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因父母对他过度的关心,过度的操控,从小到大,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从来没有自主权,从来没有得到过正常的爱,他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亲情,是情感上的“父母双亡”者。
我不否认他极端,但是,这是否也反映出我们社会上存在的某些问题呢?
作为刚出生的婴儿,我们就是一张待渲染的白纸,还没有能力做出选择,而用爱和教育去构图,是父母的责任与义务。
可是,父母也是第一次当父母啊!他们探索着,把自己认为最好的都给孩子。他们吃过没读过书的亏,就希望孩子能上学,取得好成绩;他们经历了物质匮乏,食不果腹的年代,于是便拼命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他们那时候受过许多罪,便不想让孩子受罪,宁愿自己再多吃点苦,也要给孩子创造最好的条件……
就这样,他们用自己的三观,肆意地去描画孩子这张白纸。他们认为,这就是爱,是他能带给孩子的,世上最好的东西。却唯独忘记去问,孩子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孩子有什么想法。
我小时候经常听到的话是:你是小孩子,你懂什么呢?外边世界那么复杂,现在不好好学习,将来只能做苦力打工,做苦力都不一定有人要。你选这个专业干嘛,将来不好就业,你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学干嘛,人生地不熟,被欺负出点事我们也不能立即赶去……你不应该怎样,应该怎样,这是父母长辈对孩子说的最多的话,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句式。
这难道不是爱吗?是爱,可是有些怪!
当我读完狄更斯的《远大前程》,才明白,这些爱怪在哪里,什么叫合适的爱。
皮普是一个由姐姐带大的小男孩,姐姐脾气暴躁,爱打他骂他,而姐夫乔,很爱他,总是护着他。他交了好运,为了自己的前程,离开乔,乔没阻拦,也从未抱怨,他欠下巨债,又是乔,默默替他打理好一切。
而那个资助他的贵人,虽爱着他,但这爱的背后,有目的-把皮谱培养成一个上流社会绅士。他自己是个从小到大缺爱、混迹于街头与监狱,与一切美好事物绝缘的人,是皮谱唤醒了他心中埋藏的爱的种子。他开始资助皮谱,让皮谱学上流社会的礼仪,成为一个学识渊博又有身份的人。
那时的皮谱,一心都想成为上流社会的人,有了这机会,当然不愿错过。可自从过上那种生活,他再也不像在乔身边那样快乐。走着走着,他就成了别人的梦想,或者说是成为一个为别人实现梦想的工具。
同样悲惨的还有他深爱的埃斯特拉小姐,她被哈维莎姆小姐收养,被培养成一个没有心的尤物,成为复仇工具。据哈维莎姆说,刚开始,只是想单纯的给她疼爱,可渐渐地,她发现,这个孩子可以为自己去做些事,去报复那些自以为是的男人。
埃斯特拉如愿长成她期望的样子,可是,她却发现自己做错了,埃斯特拉连收养她给她爱的人都不爱。她控诉道:我明明是爱她的啊!
可是,这种爱,难道本身不是一种伤害吗?
自己做不到的,得有人来替自己做,皮谱的贵人,他一心认为,如果当初自己有皮谱这样的好运,他一定不会与世界上的肮脏与黑暗为伍,会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被人认可的绅士。他寄希望于皮谱,他说:我不是一个绅士,可我培养出一个绅士,比你们都优秀的绅士。
哈维莎姆小姐被男人欺骗,受到伤害,她便想去报复,她做不到,就让美丽的埃斯特拉去做,先让男人动心,又去伤害男人的心。
你不能说他们付出的感情中没有真挚,可白纸一样的孩子,眼中非黑即白,对人的认识还停留在非好即坏的.阶段,怎样去那细若游丝的真挚呢?
合适的爱,像乔那样,我给你指引,但选择权在你,你追求前程,我绝不阻拦,你落魄了,还有我在你身边。
皮谱很讨厌贵人,他剥夺了皮谱简单快乐的生活。埃斯特拉,用冷漠的心,对待爱她疼她的“养母”。
所以,北大高材生与父母决裂,是有理由的,不能说父母不爱他,但是,父母爱的方式不对,让他体会的只有压抑与愤怒,而父母那份苦心,也许,等到他当爸爸时才能发现吧。
看《安妮》时,安妮对妈妈也是这样,妈妈经常责备她,不理解她的感受,她疏远妈妈,妈妈伤心地说:你什么时候才能爱我呢?
安妮生日时,爸爸送给她一首诗:
我们中间数你最小,而你不再年幼无知
你生活的很吃力,每个人都指指点点
抢着做你的老师,你被大家烦的要死
“我们有经验,听我们说!”
“这些我们早就做过,你知道什么!”
“我们饱经世故,远比你懂得多。”
从古至今,生活总如此
自己的缺点轻如鸿毛,别人的错误放大得受不了
挑刺很容易,若我们刻意去挑
尽管你父母竭力想做到,对你严厉又温柔,严肃又和蔼,吹毛求疵的习惯却多么难改。
好在安妮明白了,妈妈的爱,从来都在,只是与她期待的方式不同,她最终选择投桃报李。
生活中,总有来自各方的力量,想控制并改变我们,我们也在不住的努力,想去摆脱这种状态。
我想,北大高材生,只是反抗地太过用力。有些事,不能冲动地去下定义,人生总会有藏着善良的幸运,时间会告诉你。
我喜欢《无声告白》里的话: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望,找到真正的自己。
希望大家,找到自己的同时,别丢了爱。
第一次接触是在高中英语课本上。英语老师给我们讲解字句的语法结构,在长句中把主语-动-宾语圈起来,并生动地给我们讲解节选部分。为紧张的第三人生增添了一种文学氛围。
最初接触《远大前程》是在高中的英语课本上,这是一部具有深刻社会意义和强烈现实意义的伟大作品。
小说主人公是匹普,他是一个孤儿,是在姐姐家长大的。匹普的第一个梦想是成为像他姐夫一样的铁匠。
匹普在郝薇香的家里工作时,和郝薇香的养女艾斯黛拉产生了恋情,这使他渴望成为上等人。艾斯黛拉的生父在逃亡,无意中得到匹普的救助。艾斯黛拉的生父在国外发了财,他帮助匹普到伦敦接受良好的教育,并给了他一大笔钱。
不久,艾丝黛拉嫁给了别人,逃犯因为事发被捕,这时候的皮普情感上被打击,财产被没收,只好流浪到海外谋生。后来,当匹普回来的时候,艾斯黛拉的丈夫已经不在世,两个陷入困境的恋人终于走到了一起,离开了房东被毁的老房子。
也因事发而被捕,踌躇满志的匹普受到感情上的打击,财产也被没收,只好流浪到海外谋生。后来,匹普回国,艾斯黛拉的丈夫过世,两个饱经忧患的情人终于走到了一起,离开了艾斯黛拉已颓废的旧宅。
当金钱和地位的诱惑进入一个人的生活,或升华,或堕落。人生短暂而漫长,万事皆成。即使像匹普一样,他被无情地抛弃在生命的'最底层,也许这是另一座山的起点。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中国的成语,读了狄更斯的世界名著《远大前程》后,证明了中国成语在英国也用得通的。
书中主人翁皮普在墓地上碰到逃犯,虽然逃犯对他很凶,可他还是千方百计为他送去了吃的和锉刀。以后他得到了逃犯的帮助,成了一个绅士,改变了他穷困的命运。这不是善有善报吗?
哈维沙姆小姐,受到伤害后,孤独冷酷,存复仇之心,乔的妻子,暴虐成性,两个人最后都死得很痛苦。 罪大恶极的奥利克和康佩森,最后都不好的结果,这不是恶有恶报吗?
哈维沙姆把自己的报仇的种子播在了逃犯女儿的埃斯特拉的身上,使埃斯特拉几乎变成了第二个哈维沙姆小姐。这不是种瓜得瓜吗?
皮普在暗中帮助赫伯特找到了工作,又暗中帮他得到了一份遗产,后来赫伯特帮了皮普不少的忙。这不是种豆得豆吗?
皮普的姐夫乔是那样的爱皮普,当律师来带走皮普时,乔哭着说:“把我最喜欢的皮普抢走,我会觉得比死还要难受,如果对他有利的话,我绝不反对。”他原谅了皮普到了故乡时不来见他,他在皮普生重病,失去一切财产时,护理了他,还把自己省吃俭用,用于筹办婚礼的钱,代皮普偿还了债务。皮普已很善良,可是他对乔说:“我跟你们的善良比较。”善良的乔和善良的比迪结合成为伴侣。相信吧!善良的人总会有好结局的!!
刚刚读完英国大作家狄更斯的长篇小说《远大前程》,颇有感受,故在此费一些笔墨,浅显地写一篇读后感。
就题目而言,“远大前程”这个名字很容易使人产生误解,令人误以为该小说是一篇励志小说。在开始阅读小说之前,我也以为小说写的是出身贫寒的主人公奋发发奋,从而获得远大前程并最后取得事业成功的故事。在阅读该小说之后,才发现我的推测和实际的小说资料大相径庭。
《远大前程》实际上讲述的是出身穷苦的主人公皮普小时候意外获得一笔神秘财产,从而离家开始了他的“远大前程”,到之后“远大前程”又彻底破灭的故事。其实,皮普的“远大前程”无非就是指原本长大只能当铁匠的他,能有机会去伦敦做一个“绅士”或“上等人”。而这样的一个远大的“前程”,在小说的后部则被冷酷的现实所击碎。因此说,作者以“远大前程”来命名这部作品,事实上是作者对当时社会的一种讽刺。
《远大前程》用朴实流畅的语言,带领读者走进了皮普富有戏剧色彩的生命。天真善良、爱憎分明的皮普从小父母双亡,和脾气暴躁的姐姐住在一齐。他的姐夫乔是一个善良的铁匠,对皮普的关爱无微不至。小时的皮普被镇上一位富有的老小姐郝维辛雇为她的养女艾斯苔拉的玩伴。皮普无可救药地爱上了漂亮而又冷漠高贵的艾斯苔拉,从此励志要提高自我的文化水平修养,做一个配得上艾斯苔拉的“上等人”。正在这时,郝维辛小姐的律师找到了皮普,说有一个神秘的人给了皮普一大笔财产,让他成为一个绅士,但作为条件皮普不得打听任何有关神秘人的消息。
皮普欣然理解了这笔财产,来到了伦敦,开始了跻身上流的生活。但艾斯苔拉的若即若离和她最后对皮普的抛弃以及神秘人的现身改变了这一切。神秘人其实是皮普小时救助过的一个逃犯,而非皮普一向想象的郝维辛小姐。由于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巨大落差,刚开始皮普对逃犯充满了厌恶。但皮普逐渐被逃犯的纯真善良所打动,决定帮忙被通缉的他逃出国外。
然而,逃脱计划被逃犯旧时的仇人所获,逃犯被警察抓获,皮普的财产也被充公。前程和理想就此破灭的皮普之后到了国外打工,十几年后又回到了乔的身边,并偶遇同样饱经沧桑的艾斯苔拉。二人最后的结局
文中虽没有交待,但可推测二人结了婚,在皮普儿时的乡村和乔一齐愉悦地生活着。
狄更斯的这部经典小说很有魅力,既风趣幽默又寓意深刻,好看易读而又令人感概良多,就如品了一杯好酒,历久弥香,回味无穷。书名为远大前程,实际却是一场真实发生而又破灭的幻梦,是主人公皮普的一场华丽旅程,从雾气弥漫、沼泽遍地的英国乡村质朴生活到繁华都市伦敦的五色斑斓,最后回归乡村,这场幻梦却让皮普对生活有了更深的认识,也让我们读者有了更多的感触。
小说分为三个阶段:幻梦前,幻梦中,梦破灭后。
幻梦前,主要是讲的社会环境加之人的意识的萌芽,特别是在那个年代英国根深蒂固的阶级意识下,小皮普开始只是一个有些胆小、心思单纯的孤儿,跟着经营铁匠铺性格暴躁的姐姐和心地善良的姐夫乔一起生活,认为自己的未来就是继承姐夫的铁匠事业。但自从亲戚潘波趣带他走进镇上的孤僻富豪赫香薇小姐的那座庄园,并认识和他同龄的美丽养女艾思黛拉之后,特别是对艾思黛拉的爱意使得皮普的心境开始发生变化。而狄更斯对这变化的发生发展从语言、动作、心里等方面的描写让人回味无穷,比如书中写道:我后来也曾不止一次地尝到过一种滋味,觉得一时间仿佛天上落下一块厚厚的帷幕,盖没了人生的一切乐趣和美妙的幻想,使我百无聊赖,只有浑浑噩噩耐着性子度日。
记得后来有一段时间,我常常在星期天黄昏站在教堂公墓里,看夜幕降落,拿我自己的前程跟那一片寒风萧瑟的沼地景色相比较,觉得两者倒颇有些类似之处:一样单调、一样低下、一样看不见出路、一样是浓雾弥漫、大海茫茫。英国乡村的那浓雾一直在书中反复出现,有时消散一些,有时又弥漫更多,就如皮普的前程,看似暗淡却突然有了转折,看似光明却又危机重重。
一个突然从天而降的'消息改变了皮普,让他走进了繁华伦敦,走进了这个美丽的幻梦。幻梦中的皮普在这外界环境影响下内心的挣扎更加激烈,比如回老家去看望过他误以为给她遗产的赫香薇小姐后,却找借口不去看望给他温暖和爱的姐夫乔和朋友毕吉!这些种种无不在他的内心挣扎中,但挣扎之后更多的却是走偏了。
虽然我们在他的挣扎和朋友赫尔波特中能看到皮普本质上善的一面,但是一些不好的品质在皮普的身上渐渐呈现,挥霍无度、瞧不起自己原本的家人和故乡、对虚荣的上流生活的迷恋。就在这时,那个雨夜中,渐渐沉沦在伦敦所谓的上流社会奢华生活中的皮普却被命运给了他当头一棒,原来一直以来资助自己的并不是赫香薇小姐而是曾经帮助过的逃犯浦俄洛斯。这一棒突然而剧烈,让皮普渐渐清醒于自己的生活,认清自己的现实,也让他感觉到欺骗(赫香薇。而在认识到自己的金主之后,狄更斯的描写,对于皮普对浦俄洛斯感情由厌恶到感激的逐渐变化也很有意思,一点一点的变化,内心的波动,而筹备逃跑那一段则是小说中难得具有戏剧效果的紧张戏码,在最后逃跑的湖上,浦俄洛斯对皮普说:“我们谁说得上过几个小时会是怎么个光景呢?正像我撩得起这把河水,却看不见河底一样,可是,河水我抓不住,时光我也留不得,诺,水从指缝中漏掉了”,这段话既暗示了逃跑的失败,也表明了皮普这远大前程是一场幻梦,而更多的是对命运对时光的感叹!
遗产消失了,浦俄洛斯也因为受伤在审讯前去世了,心中的爱人艾丝黛拉嫁给了自己讨厌的人,一切就如黄粱一梦,转眼变为泡影。而这时候帮助自己的还是那个善良的乔,而现实的一切加上这份爱使得皮普在内心挣扎中,在对与错中认清了方向,回归本质的良知。在回到那改变自己生活、现在已经变为废墟的庄园中,他见到了同样被生活历练的艾丝黛拉。“我牵着她的手,和她一同走出这一片废墟,当年我一次离开铁匠铺,正是晨雾消散的时候,如今我走出这个地方,夜雾也渐渐消散了。夜雾散处,月华皎洁,静穆辽阔,再也看不见憧憧幽影,似乎预示着,我们再也不会分离了”,这是全书的结尾,雾的意象也在次出现,这一次是散开,但和多年前离家的夜雾散开不一样,这一次看见了皎洁的月华,看得更清晰更明亮,很喜欢的一个结尾。
这本书除了写主人公这一场幻梦之外,几个配角人物也令人印象深刻。比如:法律顾问贾格斯,每次在处理完一件工作上的案件后都要洗手,仿佛怕被这案件给玷污了。还有他的助手文米克,在工作上灵活严肃冷静,而在生活中却有趣幽默,他那设计别致精妙的家就是他的世外桃源,而他把工作和生活划分得如此的彻底让人惊讶。当然,赫香薇小姐那座幽暗的庄园,那永远停滞的新娘打扮在她死白而日渐衰老的皮肤衬托下令人感到惊悚,布满灰尘和虫子的新婚餐桌,想必也印在了读者的脑中。
跟着皮普一起经历了这一场幻梦,这一切的喜怒哀乐,我的眼前是英国乡村的浓雾和沼地,渐渐的这浓雾化开了,散去了。
匹普只觉得眼前的教堂一跃而起,天旋地转。那个凶神恶煞的逃犯紧紧卡住他的脖子,恶狠狠地把他推倒在墓碑上,嘴里说着吓人的话。那时年幼的匹普哪里知道,被迫为一个囚犯偷食物这件不光彩的事,居然改变了他的一生。
花了好长时间,终于看完了这本书——《远大前程》。我是2018年5月11日开始看这本书的。整个暑假也没有碰,于是隔了这么久才把这本书看完。
这是我看的第二本狄更斯的书。一年前看完了《雾都孤儿》,奥利佛那种纯真和虔诚,到现在都印象深刻。
狄更斯的作品延续了主人公实诚的风格,匹普和奥利佛也是一样。他们两都运气很好,奥利佛有贵亲,而匹普有“贵人”相助。
总体来说,《远大前程》整本书在剧情设置上并不是非常惊艳丰富,但人物关系之间还是能做到处处有关联的。感觉可以围绕出更多的故事,却被这种人设浪费了。不知道是不是作者没有打算写成长篇小说,感觉收尾的非常急,对匹普一生铺垫很长,接近六十章的篇幅,涉及匹普人生转折点的高潮部分,只用了一两章就描写完了。
只能说我可能被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惯坏了,现在看到每本世界名著中的每个人物,都想着Ta会和其他任何一个人物有种怎样离奇的关系和故事。
感觉全文中,人设最浪费的是艾斯黛拉这个角色,对于她性格的形成只是描述了一些过程,也没必要标志性事件。而对于她最终性格的转变,也是一笔带过。这种转变很难说服读者,尤其是艾斯黛拉还是女一号,被捧成仙女般美丽的女一号。
除了这个以外还有艾斯黛拉的父母,那位流亡海外,匹普拯救者的父亲,还有那位在贾格斯先生家里做佣人的母亲。围绕他们三人的这个故事,本可以写的更加丰富多彩。但狄更斯只是把这三人的故事作为彩蛋埋在文中,而不是作为伏笔去更多叙述。
当然,书中也不乏一些意料之外的惊喜。比如结尾的乔和毕蒂。我真的万万没有料到,乔和毕蒂会在一起,毕竟乔虽然一辈子受尽了匹普姐姐的辱骂殴打,但在匹普姐姐遭到奥力克袭击后,他依然是如此不离不弃。我以为他太呆了,但显然狄更斯只是想证明他很实诚,却不呆滞。乔在匹普恢复后的最关键时刻离开了他,他选择了放手。我一直在揣摩乔的心情,他那么爱这位弟弟,但当匹普成为“上等人”,说不清他到底是骄傲还是惋惜。
换句话就是,乔到底知不知道,匹普过的不开心?我相信很多人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都会觉得匹普就是“作”,自作自受。他为了那虚无缥缈的爱情,让自己一直活在这种“未知”当中,最后的结局又无奈地打破了这种“未知”,一切重新回到起点。
他对艾斯黛拉那份爱,真的值得他付出这么多吗?我一直在怀疑那真的是爱情吗?还是他的虚荣,他这辈子没能得到艾斯黛拉一点爱,而引发的自尊维护。
“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美的东西。”
“金钱和地位,和幸福从来不是正相关。”
全文建立于“复仇”,终结于“爱”。郝薇香小姐想向所有男性复仇,所有培养出了艾斯黛拉。马格韦契想向所有看不起他的人复仇,所以极力培养出匹普这个“上等人”。最终,当他们生命走向尽头,发现复仇毫无意义时,他们又回归到“爱”。
文中还充斥了大量像潘波趣先生,朴凯特一家等等势利眼,据书中的序论介绍,狄更斯这样描述,是因为这就是那个时代的缩影。
看完全书的人我相信还有一个疑惑,就是狄更斯为什么要让康佩生那么轻易的去世了。他几乎是一个万恶不赦的人,欺诈,诡诈,制造了那么多人间惨案。·在情节中还把他描述成一个在阴暗角落窥探世界的人,来无影去无踪。最终的去世其实真的让我觉得惋惜,就搏斗这两下就没了?怎么也得让他受尽感情的煎熬,身体的折磨等等才能放开他啊。
我摘录了一些书中的情节与大家分享一下:
当匹普遇上艾斯黛拉时,他的内心活动:“我连忙趁这个机会看看自己。我自己也看不上眼。以前我从来没有为这些而烦恼过,现在却烦恼起来,只怪自己什么都粗俗不堪。”
而艾斯黛拉冷漠对待匹普时,他的内心活动:“看也不看我一眼,傲慢无礼到极点,简直把我当作一条的狗。我丢够了脸,伤透了心,受尽了欺负,气炸了肚子,又是愤慨,又是难受——心理说不出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创痛——只有天才知道这叫什么滋味!泪水涌进我的眼眶。”
当乔送别匹普时,对他说了这样一段话:“如果你不能顺着直路正路做到不平凡,可千万别为了要做不平凡而去走邪门歪道。”“活要活得规规矩矩,死要死得快快活活。”
而匹普的内心感受却是:“天下最苦恼的事莫过于看不起自己的家。固然这多半是由于忘恩负义黑良心,受到惩罚也是理所当然,罪有应得;不过我可以作证,这毕竟是一件苦恼的事。”
当匹普了解到自己的“远大前程”时,他的内心感受是“在星期天黄昏站在教堂公墓里,看夜幕降临,拿我自己的前程跟那一片寒风萧瑟的沼地景色相比较,觉得二者倒颇有些相似之处:一样单调,一样浓雾弥漫,大海茫茫。”
“我们为人一世,往往就会这样,为了防范自己最看不起的人,结果干出了最最卑鄙恶劣的行径。”
而乔对于他自身的命运,则是这样思考的,“匹普,亲爱的老朋友,世界嘛,可以这样说吧,本来就是由许许多多零件配合起来的。这个人做铁匠,那个人做银匠,还有人做金匠,又有人做铜匠。难免有一天要各走各的路,到了时候是回避不了的事。”
匹普:“世界上形形色色的骗子,比起自骗自的人来,实在算不上一回事,我就是编造了这些借口来欺骗我自己的。你说奇怪不奇怪。”
当匹普长大成人,开始了自己的“上等人”生涯时,是这样想的:“也不知有多少个傍晚,孤单单一个人望着壁炉,就不禁觉得,世间的炉火再好,也比不上打铁间的那一炉火,也比不上老家厨房里的那一炉火。”
如果说谁能把众多人物在一部毫不冗长的小说里连一个有机整体,当推狄更斯的《远大前程》,他精妙的构思已在此部小说里到达极致。这是一部结合悬疑,感情,哲理于一体的小说,打破了狄更斯现实主义的创作束缚。
大多数人对贾斯薇小姐印象深刻,那个把自我囚禁在阴暗房间里的老女人,自我得不到真爱还报复其他无辜的男人。她的衣服是结婚当天的礼服,钟表停留在结婚时的时间,连发霉的结婚蛋糕都还保留着。作者设计他自焚的死亡方式顺其自然的,陈腐的东西必定要死亡,何况是有如此毒害如此危险的东西。狄更斯斯在刻画这个人物时明显受哥特式小说的影响,阴暗,抑郁的气氛占据了环境和人物内心。作者敢于表现和挖掘,恰当处理了主人公和这个人物的关系。
主人公匹普没有任何光彩夺目的地方,他的魅力来源于真实。一部小说要结合多重形象的人物,就要有足够的亲和力和引人入胜的情节。这两点作者都游刃有余,于是就让读者能够尽情陶醉其中,既探寻他的重重悬念,又在情节中感叹人物命运多舛,周游期间,至终才发觉“远大前程”的无奈,它可是是一个***的幻影,在匹普和我们的心间渐渐胀大,掩盖住最终一丝现实的景象。
我们不能说这是部杯具,飞黄腾达的幻想谁都应当有,可狄更斯所说的远大前程却是在讽刺虚有幻想的人。至于虚与实,幻想与现实,两百年后我们不是又生出截然不一样的看法么作者竭尽才华为我们讲述道理,可是两百年间,谁又能真正摆脱幻想,完完全全地创造出自我的远大前程呢
挣扎中的人在沉醉,清醒的人又不爱功名利禄,唯有平平凡凡甚至庸俗的人们,偷偷的幻想着,也许,有人也会给我一大笔钱,成就我的远大前程,谁管给钱的是逃犯还是什么。
发黄的书页里,我以一种敬畏的心境阅读狄更斯。我能看到他忧愁又苦笑的神情,太过沉重,我只能敷衍过去。这是罪过,好在从他朴实的语言里,我还能得到他和蔼的微笑,在他设计的完美故事链条中,我甘心沦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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