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调也是一种智慧的作文(低调是一种修养作文600字)

低调也是一种智慧的作文(低调是一种修养作文600字)

首页抒情更新时间:2023-02-15 04:20:21
低调也是一种智慧的作文(低调是一种修养作文600字)

低调也是一种智慧的作文【一】

当然我并不能拥有它,它是国家保护动物。于是父亲为了满足我的心愿,给我找来它的`“替代品”,父亲哄着我说鹦鹉也是鹰,主要它还会讲话。于是我随父亲挑了个精美的“房子”送给它。我渐渐喜欢上它,鹰太遥远,鹦鹉却是实际。况且似乎每天放学都想看看它。后来觉着愈发喜欢,它会说话,常常我想去逗它。就这样成为我生命重要的伙伴。

时光也慢慢飞逝,我偶然读到一篇文章,叫《囚禁》,是说一个人很喜欢狼,于是弄回来一只幼崽,将它抚养,陪它玩耍。有一天带它来到草原,玩耍时,它走了。尽管他找了很久,却再也不见它的身影。后来他明白即使它们从一生下来就与人类接触,却难以失去动物的天性。即使他很喜欢它,终究还是放下,他再也没拿狼做为宠物。他时常会忏悔,他毁了一个狼的天性,似乎它已经在草原淘汰,或是……。有许多国家可以拿鹰作为宠物,但很多人都没有。我大概知道是为什么,并不是他们不喜欢。或许是更多人明白他们给不了鹰一种遨游万里的空间。即使再大的笼子,它怎能展翅?看我之后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回到家对父亲说,把鹦鹉放走吧!我心中会有些颤动,不知是不舍还是愧疚。父亲不解的问:“你不喜欢它了吗?”“喜欢,但我不想囚禁它。”父亲说它本身是宠物,供人养着。现在放它飞走,或许会因没有地方栖息而死去。我想或许它死去都会比天天关在这冰凉的笼子好,孤寂着看着。父亲答应了我。心中有些空,大概是因为心中所顾及的东西没有,反倒空。

很久过去看看别家笼子里还会养几只兔子,但我一眼望去,冰冷的笼子只是有一点水,和一些菜叶子。主人家的孩子开心的喂着,常常嘻嘻哈哈的笑着去照顾它。这似乎就是喜欢。很喜欢吧。兔子喂的很肥,或是因为百般呵护。胖了,也没死去。幸福吗?我不能改变什么。

自然总有规律与答案,可它们从未犯任何过错,却是无期徒刑。我只是希望喜欢就放下吧。它不属于你,你可以向往,却不能占有。

生活亦是如此吧,喜欢若是不可强求,不可改变,不如放下。比如一段记忆,一些话语,一个眼神。并非爱才能放下,喜欢也是,我喜欢拥有鹦鹉的日子,但是我更乐意它是个梦,或是更乐意怀念它。

低调也是一种智慧的作文【二】

成功,是人们对结果的评价,也是人人都梦寐以求的,可你有没有想过,失败也算是一种成功呢?

可能大家读到我这个题目时,会有这样的疑惑:你写成功就成功呗,为什么要写“这也是一种成功”呢?现在你讲讲其中的奥秘。

那是发生在我二年级的时候,由于小时候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再加上我又不怎么贪玩,我从一年级开始成绩就名列前茅,常常博得同学、老师的夸奖,这使年幼的我不禁暗自的得意。

很快就升入到了二年级,一年级的我就很骄傲,到了二年级就根本别谈了,可是在二年级的第一次考试就给了我当头一棒。

由于老师说下午要考试,下午来的时候,放眼望去,几乎没有一个“正常人”,有的成绩不好的同学,双手合十,把眼睛闭起来,嘴里念叨着:老天啊,佛祖啊,求求你们保佑我吧!考试了,我一看到试卷简单地浏览了一下,心想,这考卷也太容易了吧,分分钟可以搞定,哈哈哈……好了,我看了一下表,还有30分钟叱,我在那儿无聊地等啊,只听到老师说了一声“交卷”,解放了……

第二天,报分数,陈诺100,李关98,王铖92……什么?我考了92分,这不科学吧,看了试卷后,原来我错了一条计算题,一道应用题,原因居然也是算错了。

回到家后,妈妈问了我一句“王铖,数学考试考了多少?”妈妈这一针见血的刺中了我这不堪一击的心田。一向坚强的我不禁流下了眼泪,等妈妈弄清楚情况后,思考一番对我说:“王铖,其实你这次考得这么差,我认为很好,你在奶奶那儿不是经常看到一些人剪果树的树枝吗?其实,那些树枝是结不出香甜的果实的,但它会吸收大树的营养,所以要修剪掉,就像你喽,从一年级开始就生出骄傲的枝条,而这个92分像一把锐利的剪刀把它剪掉了,提醒你不要再骄傲。”

妈妈的一番话,我若有所悟,点了点头。

其实失败不算什么,重要的是能不能从中吸取教训,“失败乃成功之母”就是这个意思。

低调也是一种智慧的作文【三】

这也是一种兴趣我妈常说我怪,这个年代同我一辈的学生,已经很少会常去图书馆了,对读书这是也永远不会意兴阑珊。在这方面,我是不谦虚的,甚至有些骄傲。借阅与阅读,是我的一大兴趣爱好。

兴许有人会说,这不过是业余生活的佐料。我可不这么认为,我已是认真地投入了进去,并且得到了回报。叶林凤在《读书随笔》中谈到“要少写多读。如果做不到,那么,就应该多读多写。万万不能只写不读。”这一语点破我的心境,人的写作境界往往来源于他阅读的层次和自身的感触。但这又和借阅有何关系呢?

借阅成为我乐于做的事的原因,主要是其范围之广。书店的书多也多不过图书馆。而在图书馆中,旧书新书,皆陈列的有条不絮。凡是真正爱书的人,都会喜爱在树丛中走来走去的氛围,古今中外,都是知识,而这知识你又可随意翻阅,多么好的体验!最后一点,就是在图书馆找到了自己想在书店买而错过的书,好像瞬间拥有了幼童的欢兴鼓舞,比在商场减价时还要高兴。

说句题外话,借阅还是一种心理作用。我带回家的书,都会尽自己所能将精华摘录进一本本子里,这大大提高了我的读书效率。相比之下,有些图书,买回家后放在床头,任日累月积的时间加起来也少去翻了,所以说,借阅有时间限制的特性,是很好的。

有读必有所思,有思必有所想。只要认得字的,皆会读书,可是为何文豪只有那些人。区别就在于读书方法四字。每每阅读后,我总会思考,并且对此事充满了兴趣,乐此不疲。从一点看到了一面,从故事情节推敲作者表达的用意。文字是可以偷的,可以复制的。可是思想不行,你窃喜你摘下的句子,却不知这只是那个作者知识之树的一颗果实。你没有把书读透,没有结合一切外在材料把作者的思想读进自己的思想,没有“取精华,避糟粕”,这种情况之下的任何人跟我说:我读完了这本书。在我看来,都是个巨大的笑话。你不仅没有读透,还把时间浪费了,多么愚蠢的作法!

再来说“有想必有所写”。写作是展现读书成果最好的方式,也是对书的尊重与回报。我热爱写作,几乎可以用不能自拔形容。出门可以不带手机,钱包,却万万不能忘记了带笔和纸。周国平曾在《风中的纸屑》中提到:当一个思绪或感觉突然浮现时,写作者要善于随时随地把自己从周围的环境中隔离出来。于是常在灵感涌现时,在大街上写起东西来,虽说尽是些零碎的小句子,可是这个兴趣习惯,一直保存至今。

这些琐碎的记事,有人看来是一种嗜好。可我已任然让它在我的生活中变成一大兴趣,一有时间就重复其过程。乐在其中,这便是最伟大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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