将会四处乱疯,玩得忘乎所以,但这是它在我们家生活的最后一天,放任它去跑,去跳,也算是给这个不知情的小家伙一个安慰。它似乎是有些惊喜,不过很快它又恢复平时那副蠢样,和它的哥哥小黑混在一起。

实际多天之后我们才恍然大悟,欢欢身上跳蚤是由从不洗澡的小黑上引来的,这也是它被送走的原因之一。

我很不愿打扰它们兄妹的追逐时光,可现在我们还有事情要做。于是我抱走依依不舍的欢欢,让它继续进行刚才的散步。它就好像个深居树林里的小精灵,对任何事物都十分好奇。这里嗅嗅,那里闻闻,一不留神就被别人“拐跑”啦。

阳光暖暖地照在它身上,它昂首走在前头。一只猫经过,它便马上摆出一副骑士的样子,像在跟我说要保护我。我笑不出来,只觉得心被狠狠揪了几下,很痛很痛。

一个上午就在我们久违的悠闲的散步中度过了。我拿出手机,想拍下欢欢打盹的样子,却怎么也找不着。大概是上午玩累了又躲哪儿歇着去了吧。我不经意之余,瞥到了一团黑色不明物体。好啊,欢欢你又叼走我的黑靴子睡觉!也许它不以为然,但我想起了我的目的,连忙拍下几张照片。镜头下卷缩着的它活生生像一个大黑丸,又垫着我的靴子,完全看不出这是一条狗。我留恋地望着它,一定会忍不住再多拍几张的吧。

照它贪睡的性格,半个小时之内是绝对醒不过来的。我会坐在它身旁,仔仔细细地观察它的样子,努力记住它此时的模样,与它刚来时的小个子。回想起来,它还真是长大了许多,快得我都没有发觉。

夜幕拉了下来,我端上为欢欢特意做的牛肉,为它践行。它不出意料地在吃完的后几分钟被爸爸带走。我只能对它道声抱歉,忍痛送别。

一天真是太短了,不是吗?我逐渐忙起来的生活已经无法容下一位新成员,对此我一直觉得对不起欢欢。但真能让我回到那一天,再次与它相见,这似乎也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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