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第一天上学,我梳着妈妈给我梳的“冲天辨”,兴冲冲地背着书包拉着妈妈的饿手往学校走。在路上,碰见许多送孩子的家长,他们一看见我就说:“个子这么小,能背动大书包吗?”听后我挺直了身体。我那时虽不足90厘米高,可书包是完全能背得动的。
从一年级到三年级,都有人送我上学,有一次,妈妈试着让我自己走,可却暗中“跟踪”我。老师知道后,在周一的“卫生纪律大比评”中,在我的名字上贴了一颗大大的红星。
上四年级时,我一个小女孩喜欢上了足球,天天跟爸爸看足球赛,有时还出去踢两脚,嘿!老爸干脆管我叫“儿子”,直到现在还是。
上五年级时,我转学了,临走的那天,我哭了。我的好朋友,以及全班的女同学都哭了。晚上,我坐车去新家时,她们把我送到车站。从那时起,我懂得什么叫不舍之情。
上六年级,妈妈把我送到“净士”来学习,学了一阵,作文有了不少得进步。妈妈说,要一直在那儿学,上中学时作文就不用愁了,还能学会怎样做人。
再见了,老师,我向你们鞠个躬。
再见了,同学,北京相聚。
再见了,美丽的108,愿你永远辉煌!
大家肯定都有自己的.烦恼,有的同学因为太胖而烦恼,有的同学因为学习不好而烦恼,我和大家的都不一样,那就是学习英语。
有一天,放学了,老师留的作业very的少,在学校就已经写完了。我哼着小曲儿快乐的回到了家,放下了书包,就准备在电视面前享受一下。这时正好演的是我最喜欢《虹猫蓝兔七侠传》,而且还是大结局,我非常入迷的正在看着电视。突然,一个“不速之客”坐到了我的旁边,严肃的跟我说:“写英语了吗?”听到这个,我就知道是爸爸,我就像老鼠见到猫似的怯生生的说:“没……写……写……呢。”爸爸听到这句话好像就跟猫抓狂一样的对我说:“快去写”,可是现在正是最关键的时刻,我依依不舍的盯着电视,丝毫没有去写英语的架势。爸爸见状大声的跟我说:“还不快去”。听到这句话,我知道如果再不走就要挨拳头了,于是我想老鼠一样灰溜溜的去写英语了。
第二天,上英语课了,老师临阵突击,说今天考试,同学们都慌了神,我平时英语也不好,我也慌了。老师把卷子发下来了,我开始答了,做了一会,感觉怎么这么简单,很快就做完了,考完试后,同学们都说难,可我还是觉得很简单。成绩出来了,我竟然考虑95分,全班第一,老师还给我发了奖状,我心里美滋滋的,这可都归功于爸爸啊。
唉,写英语的时候还不想写,考试考好了还挺高兴,什么时候能破解我的烦恼咒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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