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少的岁月的作文(回忆我青春年少的时光的作文)

关于年少的岁月的作文(回忆我青春年少的时光的作文)

首页抒情更新时间:2024-02-04 17:51:58
关于年少的岁月的作文(回忆我青春年少的时光的作文)

关于年少的岁月的作文【一】

唐代诗人苏轼曾经说过: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一个离字,勾起了太多的梦,太多的思绪,勾起了一首难忘的歌。

初中的三年一晃而过,初中的时间一去不复返。每一个停留的瞬间,都在脑海里,一页,一页……重复的回忆。

朦胧而真挚的友情,像纯净水H2O般纯洁,没有杂质,心与心的交流,拉近了彼此的距离,没有阻碍,没有隔膜,肆无忌惮的谈天论地,手拉着手走过了一年又一年,这就是最真实的我们。

小时候的顽皮随着初中的到来而被深深的埋藏在心里,取而代之的是成熟和稳重,偶尔也发发小脾气,给生活增添丝丝的乐趣。打打闹闹也只是想缓解学习的烦恼,不是长不大,而是想做个小小孩,在无边的.宇宙中翱翔。

每一天,都有一些事情会发生,每段路,都有即将要来的旅程。没有人可以预料明天会发生什么,只是顺其自然。也许,明天你就要离开;也许,明天我们就要分别;也许明天是一条崎岖的路;也许……

想到达明天,现在就要启程,只有你能带我走向未来旅程

即使我们要分别,即使有人要离开,我们经历过了就不会忘记,努力过了就不会后悔,把彼此的思念汇聚成一条小河,潺潺绵绵,永不停息。狂风暴雨也依然勇敢前进!

想到达明天,现在就要启程,你能让我看见黑夜过去,天开始明亮的过程

即使我们要流泪,即使我们不再见面,抬起头,望望天空,把不愉快的心情冲洗掉,开心的过每一天!

一个字,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微笑,都是一个个难忘的瞬间,都变成一首首难忘的歌,我们在同一片蓝天下,唱响同一首歌:

春暖花开,

给你一个小小的舞台,

草样年华,

只是瞬间的光彩。

春暖花开,

给自己一个小小的舞台,

不仅仅只是一瞬间的光彩,

随意的美丽,

自然绽开,

更重要的是给自己的人生勾勒出一道美丽的彩虹,

给自己短暂的人生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

给回忆奏响一首难忘的歌……

关于年少的岁月的作文【二】

懵懂的岁月中,隐藏了一些简单的思念。

——开头

我把我的笔弄丢了。

最早认识的是粉笔。

很惊异于它的色彩,那么多的颜色是怎样涂上去的呢?于是我们用小刀轻轻地把它削碎,把各种颜色的粉混合在一起混入水中,但最终往往得到另一种未名的色彩,于是那水也只能倒掉。

粉笔大概也成为了某一段日子里的玩具,我家的后门成了涂鸦之处。喜欢在地上画房子,并且乐此不疲的.跳,于是粉笔,变被固定在了某一个时刻中,但仍是否在延伸,我不知道,因为我把纯真,把家乡,一起丢了。

进了小学,铅笔也就随之而来。

记得以前有一个胶文具盒,自从装了一堆铅笔进去后,它便变的漆黑了,而铅笔却成了我们财富的标志。

那个时候没有什么好看的笔,只是一袭红色的包装,上面赫然三字——菲菲牌!

这是我妈最喜欢给我买的一类笔,但总是因为削铅笔而花掉我爸爸半个小时的时间。没有转笔刀,因为那个对我来说是很奢侈的,那个时候有一把红色的小刀——又是红色,毫无特别之处,它的特长不是削铅笔,而是划破我爸的手。于是奶奶给我买了一种撕撕笔,可以用手撕开的一种铅笔,但这次受伤的是我爸的指甲。

看到了一些小孩的铅笔,心中突然有一种感动,但我不知道,在何时何地,我把我的铅笔,我的童年一起丢了。

圆珠笔。

我的第一只圆珠笔是从哥哥那里搜刮来的。因为那个时候班里用圆珠笔的人很少,问他们大概也很少见到写了用铅笔擦不去痕迹的笔。甚是可笑,现在人们惊异的是能擦去钢笔印记的铅笔吧。

后来渐渐有了很多种颜色的圆珠笔。

记得有一男生偶得一红色圆珠笔,以为甚是美丽,便带来学校炫耀,甚至连作业都用那笔做。

现在看来叫创新,不过那个时候叫发神经。他的作业本被老师当场撕掉,还被罚重新做作业。

圆珠笔渐渐替代了铅笔的位置,那个时候大多数的同学都只是换芯不换笔,买一大包芯放在文具盒里,有事儿没事儿拿出来瞧瞧,但那些几圆一大包的芯会在不知不觉中漏光。失算了啊!

我是握着圆珠笔走出小学的,不过现在它离我们太遥远了,于是像那些漏掉的信一样,它也与我的曾经,我的小学,一起被我丢掉了。

转笔

转笔,是从初一开始的。那是一种突然风靡的动作。笔成了玩物。

不过,这大概是老师们所不允许的。转笔就是漫不经心,谁要再转就把谁的笔给扔了。

谁若是能在老师的眼皮底下转转,那才叫有功夫!

习惯了吧。转身和同学们说话的时候笔转了,想问题的时候笔转了,转转转,我们习惯了。

我的手上的转笔年华,与我的时光,我的初一,一起被我丢掉了。

我把我的笔弄丢了。

关于年少的岁月的作文【三】

我上学是我父亲用棍子赶去的,那一年我十岁。父亲原想让我在家看弟妹,晚一点再上学,可我就像个野小子,一天到晚不着家,一个村子,谁家几棵果树,我们了如指掌。刚交三月底,我们就开始瞄准树上的樱桃,黄一个我们摘一个,用大人们的话说:他们就没见过红樱桃。低处的我们吃了,高处的小鸟吃了。紧接着杏子、桃子、梨子、枣、橘子、葡萄、柿子相继挂满枝头,整整夏秋是我们最快乐最刺激的时光。

那时候大人们天天上地干活,就把院子大门上锁,俗话说:锁得住君子,锁不住我们这群小人。大人们前脚刚走,我就告诉弟弟妹妹去外婆家玩,我给他们摘好吃的,谁不听话一个果子也不给,听话有重赏。安顿好弟妹,拔腿就去找同伴,去偷谁家是提前看好了的,几个会上树的,踩在不会上树的伙伴肩头,爬到院墙头上,一个蜻蜓点水,轻盈地跳下去,就嗖嗖上树,动作之快不亚于小猴子。也不管脏不脏抓住一个就往嘴里塞,边吃边摘,牙齿酸的咬不动了,兜子也满了,再用进来的方式跳出去。有时候玩忘了时间,外婆就迈着小脚到处找我,嘴里嘀咕着:这疯丫头,还不如让她去上学。

有一天,我偷了满满一袋子平顶桃,也叫柿饼桃,是我们哪里方圆几十里唯一的一颗结平顶的桃树。正得意呢,被树主人——一个小脚老太太看见了,她手拿一根长竹竿,迈着三寸金莲,虽然一步三摇,但也似一阵旋风,撵得我抱头鼠窜,正巧被回家的父亲看见了,他一把抓住我的衣领,一下子扔出几米远。那个老太太吓傻了,结结巴巴的说:支书(我父亲是村支书)可别把孩子摔出个好歹了,我就是吓唬她的。

父亲连忙向她赔不是,当天下午父亲一手拿着棍子,一手提留着我的衣领,不顾我的哭闹踢跳,把我送进了学校,我成了一年级的一个插班生。

刚开始有很多不适应自不必说,自然是身在班里心在外面,老师讲什么也不清楚。但学生怕老师是天生的,虽然野惯了,只要老师出现在班里,也会规规矩矩坐下,只是眼睛不时瞟向窗外。有一次数学老师提问我 :2+7=几? 这是我的强项,我天天分果子还能不知道?就站起来大声说等于九。老师把我表扬一番,看见父亲直夸我聪明,让我得意好几天。

那时候我喜欢数学,倒是有点不喜欢语文,三年级开始写作文,就我肚里那几个文字,怎能写出通顺的句子?教我语文的老师是我们一个村子的,还和我父亲是同班同学。他老用棍子敲着我的头:你看看你写的是作文吗?前言不搭后语,一句天上一句河里,回去问问你爹,叫他教你怎么写文章。

听说父亲上学时作文写的很好,很得老师的赏识。可我哪敢向父亲说,我怕极了他的棍子。有一次老师出作文题《我的父亲》,看着题目,满脑子都是父亲打我的情景,就刷刷写父亲怎么不喜欢我,一年三百多天,将近两百天我都挨过打,就连衣服也只叫我穿黑蓝色的,他就是想把我当奴隶,永远压迫我,叫我永世不得翻身等等,虽然错别字很多,但破天荒的写满两页子。

老师给的评语也很长,只记得开头是:这是你写的比较好的一篇,语言较通顺。结尾处写到:你刚刚十三岁,个子却一米六多,在咱班是最高的,在你们同龄人中也是高个子,你父亲那么压迫你,你怎能如雨后春笋嗖嗖猛长呢?老师不知道,他这一句直击我的痛处。

那时个子高对我来说是很耻辱的。班里有啥劳动,个子高的总是被老师布置干重的,比如大扫除,我一直是抬水的。同村的奶奶看见了会开玩笑说:这丫头肯长个子,是急着吃婆家饭吧。羞得我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更要命的是来了大姨妈,同村比我大好几岁的女子都没来,为什么我会提前来,每个月的那几天,总是提心吊胆的,生怕一个疏忽露陷了,岂不丢死人,那时候我死的'心都有了,自暴自弃更自卑。

后来一件偶然的事,改变了我的命运,让我开始喜欢语文了。

记得有一天我去村支部找我父亲有什么事?父亲正在图书室里,我一进去看见满满一屋子书,惊呆了,心里莫名的激动起来,随手拿一本看起来,竟然入迷,父亲看我安静的样子,就把钥匙给我,嘱咐我走时锁好门。

父亲 回家后对母亲说起我: 就她看书的时候,才有个女子样,以后没事就叫她多看书,省得到处疯。

从那以后图书室是我的精神乐园,在哪里我找到了自信,语文成绩很快就上去了,而且每篇作文都是范文,直到有一篇被老师推荐,变成了铅字,成了我们那一带第一个名字变成铅字的女学生。

为此那年春节,父亲破天荒的为我买了一身布料,让裁缝按父亲的身材,做了蓝色的涤卡上衣,黑色的呢子裤子,还有一双青黄色的解放鞋奖励我。

穿着又宽又大的衣服,风一吹就像帐篷,我恨得牙痒痒,尤其是那双解放鞋,我是宁可打赤脚也不穿。最后母亲好说歹说,父亲才同意去给我换一双灰黑色的布鞋,看着我这一身装束,父亲得意的给弟弟妹妹说:你们看看你姐姐多好看,这是一身很贵的衣服,上学穿着好看,干活不怕刺刮,穿几年也不会掉色,这就是努力学习的结果。

父亲做梦也想不到,那件蓝涤卡上衣的作用。多年后,我***了,所有的衣服都穿不上,正准备买孕妇装呢,母亲找出那了件衣服,穿上很舒服,宽宽绰绰的照住挺起的肚子,想起刚开始穿这件衣服时的样子,不由会心一笑,不得不佩服父亲的高瞻远瞩。

初中时,英语成了我的绊脚石。我就不明白语文里的一篇古文《核舟记》,一个早自习我就能很麻溜的背下来,几个英语单词却背不下来,有时候明明在下面会背,上去给老师背的时候就忘了,英语老师就死命的认定我不努力,于是天天早自习放学不让我回家吃饭。我胃从小就不好,特别怕饿,前两堂还好过,一到第三四堂,饿的我上气不接下气,浑身出冷汗,再不想办法,会让他把我折磨死的。

又是一个英语早读,照列又留下我们几个给老师背单词,我提前和几个男同学商量好,开始和老师较量。我说:老师,我给你背一段英语,你给我翻译看看是什么意思,可以吗?

那个老师精神一震:非常欢迎你给我提问。

我就开始把我 从电影 里学到外国语言:什么八格牙路,阿玛尼,密西密西,哈鲁,密斯和英语相连接。大概就是:提欠黄,(那个老师姓黄)英格丽系 爱恼,八格牙路恼狗的,狗的猫拧哀要密西等等很长一段。气的老师脸色发青:他指着我说:“李老师,你真行,你读的我不会翻译,你这洋学生我教不了。”

“ 你教不了就不要误人子弟,”我狠狠的说。扭头就跑,老师想上来抓我,几个男同学一下子挡住去路。

从那以后那个老师就再也不留我了,而我的英语成绩一直保持在三十分左右,直到升级后,换了老师,成绩才有所提高,但离满分还差很远,成了我日后考学的绊脚石。

关于年少的岁月的作文【四】

嘿!你还记得我吗?

记得我们常常在操场上借着朦胧的月光寻思着如何去搭讪帅帅的男生,一起手牵着手穿梭在食堂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起挤在宿舍那狭小得难以容下两人的被窝里没心没肺地大笑对方的“桃花轶事”,一起大言不惭地夸大自己的种种幻想,一起畅谈自己对“旺仔”“阿萨姆”的种种感想……

我不知道我们是如何相遇的,我甚至开始怀疑我们彼此性格八竿子打不着边的人是怎么变得如此要好的。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方式去怀念你,只好敲击键盘,用一个个文字来编织我们过往的点点滴滴。

你,是一个开朗,阳光的女孩,你善于交际,有着优异的成绩。可同时,你又是一个“口水婆”“欧巴桑”,在我失意时第一个给予我鼓励,将我逗笑;在我生病时第一个发来信息叮嘱我要好好照顾自己;在我得意自满时将一盆冷水毫无保留地泼向我……

可乌飞兔走,转眼间六年已逝。再也没有人像你一样,像个疯子一般朝我大喊“二”;再也没有人会看着我一个人像神经病一样自言自语好久,再也没有人愿意向你们一样侧耳聆听我倾诉衷肠,再也没有人像傻子一样对我“咯咯咯”地笑个不停;再也……;再也没有了!

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离别让人心伤,是锦衾罗惟也温暖不了,抵挡不住的寒凉。此时此刻,我很想你……

盼再遇。

2015年11月6日

你永远的朋友?:陈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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