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一群乳毛未***小鸡出壳了,小鸡共有十二只,毛茸茸的,可惹人爱了,当上妈妈的黑母鸡,更是高兴得格格直叫,每天都看见小鸡们在黑母鸡的带领下嬉戏,觅食于墙角边,院子里,每天都可以看见小鸡们,在它的翅膀下钻出钻入,在母鸡的抚养下,小鸡一天天长大了,可他们母亲,却一天天消瘦了,记得它没有抱窝时,身体胖胖的,身上的羽毛乌黑发亮,可是现在,身上的羽毛却稀稀疏疏的.,抱起母鸡掂掂,分量也轻了许多,显然,它是累极了。
小鸡的食量渐渐地打了起来。每当喂食时,黑母鸡总是先让小鸡吃个饱,自己却在旁边,吃一些被小鸡扒散的小米粒,我怕黑母鸡这样下去,会被饿坏,有一天,我抓了一把米,放在他面前,想让他吃个饱,可是,出乎我的意料。它却不吃,嘴里发出咯咯的声音,这下,把我急坏了,因为分散在四周的小鸡,听到母亲的声音,都争先恐后的跑来,这不是自讨苦吃吗?我一边骂母鸡,一边挥手赶小鸡,没想到,母鸡反而赶来啄我的手,唉!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我无可奈何的退到一边,这些小家伙,看到蠕动的蚯蚓,都探头探脑,叽叽的叫着,却不敢上前吃,只见黑母鸡啄起一条蚯蚓,又放下去,又啄起一条,又放下……。这样反复好几次,好像在说,孩子们,这东西可好吃呢!你们快来吃吧!小鸡们这才一拥而上,一下子把蚯蚓吃了个精光。
眼前的黑母鸡是多么瘦弱,是那么不引人注目,但是,它为了自己的孩子,宁可付出一切代价。
佛前孤灯长明,烛光闪耀。我长跪于佛前……
佛瞑目曰:“凡尘,一世情缘,五百回眸,苦苦得来,唯肝肠寸断而已。何故?”
“皆轮回故。”我俯首答。
“既知轮回,又何苦甘堕其中?”
“金蝉愚钝,难离芸芸众生之苦.数世孽缘,终须了结.如是者,难求顿悟。”( 文章阅读网:
佛颔首叹曰:“金蝉,汝此去,当如座前明灯:燃汝躯,明尘世,引众生,终须舍尘缘,归正途,以大乘教义,超脱众生于轮回之中!功成,本座当为汝重授金身!”
“金蝉,领法旨!”我扣首退。
佛前灯灭。
二悟空
当如来翻过他那只巨大的手掌,向我劈来。我只是静静地看着。其实,我并不是挣不开,只是不想挣脱。
一切都该结束了——我这么想!
我并不是个好人——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我对紫霞仙子的欺骗——那一万年的爱!我至今无法释怀!可那是欺骗吗?我自己也不知道。
有个叫白晶晶的小妖精,她说,我的心像个椰子。她说,紫霞在我心里留下了一样东西……
我知道,那东西叫做“泪”!
于是,白晶晶就这样走了!可是,她不知道,她走时,那只“椰子”竟然在痛……
我不想面对她们,我不承认那是“怕”!我会证明我并不是个胆怯的人!
于是,我闹天宫,***天兵,欺天帝!无人敢挡我!
直到,直到现在,如来巨大的手掌凌空劈下……
可是,如来并没有***我。
我不知道,如来为什么不***我!或许,或许他根本就***不了我……
他只是想把我压住,他让我等,等五百年后,一个叫金蝉的人!
我并不想理他,我很累!我只是想,静静得,看着天边的片紫霞,看上五百年……
三天蓬
我是一只猪,一只神猪!
其实,我一直都不承认,我是只猪!因为我以前并不是!我的名字叫----天蓬!
可现在我的确是只猪……
我喜欢赏月,喜欢一个人静静地扒在树梢,静静地看那轮银白色的月亮。
很多时候我并不喜欢说话,我也并不太做事。所以,金蝉总是说我懒。
其实,我并不是不做!而是真的没有必要去做——我从不做没有必要做的事!
我的师兄,就是那只高傲的臭猴子,他是五百年前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连满天神佛都奈何不了他!我的师弟,那个大胡子。也曾是天宫卷帘大将,西王母贴身侍卫
天宫之中能胜他的也不出三人。只是现在,他们一个只知道痴痴地看天边的霞彩。一个则总是守着一堆碎玻璃哭哭啼啼,真不知道他有什么好哭的。他们有我苦吗?我都没哭!
所以,有他们在,我本就是没有必要存在的!
我不喜欢金蝉!真的。
他第一次见我就给我取了个新名字。我不喜欢那个名字!就像他不喜欢别人叫他“唐僧”一样。
很多时候,我都想揍他。然后告诉他,我不叫“猪八戒”,我叫“天蓬”!
现在,我只是想看月亮,遥望那隐约可见的广寒宫!
我想告诉那满天神佛,告诉那诸界苍生,——我天蓬没错!
真的,我没错,一点错都没有,没有……
四卷帘
有些东西,破碎了以后,就再也无法粘合了。就如同我手中的这只,支离破碎的`琉璃盏……
我并不是喜欢哭。可是,可是当有些事情,我们无力挽回时,除了哭,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只有这样,我才能感觉自己还是活着的……
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某些人或是事,它们总是藏在心灵最柔软的地方。你无法忽视或是忘记它们!我们只能痛苦的守着那段记忆,辗转反侧……
就如同:大师兄心里的紫霞仙子;二师兄心里的婵娟仙子……
而我,不能放下的,却是这些斑斓的碎玻璃!
我的名字叫卷帘!就是五百年前,天宫三大武神之一,王母的贴身侍卫——卷帘大将!
可是,我还是敌不过当年大闹天宫的大师兄的一棒。
所以现在他们都叫我——沙僧……
其实,我并不在乎他们叫我什么,我也不想提以前的那些事。可是记忆总是要从脑海中跳出来!
我总是在想:如果当年,我没有借助琉璃盏,以毕生功力挡下大师兄的那一招,救下棒下的王母!我是不是还会是卷帘大将;是不是就不会变成现在只剩一半功力的废人;是不是……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如果再回到从前,我到底该怎么办,怎么办……
我的家乡,它比不过;美丽如画的杭州,比不过热闹的四川,但是,我的家乡却拥有它自己的美丽风景。
春天,暖风恢复着大地,小伙伴们在田野上跑来跑去,有的躺在草地上,有的正在大树下看书,有的在放风筝……我们在田野上快乐的嬉戏,小蝴蝶,小燕子们也来凑热闹,让一切一切都变得生机活力。
夏天,男孩子们在小河里游泳,打水仗,你泼我,我泼你身上都湿了。但还要继续玩。而女孩子们呢!穿着小裙子,在大树旁一起读书。烈日当空,道路两旁,成熟的谷物热得弯下腰,低着头。蚱蜢多的像草叶,在小麦和黑麦地里,在岸边的芦苇丛中,发出微弱而嘈杂的名声。
秋天,金风送爽,秋风欢蹦乱跳的奔驰过田野,田野的一切都变成了金黄色。一片薄纱使得云在漫漫的浮动着,好像留恋着人间美丽的秋色,不愿离去。秋风,凉丝丝的,吹拂着花草树木,好像一位温情的母亲正轻轻的横着催眠曲把自己的子女送进甜蜜的梦乡。
冬天到了,冬姑娘来接球姑娘的班了,她给乡村送来一片洁白的世界,漫天的雪花飞舞着,给大地铺上一层厚厚的棉被,麦苗多在被子里沉睡,做着那丰收的美梦。
我的家乡春夏秋冬四季美丽,它春天风和日丽,夏天绿树浓荫,秋天天高云淡,冬天北雁南飞。它是一幅美丽的风景画。
啊,迷人的风景——我的家乡!
一个瘦弱的女孩孤零地占据了整个封面,像是只被随意丢弃的猫咪,只觉得突然就被其孤独的情绪所感染。第一次接触《简爱》这本书,就被它的封面触动了,于是放学有空时我便经常拿起来看一看。
书中的主人公简爱生活在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歧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塑造了她坚强不屈的性格。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完美的生活。她勇敢追求自我的幸福,也誓死捍卫自我的尊严,她始终不忘初心,做最好的自我。
与她相比,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有慈爱的公公婆婆,有温柔的妈妈,还有一群可爱的小伙伴。我的生活或许太过一帆风顺,所以生活中许多隐藏的完美难以用心发现,有时稍不如意,还会怨天尤人,却不明白自我已生活在爱的天堂里,享受的更是许多孩子深深渴望却始终无法企及的童年,我应当满足,并感恩那些爱我的人。
对于简爱的遭遇,我的体会也许仍然不够,那是因为我还小,可是此刻,我深深地反省了自我。我期望自我也能够像她那样,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平,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都有完美的心灵,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性格生活着。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爱,不是简单的,我也坚定了自我以后必须要努力学习,做一名善良、勇敢、坚强的孩子。
这篇文章与《雨儿》相比,我更能作者与儿子之间微妙的感情变化。因为年满18的我,刚好也处在这样一个渴望独立的时间段。离开家乡,不在父母身边,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想尝试一切新鲜事物,想挑战各种难题。于是,父母的意见变得不再重要,父母的叮嘱变成了絮叨,父母的关心显得多余,父母的一切与我似乎关联越来越少。可是,当我渐渐长大,父母渐渐变老,有一天突然发现,他们的两鬓染上白霜,眼角布满皱纹,反应变慢,听力下降。他们的世界越来越简单,简单到只能装下孩子一人。那时候,又是否会后悔当初态度恶劣,冷眼相待。
故事讲述的是19世纪中叶的英国乡村,一个女主人公简爱。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里德太太家里,常常被虐待,不得不被送到慈善学校。而那里实行所谓惩罚肉体,拯救灵魂的残酷教育,使简爱继续受着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
因为没有出路,在她长大以后,简爱在学校当了教师。但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逃离这种被束缚的生活,她用登广告的方法应聘到一家庄园当家庭教师。简爱与庄主罗切斯特先生对很多事情的看法十分一致,情趣爱号都很相投。彼此心生爱慕,决定结为夫妻。介在学校举行婚礼时,有人揭发了罗切斯特在十五年前已经结过婚,疯癫的妻子一向关在他家的一间密室里。于是简爱离开了桑菲尔德庄园,之后被里弗斯兄妹收留,担任了乡村小学教师。简爱的叔父去世,她得到一笔遗产。简爱的表兄了寻找到印度传教的助手,要与简爱结婚,她毅然拒绝了这个把感情献给上帝的人。
感情的力量使简爱重新回到桑菲尔德庄园,却见昔日豪华府邸已经变成了焦黑的废墟。罗切斯特先生双目失明,单手残疾,蛰居乡间。最终简爱和罗切斯特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人的一生必须要坚强勇敢,做一个不屈于世俗压力,独立自主,不卑不亢的人。要树立出自强自立的人格。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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