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次被法的精神所触动,震撼。法是什么?法是公平,以及公平的可能。法是民主,以及民主的可能。法是即使只有一个人认为他是无罪,那么就要慎重的再讨论再思考,并且保护这样的质疑和讨论。这样才是对生命的尊重。
其实,抛开教育、环境、社会这些因素不说,人本性都是差不多的,懒惰、偏见、贪婪、中国人是这样,美国人也是这样。
当12个陪审团聚集在一起的时候,有的人想着早点去看球,随便举手表决一下就结束无聊的讨论,反正结果如何都不会影响自己的生活。有的人则是一开始就带着对贫民窟孩子的偏见在叫嚣着,似乎那些贫民窟的孩子都跟老鼠一样。有的人则是完全没有主见,谁有理就听谁的。当然也有人是正义的,也有人仔细的分析,不放过一丝一毫的细节。
我想说的是,其实这几类人各个国家各个民族都是有的。你去中国一些贴吧论坛去看看就知道了,有些人偏执的要死,什么都看不过眼。有的很无知,把稻草当人参。有的很虚伪,明明不知道什么是CPI还在那里凑啊凑的。当然也有很多很有见地很有看法的声音。
在我们这样的一个国家,其实最不缺乏的就是声音和意见。
那我们和美国的差距到底在哪里?在对法的理解。
在美国,法的第一要素是公平。其次是正义。没有公平的正义不是真正的正义,正义首先必须是公平的。辛普森***妻案往往成为国内法学家指责欧美法系有失正义的最好例子,总是认为案子最终的获胜只不过是富人的胜利。但是最终打动陪审团的并不是辛普森的美元,无论陪审团做出什么样的决定,他们最终的酬劳都只有三美元。是因为警方在调查案件的时候,没有获得许可就搜查辛普森的家,在无第三方在场的情况下,就取证。这看似是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实际上在陪审团和法官看来这是对司法公正的践踏。
而在中国,法的第一要素不是公平和正义,而是权威。谁敢于挑战权威,谁就要受到法的制裁。从汉高祖的约法三章到大清律,再到现在纷繁复杂的各项法案。法条越来越多,而我们的公平环境似乎越来越糟糕。
最近一直听着身边的人提起两年前的中国电影《十二公民》。但是一部名为《十二怒汉》的电影却鲜为人知,它也是出现在了这次暑假的推荐电影里。
电影刚开始,黑白画面展现在我们的眼前,毕竟是八五年的电影,不如现在的电影一般有着良好的录制设备。所以第一眼并没有给我带来很好的印象。然后很快我便发现这确实是一部佳作。
电影中故事的背景。是一位十八岁的青年由于***死自己的父亲被告上法庭。陪审团将根据,现场的种种证据来判决其是否有有罪。整部电影的场景都是在一间讨论室中。一部电影只用了一个场景。反而令我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最先吸引我的是该片电影的人物刻画。各个主角的性格特征在演员手中拿捏得十分完美——在一进讨论室的时候,有看报纸的,有谈论球赛的。而这些人在后来讨论中表现出的不耐烦的态度也与这些小细节相照应。
再看影片在细节处描写,在第一次没有讨论之前,就表决的情况下,支持“青年有罪”这个观点而举手的人有较多数都是在别人取手之后才慢慢的举起自己的手,有种无脑跟风意思。这些犹豫举手的人,也确实是后来最先改变自己判断,认为青年是无罪的人。这处伏笔埋得确实是好。
下面是个人对该影片各出细节的一些思考。
讨论一开始。除了我们主角戴维斯的其他十一名陪审团成员,都觉得该名青年有罪。而戴维斯却发现了该案的种种疑点。在戴维斯将其余十一个人说服的过程中,”浪费时间“一词反复出现屏幕上。我不懂什么叫做浪费时间,难道为一个十八岁的青年的生死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是在浪费时间吗?我不这么认为。而且人的一声不就是把时间浪费在各种没意义的事情上才显得人生有意义吗?
电影中有一句台词写的非常好。一位陪审员在争执时说到“我们来到这里,不是来吵架的,我们肩负着重大责任,我一直觉得这就是民主社会的优点,我们,我们收到信,被通知要来这里,决定一个跟我们素昧蒙面的人到底有没有罪?不论做出什么样的判决,我们都得不到好处,也没有损失。我想这就是我们国家那么强大的原因。”我觉得这句话是最能描写出陪审团好处的。影片中的判案结果让我联想起了余祥林,十一年冤狱和罗开友冤案等各起冤案。
这样看来,美国的陪审团体系对我国来说还是十分值得学习的。当然,我并没有吹捧他国的民主,就如影片中一陪审员厕所中对戴维斯说的“我知道你说的都是有可能的,但如果我们由于你说的这些,可能认定他无罪,而他确实是那个***人犯呢?”由此看来,法律判决孰是孰非并非绝对的好让这些对错,由法官一个人来判决。难道不如让十二个人,来共同做出较公正的判决吗?
影片最后并没有说男孩到底有没有***了他父亲,那十二个怒汉有可能拯救了一个十八岁青年的命,同时也有可能放跑了一个***人犯。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我想,在这件事情上应该没有绝对的正确。所以这影片也再次会了我,世界是有两面性的。
最后一点也是最简单的一点,我们要时刻保持着自己的认知。同时也采纳别人好的认知和正确的认知。我们可以大胆想象,如果不是戴维斯最初的坚持。那影片中的青年,可能早已被电死在电椅上。而正是这种珍贵的坚持,不盲目跟大众,才是我们需要的。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叫《笨汉斯》,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名绅士,他有三个儿子,老大记忆很好,老二很聪明,但老三却很笨。大家都叫他笨汉斯。一天,一位公主要结婚,笨汉斯和哥哥们一起去公主的家里。结果老大和老二来到了公主的面前都说不出话了,只有老三笨汉斯能逗公主开心。所以公主就和笨汉斯结婚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要像故事里的汉斯一样,不管别人说自己笨还是怎么样,不要自卑,要相信自己不管别人怎么说。
笨汉汉斯和他两个哥哥一起去向公主求婚,结果两个哥哥输了,汉斯得到了美丽的公主,并且娶她为妻。汉斯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和公主交流,生活中如果我们也去尝试着用轻松幽默的方式来交流,那不是可以消除沉闷,变得更自然,更好了吗?
这
美国大陪审团制度,是由法官主持庭审,陪审团成员在旁听席中听取整个审理过程,开完庭后陪审团对有罪与否进行讨论并表决,然后,法官会根据陪审员团的结论,依据法律作出刑罚判决。
《十二怒汉》的剧情是:法庭上,一个18岁的男孩被指控***父。12名陪审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有着不同的职业,有年长的,也有年青的,有富家子弟,也有从贫民窟走出来的,有性情暴躁的,也有沉着冷静的,每个人都有自己思考和说话的方式。在陪审员讨论之初,外面下着小雨,天气闷热,唯一的一个风扇还不能运转,一切的证据都显示男孩有罪,几乎所有人都觉得毫无讨论的必要,都预想着在五分钟之内快快结束表决。然而超出大家预料的是,第一轮举手表决,11个人举手有罪,竟然有一个人即8号陪审员举手无罪。按照法律程序,必须是一致意见,也就是12:0的表决结果才会被法庭所采纳。于是11个人怒视着8号陪审员,纷纷要求他给个理由。他顶着大家的压力,严肃的说道:我觉得,我们在送他上电椅之前,应该坐下来好好讨论讨论,我不想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里就决定一个男孩的生死。他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对生命的敬重,赢得了9号的支持。
9号是一个精神矍铄的老头。由于9号的支持,大家不得不继续讨论,而随着讨论的深入,发现那些支持有罪的人,有的只是随大流,有的不负责任只想快点结束讨论赶去看球赛,有人因自身父子关系不好就把对自己孩子的恨加到了受审的男孩身上,还有人对生长于贫民窟的人怀有偏见……同时,随着讨论的深入,发现本案的三个关键证据有太多的矛盾和冲突:如本案的物证,刀并不是很独特,男孩买过那种刀并不代表他***害了父亲;再如两个关键证人,楼下的老头听到…,竟发现他应该是听不到的,路对面的女人隔着前行的列车看到…,竟发现她应该是看不到的,而且,假如路对面女人通过前行的列车看见***人的一幕,那么在列车的轰隆声中,楼下的老头应该是听不到的。最终,通过各种不同人生观的冲突,各种不同思维方式的较量,赞成无罪的人逐渐增加,表决出现了戏剧性的改变:12个陪审员都达成了一致意见——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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