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烈日光蒸着大地,晒蔫的树叶干硬无泽。电线杆下,一只小狗懒懒地打着盹,畔水而建的村庄白墙黛瓦,空气中夹杂着丝丝泥土的气息。蜻蜓嬉戏,偶尔,小鸟飞过,留下一片翎羽,摇摇晃晃飘向水面,荡开层层波纹,又恢复了往前的宁静。我拖着行李,深吸一口家乡的空气,伴着啁啾鸟声,踏上寻求神奇之路……
泰山,是我梦寐以求的地方,从小,每当念起李白的的:“登高望蓬流,想象金银台”,思绪总会溢上泰山,若如身临其境。言有境而意无穷。其身未到,其心以至。那里充满了我对自然的希冀。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杜甫的《望岳》不禁浮现脑海。“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指引着我去寻找奇迹!
泰山似一巍峨巨人屹立东方。嘴由o型变为月牙形,我,要拥抱泰山!
山间树林郁郁葱葱,碧油油的绿叶折射的阳光光彩夺目,清新的空气令人宁静。
忘记人们的贪婪恣睢,忘记所有困难烦扰,忘记世间冷暖无常,忘记世间阴阳交错。忽略时间的匆匆,忘记秒针的转动,静静听山的声音,听山的呼唤,接受自然的洗涤,仿佛我的心净到透明,只映射丛林碧水的唯美。它,正如一位天使,给我纯净与理性。
直插云霄的登山阶梯鼓舞着我的双腿向前迈进,我坚信我每走一步,都会留下脚印。嶙峋怪石一路伴我,给我信心,满足我的好奇心,更教会我坚毅。山上流水一泻千里。教会我永不停息。它,如一名循循善诱的导师,叫我奋进。
来到山涧瀑布,募得想起“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磅礴气势,振奋人心,浩荡雄浑的气势令人流连忘返,那触动人心的水声仿佛把禁锢人们心底的真,善,美唤醒,使人沉迷,无法自拔。它,似春风,将真谛和美好播撒人间。
来到天街,不禁想起郭沫若先生所作的《天上的街市》。这里,又好似陶渊明笔下的桃源仙境。云雾缭绕,那正如“泰山嵯峨夏云在,疑是白波涨东海”的震撼,人们仿佛飘飘欲飞,度化成仙了般。再往前,便是石碑“五岳之尊”不禁想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心灵上的震撼和视觉上巨大冲击令我怔住良久。不禁莫叹:“神奇!”
淙淙流水,飒飒风声,美妙动听,具有这神奇力量的,便是自然!
神秘北极圈,阿拉斯加的山巅,珠穆朗玛峰顶……浸透着满满的是神奇!
这一种神奇令我着迷!
轻舞的影,捕捉到了清晨的第一次翕动;振动的弦,也送走夕阳的问候。
有时我路过那条桥,经过他,都在思考着一个问题:这几年,他留下了什么?
一口碗,一把二胡,一个人。他在桥上候了几年,二胡鼓动的声音不绝,悠扬又无人问津。每天那碗里,似乎就只轻轻点着几块 硬币,和着一张张发黄、变旧的一元人民币。他不停地拉着,似乎在诉说着。
小时候,那一块钱让我看清了他的脸——老,沧桑。桥下的水汩汩地流,水声中又揉和着他的二胡声,源源不绝地驶向人们的耳中。这桥上不仅仅只有他一人,我细细地把八枚硬币掷了过去,便开心地和父母过了桥,说:“那些乞丐真可怜……”父母看了看我,点了点头。
时间一天天地过,人们反复地上桥,过桥。打赏他的钱也似乎愈来愈少。但他还是拉着,拉着,好像没有开过口。
这时我意识到——我错了,错怪了他。他只是老人,街头艺人,只不过有着乞丐的着装罢了。那一瞬间才发现,我一直在接受着,聆听着他的表演。我也似乎并未真正留意过他,但是桥上那么多的流浪者,我却惟独记住了他,记住了给他的那几块钱。
流浪者们也在拼,谁晓得明日桥上,又是何人收到了路人的一块钱?但是他,一直存在于这桥上,始终有他。
那是一个刮台风的下午。风卷集着乌云来到了这里,桥下流水狂涌逝过,似乎也没有了“地面”的概念,只是到处是流水,在桥上肆虐。
我匆匆撑伞走过,心中落魄,不因狂风暴雨,却因没有了那歌声。我极目四处张望,终归将手中一元的“票子”收到了兜里……
何必呢!为了一个流浪汉,等他?得了吧!
我苦笑着离开了。
日后,上桥时我都会单手插兜,在里头紧紧拽着那张有点湿润的一块钱,慢慢踱步向前,轻轻地将那一块钱放入碗中,然后慢慢离开。
也为此,我的袋中也总有两块零钱,过去一块,回来一块。
我不懂音乐,脑中没有几个音乐人的名字。但是一旦有人提起二胡,我便第一个想起了他,和他的音乐。
几年了,那杆破二胡仍在他的手下振鸣发出悠扬之声。难道这只是为了钱吗?我想他应该是有追求的。
并不是英雄,明星才能在别人心中烙下一块印,也并不是高山流水,阳春白雪才能振奋人心。他只是一个没有说过话,我也不知名的流浪者,却也正是他的这种神奇让我着迷,让我感受到了美。
他一定有一个梦,一个储存在心里的音乐梦。
有这样一种神奇让我着迷……
春暖花开之时,坐在多年前就存在的饭店里,看着店主熟悉的容颜,品尝着味道依旧独一无二的美食,恍惚间仿佛从未离开过这里。夏天,走在陌生的小镇上,热浪滚滚,阳光透过树荫,斑驳灿烂了一地,仿佛随着蝉鸣在轻轻颤抖。如果同和善的当地人打招呼,他们就会请我喝清冽甘甜的泉水,一直凉快到心底,如归故乡。秋雨连绵的季节,漫步在山间小道,不用看什么景点,一整个下午看着远处的云朵变幻,有了和这个季节一样湿漉漉的心情,那是许久都不曾有过的平静恬淡。冬天,坐着火车穿过漆黑的夜晚,伴随着隆隆的声音和远处小镇上缓慢后退的灯火,从雾气蒙蒙的车窗玻璃看出去,孤独的站台上,寂寞的列车员身上洒满昏黄的灯光,缓慢地做着放行的手势,我的心里忽然暖意阵阵……这些微小的风景总是让我感受到世界的美好,一点点沁入我的内心。
我曾读到过这么一句话:美食和风景,可以抵抗全世界所有的悲伤和迷惘。风景的意义正是如此,美食则其次,因为在旅行中遇到不同的人,欣赏不同的风景,是一种在想象之外的环境里慢慢去改变自己的世界观,改变自己心中真正觉得重要的东西的方式。
有些人认为旅行其实没什么值得看的,风景千篇一律,而所谓的旅游胜地到如今早已变了味。但其实只要用心去,停下来耐心地等一等,你就会发现那些大大小小的与众不同的风景就在身旁。
甚至在日常生活中,也有这样微小而又美好的风景会让人感到眼前一亮。冬末春初的时候,花坛里有一朵小花开了,在初融的冰雪里,在早春的阳光下,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它是那么地不起眼,每片花瓣都是白色的,甚至因为微风的吹拂而轻轻颤抖着。但如果停下来仔细欣赏,你会发现它是多么地美,惊叹的同时也会更有勇气去面对生活。
曾经我也是这么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人,却在一次次和“风景”不期而遇中改变,而我自己并未意识到。直到有一天,一个孩子在听我谈及这些细微的发现,她扑闪着双眸说十分羡慕我,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那么平凡的我已经成为了一个可以让他人羡慕的人。
这是件多么神奇的事啊,当我遇到这些美好的风景时,我也被它们潜移默化地改变着,它赋予了我更多的经历与体悟。世界上有很多事物,细小而琐碎,却在我们不经意之间,支撑我们跨过许多道坎,成为我们咬牙坚持下去的理由。
这种神奇我至今仍未完全明白,但它却令我着迷,让我渐渐不再迷惘地在昨日徘徊,就算前路依旧模糊,也会毫不犹豫地向着远方走去。
音乐,是历史长河中一颗璀璨的明珠;音乐,是漫漫长夜里一个歌唱的精灵;音乐,是每个地球人都懂的一门语言。它为人们带来快乐,带来美的享受,给人们的生活增添乐趣。古典的音乐都很经典,听完让人回味无穷;而现代流行乐,可以让我们感受到一种青春的活力,
音乐是多姿多彩的,是绚丽的。
音乐是白色的,很纯净。有时候会一个人在家,感觉寂静得可怕,这时,我就会听点音乐,沉浸在音乐中。我看到了大海,是那样的湛蓝,是那样的广阔,是那样的自由。
音乐是蓝色的,很忧郁。看着一个个感人的.事迹,再配上一些伤感的歌,更加催人泪下。我看到了在汶川地震中失去亲人的痛苦和坚定的信念,是那样的心痛。
音乐是紫色的,很温馨。音乐像一杯暖咖啡,温暖了我的心。我看到了一家三口坐在沙滩上欣赏着夕阳,是那样的幸福,那样的甜蜜,那样的和睦,使人不忍心去惊动他们。
音乐是红色的,很火烈。一首首革命歌曲。曲调高昂,激动人心,给人力量,催人奋进。啊,我看到了飘扬的国旗,我看到了革命烈士们,是那样的伟大,是那样的坚定。
我喜欢倾听音乐,一个人,静静地听,顿时,烦恼都抛开了,许多事都想清楚了;我喜欢品味音乐,和朋友一起,其中的妙处,体会音乐给我们带来的快乐。
音乐对我来说,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我无法控制自己不去靠近她。音乐可以使我那浮躁的心,平静下来;音乐可以使我那沉闷的心情,变得愉快起来;音乐可以使我那疲惫的大脑,变得轻松起来。
音乐是一座心灵的桥梁,即使语言不同,皮肤不同,但是,音乐的旋律都能听懂。音乐的曲调,有时平淡如水,有时低回婉转,有时慷慨激昂,抑扬顿挫。
生活因有了歌声更加美好,我因有了音乐而更加快乐。音乐让我着迷,我喜欢音乐,我热爱音乐,我的生活离不开音乐!
导语:对于黄轩这个名字,你一定不陌生吧。他温文儒雅的样子、清新脱俗的气质令人印象深刻。他有着自己的追求和宇宙,即使慢条斯理,也能活出自己的节奏。
黄轩给人的感觉,可以用他的代表作来形容——“蓝色骨头”。在他的身上,有着双鱼座天生的孤独气质,又带着后天养成的优雅。
无论是《推拿》还是《黄金时代》,都属于文艺片,再加之黄轩又出演了《红高粱》里痴情儒雅的张俊杰,所以便被贴上了“文艺男”标签。他一边调侃着说,“难道自己长得不商业吗”,一边又觉得,能被当成“知识分子专业户”还是个不赖的体验。
黄轩常常利用自由时间去全世界溜达,不会带助理,连经纪人都很少通知。往往就是参加完某个电影节,他便突然“落跑”了。他去的地方都很小众,可能是去某个草原看羚羊,也可能只是去某个胡同的酒吧听流浪歌手唱歌。
对于那些具有标志性的建筑、城市,黄轩没什么兴趣。同样,除了拍戏,他对曝光度这种东西也是避而远之。他常常拿一句话来警醒自己。那是丹尼尔·戴·路易斯所说的,“作为一个演员,你不能让观众知道你穿的袜子是什么颜色”。
也就是说,除去当一个演员,黄轩更希望能做自己。这样的自己,可以不用担心黑眼圈,熬夜去读一本好书;这样的自己,可以不在乎形象,席地而坐撩拨一下吉他;这样的自己,不会怕偷拍,能够去博物馆逛一逛;这样的'自己,会偶尔感性,在微博上写一些随感……
无论是对艺术,还是其他领域,黄轩似乎都保留着真实的求知欲。而他这个人也实在,从不会哗众取宠,又或是夸大其词。他会坦白地承认:自己爱上书法,并不是想要表现得高尚,只是为了让心静下来。
大三那年,家里发生了很大的变故。他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分别失去了爷爷、奶奶还有父亲,自己又没有拍戏,每个空闲的时间就变成了煎熬。为了尽快驱走悲伤的情绪,他就想着找点事做。有一天,在逛文具店时,他无意中发现了毛笔字帖,便买了回来。接下来的几天,他都在家写毛笔字,一写就是一下午。随着内心的充实,也就没那么难过了。也是从那时起,他爱上了书法。
黄轩写的字,力透纸背,如同他这个人。他活得随性又不随意,认真却不较真,内心有着自己的宇宙。在他的世界里,没有太多复杂的事情,他也善于在微小的事物中寻找生命的真谛。
与其说黄轩活得文艺,不如讲他只是比我们活得简单。半落的桃花,格陵兰夏季时整日的太阳,都是他的追求、他的快乐。而这些美好,不是没有存在于世界,只是未能停留在我们的眼里,没能落在我们的心上。
他从来不需要炒作,只是凭着演技,就能让人们自动为他点赞。在《芈月传》和《女医明妃传》里,他都有不凡的表现。相信过不了多久,他就不会再是金马奖的遗珠,而是能真正捧起奖杯的那个人。
只不过,黄轩也说了,有一些树木的成长周期很快,比如杨木几年就能成长为参天大树,但很少有人去拿它做珍贵的东西。而有些树木,成长周期虽然缓慢,却长得结实,经得起推敲。就像是人,时间长一点,对气质和人物的诠释,都会有影响。看来,他并不急于求成,反倒是更愿意在风雨砥砺中更多的情愫,再注入角色中。
既然黄轩能被梁朝伟看中,能被越来越多的导演青睐,能得到奥斯卡最佳男配角Christoph Waltz的激励,那么,他迟早都会得到应有的认可。只是,兴许是明天,或者是明年。至于具体是什么时候,管他呢。
清晨烙饼煮茶,傍晚喝酒看花,黄轩从来都不着急行走。有一种慢生活,属于他,那是大器晚成,亦是淡泊名利。
花是红色的,叶子是绿色的,天空是蓝色的——这或许是世界上最经久不衰的`一节美术课,教师是母亲,学生是孩子,我也曾是那些孩子中的一个。从那节课开始,我就试着用稚嫩的双眼去捕捉周围的色彩,特别是衣服的颜色。随着时间的流逝,儿时吸引我的那些斑斓色彩已经逐渐淡去,而我脑海里沉淀下来的对于服饰与色彩的理解,却在日月的交替中越来越深刻。
童年时的我对于红色的喜爱几乎达到了迷恋的程度。还是小学生的时候,每当听着国歌,看着国旗在风中冉冉升起,心中就充满了一种对红色的向往,因为那艳丽的红是烈士们用鲜血染红的,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在我第一次戴上红领巾的时候,心中装满了喜悦。跟每个小女孩一样,童年时代的我特别关注那些身着红装的新娘,她们脸上由衷的喜悦告诉我,红色是与快乐是密不可分的。所以,童年时代我的红色的衣服特别多:裙子、衬衫、短袖、大衣,大红、粉红、洋红、玫瑰红……红色伴着我渡过了快乐的童年。如今,我常常在童装柜台前为女儿挑选衣服,红色仍然是我的首选,在我眼里,只有那些鲜艳的色彩,才能配得上女儿那红扑扑的笑脸和亮闪闪的眼睛。
中学时期是在紧张而单调的学习中渡过的,校服伴着我渡过了大部分时间,我是慢慢喜欢上校服的蓝色的。在校园里很不起眼的蓝色校服,一旦走出校门,就成为重点学校学生的标志,让路人羡慕不已;在属于学生们的节日里,校服的魅力更能得到充分的体现,“五.四”青年节的歌咏比赛中,同学们身着统一服装引吭高歌;学校举办运动会时,同学们迈着整齐的步伐在跑道上游行,一种整体的美、和谐的美,从那些年轻人的身上从容而毫不夸张地体现出来。
少女时代,是个多梦的季节,我的衣橱里也塞满了各种颜色的服装,跟那些梦一样五彩斑斓。一套棉质的白色运动服,会提醒我在春天刚刚开始的时候,跟好友们一起去踏青;背带裤(裙也是我非常喜欢的服装,两根细细的或宽宽的带子跨在青春的肩头,别有一种风情;一件无袖的镂空针织衫,加上一条同底色的碎花真丝长裙,可以让我在夏日里拥有一种恬淡的心情;秋风吹起的时候,我会根据挑选一件自己满意的毛衣,配上永不落伍的牛仔裤,再套上一件短风衣,轻松地穿行在街头的人群中;冬天来到的时候,我不会忘记给自己准备一件羽绒服罩在厚厚的长裙外,抵挡窗外那“呼呼”而过的寒风……
在职场拼打了几年后,衣橱中的各式职业装逐渐增多,黑色与灰色占据了一大半空间,当然,我会准备一些丝巾,为那些略显严肃的套装增添些活泼。看着镜中不再青春亮丽的面孔,我发现,那些深色的套装,恰到好处地为我增添了几分自信。
花开花落,云卷云舒,每当我穿着各色服饰走在季节的风里,耳边总会响起一首歌“总有一种色彩属于你,浅也相宜深也相宜……”,我对自己说:总有一种色彩属于我!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