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里的芬芳记叙文600字作文

尘埃里的芬芳记叙文600字作文

首页抒情更新时间:2023-09-02 12:14:43
尘埃里的芬芳记叙文600字作文

尘埃里的芬芳记叙文600字作文【一】

小时候,最爱的便是那间小土屋。

我的家乡并不富有,它默默无闻,不争不抢,似乎与世隔绝。它远离城市的喧嚣,一方净土,哺育一方淳朴乡民。

我极少回家乡,但故乡的回忆却是我一生难忘的芬芳。

与别的村庄不同,之所以说它不同,是因为那一间间的小土屋。

大抵是因为我们住的小村庄并不富裕的原因,没有一家盖的是瓦房,大家都住在小土屋中,虽说简陋,但却带有泥土的幽芬。

与别家不同的是我家的小土屋。

爷爷喜静,以至于他所住的小土屋总有种不可喧嚣的感觉。因着爷爷喜静的性子,即使是我这种大大咧咧的性子在遇着他那喜静的性子,也败下了阵。

听爸爸说,爷爷和奶奶都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奶奶知书达礼,温雅端庄,又喜静,所以,当她嫁过去的时候,两人相敬如宾,倒也处得不错。

往后,每当爷爷在书案上写字时,奶奶便红袖添香。

爷爷很爱奶奶。奶奶爱住在小土屋,于是,爷爷和奶奶一块搬到了这——我的家乡。

犹记得,上次回家时我七岁,奶奶已经去世了三年之久。

当我踏进小土屋时,看见爷爷坐在树下的太妃椅上睡着了,他的身旁放着一本《诗经》。

爷爷说,他和奶奶都爱《诗经》,爱文字中所描绘的苍苍的蒹葭,爱那“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那时的我,不懂这《诗经》所描绘的意境,不懂这“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之意。但现在的我,虽说不能完全明白,但我能读懂爷爷对奶奶的爱是似海一般深,似天一般广。

爷爷说了许多关于他和奶奶的故事,那时,我年纪小,没有多少是完整的记下来的。但有一件,令我印象最为深刻。

奶奶喜欢李清照,她向往着李清照和赵明诚那神仙眷侣般的生活。爷爷也爱,于是两人时常学着李清照和赵明诚“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当我走过小土屋,我就想到爷爷与奶奶的那时悠闲、雅致的生活,不禁心生羡慕之情。

晚上,当我睡在木床上,嗅着土屋的芬芳的泥土香味和爷爷书案上传来的阵阵墨香,将我的思绪慢慢拉远,想到了他们的经历。

这小土屋的芬芳,应是爷爷和奶奶带来的。他们带了过来,传给了我……

尘埃里的芬芳记叙文600字作文【二】

轻倚时光的路口,听风划过的声音,阳光温暖地洒下来,手执一杯清茶,与那些爱自己的人们,共同回忆那些,留在记忆里的芬芳。

——题记

春。水杯

春天是感冒等疾病的多发期,妈妈每天早上都会准时为我装好水杯,然后拍拍我沉甸甸的书包,说:“别忘了喝水。”有时妈妈也会变着花样,于是我的水杯中便有了柠檬水,橙汁或梨子水……每当我到达教室,打开书包,第一眼映入眼帘的就是水杯,心中的温暖悄然绽放。向着阳光,我将杯里的水一饮而尽。

水杯的温度,残留在手心。

夏。风扇

夏天,太阳在天空尽情挥洒着光芒。空气中充满了燥热。我无精打采地听着老师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讲课。班上充满了哀怨声,窗外的知了也不例外。突然,一阵凉风吹来,原来是老师打开了电风扇,顿时,所有的燥热和倦意都消失殆尽,凉爽的风吹进每个人的心田……我心中的芬芳之花再次绽放,那风扇“吱呀吱呀”的响声,也成了最美的天籁……

风扇的凉风,吹入我心田。

秋。雨伞

秋天,时而细雨绵绵,时而又倾盆大雨,天低吼着,把这个城市用乌云笼罩。我没有带伞,只好将书包顶在头上飞快地向家奔去,跑了不知多久,突然有一把雨伞罩在了我头上,我转身一看,是同学。他笑容满面地对我说:“快走吧,下着雨哩,别着凉了。”我们的脚步便更加快了。此时的我,虽浑身湿透,但心中的芬芳之花再次绽放。雨滴碰撞雨伞的声响格外悦耳……

雨伞上的响声,萦绕在耳畔。

冬。棉袄

冬天,寒风刺骨。每天出门,外婆总是给我再披上一件棉袄,还不忘叮嘱几句:“注意点儿,别受凉了”尽管我一再声明我的衣服已经足够多了,她还是固执地将我裹得严严实实。走在路上,我再也不怕寒风的侵蚀。因为有了外婆爱的棉袄,我心中的芬芳之花可以在寒冬中肆意绽放。

棉袄的厚实,温暖我心房。

水杯的温度,那是爱的温度;风扇的凉风,那是爱的力量;雨伞的响声,那是爱的叮咛;棉袄的厚实,那是爱的召唤……

带着幸福向前走,我收获了爱的芬芳。

尘埃里的芬芳记叙文600字作文【三】

记忆中,母亲身上总是带着饭香。小时候的我总喜欢缠着母亲,最爱在母亲做饭的时候,在她边上看着一碗碗美味的饭菜如变魔术般从她手中诞生。母亲盛好了饭闲下来的空隙,我便把头埋进她的臂弯摇来晃去,嗅着那股使人感到无比安心的气味。

那时候的我总是不老实吃饭,几经大人批评,仍是像个小猴一样爬上餐桌,抓起勺子就将饭菜随意往嘴里扒拉,不少汁水流下了嘴角,我便随手一抹,把脸弄得花猫似的。这时母亲会无奈地笑着看我,抽出一张纸巾将我颊上的汁水轻柔地擦去,抬手时有米饭的清香扑在我脸上。

时光匆匆,我已渐渐长大,不再是当年那个抱着母亲手臂的小孩子。我总是戴上耳机,脑海中充斥着各种音乐,将母亲的.唠叨拒之耳外。母亲记挂着我学习劳累,每天变着法儿给我做各种好吃的菜肴。但我沉溺于自己的世界,对母亲的关心并不在意。有时在家做作业看书,时间一过发现母亲准备的饭菜早已凉透;有时整天溜出门去,告知母亲不会回家吃饭。我不再如小时依恋那抹芬芳,不就是油烟味嘛,又有什么呢?我这样想着,愈发地隔绝了它。

又一个暑假,好不容易盼来的假期,我乐在其中,再次往耳朵里塞满了富有节奏的音乐。假期第一天,母亲照旧做了一顿丰盛的饭菜。饭桌上,母亲一个劲地把鱼身上最好的肉都夹到我碗里。不一会儿,我碗里就装满了无刺的鱼肉。我只觉得味道不错,急急忙忙地吃完了饭,就想回房间拿耳机继续听一张没听完的音乐专辑。

然而,就当我打开房门,无意间回首望一眼饭桌之时,我发现母亲正坐在桌旁吃着满是鱼刺的鱼尾。空气中仍混合着米饭和红烧鱼的香气,我看着母亲黑发上的几缕银丝,突然间心头一颤。

我曾一度以为,小孩子才会喜爱母亲准备的饭菜、母亲身上的饭香和母亲给予的关心,随着年龄增长,它们解决不了我遇到的问题,也不再是我渴望得到的东西。

我只觉得,那股米饭气味过于寡淡,满足不了一个青春期少年寻求乐趣的心。但其实,母亲的饭香永远是珍贵的,它也许不如令人垂涎的山珍海味,却永远留存在我的记忆里,同母亲给予的爱一起,陪伴着我成长。

这饭香正是爱的芬芳,它不需要能香飘十里,不需要能宛转万端,它是母亲身上最朴实的气味,正是我最难以忘怀的那一抹芬芳。

尘埃里的芬芳记叙文600字作文【四】

度过了十几年的荣华岁月,大大小小的事物萦绕着我的一生。在我记忆的深处,总有一碗我永远无法忘记散发着芳香的阳春面。

曾记否?有一个五岁的小女孩,撑着一把小花伞,不知不觉来到了一个胡同口。细雨绵绵,使晨光也朦胧在这雨帘中了。透过伞,只能望见她模糊的侧脸。她那微微上扬的嘴角使人陶醉,她那小皮鞋踏着欢乐的雨的鼓点,还哼着童谣。往胡同深处走去。

越来越近了,她也越来越兴奋,像在急切地盼望着什么东西似的。一路上总有几个面摊或早餐店,可她似乎毫不在意,只想去追寻她心中的那一个。终于,她的脚步慢了下来。雨停了,她也停在了一家面摊前。这面摊十分陈旧,做面的工具却洗得锃亮。这是,一位白发苍苍的阿婆笑着从店内走出来,还是如初的一身洗得发白的蓝布衫和一双棕色的布鞋。和蔼的笑容是那么熟悉。“妹子,吃面吗?还是来一碗阳春面?”女孩照例点了点头。两人似乎挺熟的。

阿婆的功夫还是一如既往的精炼。戴上手套,先用锅勺舀了几勺水倒入锅中,加热煮沸。又用面网放入一网面,再一边拿了一双筷子搅和,热气腾腾的。不到五分钟,面出锅了。她把面倒入一个瓷碗中。再加入面汤,汤从高处倒下,晶莹丝滑,动作十分娴熟。又背过身去,抓了一把葱花均匀地撒上去。再加入盐、醋、酱油。最后放入花菜、肉屑、豆干、花生米······加入一些油辣椒,一碗阳春面就完成了。她端到女孩面前,女孩三两下就吃完了,色泽亮丽,口感润滑,女孩还舔了舔嘴。刚准备掏钱,阿婆便推了推女孩的手,说这碗面算阿婆请你的吧,以后有什么喜事要来跟阿婆分享分享。挥手道别。

几周后,女孩手拿着一张百分试卷来到面摊。却没有见到阿婆,得知阿婆已经去了另外一个美丽的世界卖阳春面。女孩内心是黯然的,在店前徘徊了很久。之后,再也没去过那个胡同,再也没有见到那位阿婆。

念那芳香的阳春面,更念那位做阳春面的阿婆······

尘埃里的芬芳记叙文600字作文【五】

人生就像是一朵朵艳丽的花,这花,可蓝,可黄,可红,可粉。每朵花不一定要一样,但人们都会品味到她的芬芳。

品味人生,人生如花,无论花瓣是什么颜色的,那花儿都有着诱人的'芬芳。美丽的人生,无论你在哪里做着什么,不都如芬芳的花朵吗?

勇敢的人生,正如一朵朵凌寒独自开的梅花,坚韧不拔,傲霜斗雪。美国现代小说家马克.吐温的小说《热爱生命》中的主人公,在奄奄一息的情况下,淘金回家时碰到了与他一样饿的狼。当狼疲惫地走来准备吃他的时候,他用手臂一挡,与狼一起晕了过去。第二天早上狼死了,而他却活了过来。一个美国的船队,在海边沙滩上发现了奄奄一息的他,才把他带回家。故事里,主人公在一息尚存的时候,并没有放弃生的希望,仍然义无反顾地向前爬,在遇到狼的时更是勇敢的殊死拼搏,为的仅是能活下去,而那四十多斤黄金早已经不知去向。这正应了一句俗语“好死不如赖活着”,活着就拥有了希望,只有活着,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而这伟大的生命正是“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奉献的人生,正如缤纷的玫瑰,芳香四溢,光彩照人。“汉家秦地月,流影照明妃。一上玉关道,天涯去不归。”古代的四大美女中,王昭君为了平息战乱,远嫁到匈奴。牺牲了自己的幸福,换来了边境人民的安全,免除了战乱。昭君的风险,奉献了自己的一生,奉献了全部。

生命不仅仅是那坚毅不拔的梅花和芳香四溢的玫瑰,更是那茵茵的芳草。

默默无闻的人生,正如那遍及天涯的小草,平凡而不可缺少。道路上的环卫工人,每天早起晚归,维护着路面,清洁着街道。每天早上,月明星稀的时候,他们就拿着工具开始清扫了,晚上,月色朦胧时,他们依然坚守在岗位上。他们不怕他人轻蔑的目光,也不会想得更多,正如一段歌词: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从不寂寞,从不烦恼,你看我的伙伴遍及天涯海角……

人生的美丽,在于坚韧不拔,在于牺牲自己,在于默默无闻。于是,我们的生活中,人生之花芬芳四溢,香满天涯。

尘埃里的芬芳记叙文600字作文【六】

悦耳的铃声未落,我就背起书包,匆匆走出学校。我低着头,盯着脚下的地面,看着这条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路,不去想今天天空是否蔚蓝,也不关心自家的石榴树是否抽出新芽,心里只是被学业填满,麻木不堪……

打开楼门,随手一关,一切都像往常一样,可我却问到了一种久违了的香气。这味道,不同于娇艳花朵诱人的甜香,也不似人家炉火中跳跃的饭香,我仔细在记忆中寻找,原来是檀香的气味,有淡淡的烟味,还融合了草木灰的味道。

在我的记忆中,这种气息,总是和春节联系在一起。家人把过年看得很重,一定要团圆,不管在天南海北,不管有多远,一定要回家,一定要亲手做一桌年夜饭,全家人围坐在一起,说说笑笑,欢乐洋溢在心间。

到除夕这天,全家人早早起床,洒扫庭院,置备年货,贴新的春联,贴“年年有余”的窗花,房间里暖洋洋的,炉火上沸腾的开水吱吱作响,火红的窗花,照的人心都火红了一片。窗外结了一片冰霜,朦朦胧胧的看不清外面的景色,只留下窗上抱着鲤鱼的年娃娃,弯着嘴朝着我笑,我被他感染,也笑,傻呵呵的。

奶奶点上香,我搬一把小板凳儿坐在香炉边,看着香在燃烧,香灰也是直立的。我总不等它折断就把它碰下来玩,细绵绵的,还带着阵阵余温阵阵清香……

此刻,我站在昏暗的楼道里,嗅着记忆里独有的芬芳,泪水已不知何时浸润了眼眶,亲人们为了生活,外出打工,奔波劳累繁忙。他们虽然天天电话里问候叮嘱,但总觉得心里面还是空拉拉的,孤独冷落缠绕着我,我只有把自己埋在功课里。

檀香依然在散发着独有的芳香,我心中的坚冰似乎有点融化了……

尘埃里的芬芳记叙文600字作文【七】

我们生活在这个浮躁的时代,所有的事物都被打上了浮躁的标签,浮华蒙蔽了我们的眼睛,殊不知,天上掉不下馅饼,掉下来的有可能是陷阱。土,附着在大地上才是土壤,悬浮在空中的叫尘埃。我,绝不做那悬浮的尘埃。

看,那个叫皮尔的小男孩,他是一个裁缝的学徒,但他并不心甘情愿,于是他每天消极对待他的工作,直到有一天,他收到的他崇拜的人的回信,信中的话如一盆冷水,瞬间泼醒了他。从此以后,脚踏实地,勤奋努力的干好他的学徒工作,不为更好只求最好,没过多久,他就学成出师了,并一手创建了自己的公司,以自己的名字命名的品牌——皮尔.卡丹。试想,若是皮尔没有脚踏实地的学艺,他能够取得今天的成就吗?正是因为他像依附于大地的土壤一样,没有悬浮在空间里,才没有变成尘埃,而是取得了成功。

看,那个在池塘中洗砚台的.人,他就王羲之。他出生在一个书法世家里,于是他从小开始练习书法。但是,过了很久,他的书法也没有得到父亲的认可,于是他便问父亲:什么时候才算是把字写好了呢?父亲说:你洗砚台的水能把池塘染黑了,你的字就练好了。谁也没有想到,王羲之真的这么做了,他不断地临摹,不断的写,废寝忘食,几乎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一池塘的碧波早已变成墨汁了。

王羲之的脚踏实地,努力勤奋,使他的技艺日益精进,成为一代书圣。

王羲之若是没有脚踏实地的刻苦练习书法,仅是凭借天赋,怎会有日后的成就?书圣这个称号也不会属于他,正是因为王羲之像依附于大地上的土一样,没有沉浮在空间里,才没有成为尘埃,而变成一代书法大家。

君不见天才少年终平庸,浮躁之气尽横行;君不见甲骨文考生无人教,凭借炒作成英雄;君不见出租车队出奇葩,倒车绝技无人敌;君不见清洁工阿姨当博士,只因服务数十载……附着在大地上吧,做一粒踏实的土壤,做一个踏实的人。

只有脚踏实地,附着在大地上,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我绝不做那悬浮的尘埃。

尘埃里的芬芳记叙文600字作文【八】

扭过把手,开了门,老师在讲台上努力地讲课,额头和脖子上残留未***汗痕。我走进教室,书包不经意撞了一下门,发出了声响。老师听见了,好似吃惊地用眼睛稍微瞄了一眼,继续上课。

挪回座位,无人发觉,每人都低着头,看着上课的课本,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灰白色的光亮填满了教室,夹杂着雨声,课室内一片压抑。

慌忙打开课本,看着做的密密麻麻的笔记,湿透了的裤子粘在腿上,让人极为不快,但即使是这样,我还是将老师讲的内容艰难地塞入脑中,不久,下课了。

嘈杂声慢慢响起,同学也各自在聊天说笑,打闹追逐,有的谈论昨天的电视剧,有的在聊今晚的作业。都是些永恒不变的话题。我悄悄趴在座位上,缓了口气,即使是在下课也不愿发出丝毫的声响,就这样,耳畔边的`只有好像与自己隔了层屏障的吵闹声,又上课了。

这节课是数学课,同学们看似都很积极亢奋,原来这节课是要公布上周的数学成绩。课前读,每个同学都在小声地谈论着题目与成绩,我望瞭望一旁老旧的空桌子,说不出话。想想上周的考试,也就那样吧,应该和平时的不好不差的成绩差不了多远。

数学老师走上了讲台,清了清嗓子,逐个念同学的成绩,并让每一个同学上台领试卷。越念到后面,未听到自己的名字,我的心绷得越紧了。”九十八……九十……”老师的声音在教室里显得十分响亮清脆。就在这时,数学老师特意查看了座位表以及花名册,好像在寻觅什么,尔后用手指向了我,示意我上讲台,同学的目光顿时聚集在我身上,声旁传来的窃窃私语的声音,这次似乎十分真切,清晰。

这位同学,是我们这次考试的第一名,大家要多向他学习啊。大家掌声鼓励一下。”老师看向前方,尔后又看向我,在洪亮而清脆的掌声中用小声而又十分有力的声音对我说“这次干得不错,下次继续努力啊。”说完,便将结拜的试卷递给了我,我第一次抬着头,大步走回座位,接受大家的目光……

下课后,依旧压抑不住内心的兴奋,尽管如此,作为一旁依旧无人,那嘈杂声依旧模糊,我又渐渐低下了头,打算先把手上的作业解决掉。就在这时,前桌拍了拍我的肩膀,“干得不错啊,你……你数学原来那么好啊。”他笑道,露出洁白的牙齿。“啊……恩。”我小声应和,还是说不出话,两人又逐渐沉默了。“哦,对了!你会做这道题吗?”他笑道,用手指了指刚发的作业。我心中立刻坦然不少,说“哦,我会,我教你。”我顿了顿,立即说道。

就这样,座位旁的请教,玩乐的人越来越多,心中的希冀也最终得到了实现,原本灰色乏味的学校生活也变得五光十色,窗外的雨停了……原来,细小的尘埃也能够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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