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温妮和塔克一家的故事。有一天温妮在森林里玩,他看到了不老泉,就被梅给绑架走了。温妮来到了塔克的家里,知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那些泉水喝了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然后他就和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个穿黄色西服的人,一直跟踪着他们,秘密也都知道了。梅怕他说出去,就把他打死了,但还住进了监狱。最后他们一家人和温妮成功的把梅给救出来了。他们一家人走了。但是温妮的长生不老水,自己没有喝,没有和他们在一起了。
我的感受:我在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想长生不老,因为我们之前读过《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让我很珍惜生命,所以我不想死。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长生不老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像故事中的塔克一家似的。他们一家活的像小偷似的,干工作不能让别人发现,还要来回的换工作,一辈子都很穷。一点意思都没有,生不如死。所以我认为生在世上度过自己一生要经历的事情,就可以了,老是活在世上也不是那么高兴的事情。大家都很像长生不老,但是生命只有短暂才会去珍惜,如果都可以长生不老,要珍惜生命干什么。
有时候我认为生命像个摇篮,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所以这才可以让大家珍惜生命。真实的世界上没有不老泉,如果有我也不会喝,因为如果喝下去了,虽然永远都不会死去,但是永远也感受不到幸福。所以只有那一段段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时候。只有那一段时光才是最美好的,最幸福的。
我认为故事写的很好,可以让人从一个小故事中脱节对长生不老的渴望。看后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希望大家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自从小女巫给了小木偶人类的所有的表情后,小木偶好好地哭了一场。哭过之后,它觉得心里舒服多了,就决定先回老木匠的家。
在回家的路上,它又遇见了上次抢它红背包的小红狐。
小红狐满不在乎地走了过来,还哼着歌取笑小木偶::“一个小木瓜,戴着黄帽子……”
小木偶生气地说:“小红狐,快把我的红背包还给我!”
“哎哟,我当是谁呢?原来是一段蠢木头!你不是只会傻笑吗?什么时候也会生气了?你这顶帽子看起来不错,借给我戴几天吧!”
小红狐一边说,一边抢走了小木偶的黄帽子。小木偶气得脸都绿了,一把拽住了小红狐的尾巴。小红狐痛得“哇哇”大叫,赶紧求饶:“小木偶,你放开我吧,我把帽子还给你!”
正在这时,那位熊警官跑了过来。它一把拎起小木偶,重重地扔了出去。还大声呵斥道:“你这个无赖,怎么又在欺负人?”小红狐恶人先告状,说:“警官,小木偶要抢我的帽子。”小木偶哭着说;“你胡说!那顶帽子明明是我的!”
小红狐得意洋洋地说:“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这顶帽子是你的?”熊警官看了看满脸泪水的小木偶,开始有些怀疑了,就问:“小木偶,你要说实话,这帽子到底是谁的?”小木偶抹干眼泪说;“这顶帽子本来就是我的,你看看,做帽子的布,跟我衣服的布料一模一样,那是老木匠用做衣服剩下的布做的!”熊警官拿过小红狐狸手里的帽子一看,还真和小木偶身上的衣服颜色一样,就连新旧都一样。小红狐见事情败露,一转身就想跑。却不料被熊警官发现了,一把就将小红狐拎了起来:“说,是不是你抢了小木偶的黄帽子?”小红狐还想抵赖,但熊警官已不再相信它了,直接把它带到了警察局关了起来。
小木偶呢?当然是拿回了属于自己的东西——那顶黄帽子,还有那只漂亮的红背包,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假期里,我有时写作业,有时玩乐,但我总忘不了看会书。这天,我捧起了《不老泉》这本书。
一个炎热的天气里,11岁的温妮由于无聊和闷热,独自悄悄跑进丛林中探险。在那里,她遇见了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17岁英俊潇洒的少年杰西和他哥哥、父母,他们因为误服可长生不老的泉水而永远年轻,他们为了保守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但还是有许多人在寻找他们,想知道长生不老的秘密。
一个人喝了一口泉水,他就会永远不老,即使年龄已经很大了。虽然可以一直生活在地球上,但也是有麻烦的,比如:文中的迈尔斯喝了泉水之后,跟一名女子结了婚,不久,那名女子发现迈尔斯一直不老,就带着孩子离开了……
主人公温妮,是一个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人。在帕克一家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温妮便挺身而出,救了他们一家。
我们的生命就像一根燃烧的蜡烛,用光阴发光发热,最后燃尽,这就是生命的轮回。喝了不老泉,虽然可以长生不老,但就尝不到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也体会不到生命的自然规律,就如同路边的石头一样没有活力。故事里的帕克一家就喝了这种泉水,活了好多年。光阴被卡住了,眼看着时光轮回,自己却一点儿不变,永远也尝不到从年轻到年迈的滋味了。所以,自然的生命最神圣!
父亲的一生是忙碌、是劳累、是无奈。他比村里所有人起的都早,比村里所有的人如果说别人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那他便是日未出而做,日落仍不能息。他的身影总不断的出现在田间地头、在家里家外。
你听过龟兔赛跑的故事,可你一定没听过老水牛和兔子赛跑的故事,其实故事的本身就是龟兔赛跑,老水牛是我父亲自创的。我父亲是没念过什么书的,斗大字不识几个。龟兔赛跑的故事大概是他路过学堂时,老师给别的孩子上课时他听来的,也许只是路过只是觉得有意思但没仔细去听,也许是他那会还没见过乌龟,也不知道乌龟是什么,恰好他又牵牛路过,就把乌龟记成了老水牛,不管怎么样故事中的道理父亲是明白个大概的,内容也知道了个大概的,也正是这个听来的故事教育着我的一生。
父亲的一生是忙碌、是劳累、是无奈。他比村里所有人起的都早,比村里所有的人睡的都晚。如果说别人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那他便是日未出而做,日落仍不能息。他的身影总不断的出现在田间地头、在家里家外。在我的心里,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小小年纪的我就知道一分钱在家中的份量。父亲从我记事起就给我讲这个故事,每每讲完,无不泪流满面。用手抚摸这我的头说:“只要好好干,咱家也可以在过年时吃上肉。”那时的我“早当家”只是知道多帮父亲干些活,多攒些钱,过年的时候就可以吃上肉。我却不知道父亲为什么要流泪。现在我才明白一个坚强男人背后的辛酸,可一年又一年过去了,我们家过年时从来没吃过肉。
到了该上学的年龄时,我和别的孩子一样进了学堂,不同于他们的是我没有他们身上的新书包,可我并不计较这些,因为我知道书包当时对我们家而言是一种奢侈品。在学校我听父亲的话好好上课好好学习。我总是被别人侮辱,他们骂我是野孩子,上学没书包还光脚丫子,最不能容忍的是他们骂我父亲是穷光蛋,小小年纪的我怎能忍受这般侮辱、、、、、、大打出手的结果是我被学校赶回了家。因为我打烂了三个同学的头。父亲把我从学校领回了家,我跪在父亲面前,我知道自己闯的祸有多大,到家后父亲挑了许久才拿了根稍细点的棍子对我是一顿抽打,我没有躲也没有喊一声更没有留一滴泪,我咬着牙接下父亲的一棍又一棍。他毕竟是父亲,他终究是狠不下心来这样对自己的孩子,他气得直跺脚、掰断了棍子仍在一边。跪下来抱着我的头大哭起来,他的手抚摸着他打过的每一处地方,泪水涌出我的双眼。“爸”我哭喊着紧紧地抱住他不肯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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