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童年,丰富多彩,我们可以踢球、打球、打羽毛球……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踢球。
在球场上,因为我可以尽情地奔跑,我可以神采飞扬,因为足球让我充满精神,因为……
一次, 球场上,我的.衣服早已被汗水弄得湿淋淋的了,可我一点也不在乎。因为我早已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小小的足球了。来了,我不顾一切地冲了过去,真像一只展翅飞翔的雄鹰,那速度可真快!我抢球,带着足球飞奔过去了,射门!球进了,这一时,一分、一秒,让我万分快乐!
我喜欢上了这一个小小的足球,为什么?因为我喜欢它,没有理由,或是理由多得数不清。
足球,真让我着迷!
阅读书籍,这就是我的乐趣,什么书只要一发下来或者一让我看见,我的双眼就闪闪发光。然后不一会我就拿到了手,坐在那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看,阅读就是让我这么着迷。
妈妈说我鬼迷心窍,被鬼缠身。爸爸说我是小小书虫,爷爷说我是书呆子,走我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我说“是某某某未来名人说的,巧克力很甜,但是却没有书甜,”就让我泡在书海里成为一叶漂流小舟尽情的捕获知识鱼。让我成为一块体积无限大的海绵尽情地吸收美味的知识。
阅读,一种可爱的方式,让我们爱上学习自古以来就有“书中只有黄金屋,书中只有颜如玉。我就像一块海绵从书中汲取营养;知识,从而我认识了宇宙,认识了USO,UFO等一切的一切书都在领导着我。
书中究竟有什么、会让我如此着迷?
这个你们就不懂了吧,书籍中有许多的知识,让人读了之后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总之可以放大眼睛看世界,原来世界正在发生着许多有趣,稀奇古怪的事情。
读书不仅可以汲取知识,而且也可以在空闲的时候看一些漫画书;可以缓解你的压力,让你放松。
你们大家现在知道书是多么的好,是多么让我着迷了吧。
书是什么?是智慧的源泉。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一本好书可令人受益一辈子。我热爱书,在我眼中,书像磁铁一般吸引我这一颗“螺丝钉”。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看书中,我享受到了从未有过的乐趣。说难听了,我这心里啊,一天不看到书,不“闻”到书香,心里就难受,就像吸鸦片的人没吸鸦片一般,感觉浑身发痒。
我只要捧起书,就放不下,一看便是大半天。有那么一次,妈妈叫我去写作业,我心想:算了,反正作业一下就写好了的,先看一会书好了。我捧起书,津津乐道地看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得过去了,啊,怎么那么快就到晚上了,o(︶︿︶o 唉,又一天过去了。书就像精神“海洛因”支配着我的大脑,怎么管都管不住,我认为,我是“走火入魔”了。书真的吸引着我。
我为书活,书带给了我一些新奇的事,有趣的事,让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懂得了不同的写作方法,对我的帮助很大,书真让我着迷。
在看完很多书后,我总结了几个道理。读书是好事。应该让每个人都读书。读书放松大脑,是件趣事。读好书就像一个好老师来叫你新知识,总的来说,就应该多读书,多读无害啊!!
书海无涯,在今后,我想自己出一本书,给天下所有人看,它有简短的语言,让孩子老人都轻易的读懂。学无止境,我们应该多读书充实自己的生活。书真是让我太着迷了。我爱看书。
电脑桌前,一双白皙细嫩的手飞速地在键盘上敲打着。写作这个东西,究竟有怎样的魔力,让我竟如此痴迷......
——题记
读书,会使你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踢球,会使你翱翔在自由的天空中;种植,会使你感受到绿色的生命在萌发;绘画,会使你漫步在奇思妙想的世界里,挥动饱满想象力的画笔,创作出属于自己的一副七彩画......凡事都有它的迷人之处,而我痴迷的,却是曾经被我认为最枯燥无味的写作。
初识写作——不屑
其实,以前的我对写作根本不感一点儿兴趣。
刚开始认识写作,是在二年级的时候,那时的孩子都爱玩嘛,只要能玩的就都是好东西。所以一得知写作就是整天趴在写字台上写文章时,我就觉得它很枯燥,乏味得很,感到很不屑:“切,写什么作啊,那么枯燥无味的事情,有什么好做的!唉!写作的人真可悲啊!还是玩最好了!”
“泼”完“水”后,我便又屁颠屁颠地去找亲爱的闺蜜玩去了...... 尝试写作——担心
就那样浑浑噩噩地晃了三年,我五年级了,对写作还是提不上感兴趣。
但那一年,我对写作的情感发生了巨大的逆转。
那一年,县里举办征文比赛,全县五年级学生都可以投稿,优胜者可以得到相当的奖励。
要知道,我是个好胜的人,毫不犹豫地报了名,但报完名后我就后悔了:我根本就不会写作,还参加什么比赛啊!啊!完了完了!不行不行,我不能认输,我要赢!
我第一次认真地读完了整本的作文书,收集了很多好词好句和写作手法,以前都是乱看一气就完事了。
我在脑海里构思了许多故事情节,又打了很多底稿,费死我的`脑细胞了!要不是为了取胜,我才不会没日没夜、没完没了地在这儿写文章呢!这可是我第一次为了写作这么卖力啊!
交稿时间很快就到了,怎么这么快啊!我还没修改完呢!我皱皱眉,把自己认为写得最好的一篇作文交了上去。
我既兴奋又担心,兴奋是因为那是我精心打理的一篇作文,我有信心获奖;担心是因为我怕自己基础还不行,落得一场空。
爱上写作——痴迷 又浑浑噩噩地过了几个月......
“六一”颁奖时......
我当时的心情,是激动?是兴奋?还是......感激?
当我从校领导手里接过那张金灿灿的奖状时,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我成功了!原来我不是完全失败的!
那张奖状,竟使我迷上写作。
领奖后,我坚信自己有写作这方面的潜能,在作文网上注册了一个账号,没事的时候,静下心来,望望蓝天,动笔写写。
随着我的作文不断在网上发表,我对写作也越来越痴迷,在写作方面上不断取得成就:我独自写的《爱在细微处》系列获得亲朋好友的赞赏;我的作文常多次被老师当做范文全班朗读......
写作,是你的出现,让我从一个疯疯癫癫的“假小子”变成一个文静优雅的女孩子;让我爱上那刚劲有力的方块字,爱上那具备优美线条的标点符号,爱上那墨香散发的纸页......
轻轻揣摩着手中散发着墨香的纸页,细细品味着文中优美动人的字词段落,“沙沙”修改着文中不和意的词句,痴痴幻想着能与文字相伴永久......
——后记
神奇!它如此触动人心;神奇!它独一无二;神奇!它如此扣人心弦;神奇!它如此变幻莫测;神奇!它多姿多彩……
灼烈日光蒸着大地,晒蔫的树叶干硬无泽。电线杆下,一只小狗懒懒地打着盹,畔水而建的村庄白墙黛瓦,空气中夹杂着丝丝泥土的气息。蜻蜓嬉戏,偶尔,小鸟飞过,留下一片翎羽,摇摇晃晃飘向水面,荡开层层波纹,又恢复了往前的宁静。我拖着行李,深吸一口家乡的空气,伴着啁啾鸟声,踏上寻求神奇之路……
泰山,是我梦寐以求的地方,从小,每当念起李白的的:“登高望蓬流,想象金银台”,思绪总会溢上泰山,若如身临其境。言有境而意无穷。其身未到,其心以至。那里充满了我对自然的希冀。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杜甫的《望岳》不禁浮现脑海。“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指引着我去寻找奇迹!
泰山似一巍峨巨人屹立东方。嘴由o型变为月牙形,我,要拥抱泰山!
山间树林郁郁葱葱,碧油油的绿叶折射的阳光光彩夺目,清新的空气令人宁静。
忘记人们的贪婪恣睢,忘记所有困难烦扰,忘记世间冷暖无常,忘记世间阴阳交错。忽略时间的匆匆,忘记秒针的转动,静静听山的声音,听山的呼唤,接受自然的洗涤,仿佛我的心净到透明,只映射丛林碧水的唯美。它,正如一位天使,给我纯净与理性。
直插云霄的登山阶梯鼓舞着我的双腿向前迈进,我坚信我每走一步,都会留下脚印。嶙峋怪石一路伴我,给我信心,满足我的好奇心,更教会我坚毅。山上流水一泻千里。教会我永不停息。它,如一名循循善诱的导师,叫我奋进。
来到山涧瀑布,募得想起“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磅礴气势,振奋人心,浩荡雄浑的气势令人流连忘返,那触动人心的水声仿佛把禁锢人们心底的真,善,美唤醒,使人沉迷,无法自拔。它,似春风,将真谛和美好播撒人间。
来到天街,不禁想起郭沫若先生所作的《天上的街市》。这里,又好似陶渊明笔下的桃源仙境。云雾缭绕,那正如“泰山嵯峨夏云在,疑是白波涨东海”的震撼,人们仿佛飘飘欲飞,度化成仙了般。再往前,便是石碑“五岳之尊”不禁想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心灵上的震撼和视觉上巨大冲击令我怔住良久。不禁莫叹:“神奇!”
淙淙流水,飒飒风声,美妙动听,具有这神奇力量的,便是自然!
神秘北极圈,阿拉斯加的山巅,珠穆朗玛峰顶……浸透着满满的是神奇!
这一种神奇令我着迷!
书真让我着迷。我只要一看书,天塌下来也不管。因为看书,我也犯过不少糊涂呢!
镜头一:有一次,胡老师让我们在教室独自完成作业。我自认为看书的最好时机来了,就把藏在桌肚里的小说书抽了出来,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就在这时,胡老师不声不响地出现在我的身后,我正在认真地看着书,并不知道她已经来到了我的身后,还是同桌及时地提醒了我,我才知道现在的处境很“危险”,立刻把书推进桌肚里,可为时已晚,胡老师皱起眉头说:“这本书给我,先写好作业再看课外书!”我也只有自认“倒霉”。
镜头二:一天放学的路上,我双手捧着一本科幻小说边走边看,感觉自己已经融入小说中所描绘的场景里了,穿越时空,遨游太空,走过一个个复杂的迷宫,最终到达神宫,完成了圣战士的艰巨任务。我沉浸在胜利的`喜悦当中,步履轻快,有点飘乎乎的感觉。就在此时,只听见“砰”的一声,我的脑门无比疼痛,抬头一看,原来和路边的一棵法国梧桐树“打了个招呼”。我摸了摸脑门,笑着对自己说:“没事没事,圣战士已经出色完成任务,这点挫折算得了什么!”
镜头三:“先别看课外书,还不快写作业去!”这是妈妈每天晚上到家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正看得兴起,哪会听她的话!妈妈见我不听话,便开始拉扯我的书,我哪里肯松手,死死拽紧书本,突然,书被撕成了两半,可我还是把两半书拼在一起继续看。妈妈拿我没辙,便摇摇头走开了。
我爱看书,虽然经常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来,但我还是“屡教不改”。书真让我着迷。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迷上了画画。正巧,今天爸妈不在家,我连忙做完了作业。准备了画笔、画纸等……我开始画画了。在我的面前,依然有一个重大的问题,画什么好呢?于是我上网查了一下步骤简单的画找了许久才找到这副画就是——机器猫。我就准备画了,我认认真真的看着上面的步骤,我心想:这副画太简单了,于是我画了一点点时间就把它解决了。我和电脑上的对了一下,哎呀!难怪我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我又重画,我觉得这副画比刚开始的画更糟糕。我真想不画了,不行怎么能知难而退呢?做事就要做到底,拼了,就算画的稀里糊涂的,毕竟也尽力了,我一定要画到底。伟大的人都是在磨练中坚强过来的。我又抓起笔来画,哪里不对劲,就对它进行修改,经过我的努力和汗水终于把画给画出来了。我看着我画的画,心里感到十分高兴。我的.房间里也有我的作品。虽然,不算好,但我有胆量去尝试画画的乐趣。每当我有空的时候,我都会抓起笔来画画,尽管画的不好,我也尽力去画,因为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志者,事竟成。只要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就一定会有回报,即使没有成功,也得到了乐趣。现在,画画成了我的最爱,画画就真让我着迷。
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而书籍就是这个万花筒中最璀璨的一角,那里的一切一切都让我着迷,令我陶醉。
记得上小学四年级的一个星期天,我刚刚从书店里买回一本向往已久的童话书 ——《木偶奇遇记》。刚回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翻开书的第一页,一股浓浓的墨香味便扑鼻而来。闻着浓浓的墨香,看者崭新的童话书,啊!感觉真是一个字“爽”。书中的故事情节时而让我哈哈大笑,时而让我泣不成声。书中的木偶皮诺乔因为不想学习贪图玩乐,而变成了驴的模样;因为撒谎不诚实,蓝发仙子把它的鼻子变得很长很长;因为逃学,被杂技团的人拿去当木偶,甚至被当柴烧;因为捣乱逃跑,而流落街头;……这些事情让我更加懂得学习的重要,我不会去旷课逃学。也使我更深的理解了父母的爱,我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发奋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读书越多,越使我懂得了读书的重要性,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
记得几天前,我买了一本《爱的教育》,这本书中最让我难忘的是恩利科父母的教子篇《学校》。恩利科的父亲对他说:“如果你不去上学,每天将会多无聊,多可怜啊!只要经过一个星期的嬉戏玩耍,你是会感到无聊和厌倦的,到后来,你一定会恳求着回学校。”是啊,书本就是我们的武器,班级就是我们的分队,整个世界就是战场,而人类文明就是胜利。看了这篇文章以后,我更加懂得了学习的重要性,而读书就是学习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们不能做临阵退缩的逃兵。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能够使人诙谐,使人见多识广,使人陶冶性情。读书让我着迷,我从中享受了无限的乐趣,得到了教益和启迪。来吧!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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