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其实很简单,只要和爱我的和我爱的人在一起,每一刻都是幸福的,对于我来说,能平静的生活,这就是幸福。
在万物复苏的季节中,多少次我看着小草顽强的破土而出,看着小树冒出嫩绿的枝芽,贪婪地呼吸新鲜空气的时候,我多么想化身为小草,顽强的破土而出,随着这春风漫游世界,其实无忧无虑就是一种幸福。
在烈日当天的夏天,我想当水中的鱼儿,痛痛快快的凉爽整个夏天。每一次,当我们睡得出汗时,总是忽略了身边那个一直为我们扇扇子的人。当我们伤心难过,觉得全世界都抛弃了我们时,总有那么两个身影,一直陪伴在我们身边。当我们四处漂泊,无处可去的时候,总忘了,有那么一个地方,等着我们的归来。其实,父母就在我们的身边,无微不至的照顾着我们,关心着我们。其实,父母的付出也是一种幸福。
在充满悲欢离合的秋天,我们总会像树叶一样,独自漂泊远方。在我们孤独寂寞的时候,她总会悄悄的陪伴着我们;在我们想找一个人诉说心中的苦与乐时,她总会是我们最好的听众﹔当我们学习遇到困难时,她总会帮助我解决难题。也许,曾离别过,争吵过,但是朋友是一辈子的朋友。其实,朋友的不离不弃,相互了解,这就是幸福。
在北风呼啸的冬天,我们总会下意识寻找最温暖的地方——背窝。那个地方,我们曾兄弟姐妹抱在一起取暖,睡觉的地方。那个地方,我们曾兄弟姐妹一起诉说心事的地方。那个地方,我们曾兄弟姐妹一起开玩笑的地方。她们都是我所爱的人,爱我的人,这也是一种幸福。
对于幸福,我从不贪心,只要和我爱的人,爱我的人在一起平静的生活,我就会很满足,这就是幸福。
其实,幸福就在我们的身边,在我们点点滴滴的生活中,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的每一个脚印。
爱,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是很深奥的。许多的父母总是带着自夸意味地对旁人说道:“我是最爱我的孩子的,我什么都给他(她买最好的!”我也总会听到一些小朋友洋洋自得地说:“我爸妈很爱我,无论我做错了什么也不会骂我的!”
看着他们眉飞色舞的模样,我只能缄默不语,细细地品味着被他们所曲解了的“爱”,顿时生出一种凄凉之感,眼前交错的是却是几幅别样的画面。
人们总是为鹰翱翔于九天的矫健雄姿所惊叹,可谁又曾想过,鹰在学习飞翔时要做出多大的牺牲?它们付出的完全是血与生命的代价呀!
鹰在刚刚开始学飞的时候,鹰妈妈便将其推下山崖,任凭自己的儿女被岩石,被锋利的树枝划的遍体鳞伤。它们不能倚靠任何东西,只能在绝望中寻求生的希望——用力拍打着自己的翅膀。这样,它们便学会了飞翔。当然,也有很多的鹰却并未成功而葬身于山涧之中。
许多父母都想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可他们却几时付诸于行动?即使是一只凤凰,在父母盲目而无限度的溺爱中也可能变为一只鸡。
曾在新闻中,看过有这样一位父亲:为了使自己的儿子增强体质,长大后可以从事体育事业,这位父亲毅然决定每天带着儿子只穿一件单薄的衣服在零下三十多度的街头奔跑。有许多的人称这样做太过愚蠢,那敢问古往今来,哪一位有所成就的人不是吃了不少的苦,受了不少的罪才取得成功呢?
相比之下,大多数父母口中的“爱”就显得那么的浅薄而又能难以理解。难道“爱”就是仅仅指为子女提供好的物质生活及享受,放纵自己的儿女骄横而置之不理。从而养成一些诸如无法自立的毛病吗?
现在社会上流行一种网络名词“啃老族”,为何会出现这种现象?不还是因为父母的不负责,儿女肆意纵欲所造成的吗?
我为他们感到深深的悲哀!
有觉悟的父母们,请清醒过来吧!严厉,有时候也是一种爱。
这也是一种兴趣我妈常说我怪,这个年代同我一辈的学生,已经很少会常去图书馆了,对读书这是也永远不会意兴阑珊。在这方面,我是不谦虚的,甚至有些骄傲。借阅与阅读,是我的一大兴趣爱好。
兴许有人会说,这不过是业余生活的佐料。我可不这么认为,我已是认真地投入了进去,并且得到了回报。叶林凤在《读书随笔》中谈到“要少写多读。如果做不到,那么,就应该多读多写。万万不能只写不读。”这一语点破我的心境,人的写作境界往往来源于他阅读的层次和自身的感触。但这又和借阅有何关系呢?
借阅成为我乐于做的事的原因,主要是其范围之广。书店的书多也多不过图书馆。而在图书馆中,旧书新书,皆陈列的有条不絮。凡是真正爱书的人,都会喜爱在树丛中走来走去的氛围,古今中外,都是知识,而这知识你又可随意翻阅,多么好的体验!最后一点,就是在图书馆找到了自己想在书店买而错过的书,好像瞬间拥有了幼童的欢兴鼓舞,比在商场减价时还要高兴。
说句题外话,借阅还是一种心理作用。我带回家的书,都会尽自己所能将精华摘录进一本本子里,这大大提高了我的读书效率。相比之下,有些图书,买回家后放在床头,任日累月积的时间加起来也少去翻了,所以说,借阅有时间限制的特性,是很好的。
有读必有所思,有思必有所想。只要认得字的,皆会读书,可是为何文豪只有那些人。区别就在于读书方法四字。每每阅读后,我总会思考,并且对此事充满了兴趣,乐此不疲。从一点看到了一面,从故事情节推敲作者表达的用意。文字是可以偷的,可以复制的。可是思想不行,你窃喜你摘下的句子,却不知这只是那个作者知识之树的一颗果实。你没有把书读透,没有结合一切外在材料把作者的思想读进自己的思想,没有“取精华,避糟粕”,这种情况之下的任何人跟我说:我读完了这本书。在我看来,都是个巨大的笑话。你不仅没有读透,还把时间浪费了,多么愚蠢的作法!
再来说“有想必有所写”。写作是展现读书成果最好的方式,也是对书的尊重与回报。我热爱写作,几乎可以用不能自拔形容。出门可以不带手机,钱包,却万万不能忘记了带笔和纸。周国平曾在《风中的纸屑》中提到:当一个思绪或感觉突然浮现时,写作者要善于随时随地把自己从周围的环境中隔离出来。于是常在灵感涌现时,在大街上写起东西来,虽说尽是些零碎的小句子,可是这个兴趣习惯,一直保存至今。
这些琐碎的记事,有人看来是一种嗜好。可我已任然让它在我的生活中变成一大兴趣,一有时间就重复其过程。乐在其中,这便是最伟大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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