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标题,千万不要认为我要写小孩子,其实你们肯定想不到,我要写的是我的老爸。
我的老爸虽然已经三十岁了,但仍然还存着一颗孩子的心,贪玩的心。
记得那次,我和妹妹要他陪我们去游乐园玩,他可是一脸的不情愿呢!一直劝说我和妹妹,但他还是经不住我妹妹软磨硬泡,终于答应了我们。他陪我们来到了游乐园,看到那些好玩的娱乐设施,他立马走不动了,呆若木鸡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口水都快流出来。我和妹妹用了好大的劲才把他拖走。接下来,他带着我和妹妹快速跑到经典的游戏设施——旋转木马那,指着旋转木马说:“我要玩这个!”但我和妹妹一点儿也不想玩,觉得太幼稚了。但是在他的苦苦哀求之下,我们还是同意了。他高兴得像个小孩子一样。买了票,就立马跑到他心仪的白马旁,利索地爬上马背,当起了白马王子,我和妹妹也赶紧占了两匹马。“耶——”老爸开始叫起来。旋转木马开始转了,他一脸兴奋地样子,还把双手张开,闭上了双眼,样子十分地享受。玩完了旋转木马,他还要去玩碰碰车……
渐渐地,天黑了,我和妹妹感觉肚子有点饿了想回家,就对爸爸说:“回家吧!”爸爸兴致勃勃地,一点没有想回去的样子,玩了这个玩那个。最后可能是玩累了,才带我们回去了。
你看,我家的贪玩大王,可比我和妹妹贪玩多了。
在我们班上有这么一个人,做事勤恳认真,从来不喊累,学习也好。你猜到他是谁了吗?没错,这就是我们班的“老黄牛”李成蹊。
在班上,李成蹊的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他被同学们称为“数学王子”,而且他为人善良,还憨厚老实。这不,因为老师缺少帮手,所以找到了李成蹊帮老师负责数学试卷的订正。李成蹊高兴坏了,立即向值日班长要来名单匆匆走马上任了。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李成蹊刚上任就干了几件让老师啧啧赞叹的事。以前的数学组长都是用清一色的“√”来表示已清掉作业,而李成蹊不是这样的,他用“☆”表示全对的人,用“√”表示第一次就清掉了订正的人,用“△”来表示第二次或以上才清掉订正的人,用“?”表示没带的人。这是他做的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要订正。李成蹊到每个人面前去要作业,这样子不仅不会打扰别的同学,也能快速清掉订正,真是“有的放矢”。
第三件事:李成蹊经常会在下课时帮助同学们解答订正试卷时遇到的不会的题目。比如周星怡有不会的题目,李成蹊就会去教她,这样一来,她就能将题目搞懂了,正确率也提高了,好多同学在李成蹊的帮助下,正确率都提高了。
不仅仅是数学试卷的订正,老师交给他的其他事情,他也完成得很认真。有一次李成蹊和许博文一起拖地,许博文拖地的速度比李成蹊快一大截,但是李成蹊拖的地更加干净,可见他拖得多么认真。
这就是我们班上做事认真的“老黄牛”李成蹊。
我有一个朋友叫李卓凌,她很会跳拉丁舞,是我们班的“舞蹈女王"。
她爱跳舞,一有空就去练舞蹈。每一次体育课解散时,她都拉着我和夏悦去大堂练舞蹈。她会跳许多舞蹈,比如:伦巴、恰恰、牛仔……每个舞蹈她都很拿手,所以她上的是金牌舞蹈班!
有一次我们学校举行了比舞大会,她参加了。我问她要表演什么,她说她要表演伦巴。果然,在那几天的体育课的解散时间中,她一直在练伦巴这个舞蹈。
终于,比舞大会的比赛时间到了。我看着前面选手的精彩表演时,不禁为她捏了一把汗。“9号选手请出场,”主持人宣布。这时,台下的观众们还在交头接耳。李卓凌穿着舞蹈服出场了。霎那时,大家都安静了下来,只有节奏分明的音乐在大堂澎湃着。只见她动作紧凑,面带微笑,节奏有力,舞姿优美,吸引了每个人的眼球,大家不时爆出热烈的掌声。舞蹈结束了,她走下场来。大家仍然觉得意犹未尽,还想继续欣赏她的表演。终于她在比舞大会上获得了一等奖,我们班的同学们都夸她为“舞蹈女王“。
李卓凌正是凭借坚持不懈的刻苦训练,才获得了“舞蹈女王"的美誉。
我有一个小表弟,他是我大姨家的孩子,今年一岁半。他经常戴一顶小圆帽,白白净净的小脸蛋,像个小女生。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淡红的嘴唇,一笑起来,嘴角就露出两个小酒窝,十分可爱。
我的小弟弟虽然只会说简单的几个词,但他聪明。
有一次,我在大姨家过夜。大清早醒起床,我在客厅背英语单词。不知什么时候,二宝(弟弟的昵称)来到我的身旁,他蹲在椅子旁边看着我。过了一会儿,他溜到了一边。片刻后,他又过来了,拿了一包餐巾纸给我。我说:“不要,姐姐不要,乖二宝。”可是他硬往我手里塞,同时左手还不停地往地上指,嘴里不停地说啊啊的。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在地板上,椅子旁边发现了一坨……唉,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呀……
我的小弟弟不但聪明,而且还讲卫生、懂礼貌。
有一次晚上,我和姥姥、妹妹到大姨家玩,按门铃时,二宝来开的门,看到我们就说:“你们好”!边说边鞠躬,顽皮的样子逗得我们哈哈大笑。大姨看到我们,忙拿苹果削给我们吃,有几片苹果皮掉在地板上。弟弟看到了,把苹果皮捡起来,又轻轻地放到垃圾桶里。看到此情此景,我和妹妹都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二宝还是一个爱淘气的孩子。有几次我在他家写作业,趁我上厕所时,他就在我作业上乱画,看到我回来就急忙躲进卧室了,搞得我哭笑不得。
这就是我那淘气、聪明而又可爱的弟弟二宝。
每个父亲几乎都是每家的一家之主,我爸也是个一家之主,可干着干着成了一个学生,干着干着又成了老师,一家之主的位置几乎全落在妈妈头上,只是偶尔进来插几脚。
他带着一副黑框眼镜,眼睛里隐隐约约都能透出智慧;虽不高但还算挺的鼻子,淡粉色薄嘴唇,这些分散开都不吃香,但合在一起,就有一种读书人的帅气。他还坚持健身,哪怕只穿他最爱的休闲装,那来自腹有诗书的气质,哪里又得挡得住?
吃饭!奶奶叫了一声。我匆忙洗了手吃饭。吃好竟也不见他,我故意踩得很大声,头往书房探,他正在念单词呢!那么认真,把一个个上生词查一遍,跟着录音说,不断翻词典,一个个音标准漂亮,就连我也入了迷!可他转头欲休息时,突然发现了我,把我拽去学单词。
别以为他只是在家这样,在他眼里学习,是不分国界的!
还记得那次去新加坡博物馆,由于坡国的官方语言是英语,所以博物馆基本上都是英文,身为英语老师的他自然不愿意放弃这个绝妙的机会。
在一面介绍墙前,他头一转,我俩视线一对,他会心一笑,一把揪住我的肩膀,目光在墙上的长篇大论中搜索着词汇。他时而皱起眉头,时而掏出手机查词典,时而又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几分钟后,他眼睛一亮,眉毛挑了挑,指着revolution,趁他手一松。我马上溜,可终究还是抵不过他又被制服了,只得乖乖服从。
别人都羡慕我有这样一个爸爸,我也感到骄傲,我的英语成绩有一半都得归功于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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