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乌龟要和兔子比赛跑步。开始的时候,兔子跑的很快,乌龟跑的很慢,但兔子跑的很远的时候。乌龟看见兔子在树下睡觉,乌龟继续跑,马上就要到终点了。
一二三四五六七,终于到终点了,跑的慢的乌龟赢了兔子。 我们应该向乌龟学习,做事情要坚持不懈,一定会成功的。
初夏的天气有些闷热,挑个日子,我们一行人便去了莫干山游玩。一下车,深吸了口气,神清气爽,让那些PM2.5都走远点吧!这山里的空气格外的清新,一阵风吹来,心里柔柔的。山间的天气多变,忽然间,天上飘起了蒙蒙细雨。
沿着山路向下,一行人向着剑池出发了。空气渐渐的变得湿润起来,晶莹剔透的小水珠调皮地站在了每一个人的发梢。扎马尾的'小姑娘轻轻的把头发一甩,小水珠便咕噜咕噜地在空中扬起了长长的抛物线,路边刚刚从土里探出头的小草也躲不过这水珠的洗礼,一个个湿漉漉地抬头看着我,似乎想告诉我:“我喜欢洗澡!”
不知什么时候,路边流过一条潺潺的小溪,像一条柔软,透明的锦缎,有上往下飘过来。不小心踢到了路边的小石头,小石头滚了几圈,跌进了小溪里。这下可热闹了,水底的鱼儿都凑到了这块小石头前吐泡泡,轻轻地蹭到这一块小石头:“欢迎新朋友的到来。”
欣赏这路边的初夏景色,不知不觉便到了剑池了。剑池果然名不虚传,一汪清水,像一片镜子,隐隐地照出了周围的绿树青山。风一吹,剑池便泛起粼粼波光,一高一低很有规律的荡漾着。湖面上有几片落叶,上面还有几只小虫在游玩呢!一阵风吹来,它们的“小船”左一摇,右一晃,它们吓得战战兢兢。突然,一个小波浪打来,把它们变成了“落汤鸡”。
剑池上面有一道瀑布,和其他的瀑布有些不同,他是从山上的一座拱桥中倾泻而出,整体上看,像是一位百岁老人,拱桥是他的腰,飞流直下的瀑布是他颇为得意的白胡子。老人就是这样低着头认真注视着自己脚下的剑池,生怕一眨眼剑池就会消失不见了。
初夏,在莫干山上,景色宜人让我有种情不自禁永远驻足在此的冲动,但我终究不属于这里。再见了剑池!再见了莫干山!明年的初夏我还来看你。
“说了再见/才发现/再也见不到……”听着手机里周董的这一句歌词,我一头扎进了回忆的汪洋大海中,一个个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孔,朝我缓缓走来。
比如,我的堂哥,在我刚上小学的时候,堂哥就随父母去了充满梦想与机遇的大城市——武汉。从那时起,我的生命中便少了一位亲密的玩伴。在车站送别时,我一手紧牵着哥哥,一手攥着哥哥送的玩具,不愿松开。哥哥提着重重的行李箱,还是踏上了火车,留下泪珠在眼眶里打转的我。“再见,再见!”我只听见了火车的轰鸣,但在梦里,哥哥仍旧向我招手:“再见!”
又如,亲爱的外婆。外婆走的时候,我还是个小小的小孩。她或许对我有过千言万语,可我却都记不清了——只记得每逢过年过节,外婆给我买的五颜六色的糖。妈妈说,小孩子吃多了不好,可这仍无法阻挡外婆对我的喜爱。直到有一天,外婆住进了医院,手上身上都插满了管子,头发似乎又苍白了些。她还是那样微笑地看着我,从桌上拿给我一颗糖,然后抚摸我的额头。临别时,我笑着说:“外婆,再见!”而我哪知道,这一句,竟是诀别。后来,母亲给长大的我看外婆的照片:相片中的外婆,笑着,挥着手,仿佛还在与我道别。
再如,那个女孩。有一年,我去广州比赛,与我一组的是一个来自佛山的女孩。她短发,一个小小的辫子,初见时穿着一身正装,让人能感觉到浑身上下散发出的独特气质。我本是一个爱疯爱闹的男孩,却被她的波澜不惊,她的温文尔雅,深深折服。在颁奖典礼上,听到评委念出她的名字,我激动地为她鼓掌。深夜,我们在路边互相道别。“再见!”“再见!”可是,纵是在地图上隔着短短几厘米,我们又何时能再见?
春去秋来,那一场场的离别,都渐渐离我远去了,却又深深埋在我的脑海里,历久弥新。生命中一次次的再见啊,本就是一个,不能期许兑现的诺言。
车窗外,淅淅沥沥的雨水滴落地面,溅起又落下;还有一部分拍打在车窗上,透过太阳膜可以看见,它们弯弯曲曲划过的曲线。
我懒洋洋地坐在车后面,摆弄着“九连环”,手指不停地上上下下。国庆七天假,免不了回老家一趟,回老家也定是要去那条街看看的。
记忆里,那条街的中央有一家小店,是两位花甲老人开的,这家店已有些年头了,屋顶上被火熏出黑色的痕迹就是最好的证明。这家店里没有卖什么精致而昂贵的小礼品,也没有大饭店的富丽堂皇,甚至它都没有一个像模像样的招牌,这里只有香喷喷的肉夹馍。虽然这条街有很多这样的店铺,但是再我的记忆中,这家店的肉夹馍是最正宗的。
两位花甲老人留给我的印象除了白发、皱纹和实在,再无其他。他们分工合理,女的烙烧饼,男的负责夹馍。那男的刀功很麻利,一根火腿他三下五除二就搞定了,娴熟地把火腿夹入烧饼中,再配一个鸡蛋,随手扯下塑料袋。“嚓”一声后,烧饼就进入了塑料袋里。
趁热解决掉它,咬一口,嫩;嚼一口,香;随着喉结的抖动,它顺利进入食道。解决了它之后,擦去嘴角的饭渣,再细细回味,那种滋味仍久久徘徊于心田。
爸爸将车子停在路边,我漫步在烟雨中,寻找着那家小店。向那家店的邻居打听:“唉,奶奶,你知道这家店的老板去哪了吗?”“早埋了。”我心里一惊,慌忙向他道谢。转身走向另一家肉夹馍店,将热腾腾的肉夹馍捧在手里,咬了一口,若在以前,雨天吃那两位老人做的肉夹馍,是温馨的,还会因为是雨天而感到一种特殊的香味。但今天的肉夹馍却没有那种味道。
回家时,手机里响起逃跑计划乐队的《再见再见》,透过车窗看那家空无一人的小店,向它挥挥手,在歌声中离开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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