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中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很多。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虽然两人生活在同一社会,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勃朗特显得更加的温柔,更加的清纯,更加的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
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
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生活中充满着温暖,也许他就在你的身边。我们却无从得知,所以我们要学会发现温暖,学会感悟温暖,学会给与温暖。
也许你不知道在你生命中的每时每刻都在接受他人的关爱,他人的温暖。老师的辛勤教育是温暖,父母的养育之恩是温暖,同学的互帮也是温暖。我们要用心去感受温暖,当你学会感悟温暖时,你就会发现人人都在给予你温暖,你却没有好好把握,你并没有用你的智慧去创造温暖,所以我们要学会给与温暖。温暖,一个平凡的字眼,一个说不完的话题,一个能创造奇迹的字眼。
这是一个富有哲理的故事,我久久思考的故事。小时候我总爱看书,一次我闲着没事顺手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着。故事发生在西藏的一位老猎人身上,他云游四方,无名无姓。一天大清早从帐篷走出的老猎人,突然发现对面的山丘上站着一只肥肥壮壮的羚羊。他没有丝毫的犹豫身拿来叉子枪,可奇怪的是羚羊并没有逃跑,只是用乞求的眼光看着猎人,向前走了两步并跪了下来,与此同时眼泪从羚羊的眼中流了出来。老猎人心中很是奇怪,他打猎几十年可从来没见过这种景象。猎人犹豫了一下,扣扳机的手不由一松,可是毕竟自己是猎人,没被羚羊的眼神所打动,还是很下心扣动了扳机。我正看得入神不知道为啥书的后半被整个的撕掉了,是因为结尾太悲惨还是太感人了,我百思不得其解……。
若干年后,我在一本练习册上又见到那个故事,结尾是这样的。老猎人躺在床上,久久难以入眠。第二天他对那只藏羚羊开膛破肚,腹腔在打开的同时,他吃惊得叫了起来,手中的屠刀晃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我沉默了,也无语了,我思考着,内心深处一股暖流涌起,那就是温暖,温暖是爱,温暖是情,我们要学会发现温暖和感悟温暖,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温暖洒满人间。
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狼名叫紫岚,它有三个公狼和一个母狼崽。它在以前就策划好了要夺取狼的王位,所以,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上风,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这时,紫岚又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但愿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觉得紫岚也太可怜了,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牛虻》一书,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着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都认为他已死,但他不顾家人的反对,又重新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这惊心动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束缚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难中,牛虻都选择了勇敢地去面对,不曾退缩。在经历种种磨难后,他变得成熟,换言之,那叫成长。
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挫折中难免要流眼泪,但我们要擦干它,并站起来,这样才意味着我们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楷模。
牛虻被爱与恨的枷锁捆缚一生,无论是他又爱又恨的神父,还是想爱又不敢靠近的詹玛,亦或是他一直坚持有时却不被组织支持的信仰。
这本书实在太震撼我了,已没有余力一一叙清,以下略捡一二,算是对自己也对这场头脑风暴的交代啦!
亚瑟对教父蒙太尼里的爱之深,蒙太尼里二十年的陪伴让亚瑟感觉到了真实的父爱,他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品格,对信仰的虔诚,发自内心的关心,无疑给了亚瑟很好的教导。亚瑟有什么理由不去敬爱蒙太尼里呢?亚瑟和蒙太尼里的爱是相同的,可是他们的信仰背道而驰。亚瑟对蒙太尼里的爱深切又矛盾,所以后来他会冷酷的评判蒙太尼里,也会换一个名字为蒙太尼里洗白。可能这样做对他们当时的活动也是有些好处的,但是也也从侧面反映了牛虻爱的矛盾和痛苦。牛虻的信仰坚定虔诚,但是最后一次越狱逃跑,面对神父他依然不忍下手。
牛虻之前所有冷酷的伪装在这时候都土崩瓦解,他深爱着蒙太尼里。蒙太尼里的信仰虔诚又坚定,他觉得牺牲亚瑟就可以拯救很多人,可是痛失最爱后他发现这群残忍的人根本不值得去拯救,他们饮着别人儿子的血肉,却一点同情也没有。心情悲痛的神父在亚瑟死掉之后很快也死去了。这真是一场悲剧。
这本小说因为此更加真实。
记忆。多美的一个词。
只是,我不是一个适合活在记忆之中的人。
可我偏偏又容易活在记忆之中。
一安静下来,思绪,就会徘徊到曾经,曾经的悔恨,寂寞与苍凉。也不知道为什么,回望过去,我居然感受不到一丝快乐。真是悲哀。
既然不适合拥有过多的记忆,那么就放下吧。也许,我只适合淡然。
只是淡然,又谈何容易。遗忘吧,既然,你已经毫不在意。可是,谁说,我不在意。漂浮的记忆,到底在想什么呢。也许,连记忆的主人也不知道。但我知道自己在乎,真的很在乎,却又不知道自己到底在乎什么;知道自己渴望淡然,却又不知道自己如何得到淡然;想要找回自我,又不知道怎么的容易迷失;想要遗忘记忆,又不知道该怎么遗忘。
也许,我拿不起淡然,也放不下记忆。
也许,我不适合淡然,也不适合记忆。
但是没有办法,我必须淡然。虽然,我还是很眷恋曾经的曾经。虽然,曾经没有什么值得我眷恋的。那里,只有悲伤,没有欢颜。那里,只有苍凉,没有温暖。只是这样割舍,难免舍不得。毕竟,那是我的曾经,毕竟,那曾经是我的生命,与我的灵魂,骨肉相连。
思绪,依然游离在淡然与记忆之间,只是没有那么凝重,却又那么深沉。恍惚间,思想滞留了。哭过的,笑过的,留恋过的,放弃过的`,遗忘过的,铭记过的。开始重现。交织。盘旋。沉浮。然后,慢慢地被黑夜吞噬。夜,还是这样,黑暗到可以包容一切丑恶,掩盖一切善良,埋没一切幸福,沉淀一切残忍。
而这些,却往往,只是一念之间。
事到如今,拿起什么,放下什么,真的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也许就是那份飘摇不定的思绪,何时才能安定下来。也许是一瞬间,或者需要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或者是几百年,几千年,几生几世,甚至是永劫不复。
也许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记忆与遗忘的交锋。
可我又恍惚听见大地叹息着:我,不能超脱生死。
所以,我体会不到那种释然的孤独。也许在几世的轮回之后,我会相信,一念之间的感悟,需要永生去理解;也许一辈子的记忆,可以用生生世世来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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